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現在說的朝鮮核危機的一點曆史背景
(2009-06-03 21: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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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核危機
http://baike.baidu.com/view/615578.htm
朝鮮核危機,是指朝鮮半島因為朝鮮恢複核項目而引發的緊張局勢。 朝鮮於1974
年加入國際原子能機構,隨後於1985年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1992年簽訂《保障
監督協定》,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監督並多次接受其核查。
美國從20世紀70年代起就關注朝鮮的核項目,1988年下半年,美國正式對國際宣稱
朝鮮有可能正在開發核武器項目的信息,此舉立刻引起朝鮮當局的強烈反彈和國際社會
的廣泛關注。
1994年5月30日,在美國的極力慫恿下,聯合國安理會提出對朝鮮進行核項目調查
並對其進行製裁。1994年6月,美國前總統卡特前往平壤斡旋,與朝鮮政府達成了《朝
核問題框架協定》,此一協議是朝鮮核危機的直接淵源。按照《朝核問題框架協定》的
要求,朝鮮必須凍結其各種核項目,並在所有核設施上加裝監控係統,禁止一切關閉項
目的重啟。然而,美、日、韓三國協助朝鮮拆卸石墨反應堆並幫助朝建設兩座輕水反應
堆的承諾一拖再拖。這兩座反應堆的發電能力約為2千兆瓦。無法順利進行的原因中,
約為45億美元的資金缺口是一個不小的因素。2002年8月,輕水反應堆在朝鮮平壤奠
基。在此之前,朝鮮一直在與美國就反應堆的建設資金分攤問題討價還價。
2002年10月,美國透過偵察機構掌握了朝鮮仍在秘密研製核武器的證據,從而對朝
鮮核項目再次提出異議。朝鮮當局當即承認了美國的指控,隨即引起國際社會對此的關
注,朝美關係再次陷入僵局。由於朝鮮當局堅持能源短缺理由,拒絕美國提出的先停核
項目,再談能源問題的提議,朝鮮核危機正式爆發。
中國在朝鮮核危機方麵采取比較主動積極的態度,自2003年8月27日至29日由中國
政府發起在北京舉行的朝鮮問題六方會談之後,2004年2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又召開了
第二次朝鮮問題六方會談,發表了主席聲明。各方原則同意不晚於2004年 6月底前在北
京舉行第三次六方會談,並組成工作小組進行工作。其中,第一輪六方會談並未達成任
何的協議。
2004年6月23日~26日,在北京舉行第三輪朝鮮問題六方會談,也未取得明顯進
展。2005年2月,朝鮮在官方電視台的新聞節目中正式宣布國家擁有核武器,所以協議
中斷會談,並無限期押後下一輪會談日期。
在各方努力下,2005年7月26日,第四輪朝鮮問題六方會談在北京開幕。進展不
大,於8月7 日被迫休會三周。由於各方矛盾,複會日期多次拖延,直到9月13日才開始
第二階段會議。在第二階段會談取得顯著成果,與會各方一致通過《第四輪六方會談共
同聲明》,其中在該聲明第一條中,朝方承諾:放棄一切核武器及現有核計劃。在第二
天,朝鮮外務省又發表聲明:在朝鮮重新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NPT)前,美國
應該向朝鮮提供輕水反應堆。而美方表示:在朝鮮放棄核武器、重返《不擴散核武器條
約》並履行安全保障措施協定前,任何國家都不能與其開展輕水反應堆等核合作。
(桃郡刀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