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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鴻兵:審判高盛----做客CCTV新聞頻道《世界周刊》

http://www.iceo.com.cn/busblog/2010/0504/193427.shtml

2010年05月04日

審判高盛

做客CCTV新聞頻道《世界周刊》

主持人:您能不能談一談高盛究竟做了什麽,它為什麽會受審,為什麽奧巴馬和國會沒有盯其他倒閉公司的高管,而盯上了高盛?

宋鴻兵:高盛這回被美國政府盯上並進行了訴訟,可能有兩方麵的原因:從廣義上來看,高盛其實很早就知道次貸危機要爆發和後續金融危機的重大係統性的風險,比如說鮑爾森在他剛剛出版的自傳《峭壁邊緣》的這本書裏,已經明確提到,在2006年8月17號他們開會的時候,就明確提出:一場重大的金融體係的係統性風險已經不可避免,一家大型銀行或者大型投資銀行的倒閉,很可能在所難免,甚至他們要計劃模擬兩房:房地美、房利美出現倒塌,美元出現崩盤,整個市場會如何反應。

從鮑爾森這個情況來看,他當時應該是高盛的第一把手,所以可以說作為高盛應該是很早就意識到一場重大危機要來臨,但是在後續的各種各樣的金融產品中都沒有說明和披露,沒有向市場和投資人做充分的風險披露,這是從宏觀的意義來講的。

從微觀意義來講,這回SEC(美國證監會)所針對高盛的是一個具體的產品,就是2007年年初,高盛作為一個牽線人,把投資方和購買人撮合在一起的這樣一個主要投向按揭抵押貸款的金融衍生產品,高盛在中間也投了一部分。其中最關鍵的問題就是,他應該向購買人披露,出售的這些資產當中,其中有一個鮑爾森(對衝基金經理,非前高盛CEO和前財政部長)所管理的基金,這個基金實際上是專門做空。他是看空這個市場的,他作為挑選、推薦債券組合的一方,購買人是應該有權力知道這個基金在中間扮演的角色的,但是這個關鍵性的信息,高盛沒有主動做出詳細的披露,有一些購買人是不知道的。現在披露出來的,高盛和雙方進行的 E—mail和各種各樣的信件都已經說明了這一點,SEC和美國的司法機構現在可能抓住的就是這個,高盛應該披露,但是他們沒有。

嚴格意義來講,如果對方的購買人是一個普通的交易者的話,那麽他們就有義務披露,但是如果購買方是像荷蘭銀行這樣的,也是一個金融業衍生產品的大玩家,算是一個複雜投資人,複雜的投資人自己也應該意識到這個風險,所以說高盛的反駁也不能說完全沒有道理,所以最後他在司法上界定到底是不是屬於欺詐,我覺得還不能下定論。但是高盛這麽做,和他們對整個危機的判斷,對房地產市場的看空,早在2006年的時候就已經形成了這樣的觀點,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大發不義之。我們知道,中國人是講仁義禮智信,從義的角度來說,高盛的這種做法是發的不義之財,他們明明知道這個市場會出問題,還故意讓市場上的投資人掉入這樣的圈套,他們在中間大發橫財,這種做法可能沒有完全違法,但是肯定是違背道義的。這可能也是現在美國的投資人也好,包括世界各地的投資人也好,都對高盛有一種強烈的憤怒的情緒。這可能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

主持人:那麽高盛為什麽要搞這麽複雜的衍生產品,這些對它有什麽好處?高盛為何有機會這樣去做?

宋鴻兵:因為在一個市場當中,當信息越透明,信息越對稱的時候,中間的盈利空間越小;當這個市場越不透明,越是混沌,這中間贏取暴利的機會就越大。金融衍生產品最大的問題就是信息不透明,賣產品的人和購買的投資人,他們之間的信息是不對稱的,在這樣一個複雜的金融衍生產品的構建過程當中,中間存在著巨大的盈利空間,而投資人有可能承受巨大的風險。這就是為什麽金融衍生產品成為包括美國現在的《金融改革法案》的一個重點,就是要規範金融衍生產品,而引起了華爾街的強烈反彈,因為這些東西都規範、透明化了,信息對稱了,那華爾街就不好賺錢了。所以這也是雙方在《金融改革法案》,包括高盛這個訴訟案之間進行博弈,可能中間存在著千絲萬縷的聯係。最終涉及到金融衍生產品需不需要管理,需不需要規範,越規範的市場,透明度越高,信息越對稱,對投資者越有利;但對做市商和產品的設計方或者是賣這些產品的人來說就越不利,所以現在雙方在博弈。從這個角度來說,作為高盛來說,他希望市場永遠是混沌的,是不透明的。

主持人:高盛在華爾街到底是一個什麽樣的地位,它的高管和政府、議會以及總統有著怎麽樣的聯係?

宋鴻兵:高盛在華爾街現在的地位比較像二十世紀初的庫恩雷波公司,當時那也是一個最大的投行。現在高盛顯然也處於這樣的位置上,它跟政府的關係可以說是千絲萬縷,我們現在看到的鮑爾森,以前的魯賓等很多重量級的政界人物都是從高盛出來的,世界各地的國際性金融機構也有大量高盛出來的“高盛派係”的龐大人脈關係,不僅是在美國,而且遍及全世界的政界、金融界,形成了龐大的人脈關係網。這樣的人脈關係網,對政治,對美國,對華盛頓的決策有著非常大的影響力。

從總統的角度來說,總統對財政部長的任命在很大程度上是要受高盛的影響的,要不然為什麽高盛的CEO老當美國的財長呢?實際上包括高盛對美國民主黨的選舉支持,比如像奧巴馬當選總統的競選過程當中,高盛也是出了100萬美元以上。在這樣的過程當中,它對政界的影響力第一是在選舉中大量資助民主黨,華爾街大概有三分之二的錢是支持民主黨的,還有三分之一的錢支持共和黨,這永遠都是“兩邊下注”的,高盛更偏向民主黨一些,所以它對選舉具有著重大的影響力,華爾街的錢,華爾街的資本是美國的政治家不能不看重的。

另外一種對政治的影響是它的人脈關係,大量的政府智庫、包括政府、各大金融機構,國際組織,大量人脈關係的鋪墊,使得它在這些機構運作的過程當中能夠體現自己的意誌。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就是,鮑爾森在自己的自傳《峭壁邊緣》裏麵曾經提到過,在2008年9月,當金融海嘯全麵爆發的時候,他曾經向美國白宮申請了“道德豁免權”,也就是他在這個時間裏麵要集中跟高盛打很多電話,一周要通話20多次,在反複磋商高盛應該怎麽辦,這個時候他是需要一定的豁免權的,就是“道德豁免權”。我們可以看出來,他身處美國財長這個位置上,能夠單獨為他以前的公司進行大量的信息溝通,這中間是存在著一定道德風險的,也就是說他在那個位置上,可以給高盛送出很多其他公司得不到的信息,提供這種政府關於如何救市的一些細節性的信息,而其他的公司是得不到這種信息的,這也存在著一種信息不對稱。這都反映出高盛在美國政府中間處在一種非常獨特的位置上,而且具有著對美國政府的決策、救市方法和救市方法實施的細節有很強大的甚至是直接的影響力。從這個角度來說,高盛在美國政界,包括對美國整個的政策製訂和國際大型金融機構的影響力都是非常巨大的。

主持人:奧巴馬這次是不是真的決心改革?他可以通過《改革法案》,但是他該如何,或者他是否願意削弱華爾街對華盛頓的影響力?

宋鴻兵:我曾經提出一個概念,就是“金權概念”,實際上華爾街和華盛頓現在已經變成了一個“連體嬰兒”,雙方是綁在一起的,雙方的利益也是綁在一起的,實際上是“牽一發而動全身”這樣一個利益捆綁式的關係。華盛頓現在已經不可能從根本上割斷與華爾街的利益關係,這是做不到的;華爾街跟華盛頓的利益也是綁在一塊的,所以雙方是一個“連體嬰兒”的形式。

當奧巴馬想對金融機構,對華爾街進行徹底整頓的時候,實際上他是做不到的,即便他心有餘,也會力不足。某種意義上要徹底整頓華爾街,華盛頓就會喪失一個巨大的,全球性的博弈工具;華爾街也需要強大的美國政府的支持,雙方麵的利益是互相死鎖在一起的。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奧巴馬所有的金融改革法案,最後必須要得到華爾街的認可,否則就推不動。高盛這個案件可能就是雙方叫板或者博弈當中的一步,一個籌碼。但是最終我們可以看到,高盛這個問題,肯定是“雷聲大雨點小”。因為他不能動高盛,不能把高盛往死裏整,這就是他的一個政治,或者我們稱之為資本,在美國是資本控製國家的。

在資本控製國家的形態之下,政治領袖決心再大,或者美國國會的決心再大,他也不得不麵對現實。所以對高盛來說,這個案件本身是一個非常非常小的案件,根本就不值得一提,比這個嚴重得多的案件有的是。奧巴馬拎出這樣一個很小的話題大做文章,實際上隻是在作秀,給全世界的市場人士也好,給全世界的老百姓要做一場非常精彩的秀:你看我們美國政府是非常認真的對待金融危機的事的,連高盛這樣有影響力的公司我們都不放過,但實際上對高盛的懲罰能有什麽呢?我們可以想像,罰幾億美元對高盛這樣的公司來說根本就是無足輕重。高盛還在全世界麵前大吐苦水,所以在這樣的過程中,雙方就像周瑜打黃蓋,但是還遠不如《三國演義》當中的周瑜打黃蓋那樣精彩,因為用的籌碼太小了。所以說奧巴馬即便是有政治決心,即便是要對高盛采取一定的措施,我們也可以想見,這個事情不會是一個重大的事件,對高盛也不會有什麽太大的影響。

最後的關鍵點,是不是能達成對金融衍生品必須嚴格管製這樣一個結果。如果達不成的話?那就是華爾街取勝了,美國政府不得不退讓;如果達成了,那麽美國政府可能在這個問題上把華爾街壓製住了。雙方博弈最後的關鍵點,就是一個金融衍生產品在世界範圍內需不需要管製,如何管製,它的透明度最後怎麽體現,這個是看這個遊戲最後結果的最主要的標誌。

主持人:高盛受審的意義何在?對美國的金融秩序和國際金融形勢有什麽改變,您能否做一個預測?

宋鴻兵:其實剛剛我已經提到了,高盛的問題象征意義大於實際意義,拿高盛說事,遠比高盛嚴重得多的事情有的是,隻拿這麽一個很小的案子來說高盛的欺詐行為,不足以反映高盛在整個次貸危機當中產生的巨大影響,包括對美國房地產市場做空的影響力。所以這隻是一個標誌性的事件,或者隻是一個噱頭,美國政府是不是要對華爾街動真格的,是不是要對華爾街進行徹底整治,通過這個我們還看不出來,這個事件可能還是停留在表麵層次居多。

對未來世界的影響,還是那句話《金融改革法案》當中,關於金融衍生產品的規範和它的透明製度的製訂,是判斷整個遊戲是不是進行到位的核心標準。

主持人:投資銀行究竟有哪些功能,它既可以做投資顧問,又可以做市商,這兩種身份有什麽不同,承擔的義務與責任有什麽不同?投行本身也可以作為交易方買賣的有價證券嗎?

宋鴻兵:投資銀行從傳統意義上來說主要是做承銷,比如債券,IPO,就是公司上市發行股票,做財務顧問,投資顧問;也可以做一些自營業務,包括可以買賣債券,做產品設計等等。現在投資銀行業可以做一些商業銀行的業務,比如說吸納儲蓄。現在我們看到華爾街五大投行中間,除了打掉的那兩家,其他的已經轉化變成銀行的性質,也就是說它什麽都可以做混業經營。

從我們看的問題來討論,投資銀行是可以做投資業務的,就是自營業務,它可以設計金融產品,可以作為投資方,購買這個金融產品,也可以購買其他人設計的金融產品,也可以作為一個做市商撮合,或者作為中間商把買方和賣方撮合在一起,他從中間收取顧問費,分成一部分,這幾個方麵它的業務範圍都允許做。

主持人:現在的焦點問題是不是在於,從法律上講,高盛作為做市商,究竟有沒有義務向投資人披露所有的信息?

宋鴻兵:應該說,從嚴格的法律意義上來說,如果購買方,投資方是一個完全的金融門外漢,或者完全是一個普通的投入人,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高盛的角色是有法律的義務披露相關信息的;但是如果購買這些金融產品的買家是所謂的複雜投資人的話,這個就不一定了。因為這些人本來也是市場的遊戲玩家,他們也應該知道這個風險的嚴重程度,是不是信息不向他們披露,高盛就一定觸犯法律或者一定有比較大的法律上的問題,這一點我估計可能還沒有一個準確的定論。所以問題的要害也正在於此:購買的投資方到底是一個什麽樣的性質,和高盛在這個問題上對鮑爾森的對衝基金,到底是有意識的把信息屏蔽掉,不向投資人披露,還是它是無意識的做的,這雙方的因素都很重要。

如果高盛是無意識的,確實你也沒問,我也沒說,但是確實是無意而為之,這個在法律上又是另外一個情況了;如果它明明知道鮑爾森在做空,同時還給你推薦債券,同時你還建議投資者去買,而且還不披露相關信息,而且是確確實實知道這個情況的,而有意識的選擇不去披露,這個可能就會涉及到法律問題,這也是一個非常微妙的分水嶺,要根據高盛和雙方之間的電子郵件、通話記錄,雙方有書麵證據的東西進行判斷高盛到底知不知道雙方的性質,知道之後它是選擇有意識的忽略這個問題,還是有意識的披露這個問題,這中間有著本質上的差別。

主持人:高盛自我辯解說,他既做多也做空,是抵消風險,怎樣理解投行的這種做法?有沒有道德問題和法律問題?

宋鴻兵:需要再次強調的是,高盛實際上從2006年8月就已經知道房地產危機即將到來,這是鮑爾森的原話,而且是“一場係統性的,巨大的金融危機即將來到”,他唯一沒有指出的是哪一天或者哪一個月爆發,但是這一天的來到是不可避免的,同時他也預測到了,會有一家大型銀行,包括一家大型投資銀行會出現滅頂之災,而且提到了“兩房”有可能倒塌,提到了美元有可能崩潰,這幾個事件跟2008年我們看到的金融海嘯幾乎是一模一樣的,所以從這個情況來說,他作為高盛的第一把手,作為高盛的領軍人物,他有這樣的判斷之後,我們認為,合理的推論是:整個的高盛都認為市場會出問題,因為他是老大,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在整個的金融產品的設計,包括對衝策略的選擇上,就不可能認為這個市場的風險是一半對一半,你是絕不可能這樣進行操作的,對於高盛來說,一定是做空的部分大於做多的部分。在這樣的構成當中,他向客戶推銷,向投資人介紹的產品當中,很可能就是包含著他要巨額盈利的看空的那部分,這中間不光是對美國的投資者,它在全世界做了大量這樣的工作,包括在中國也做了大量的金融衍生產品的推薦,在這個過程當中它實際上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我們可以這樣推論:高盛是明知可能石油價格會下跌,衝高到140之後會暴跌,整個二級抵押貸款,CDO這個市場會崩盤,整個“兩房”的債券可能會出問題,等等,這些他都已經有了事先的判斷了,但是在這個過程當中他卻利用這種他們對市場的影響力,在中間謀取巨額利益,不光是在美國謀取巨額利益,而且是在全世界範圍內,也包括在中國謀取這種巨額的利益,這種行為是不是違反了各個國家的法律,在美國它已經被起訴了,在其他的國家包括中國,有沒有可能源於美國證監會對高盛的起訴而進行跟進?這個是相當值得關注的。

主持人:您可不可以用一個淺顯的方式說明高盛做空自己銷售的證券,究竟是一種什麽樣的行為?

宋鴻兵:實際上是一種獲利行為,也就是我明明知道這個市場會下跌,我的這種做空,實際上就加速了市場下跌的過程,而且我的行為會影響市場其他投資人的情緒,我在製造一種恐慌氣氛,這種恐慌氣氛在關鍵時刻,在拐點時刻,將會加劇市場的崩盤,在市場暴跌的過程中,它通過高倍杠杆,在中間可以收獲巨額的盈利。這個就是高盛在做空過程中可以獲得巨大收益的一個最重要的原因。

主持人:您還有什麽需要補充的地方嗎?

宋鴻兵:還有一點可能要談的就是中國方麵的問題,你們權衡吧,看看有沒有必要,實際上咱們國家的央企在2008年的時候,大量在海外金融機構,特別是投資銀行做這種金融衍生產品的合約,從現在我們已知的情況來看,出現了比較大的問題和虧損,在2008年年底的時候,浮虧100多個億,有68個央企都做了這樣的交易,其中有26家是屬於可能跟海外直接做的,在這些交易中間,在這些金融衍生產品背後,都有高盛、美林這種大的國際投行的背影,包括我們看到的香港的雷曼賣的“迷你債”等等,我們可以做一個合理推論:當這些國際大投行已經知道市場發展的未來趨勢,他們在亞洲所兜售的一切金融產品,很可能都是“有毒” 的,華爾街流傳著一句話“中國人賣給我們有毒的牛奶,我們賣給他們有毒的金融產品”什麽意思呢?當這些人為了盈利的目的,在利益的驅使之下,明知道這個市場會出問題,明知道這些債券的組合會出問題,也會趁雙方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之下,把這些有毒的債券賣給你。

當然,在2005年的年底的時候,國內曾經有人提出外資銀行的比例,要占中國整個金融體係的70%左右,認為這樣中國的金融係統才安全,如果是高盛這個案件成立,全世界都認可的話,那麽這個事件說明什麽?當它擁有你整個的銀行體係的70%的股權的時候,那誰來保護中國老百姓的儲蓄安全?因為對他來說,他有強大的動機和衝動,要把這些儲蓄投資到這些“有毒”資產當中去,從而造成中國儲蓄者的重大虧損,而且事實上我們看到的情況基本上也是這樣的,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經過金融海嘯,我們再反過來反思當初的很多做法,我認為都是非常明智的,包括咱們國家對外資銀行在中國金融機構的持股比例,包括很多步伐的放慢,特別是港口直通車等等等等,這些東西的刹車,都是有著一種戰略的前瞻性,而且從現在的情況來反思的話,我們國家做的是非常有道理的。

另外一點,當中國和美國現在處在這樣一個情況之下,很多國際上的其他經驗我們也可以汲取,比如說日本的經驗,當年高盛早年在日本曾經做空過日本的日經指數,當時高盛也是主要把日本的金融體係進行重大殺傷的主要突擊力量之一,在當時做空日本股市和做空日本的很多金融產品的時候,日本的很多產業集團,很多產業體係,比如豐田,很多這些產業集團,三井財團,並沒有真正上當,他們還是以實體經濟為主,金融實際上是為實體經濟服務的,經過這一輪金融海嘯之後,中國有必要反思一下,我們是不是應該多向世界其他國家借鑒經驗,中國的經濟發展還是應該以實體經濟為主,金融行業或者其他的行業,應該是輔助我們的實體經濟的發展的,它起的是輔助作用,而不能把它作為一個立國之本,或者作為一個主要的經濟,像實體經濟一樣,這兩者之間肯定是不一樣的,實體經濟是立國之本,金融隻是一個輔助實體經濟發展的手段和工具,這樣的話,才能使咱們國家的經濟發展有一個長治久安的保證。

經過這場高盛的洗禮之後,相信中國的投資人也好,機構也好,中國的決策者也好,應該對國際投行的本質,本來麵目認識得更清楚,這是一幫唯利是圖的人,是一幫不講道義的人,跟他們講義,講道是說不通的,跟他們隻是存在著比較明確的利益關係,把這一點認清之後,他們身上的所有光環都將消失,他們就是在跟你談利益,他也隻關心利益,為了利益,有時候可能要用一種非常不道德,或者非常不正義的手段賺取你的金錢,明白了這一點之後,中國在金融改革開放,走出去的過程之中就會少交很多學費。

主持人:好的,謝謝。


關鍵字: 高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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