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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黃克誠:林彪敢說真話應該提倡

(2010-09-12 22:20:10) 下一個
[轉貼]黃克誠:林彪敢說真話應該提倡

今天主要談一談林彪這條釋文。你們送來征求我的意見,我認為把林彪列上,這是應該的。現在寫曆史比過去實事求是多了,不過有些問題還需要你們考慮一下。我知道寫這個條目有很多難處,輕了不行,重了也不行,是很費力的事。關於對林彪的曆史如何評價,從前沒有人講過,最近陳雲同誌在談如何編寫遼沈戰役回憶錄時講到這個問題。這個材料你們大概看到了。

  你們寫人物誌,要學習司馬遷,他在史記中寫了一群曆史人物。你們現在要用曆史唯物主義的觀點,用曆史學者的態度,去評價曆史人物。不要用過去黨內鬥爭中開鬥爭會的那種過火的語言,揪出一個人就把他的曆史功績一筆勾銷了。不能隻看一麵,要看兩麵,要全麵地觀察,作出全麵的評價,寫出曆史的真麵貌。不要受文化大革命和文化大革命以前的一些傳統說法的束縛,要打破這個束縛。

  林彪死了十幾年了,對他也要用曆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去寫他的曆史。這是我的想法,我也沒有把握,你們征求我的意見,我就把我的意見告訴你們,請你們考慮。林彪在我軍曆史上是有名的指揮員之一,他後來犯了嚴重的罪行,受到黨紀國法的製裁,這是罪有應得。但是在評價他的整個曆史時,應當分兩節,一節是他在曆史上對黨和軍隊的發展,戰鬥力的提高,起過積極的作用。另一方麵是後來他對黨、國家和軍隊的嚴重破壞,造成了極為嚴重的後果。這樣,兩方麵都寫明確,不含糊,才符合曆史事實。

  在這條釋文中,你們寫了林彪在曆史上擔任了什麽職務,這是必要的。但是在擔任這些職務時,他指揮了很多戰鬥。據我了解,毛主席和朱總司令在中央根據地指揮中央紅軍作戰時,他們手下有幾個著名的戰將,一個是彭德懷,一個是林彪,一個是黃公略。伍中豪同誌犧牲得早,1930年就犧牲了。黃公略也在1931年犧牲了。紅四軍是毛主席、朱總司令創建的,成立紅一軍團後,紅四軍就是林彪指揮,他是紅四軍軍長。開始時一軍團三個軍,紅三軍軍長是黃公略,紅十二軍軍長是伍中豪,後來是羅炳輝。在這三個軍中,戰鬥力最強的是紅四軍,戰功最大的是紅四軍。據我了解,林彪的確有指揮作戰的能力。他生前我是這麽說,他死了以後我還是這麽說。有人說林彪不會打仗,這不是曆史唯物主義的態度,不符合曆史事實。

  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他先當連長、營長、縱隊司令,以後當紅四軍軍長。在毛主席、朱總司令領導下,他指揮了不少戰鬥,在我們軍隊中,他可以說是一個戰將。要承認這個事實。一軍團在我國革命曆史上,起的作用是很大的,打過很多仗,在一軍團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部隊也很多。當然主要是毛主席、朱總司令領導的,後來林彪是軍團長。在寫這一段時,我想可以寫他指揮過紅四軍、紅一軍團,在一至五次反圍剿和長征中,他指揮了渡烏江、臘子口等戰鬥。在廣西全州戰役中,他在前線指揮一軍團和三軍團一部分作戰。那時我是四師政治委員。我帶部隊到全州地區時,他指揮我們。我親自找了他,他告訴我部隊怎麽擺法。土城戰鬥是他指揮的。不過那次戰鬥沒有打好,沒有消滅敵人。總之他是有戰績的。

  在抗日戰爭初期,林彪指揮了平型關戰鬥。平型關戰鬥的勝利,對鼓舞全國人民的抗日信心,樹立八路軍在全國人民中的聲威有重大作用。這個戰鬥是林彪和其他同誌一起指揮的。他是一一五師師長,聶榮臻同誌是副師長,羅榮桓同誌是政治部主任。不過主要指揮還是他。毛主席、朱總司令當時都不在前線。後來有人說,平型關戰鬥打錯了,這不是曆史唯物主義的觀點。當然,平型關戰鬥一方麵是勝利,另一方麵也有教訓吸取,就是同日本人作戰,當時按照毛主席的方針,是不能硬拚的,盲目地拚會把我們的老部隊拚掉,當時我們沒有多大的本錢。但是這個戰鬥的勝利,大大鼓舞了全國人民,有很大的影響和意義,這是不能否定的。

  解放戰爭時期,1945年冬我們進軍東北的部隊是十萬多點,經過三年,到1948年12月部隊進關時是一百多萬人。帶十萬人進去,帶一百多萬人回來,建立了東北那麽大的解放區。當然這不是林彪一個人的功勞,這是整個東北局和東北部隊指戰員和東北人民的功勞,但是林彪是主要領導人,也不能抹煞這一點。不然外國人會說我們寫曆史不顧曆史事實。在林彪這條釋文中,對他的成績也需要稍具體一些,概括地寫幾句話。譬如他與陳雲、羅榮桓、李富春等同誌,共同領導了東北的解放戰爭,解放了整個東北。後來進關指揮平津戰役,解放華北,以後又進軍中南,直到中南地區全部解放,他才回來休息。總之,對他曆史上的成績也要概括地點出來。

  關於林彪在過去曆史上的錯誤,不知道你們寫其他人的時候,像這類的問題是不是都寫上。譬如,林彪寫信給毛主席,提出紅旗能打得多久的問題。在黨內來說,一個下麵的幹部,向黨的領導反映自己的觀點,提出自己的意見,現在看來這是個好的事情;如果把自己的觀點隱瞞起來,上麵說什麽就跟著說什麽,這不是正確的態度。林彪不隱瞞自己的觀點,盡管觀點錯誤,但敢於向上級反映,就這一點說,是表現了一個共產黨員的態度。在黨內有什麽意見就應該提出來,現在應該提倡這種精神。有些同誌不敢提意見,生怕自己吃虧,這不好。提的意見不一定都正確,還可能是錯誤的,這不要緊,錯了也可以批評。由於林彪提了這個問題,毛主席寫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如果林彪不提那個問題,毛主席那篇文章也寫不出來。在黨內不隱瞞自己的觀點,按照組織係統提出自己的意見,我們應當提倡這種事情,不是批判這種事情。特別現在應當提倡這種作風。在文化大革命中,誰說了一句錯話就記賬,弄得誰也不敢說話,怕說錯了挨鬥,這是很不好的。據我了解,像這類的事情,林彪不止這一回,他向毛主席提意見還有提得更厲害的。我考慮,如果其他人的條目釋文中像這類的問題都寫,林彪這一條也可以寫;如果在其他人的條目中這類問題不寫,對林彪也不要那麽苛刻。在我們黨幾十年革命鬥爭中,沒有錯誤的人是沒有的,沒有講過錯話,沒有做過錯事的,恐怕一個也找不出來。毛主席也犯過錯誤嘛!像這類曆史上的問題,如果其他人的條目中不寫,林彪這一條目也可以不寫。如果要寫,也要在肯定他在曆史上的成績之後,再提到他在曆史上也提過錯誤的意見。至於他後期的問題,屬於另外一種性質,那不是錯誤,而是嚴重的罪行。他坐飛機外逃,機毀人亡,身敗名裂,自己給自己作了結論,這要嚴肅批判,當然也是按照曆史事實表述出來。總起來說,我的意見就是要按曆史唯物主義的觀點,用曆史學者的態度,來寫林彪的曆史,好的、壞的兩方麵都寫。不要隻寫一麵。我這個意見提供你們參考,最後還是請總政幹部部、總政領導和編委會考慮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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