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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通鋼事件新看點:小偷打死騙子 工人捍衛權益

(2009-08-04 07:54:30) 下一個
通鋼事件新看點:小偷打死騙子 工人捍衛權益

雲淡水暖


7.24通鋼事件已經過去一周了,看了《成都商報》和《新京報》7月31日的報道,有些許感慨,通鋼的工人群眾是好的,是在捍衛自身的權益,而捍衛自身的權益的前提,是捍衛國有資產不被私人資本進一步侵吞,至於“圍毆”那位陳國君先生者,恐怕是某些小偷。

報道說:對陳國軍(君)之死,一般被認為是工人群毆的,但有知情人告訴記者,真正下狠手的是一些沒穿工作服的人:“他們是靠‘吃通鋼’為生,建龍進入後,陳國軍(君)截斷了他們的財路。”…知情人介紹,很多金屬回收公司的鋼鐵就是從通鋼內部偷出來的。因為和內部人員勾結,有的甚至“開著卡車直接進廠區偷鋼材”。…2005年建龍入股通鋼後,加強了內部管理,陳國軍(君)擔任總經理時曾請專人守鋼材,而發現員工被抓獲偷攜鋼材超過10公斤出廠就要下崗。嚴格的管理使很多“吃通鋼”的公司倒閉。(《成都商報》)一些通鋼職工說,是一些社會人員對陳國君下了“黑手”。(《新京報》)

根據報道,7月24日在場的多達“數萬工人”(《中國經營報》),這麽多人在場,一個陳國君被“圍毆”致死,相信目睹者不在少數,警方要搜集證據,隻要方法得當,曉以大義,應該不是問題,“群眾是真正的英雄”、“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看來,通化警方也是想到了發動了群眾,關鍵時候還是要靠群眾。

報道說:公安局指揮部召開會議,安排部署情報信息收集工作。要求公安幹警“廣泛發動朋友、親屬、戰友等關係”,…通化市公安局長紀凱平要求各參戰單位要樹立花錢買情報意識,對重要和核心情報信息,必須舍得投入。通化市局拿專項經費給予必要保障,以及時獲得有價值情報。

其實,草民以為,隻要有“廣泛發動朋友、親屬、戰友等關係”一條就足矣,如果陳國君先生是為通鋼的最廣大工人、幹部、技術人員的利益被壞人“圍毆 ”,為捍衛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和國家利益而“犧牲”,當地公安幹警的“朋友、親屬、戰友等關係”何愁不站出來指認。所以,“通化市公安局長紀凱平要求各參戰單位要樹立花錢買情報意識”表麵上看令人不可思議,回過頭來一想,又倍感回味無窮,通鋼與通化恐怕已經融為一體,不誇張地說,通化的公安幹警,要麽就是通鋼人的兄弟姐妹,要麽就是通鋼人的七姑八姨,十指連心,通鋼、通鋼人的利益遭到侵害,要什麽勞什子“樹立花錢買情報意識”?金錢至上?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而關於真正下狠手的是一些沒穿工作服的人:“他們是靠‘吃通鋼’為生,建龍進入後,陳國軍(君)截斷了他們的財路。”,就有點意思了,如果按照媒體關於“知情人”的說法,類似於“2008年5月,吉林省公安廳破獲惡勢力團夥‘李氏三兄弟’案。根據當時的報道,‘李氏三兄弟’常年以來利用‘以次充好 ’、‘以少充多’的手段,橫行於鋼鐵公司的原料進口渠道…”這樣的群體,不是陳國君一人會反感和厭惡,任何一個通鋼人都會反感和厭惡。

草民在鋼鐵公司幹過,類似的事情,確切地說,是廢品收購這個行當全麵自由化之後形成的,內外勾結損害國家、企業利益,實際上也是在損害企業工人的利益,如果是一個工人當家作主、實行工人參與管理、收入向第一線傾斜的氛圍,還有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正氣上升、邪氣不揚,講道德、知羞恥,這種行為不能說絕跡,但絕不會成風。

所謂陳國君站出來“嚴格管理”,斷了小偷們的財路,小偷們“下狠手”將其“圍毆致死”,如果證據確鑿,那就與工人群眾脫開了幹係。但是,事情的緣起,畢竟是數萬工人群眾起來抵製以陳國君為前台代表的私營資本家企圖獨吞國有企業,如果是“小偷”將陳國君“圍毆”致死,當屬於渾水摸魚,屎盆子不能扣在工人群眾身上。

其實,陳國君們斷了小偷的財路事小,因為如“李氏三兄弟”之輩畢竟是極少數,斷了數萬通鋼人的生路事大,恐怕正是這種不安全感、被剝奪感,釀成了事態的惡化。根據相關官方資料,在建龍第一次參加“重組”通鋼的2005年,統共有16000名通鋼職工被“剝離”,也就是說,起碼有16000多個家庭被波及,如今百物昂貴,你叫這些下崗失業工人,特別是中老年職工怎麽活?

在崗的又如何呢,報道說:雖然在2005年到2008年8月份之前,通化鋼鐵仍在贏利,但工人收入銳減,一位一線工人對記者說,此前他的收入是 2500元每個月,但在建龍入主後,在效益並沒有減少的情況下,工資越來越低,最後降到了千元左右…從2006年開始,下崗工人去北京上訪,小範圍的遊行時常發生,但當地政府並未對這一現象充分重視。…(《中國經營報》)

在金融風暴之時,在崗工人的收入隻有每月200元,就是說,通鋼工人的收入,在私營資本建龍入股之後,3年半下降了25倍,看來在2005年改製的時候,建龍或者當地國資委並沒有講清楚在通鋼工作的工人群眾的收入,哪怕是在通鋼盈利的情況下也要大幅度減少,也沒有講清楚為什麽會要大幅度減少,更沒有征求自己的切身利益有關的廣大通鋼職工的意見,就霸王硬上弓地“改製”了。但是,在“改製”風雲初起的時候,人們得到的宣傳信息是,“改製”是一利國家、二利企業、三利職工的“長遠利益”的舉措,如果一沒有利國家、二沒有利企業、三沒有利職工,就屬於欺騙,是騙子在玩花招。

草民注意到這樣一個細節:在2005年12月30日,建龍集團以近12億元正式收購原通鋼集團,並組建了吉林省省屬最大企業新通鋼集團,注冊資本 38.81億元。在新組建的通鋼集團中,吉林省國資委持有46.64%的股權,華融資產經營公司持有14.6%的股權,浙江建龍鋼鐵公司持有36.19% 的股權,通鋼集團管理層持有2.57%的股權,實現了國有、民營、金融機構共同出資的多元產權結構和法人治理結構。(《中國經營報》)

多麽符合“現代產權結構”的一個組合呀,然而,建龍集團“出資”12億元,卻獲得了36.19%的股權,換算成資本,為14億元,哪裏有這麽好的事情,還沒有開始介入企業生產經營,就平白無故多出來2億元的股權資本?這2億元算怎麽回事?是騙的?還是“被”白送的?或者說是半騙半送的?對於絕大多數中國人來說,2億元,絕對是一個天文數字了,是一個通鋼在崗工人去年年底月工資的1萬倍了。

還有:一位了解的內情的公司中層告訴記者,在他看來,建龍的地位雖然是二股東,但其實是重組之後的通鋼的實際控製者,包括財務、原料等均為建龍係人員控製…(《中國經營報》)

這又是咄咄怪事,既然是“國有、民營、金融機構共同出資的多元產權結構和法人治理結構”,而且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企業的最核心的財務部門,居然由二股東控製,最具經營主要地位的原料部門,也同時由二股東控製,那麽,基本上說,通鋼是贏是虧,別人根本無從核算,就是私人資本建龍一家說了算,建龍究竟有沒有向通鋼足額“注資”,也是建龍說了算,建龍究竟從通鋼拿走了多少利益,還是建龍說了算。

而且,在今年3月左右建龍集團決定與通鋼集團進行股權分立,按照雙方達成的協議,建龍集團將擁有吉林精品鋼基地的所有權,並擁有通鋼原有的礦山所有權。照這樣說來,建龍把新建的高附加值精加工企業和控製資源的礦山拿到手走人了,這與騙子何異?

既然有“小偷打死騙子”這麽一個偵察方向,那麽就有一種可能,小偷和騙子因為分贓不均互相在掐,工人群眾是真正地在捍衛國家、企業、自身的利益。小偷要嚴懲,騙子也要嚴懲,而且要把騙走的東西吐出來,把國家、工人的權益還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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