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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劉仰:討薪,可以不要律師嗎?

(2011-05-10 22:44:24) 下一個

    重慶市公安局向媒體通報稱,4月30日晚,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一負責人辦案途經江北區三灣路中凱城市之光工地附近時,遇上一群手持鐵棍菜刀的男子正在工地外追打幾名中老年男子。出於職業本能,該負責人迅速下車,亮明身份出麵製止,不料竟遭來圍毆。事發後,江北區警方趕往現場,將2名行凶、滋事的男子控製,其餘行凶男子紛紛逃竄,警方連夜對此事展開進一步調查。警方訊問後得知,幾名被追打的中老年男子是該建築工地的農民工,他們是向建築商討要被拖欠的工資,打人者是建築商雇請的黑保安。重慶警方迅速立案,立即出動特警前往建築商的工地,逮捕了拖欠農民工薪水、並指使黑保安打人的包工頭,以及其手下的黑保安約20人。在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時,重慶警方還要求包工頭立即支付拖欠農民工的薪水。
    對於那些農民工來說,要求支付拖欠的薪水,還有一個辦法就是雇請律師打官司。前幾天的文章裏提到周立太,他的一部分業務,也包括這個內容。怎麽理解讓律師去打官司討薪或索賠這件事?我們首先應該明確,薪水就是應該支付的,隻要有合同,支付薪水或傷害賠償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這本來是一件無需動用法律資源的很平常的事情。但是,在西方政治理論中,有一種“小政府、大社會”的說法。我想指出的是,任何事情都不能絕對,不能走極端。“小政府大社會”的理論有它的合理之處,比方說減少龐大政府的消耗。但是,當“大社會”不是真正的社會,而是“大公司”的時候,等於是資本家從民眾那裏竊取了政府讓出的權利。因此,欠薪、拒絕賠償就是資本社會中無法無天的事情。為了讓這個無法無天的行為有所製約,“小政府大社會”也允許借助“司法獨立”而去打官司。然而,前麵我們已經說過,當法律也是資本控製的時候,這種允許打官司討要薪水或賠償的規定,等於是說,能打贏官司,錢就給你;打不贏,你就活該倒黴。在這裏,“司法獨立”也具有極大的欺騙性,例如,美國法律允許大公司經濟效益不好的時候大規模地裁員。如果按照民主的原則,大家投票選擇,數量占絕大多數的企業員工會接受這樣的法律嗎?
    中國傳統政治中的法律,不是西方那種“你可以去打官司,能否打贏看你自己”的方式。在前一篇文章中,我曾經舉了一個例子,一個農民工在北京的一家企業因工傷而身亡,他的兄弟向企業打官司索賠,結果,官司打了幾年,索賠的成本已經花去了很多,索賠還沒有結果。如果按照中國傳統政治中的法律,這樣的事情會如何處理?假設包公處理這個案子,很簡單,隻要事實清楚,如果老板依然耍賴,包公肯定會說:把那個老板給我帶來!我相信,麵對黑臉包公,這個老板絕對不敢拖幾年不支付賠償,而是乖乖地趕緊賠錢。所以我們看到,重慶出動特警為農民工討薪,其實就是包公的做法。它的本質是:政府不是置身事外地旁觀,看那些農民工與資本家在號稱“司法獨立”的法院裏玩法律遊戲,而是政府當仁不讓,挺身而出地代表正義,在弱勢群體與資本勢力之間維護社會的公正。所以,重慶巡警4月30日發現有人追打討薪的農民工,當即便采取行動。3天後,5月3日,農民工薪水的事情解決。重慶警方在建築工地扯起橫幅,“4.30專案欠薪民工工資兌付點”,60多位農民工拿到了被拖欠的80多萬元工資。立竿見影。
    隻要政府擺正自己的位置,討薪根本不需要律師。在這裏,所謂政府 “擺正位置”,其實就是要求政府成為獨立公正的主體,政府成為維護社會正義的主要力量。比較而言,西方政治理論主張的“司法獨立”,究其實質,不過是政府與資本家穿連襠褲、無法保證獨立公正時,退而求其次的辦法,在立法、行政和司法中,隻要求司法一項獨立而已。即便西方政治退而求其次地要求“司法獨立”,也沒有做到真正的獨立。而中國傳統的做法是:立法、行政和司法,這三項都要求獨立公正,缺一不可。崇拜西方的人,會對中國傳統政治的這一特征不理解或不屑一顧,但我還是要再強調一遍:中國傳統政治要求政府實現“獨立公正”,要求政府成為維護社會正義的主要力量;而西方政治是因為做不到這一點,才後退到“司法獨立”。因此,西方政治與中國傳統政治理念相比,尚處於低一個檔次的水平。他們不理解“中國模式”,也在情理之中。因為他們少見多怪,因為他們看到的西方政府,都是資本和權貴的傀儡。中國當今的問題,就是把西方那套落後的東西當成先進文明學來了。而重慶的意義就在於,拋棄了他們那套286的水平。在這樣一種中國傳統政治的理念中,律師隻是起到拾遺補缺的作用,而非包辦法律的正義形象。
    還要說說周立太。周立太為農民工索賠或討薪很辛苦,在深圳等地受到政府白眼,在法律程序中死命周旋,也的確為不少農民工討回了賠償和工資。但是,周立太還有一個巨大的悲哀:很多農民工對於周立太的付出並不買賬。等到周立太為他們討回賠償或薪水時,不少農民工就拿錢走人,該付給周立太的報酬也沒付。多年以來,周立太成功索賠、討薪後,被農民工拖欠的律師費達600萬元。對此,周立太很傷心,他曾經上門向農民工討要律師費,結果,有一次,一個已經拿到錢的農民工把尿潑向周立太。為此,周立太甚至不得不把拖欠律師費的某個農民工告上法庭。周立太對此的解釋是:有些中國農民素質太差,沒有法律意識。而我並不同意周立太的這個看法。
    還是前麵說過的那句話:隻要有合同,薪水是不是應該付的?傷害賠償是不是應該支付的?隻要這個道理不被推翻,找什麽理由拖延都是無理。因此,周立太被拖欠律師費,說的難聽點,是中國農民對於這種西方法律製度的鄙視——本來就應該是農民工的錢,資本家不願痛痛快快地給,非要設計一個法律程序,讓人勞神傷財地去討要,就算要回來了,還要扣掉一部分給律師。這不等於克扣工錢嗎?所以,農民工不願支付周立太的律師費,其實是對偏向老板、資本家的法律製度的嚴重鄙視,它是中國農民覺悟高的體現,而非中國農民素質太差。對於中國農民工來說,他們最希望的是不要那套累死人的、討人厭的法律製度,隻要按照合同,痛痛快快地幹活給錢。因此,周立太被拖欠律師費,說得好聽點,農民工是把周立太當成了溫總理。溫總理說:不能拖欠農民工工資,於是,有的資本家乖乖付錢了。難道農民工還要給溫總理提成?當然,光說不行,還是有不少資本家在拖欠農民工的薪水,所以,還要像重慶警察那樣拿出實際行動:立即付錢,看誰以後還敢拖欠農民工的工資。對於農民工來說,拿到的錢就是以前說好的錢,一分不少。難道拿到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還要給重慶警察提成?所以,農民工不付周立太的律師費,是因為他們把周立太當成了重慶警察。該付的錢就應該一分不少地付,誰設計出來那個打官司索賠、打官司討薪的製度?還把很多農民工逼上這個脫褲子放屁的法律程序?這個法律製度、法律程序本來就沒道理。
    薄熙來最近發表講話說,“與其花錢維穩,不如改善民生”。這是一個精辟而簡單的道理。社會為何會不穩定?因為大多數人的利益受損。在少數人得利的情況下,少數人為了繼續維持自己得利的局麵,就通過他們操控的傀儡政府去維穩。如果政府調整好自己的思路,擺正自己的位置,不是幫著國內外資本家,不是隻幫著少數人得利,而是主動地維護大多數人的共同利益,哪裏還需要維穩?以農民工的工資來說,該付就付,哪個農民工還閑著沒事去討薪、去上訪、去跳樓、去爆炸?所以,金錢至上、資本家成為英雄的社會裏,正是資本家無法無天地拖欠工資、拒絕賠償,才造成了社會的不穩定。這隻是一個例子。重慶警方出動特警替農民工討薪,就是從根本上維護社會穩定的方式之一。有人說重慶是回到文革,我要說,這是歪曲。重慶有沒有剝奪資本家的財富分給窮人?沒有。重慶隻是要求資本家不要那麽飛揚跋扈,該付給農民工薪水就痛快點付,不要唧唧歪歪找各種理由拖著不付,甚至還對農民工采用暴力手段。付完了,該發財你資本家照樣發財,該破產就給別人留一個教訓,犯法了就毫不客氣地依法懲辦。做好這件事情,關鍵還在政府自身,不能光說不練。如果這件事情隻能靠律師,那是玩弄老百姓。


 



關鍵字: 重慶公安 特警 農民工 討薪 資本家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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