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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葆縉:《馬關條約》與台灣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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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葆縉:《馬關條約》與台灣



http://jczs.news.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 22:39 艦船知識網絡版

《馬關條約》與台灣


論文提要


朱葆縉


一、《馬關條約》前的台灣——台灣的中國化


台灣台東之長濱鄉舊石器文化遺存,於1968年,由台灣大學考古人類學係及地質係發掘出土,李濟之教授定為長濱文化。台灣四千年前新石器各層文 化之石器與陶片,已發掘的遺址已千餘處。秦漢之際,漢人與台灣應已多來往。三國孫權曾征台,據淩純聲教授考證,夷州即今台灣。連雅堂之《台灣通史》亦雲: 曆更五代,終及兩宋,中原板蕩 ,戰爭未息。漳泉邊民,漸來台灣。明永曆四年(1650年),荷蘭人建紅毛城(赤嵌城)於台南,控製了台灣南部。明天啟六年(1626年),西班牙占領台 灣北部之基隆與淡水一帶。十六年後,西班牙占領軍投降荷人。永曆十三年(1659年),鄭成功退守台灣。1662年,蘭查城之荷人降清,台灣終於清康熙二 十二年八月為施琅所征收。後台灣經沈葆禎與劉銘傳大治,以迄甲午中日之戰。


二、《中日馬關條約》——中國割讓台灣


1894年7月1日,清因朝鮮內戰出兵,終而開戰。8月,中國陸軍大敗於平壤,10月,中國海軍覆滅於旅順及威海。日本伊藤博文總理及陸奧重光 外相,與李鴻章終在馬關協訂和約。日本要求朝鮮獨立,割奉天南部及琉球給日本,賠償軍費三萬萬兩,開放北京、天津等七口通商,割讓台灣與澎湖列島。經李伊 數次商討,《馬關條約》終於1895年4月17日簽訂,承認朝鮮獨立,割讓遼東半島與台灣澎湖,賠償軍費二萬萬兩,開放蘇州、杭州等四埠,日貨在中國內地 免稅。俄德法聯合迫日本退還遼東,日本求助英美無效後,結果由中國以三千萬兩向日贖回。6月2日,李鴻章子李經方代表中國,在日艦橫濱丸上,匆匆舉行交接 儀式。


三、台灣民主國失敗與日軍攻台


台灣同胞認為可用自己的力量保衛自己,於1895年5月16日,丘逢甲等公推台灣巡撫唐景崧為台灣民主國大總統。同月23日,台灣民主國成立。 前清軍務幫辦劉永福守備台南。正當台灣民主國在台北成立時,日本能久親王的近衛師團,已達基隆。基隆與台北於6月初失守,唐景崧與丘逢甲均逃往大陸。台灣 民主國失敗。台灣人民繼續由黑旗軍領導抗日。日本此後數月間,侵占台中與彰化,9月21日攻占了台南,劉永福也撤回大陸。攻台之戰在日軍殘酷的屠殺政策 下,台民損失極大。日軍本身也傷亡慘重。在侵台之戰,日方投入兵力四萬九千多人,隨軍夥夫兩萬六千多人。戰死者達四千六百多人,負傷者達兩萬七千多人。甚 至近衛團長中將北白川宮能久親王、近衛師團第二旅團長少將山根信成,均傷重致死。從此台灣由日本統治以迄1945年,二戰結束,由中國依愛爾達與關羅會 議,回歸中國。


馬關條約前後的台灣


朱葆縉


一、關條約前的台灣——台灣的中國化


台灣台東之長濱石器文化遺存,於1968年由台灣大學考古人類學係及地質係發掘出土,台灣大學李濟之教授定為長濱文化。台灣四千年前新石器各層 文化之石器與陶片,發掘的遺址已千餘。台灣史名家尾崎秀真根據中國古藉《山海經》所載,認定蓬萊山即是現代的台灣,並早在4200年前,中國大陸與台灣間 已有文化交流。秦漢之際,漢人與台灣來往更繁。三國時孫權曾征台。據台大淩純聲教授認證,漢州即今台灣。隋煬帝大業三年,曾命陳稜為虎賁中郎將,率兵萬餘 征台,曾抵澎湖與台灣。連雅堂之《台灣通史》雲,“曆更五代,終及兩宋,中原板蕩,戰爭未息,漳泉邊民,漸來台灣”。唐太宗十三年(639年),台灣曾來 朝貢,詳情不恙。元世宗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海船副萬戶地方軍官楊祥受命為招撫使,曾赴台。元成宗大德元年省都鎮撫張浩,曾因招撫台灣赴台,終未 成功。


明永曆四年(1650年),荷蘭人建紅毛城(赤嵌城)於台南,控製了台灣南部,明天啟六年(1626年)西班牙占領了台灣北部之基隆與淡水一 帶。十六年後,西班牙占領軍投降荷人。明初,稱台灣為東蕃。萬曆時,東番音轉訛為台灣。明時的雞籠山(基隆),也有段時期代表台灣本島名稱。永曆十三年 (1659年),鄭成功退守台灣。1662年,蘭查城之荷人降清,台灣終於清康熙二十二年八月為清施琅完全征收。


由於元等早期征台失敗,華人文化對台灣影響有限。三保太監鄭和於明宣德六年(1431年)第七次西巡,因風到台灣之台南與高雄間,曾留台數月, 傳授中藥種植及醫病之法,如鳳山縣之三寶薑等。萬曆末年,福建人顏思齊經商,領導不少漳泉人在西台灣之笨港(北港),建立中國部落,鎮撫土蕃,促進漢化。 明遺臣鄭成功於永曆十五年底建設台灣,寓兵於農的屯田製,除兩旅待衛外,餘兵分赴台灣南北開墾,使野無曠土,軍有餘糧,農隙之際時訓以武事,有事執戈以 戰,無事負耒耕織。此時,山東、江浙及閩粵移民暴增,台民大為漢化。


明鄭亡,清廷以台灣為海上亂藪,應棄應留不決,終聽靖海候施琅疏,台灣人口稠密,千裏膏腴,為沿海四省門戶,決定留之。於康熙二十三年劃為一府 三縣,隸福建省。光緒十一年中法戰後,詔許醇親王奕譞奏,台灣建省,地分三府、一直隸州、十一縣、三廳。光緒十七年,省會由台南移台北。


大陸移民台灣人口,清時大量增加,據乾隆六年劉良璧重修《台灣府誌》,康熙五十年,大陸移民台灣約三萬七千四百餘,另土蕃約三萬六千。嘉慶時 期,台灣人口已達兩百萬人。據清十八年《台灣通誌》統計,台灣人口已逾兩百五十萬人。康熙六十年朱一貴亂後,負責善後的藍鼎元即以為“台灣之患不在富而在 於教,故興辦學校,尊重師儒,自都邑至鄉村多設義學,延聘有品性者為師,以孝悌忠信禮義廉恥轉移世習民風,為當務之急”。教育方麵,清初康雍時期由分巡台 漢藉禦史兼,光緒十三年台灣建省後,遂由台灣巡撫兼理。台灣童試及歲考,因台灣初期屬福建省,故謹附福建舉行。有清一代,無秀才錄取數目。台灣自康熙二十 七年開始貢生,至光緒二十年割台,二百零七年中,有歲貢644人,恩貢200人,拔貢90人,優貢6人,副貢2人。台灣鄉試始於康熙二十六年,止於光緒二 十年,中試者共251人。會試有清一代,台灣僅29人。至於武舉人與武進士,有清一代武舉人中284人,武進士共10人。劉銘傳任台灣巡撫後,也在公民教 育上革新,設西學堂於台北,請英人、丹麥人教外語。設台北風山等府縣十三儒學。為擴大儒學不及處,設二十一書院,及不少公私立義學,及遠離城市的社學,及 個人私塾的民學,培養讀書能力以為將來改試準備。有清一代,康熙雍正時,已開始在台灣南北各路設三十餘土蕃區社學,念四書上五經,獎勵中國風俗及蕃童的製 冠履,同光間也曾為生熟蕃建義學五十餘所。惟因蕃童逃學,其漢化有限。⑶


台灣之反清複明運動,自康熙迄光緒,大小役達四十次以上。以天地會為其發動力量。天地會亦為洪門,因明太祖年號洪武而得。延平郡王鄭成功入台, 深慮部曲漸忘中國,於康熙十三年倡天地會自為首,傳播反清複明思想的民族主義,後繼者有朱一貴起兵於康熙六十年,林爽文起兵於乾隆五十一年,戴潮春之八卦 會起兵於同治元年,四年後才平。台灣民間知識程度低,醫療機關不完備,生命財產未獲安全保障,因之迷信盛行。當時以民族性的敬天思想與崇拜祖先的家族思想 為中心。加上佛道各教,形成一種特殊的民間宗教。根據1937年台灣總督府的材料整理,台灣有寺廟總,2455,齋堂227座。清時台灣,以媽祖,城隍, 關帝廟最多。以媽祖為主神的廟達四百座。媽祖源自福建興化府蒲州縣的小吏家,她幼時勤於誦經禮佛,16歲時神授銅符。23歲與諸怪作戰以護陸海人民。28 歲駕雲升天。清乾隆時尊為天後,亦建天後宮,至今信仰不衰。關帝廟成為台灣的守護神祉。台灣的土地神也是台灣人民的福德正神,五穀豐收,墓地平安。龍神亦 是至高之神。總之台灣的主神均為大陸漢人神祇,此外清時大陸的文人墨客,也有不少終身在台,或從事台灣府誌等之編纂,或終生教育台童,或貢獻詩書畫,對台 灣的中國化影響也極大。(4)


二、中日馬關條約-—中國割讓台灣


1894年朝鮮東學黨起義,導致了中日戰爭。東學黨是個以宗教為掩護的革命團體。教主崔濟愚鑒於朝鮮農民受地主與官僚的剝削,又臨天主教的擴 張,融合儒道釋三教,以誠、敬、信為宗旨,號為東學,以抗西學。適1893年農業歉收,加之全羅道古阜郡暴斂,乃起義。起義軍奪城,拘貪官,奪武庫,放囚 犯。李鴻章於該年6月1日建議總理衙門出兵。(5)日本外相陸奧宗光亦建議中國:“如果中國確向朝鮮派兵的事實,不問其用任何名義,我國(日本)也必須向 朝鮮派遣相當的軍隊,以維持中日兩國在朝鮮的均勢。”朝鮮政府於6月3日改出兵收拾袁世凱,李鴻章得報,既飭水師提督丁汝昌,派艦赴漢城,並調直隸提督葉 誌超,率同太原總兵聶士成,選淮軍千五百人赴朝,並依約照會日本外務省。日本即照會總理衙門,根據天津條約,也出兵朝鮮。


總理衙門於6月9日收到日方照會後,即回照勸日方緩派兵,“中國因朝鮮之請派兵助剿,係保護屬邦成例。且去剿內地土匪,事定即回……貴國派兵去 為保護使署及商民,自無須多派。且非朝鮮所請,斷不可入朝鮮內地,致人驚疑。更慮與中國兵對相遇,言語不通,軍禮各殊,或致生事……”。當日本駐北京代理 公使小村壽太郎,接中國照會向東京請訓時,日方已兵發在途,並電令小村致中國總理衙門:“我政府也未承認朝鮮為中國鄰邦,此次我國派兵朝鮮,是憑濟物浦條 約為之,遵照天津條約辦理在案。其應派幾多旅,我政府不得不自行定奪,其應如何行動,非所掣肘……。”日兵艦十餘艘,載士兵五千人,陸續登陸朝鮮。


中日發兵朝鮮之際,東學黨義軍已與朝鮮政府簽訂休戰和約。朝鮮政府乃於6月13日致函袁世凱雲:“大軍一到,巨寇即除,不戰而克,神武昭著,刻 自不敢在勞天兵前進。日本以天兵來剿,忌疑多端,日前發五六百兵,駐我都下,屢向日外署駁論阻止,終不聽從,意似必須天兵撤回,始肯同撤。傳聞仍有數千 兵,繼來於後……”李鴻章接電後深知朝以中國撤軍阻日方增軍,即電葉誌超等緩進,暫禁整理行裝。一麵命袁世凱與日代表大鳥約定,彼此同時撤兵。但日方由於 籍故奪取朝政權,決定“成敗的關鍵完全取決於兵力的優劣,此以決定仍按日政府原定計劃,迅速先將預定的混成旅團,派往朝鮮”。陸奧宗光訓令大鳥公使,命大 島少將旅團,全部進駐漢城。(7)


? 日方伊藤總理在閣議,討論與中國協商方案後,旋即命陸奧外相與中國駐日公使汪鳳藻作深夜之討論,並電令小村壽太郎向總理衙門提出日本方案,並將方案送達李 鴻章。日方辦法包括厘革朝鮮內政,由日清兩國選派赴朝鮮常務委員若幹,令查核各事,包括:(一)查核度支;(二)淘汰京官並地方官吏;(三)使朝鮮政府設 置所需兵員。李鴻章與總理衙門磋商後,於6月21日通知駐日大使,複日方提案:(一)朝亂告平,已不煩華軍代剿,兩國會剿之說自無庸議;(二)善後辦法, 用意雖美,隻可由朝鮮自行厘革,中國尚不預其內政,日本素朝鮮自主,尤其幹預其內政之權;(三)亂定撤兵,乙酉年兩國所訂條約具在 ,此時更無可議。陸奧接到中國照會後,於6月22日照會中國公使汪鳳藻,日本不撤兵之決心,中日關係徹底決裂。陸奧於6月28日,令大鳥向朝鮮政府提出內 政綱領,包括:(一)淘汰都城及外省兄員;(二)整頓國庫收入,量入為出;(三)刪改不合理舊法律,增入新律;(四)整頓軍律,靖亂安民;(五)建立幼 學、中學、學院,優者赴他國留學。(8)


?李鴻章子俄使返國道經天津之便,請俄駐華公使喀西尼轉請俄帝政府幹涉。喀西尼乃電聖彼得堡俄外交大臣吉爾斯:“中國希望俄國出麵調停此事,以 迫使日本立即與中國同時撤退軍隊。”如此俄方無犧牲,又增俄在朝鮮及遠東的勢力。沙皇同意後,於6月25日令俄駐東京大使希特羅渥向日本外相提出勸告。陸 奧答:“本政府同意由中日兩國共同負責改革朝鮮內政,直至完成為止,不拘任何理由,若中國政府不願與日本共同承擔改革朝鮮內政,日本政府則以獨力行事,屆 時中國政府,無論直接間接,皆不得加以阻礙。”繼之,陸奧又向俄使保證:“日本政府除希望確立朝鮮之獨立及和平外,決無他意。將來中國不論采取何種舉動, 日本政府決不作進攻性之挑戰,萬一不幸此後中日兩國間不得不交戰時,日本亦必立於防禦地位。”俄使又於6月30日致一嚴重照會於日本政府,勸告日本接受朝 鮮之請求撤兵。伊藤與日內閣堅持其立場,拒絕撤兵。俄政府也未能接受李鴻章與俄使吉爾斯的勸告,通知日本政府早日撤軍,並與中國政府早進行協議。李鴻章也 接到俄通知:“俄隻能以友誼,力勸日撤兵,未便以兵力強迫日人。至於朝鮮內閣政治應改革與否,俄亦不願預聞。”李即電報總理衙門:英美之調停均無結 果。(9)


日公使大鳥奉日政府令,於6月30日照會朝鮮,質問朝鮮是否是中國的屬國。朝鮮含糊答曰:“韓自立約以來,所有兩國交涉事件,均按平等自主之權 辦理。此次請援中國,亦係我國自用之權利,與朝日條約無礙。”朝鮮也致袁世凱一照會:“照得朝鮮為中國屬國,已經三百年之久,厚承保護。現在日本藉護館為 名,忽發兵近萬,據守都城,朝鮮在其掌握。彼以公文詰問為中國屬邦與否,限日答複。……兩次來文,聲稱決裂。弊邦將朝日條約所載語句以答,而不回複保護屬 邦與否,以防其籍此違約,滋生事端……。”日使大鳥也多次照會袁世凱,認為日政府視朝鮮自主獨立。日旋於7月19日後,數度向朝鮮提出要求,要朝鮮撤退中 國駐軍,並廢除中朝間通商條約,及其文與朝鮮獨立相抵觸之一切中朝條約。大鳥終對中國駐朝鮮外務督辦袁世凱繼任人逍秉鈞送達最後通牒。(10)


7月23日,日軍由大鳥率領入漢城王宮,劫持朝王李熙,挾持大院君為傀儡政權。日艦旋於牙山及豐島重創華軍。李鴻章於7月28日電總理衙門,請 布告各國中日開戰。總理衙門於7月30日照會各國大使,日人已首開戰端。8月1日中國乃正式對日宣戰。日本也於當日宣戰。各國均宣告中立。李鴻章於9月 22日奏報,華軍已自平壤敗退,日軍攻金州繼取旅順,攻取山東榮成而取威海。北洋水師提督丁汝昌仰藥死,次日,威海及劉公島華艦降日。(11)


1894年11月6日,美駐日公使譚恩(Edwin Dun)向日外相陸奧轉美政府願作中日議和的調和人,適時日軍事正順利進展,無意言和。籍口中國政府尚未直接向日政府乞和而婉拒。清廷遣津海關稅務司任二 十餘年之德璀琳(Gustav Detring)赴日,也為日以李鴻章的照會非國書,德璀琳非中國人拒與談判。清派張陰桓與邵友濂為中國議和代表,於光緒二十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到了廣島。 在廣島兩次會晤日代表,亦以兩代表缺乏全權委任條件,且聲望不足,遭日拒絕,而強迫返華。清政府終於1895年2月11日閣議,依日本要求,派位高權重之 李鴻章為議和頭等全權大臣。李鴻章於3月5日返京請訓後,出都赴馬關。


李鴻章攜子李經芳參讚及伍廷芳,於3月10日離津,於19日抵馬關,會見於先一日到達之伊藤博文、陸奧宗光等。首次談判,李即表示“此次戰爭, 實獲兩個良好結果。第一,日本利用歐洲式之海陸軍組織,取得顯著成功,足以證明黃色人種亦決不遜於白色人種;第二,由於此次戰爭,中國僥幸得以從長夜之夢 中覺醒,此實為日本促成中國發奮圖強。日本有不弱於歐洲各國之學術知識,中國有天然不竭之富源,如兩國將來能相互合作,則對抗歐洲列強亦非至難之事。” (12)


3月21日,中日二次談判,伊藤提出對華停戰要求:(一)日軍應占守大沽、天津、山海關,並所有城池堡壘,清軍之駐上開各處者,應將一切軍器軍 需交於日軍暫受;(二)天津山海關間鐵路,當由日軍務方管理;(三)停戰期間,日本軍費軍需,應由清國支補。李因諸地為失,日先占無理,拒絕承認,隻延期 答複。第三次會議,日方首提台灣,李鴻章反斥:“台灣生蕃居十之六,餘皆客民。日本有往距之念,不願停戰者在此,英國將不甘心,占台則損及他國利益。且台 灣已立為行省,無法送與他人。”(13)


會後,李鴻章離春帆樓,將至行館,日人小山豐太郎發一手槍,彈中李之左顴,子彈未出。日舉國震驚,日皇雲:“不法凶徒,下賤已極,竟敢傷及中國 頭等全權大臣之身。應按照國律內最嚴之刑辦理,保我國家榮耀聲名。”清廷也以“李以逾七十之年,遠使異域,受此重傷”逾旨慰問。陸奧也以為:“正在交戰中 的兩國,特別是在戰勝國的我國境內,對待敵國使臣,自應給予相當的保護和禮遇,此為國際法之通則……而況位高權重的李鴻章,以古稀高齡初次出使異國,而遭 此凶變,顯然容易引起世界同情,引起某一強國乘機幹涉……。”日本遂決定無條件休戰為得計。


日方終於4月1日,將和約底稿送中國行館,限四日答複。(一)日本要求朝鮮完全獨立,該國向對中國所修貢獻儀禮,嗣後完全廢絕;(二)中國將盛 京南部,台灣全島及所屬島嶼、澎湖列島,及各地所有堡壘軍器工廠,永遠讓與日本;(三)中國賠償庫平銀三萬萬兩;(四)日本工商臣民在中國通商口岸,享受 優待,包括直隸順天府、荊州府沙市、長沙府湘潭、重慶府、梧州府、蘇州府、杭州府。日本得派領事官於各口;(五)日本臣民運貨物進出中國各口,如已在進口 抽稅,所有樂後一切消費豁除。李鴻章於4月5日致日一說帖:“朝鮮自主,日方亦須照認朝鮮為獨立自主之國;(二)讓地:讓地使今後兩國爭端紛紛而起,兩國 子孫永成仇敵。中日係緊鄰之國,各地均為列代相傳數千年之基業,一旦令其割棄,其臣民必飲恨含冤,日思報複。況奉天為我朝發祥之地,其南各地如被日軍得 去,隨時直搗京師。(三)兵費:現日兵所索兵費,非中國現在財力可能償,一時勒令畫押,後來不能如數賠償,兵端必因而複起。且自中日交兵後,洋商居奇,中 國借債行息,周年至七八厘半。為中國借洋債以償日本,本息廿年還清,須關平銀六百九十兆;如將內地賦稅增加,百姓必相率為亂。日本在中國用兵,並未超過大 藏省存款,及所借國債之數。且日本所得中國兵艦、軍械、軍需折價之數甚巨,自應從擬賠兵費中扣除;(四)通商權利,擬將子口半稅,減作值百抽二。子口半 稅,本係值百抽二、五,今將出數除去,是每百兩減去五錢。中國更無法賠日本兵費。至洋貨一經進口賣與華人即免一切稅鈔,國家所入不敷所出,自有隨時征稅之 權,旁人何可厚非。且洋商深入內地居住營業,該國領事鞭長莫及,地方官更覺為難;洋商在內地改造土貨,勢必盡奪小民生計,國家自不能出力保護。如日本臣民 在改造華人土貨,運入內地完免稅,各國皆援一體均沾之例,則華商之製造廠所立即擠倒關。希兩國訂一完善和睦之約章,俾兩國官民永遠和好,釁端無從而起,庶 幾東方兩大國百姓,日後永遠和睦,福澤綿長。(14)


時清廷內閣,正為議和不決。翁同和以為台灣不可棄,眾臣以為陪都重地,密邇京師。慈禧終決定,“兩地皆不可棄,即使再戰亦不恤”。旋於舊曆三 月十三日,由總理衙門電李鴻章,一麵遣李經芳前往日方,告讓地以一處為限,賠費應以萬萬兩為斷。4月8日李鴻章定審約稿,強調依歐洲讓地向例,隻有將兵力 所已到者,酌量仍還本國,並未將兵力所未到者讓與故國。查日本約稿所擬,擬讓奉天南部地方,內有遼陽州等處與台灣全島,皆日本未到之處未便讓與。在四月九 日李鴻章對日修不棄中,也謹提及割讓遼南的安東、寬甸、鳳凰廳、岫岩及澎湖,及賠銀萬萬兩,未提台灣。


四次談判定於三月十六日,李鴻章傷已平複,親往會伊滕於春帆樓。雖雙方極為友好,但伊藤堅主賠款兩萬萬兩。李鴻章堅主台灣刻已立省,人煙稠密, 無法割讓。伊藤堅稱如台灣不能割讓,即遣兵至台灣自取。次日伊藤函李鴻章,中國對日條款,隻有諾否二字。李得照會後回伊藤一函,希給中國使臣請示國家之時 間,並仍請割地賠款二節酌為減輕。經伊藤多次迫求李對條款之諾否速答後,李鴻章於四月十一日請旨電總理衙門,雲賠款已減三分之一,伊藤堅要台灣。李於四月 十三日再電理衙門,伊藤已致最後通諜,無可再商,割台之半亦必不允。


4月15日之談判,因李已奉到中國最後諭旨:“如無可商改,即與之定約。”李隻在細節上作些更動,即達成協議。李亦警告伊藤,接台灣巡撫來電, 聞將台灣讓日,台民鼓噪,誓不肖為日民。終約定於本約批準互換後,兩國立派大員到台灣,兩個月內交割。4月17日,中日兩國全權簽訂和約於日本馬關春風 樓。馬關條約簽字後,清廷內部仍和戰不決。兩江總督劉坤一與署直隸總督王文韶,亦告朝廷,如和約敗,則日人北犯遼沈,西犯京畿,其患不可收拾。終而廷命二 品頂戴侯補道伍廷芳,往煙台,與日方內閣書記長伊東美久治,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十四日,在煙台互換和約。(15)


馬關條約的主要內容是:


(一)中國永認朝鮮為完全無缺之獨立自主國,該國向中國所修貢獻典禮等,嗣後全行複絕;


(二)中國割讓遼東半島,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島嶼、澎湖列島給日本;


(三)賠償日本軍費,庫平銀二萬萬兩,七年內交清;


(四)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日船可沿內河駛入上述各口搭客裝貨。日本政府得在這些通商口岸設立領事館;


(五)日本臣民可在中國通商口岸,任便從事各項工藝製造,又得裝運各項機器進口,隻交進口稅;至於其在中國製造的一切貨物,不但不交進口稅,而且免內地運送稅、內地稅、鈔課雜派,及中國內地存棧,亦依上項優例豁除稅課。(16)


早在二月間,日外相陸奧就曾訓令日駐俄公使,向俄透露日本要求割讓遼東半島與台灣的意向。俄即勸日本不要向大陸擴張,而對占領台灣沒有異義。四 月初日本把條件向歐美通知,德法俄即聯合勸日放棄遼東。條約簽字之日,俄正式聯合德法警告日本,同時俄軍艦分別開進神戶與煙台,作戰的姿態。由於英美拒絕 援助日本,日本無力抗衡三國,乃於5月5日


正式向三國接受“功告”,放棄遼東半島的永久占領權。三國終於10月在東京達成協議,中國終向日本付贖金銀三千萬兩,贖回遼東。6月2日李鴻章子李經芳,藉病推諉無效後,終代表中國赴台割讓。由於島上已備戰拒日,隻得在外海的日艦橫濱丸上,匆匆舉行交接儀式。(17)


三、馬關條約與台灣――台民的抗日鬥爭


馬關條約割台消息一傳開,台灣人民悲憤交集,紛紛反對。唐景崧時任台灣巡撫,也多次書致總督及總理衙門,割台灣台人不服,忍激民變。湖廣總督張 之洞、閩將軍穆圖善等也再諫割台,兩江督劉坤一也請法俄德代華擊日。台灣同胞認為可用自己的力量保衛自己,於1895年5月16日,丘逢甲等公推台灣巡撫 唐景崧,為台灣民主共和國大總統。同月23日台灣正式宣布獨立。前清軍務幫辦劉永福守備台南。正當台灣民主共和國在台北成立時,日本能久親王的近衛師團, 已達基隆。由於基隆和淡水兩港均配有重兵及德國克虜伯炮,日艦避免逕攻兩港。先取基隆東之鹽竂,及要塞三貂嶺,與瑞芳之義勇軍吳國華首戰。基隆與台北於6 月初失守,唐景崧與丘逢甲均逃往大陸,台灣民主國失敗。6月17日,日本禪山資政總督,在前清巡撫署舉行了日本總督府始政典禮,該地是現在的台北中山 堂。(18)


日本繼續南侵,新竹守軍總兵吳光亮及王國瑞不戰而退,隻有客家少數人,奮勇抗戰無功。後來吳湯興等反攻新竹,不成轉進。黃娘盛與胡家猷義軍三千 在龍譚坡(桃園)及三角灣(三峽)雖也殲故過半,終也失敗。不久日軍第四、第二、第三旅團攻下了苗粟、彰化、嘉義、屏東等地,向劉永福的台南挺進。由於糧 彈缺乏,劉永福經英領事歐斯納調停,於1895年10月19日內渡。台灣另一次大規模反抗,是決定國藉的1897年5月8日。由於大家均不願當日本人,詹 根、陳秋菊、簡大獅等募集抗日義民五六千人,從東路的三張犁及西北的士林,向台北進攻,不勝而退。


次年,簡義的兩千抗日軍,收複雲林(鬥六鎮),是義軍最光榮的一役。接著簡義的部將劉獅,楊勝的義軍收複鹿港。又有劉德杓的數千義軍據鐵國山 (雲林、南投間)抗日。1907年在新竹北埔暴發了北埔事件。蔡清琳勸誘山胞泰耶爾族與馬利可彎族合作,於11月14日進攻左近的幾個日本警察所,殺盡了 北埔支廳57個日警。事後有何麥賢等9名抗日領袖被判死刑,從容就義。另有1912年3月22日起義,因日人收竹林為公有,劉乾與林啟楨起義於南投,失敗 後,劉乾及林啟楨起義黨8人判死刑。接著是土庫事件,曾任職教員的中山先生信徒羅福星,在台灣北部組革命黨,與其它在台灣中南部四起的抗日革命組織,約九 百多人,進攻日本東勢角支廳,失敗被捕後,判死刑的2人,有期徒刑的285名。(19)


?台灣空前的日本大屠殺是餘清芳革命,或西耒庵事件。從小跟父親從福建遷來台灣的餘清芳,與家住台南廳的江定,及住嘉義的羅俊,均在年青時即自 組了抗日義勇軍。他們終在福春碾米廠共訂反日盟約。1905年夏秋,率同誌千人,多次襲擊各地日本派出所,燒日人房屋,殺日眷屬。後不少戰士受日人騙舊莊 向日人投降,被命挖戰豪,完工後,即被日人機槍掃射,就地埋在戰壕中,數達數千人,成為有名的“噍吧年大屠殺”。逃生的少數終也被騙,於同年8月被判死死 刑者達866人,有期徒刑453人。幸存的江定272人,接受日人的誘降,於1916年初下山歸順。除37人在台南被執行死刑外,其餘下落不明,據雲全被 日人活埋。


台灣的山地人,也有著名的霧社事件發生於1930年,涉及五蕃社千二百人。利用聯合運動會揭幕禮,殺死當地參加的日本官兵及眷屬349人。兩月後因日人向山地施放毒氣彈,不少山胞自殺,總計戰死與自殺的同胞男女老幼達九百多人。


侵台時,日方投入兵力四萬九千多人,隨軍夫股兩萬六千多人。戰死者達四千六百多人,負傷者達兩萬七千多人。甚至近衛師團長中將北白川宮能久親 王、近衛師團第二旅團長少將山根信成,均傷重致死。日軍本身也傷亡慘重。從此台灣由日本統治以迄1945年,二戰結束日本投降,依雅爾達與開羅會議,台灣 方回歸中國。日本台灣總督投降交接的地方,也即是當年馬關條約後,日本樺山資紀總督舉行始政典禮的今台北中山堂。(20)


1.林衡道著,台灣省文獻委員會編:《台灣史》,台北眾文圖書有限公司1993年版,1-27頁。


2.種村保三郎著,譚繼山譯:《台灣小史》,台北武陵出版公司1993年版,33-46頁、60-81頁、89-92頁、140-160頁。


3.《台灣史》,246-258,296-299,305-309


4.《台灣小史》,170-177頁,182-155頁。


5.李鴻章:《李文忠公全集》電稿卷15,32-33頁。


6.王芸生:《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卷二,三聯書店1980年版,28-29頁。


7.陸奧重光:《蹇蹇錄》中譯本,20-21頁,22-38頁。


8.《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卷二,38-42頁。


9.《李文忠公全集》電稿卷15,51-52頁,卷16,7-12頁。


10.《蹇蹇錄》中譯本,24-35頁。


11.《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79,34-35頁。譯署函稿卷二,56-57頁,112-113頁。


12.《蹇蹇錄》中譯本,131-132。


13.《李文忠公全集》電稿卷二,23-27頁。


14.《李文忠公全集》電稿卷二,33-40頁。


15.《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卷二,317-323頁。


16.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日本侵華七十年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版,47-49頁,50-52頁。


17.王彥威:《清季外交史料》卷117,台北1964年版, 33-34頁。


18.馮作民:《台灣曆史百講》,台北青文出版社1976年版,110-122頁,131-139頁。


19.《台灣曆史百講》,151-154,158-164,169-175,231-235頁。


20.《清季外交史料》卷108,126-27頁;卷109,5-29頁;卷110,14-15頁,25頁;卷111,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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