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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林昭貼金的《獄中日記》真相zt

(2009-12-29 20:50:00) 下一個
為林昭貼金的《獄中日記》真相

關於林昭,不存在“獄中日記”,所記未盡真實。       

高鴻凡

有關《獄中日記》證明材料

陶先生:您好!

關於《獄中日記:林昭最後的日子》,情況如下:該文刊1998年9月4日《南方周末》。很快,我同作者邱隱帆先生取得聯係,並多次書信往還。

同年11月25日《中華讀書報》載“林敏(中共南寧市委離休幹部)”投稿《這究竟是日記還是回憶錄》,對該文提出四點質疑:一、丁芸在獄中被監視、檢查,是否有條件寫日記並帶出?二、文中“當時”、“當夜”、“那個晚上”,不是日記用語。三、4月29日10時秘密審判,為何下午丁芸即了解庭審詳情?“這種審判方式在‘文革’中是司空見慣的”顯然不是當時所寫。四、邱說,丁芸“親眼目睹了林昭遭到殺害的情景”,隻有丁芸賠殺才能“目睹”。因此,該文真實性令人費解。我即將此信息呈邱老,意在破解疑團。邱老於同年12月25日夜複信,解釋如下:

我看到您(對林敏一文)的摘錄後,我認為:他所提出的幾點意見,是有些道理的。但是,他不了解當時的情況。

事實上,“丁芸日記”是不存在的。丁女士從上海提籃橋監獄出獄後,才將林昭冤案以及被殺害的情況寫成“獄中記事”的。我投《南方周末》報原稿,標題用的是《不屈的冤魂--林昭》,可是徐列編輯將我的原稿改頭去尾,將文章搞得麵目全非,並將標題改成為《獄中日記:林昭最後的日子》在該報發表了,以致引起較多讀者對此文章懷疑。當然編輯有刪改文章之權,問題是編輯在改動文章之前,應該與作者通氣,才不會搞成此笑話。




為林昭貼金的《獄中日記》真相---右派篡改曆史的又一鐵證

邱老複信,我保存至今。為正視聽,以別訛誤,未征得邱先生同意,將有關情況披露於此。

其實,《獄中日記》疑點尚多。再舉兩條:(一)記林昭臨刑前邁出女監總監門,說“她想要唱《國際歌》”。作為獄友,此時隻能見到林昭後背,何以知其想做什麽?以林昭之高風亮節,何以證明她會以《國際歌》為就難之音?此處杜撰痕跡甚顯。(二)《日記》說林昭於獄中寫下五言律詩,題名《浩歎》:

青磷光不滅,夜夜照靈台。
留得心魂在,殘軀付劫灰。
他日紅花發,認取血紅斑。
媲學嫣紅花,從知渲染難。

按:此詩並非林昭創作是可以肯定的。原創為汪精衛1910年刺殺載灃未遂,被捕後獄中所寫:

留得心魂在,殘軀付劫灰。
青磷光不滅,夜夜照靈台。
姹紫嫣紅色,從知渲染難。
他時好花發,認取血痕斑。

讀汪詩,才感到思路清,平仄順。最初指正此事者為王春瑜先生,他標明汪詩出自《精衛詩存》,上海光明書局1933年改訂6版。王先生文載《中華讀書報》1998年9月3日。至於林昭獄中是否書寫《浩歎》、寫時詳情,隻好待考。

《獄中日記》還收入《南方周末》所編文選,南方出版社出版,一些網站也曾轉載此文。《林昭年譜》中將該文一些情節作為信史摘錄。這說明《日記》一文流布所及。關注《獄中日記》真實性者還有張元勳先生,他曾訪問作者邱老,據說未果而返。我與林昭女士同齡。英勇者遠逝,庸碌者苟活,每思及此,不免淚下,不能自已。私願雖不能有所貢獻於靈前,唯期不要自作聰明,編造日記,擾得聖潔之魂不安。匆匆,謹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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