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春橋堅信:曆史 將會替我辯護 zt
(2009-11-09 13: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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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春橋堅信:曆史 將會替我辯護
兩年的時間,在曆史的長河中,隻是短暫的一瞬間。可是對張春橋來說,這是多麽漫長的兩年啊。他和江青的死緩,會不會改判?那得取決於整個形勢和政治鬥爭的較量結果。如果形勢對中央當局不利,他們是會把自己和江青摔出來,作為殺一儆百的對象的。張春橋有時這樣想,而且也是他想得最多的一個問題。
死雖然不可怕,但是任何革命者也不能去作無謂的死。張春橋這樣認為。所以,隻要有一分生的希望,就要追求。但是絕對不能以犧牲革命的原則和利益為代價和條件。他對監管員說:“殺我容易,但是要我自己去想著活可難了。我知道,我生存的權力已經不在我的手裏了,我為什麽還要去想這些呢?我也不想在公眾麵前為我作什麽辯護,這同樣不是我的權力了,我為什麽還要在那裏爭取呢?我相信,曆史將會替我辯護的。”
“你難道不想回到人民和政府的立場上來嗎?”監管人問他。
“我從來就沒有離開過我的人民,所以談不上回來的問題。”這回,他回答得很幹脆。
監管員再次問道:“你對你的後半生考慮過嗎?就打算在監獄裏渡過嗎?”
“我再次說一遍,這不屬於我自己所能決定的問題,我回答完全多餘。”
“黨和國家都讓我轉告你,政府對你任何一個微小的進步都是會感到高興的,都是會歡迎的。我們希望你能為人民再作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希望你能配合政府。”
“我已經把我應該回答的問題講過幾次了,請你不要再來打擾我。我很累了。”
監管員看著已經閉上眼睛的張春橋,實在感到無能為力了。他認為。這個知識分子型的政治家,比任何人都注意自己的名節和麵子,他極強的自尊心會使自己寧可犧牲自己的生命,也不去屈服和作他認為是投降變節的行為。哪怕是在整個信仰崩潰的時候,他也不為之所動。他曾經帶有蔑視的口氣說:“文化大革命中,那些犯了走資派錯誤的人,為了達到自己重新工作的目的,爭先恐後地寫檢查,向革命群眾低頭認罪,玩弄虛假的騙局,說什麽\'永不翻案’,可是站出來以後,又背叛自己的諾言,這樣的人是不是光明正大的行為?我實在難以苟同。至於在革命中充當叛徒,寫《反共啟事》的人,我更不敢認為他們就是什麽共產黨人的榜樣和化身。”
熟悉內情的人知道,他指的就是一九三六年八月,劉少奇以中共中央北方局的名義,指使關押在北平軍人反省院裏的薄一波、劉瀾濤、安子文、楊獻珍等六十多人,“履行國民黨政府必須規定的出獄手續”,即在國民黨的報紙上刊登《反共啟事》,宣誓“堅決反共”後,才能給予釋放的條文,同意他們這樣做。後來,薄一波等人按照這個指示的精神,這樣做而出獄。在文化大革命中,他們為自己辯解說:“我們是執行中央指示的,是服從紀律的表現。”毛澤東看了他們出獄時發表的《反共啟事》後,氣憤地說:“這明明就是自首書,什麽出獄手續,我如果被捕了,就是寧可把牢底坐穿,也不能服從這樣的叛變決定。就憑這一條,定劉少奇是叛徒頭子,就不為之過分!”
現在,這些人居然一個個都平了反,重新擔任了中央的高級領導職務。張春橋幾次哼道:“這樣的中央還能擁護嗎?這樣的中央還能服從嗎?現在是叛徒的天下,修正主義的天下,一小撮階級敵人的天下,而不是人民的天下!我是寧死也不屈服的!”
隨著兩年時問的臨近,張春橋再次做好了就義的準備。因為他知道,規定的改判條件,是死刑犯在服刑期間有悔改或立功的表現。而他,既沒有悔改,也沒有立功,連一點他們所需要的認識都沒有,豈不是必死無疑了嗎?
一九八三年一月廿五日,一張《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送到了張春橋麵前:
罪犯江青,女,現年六十九歲。山東省諸城縣人。現在押。
罪犯張春橋,男,現年六十五歲,山東省巨野縣人。現在押。
上列罪犯江青、張春橋。經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於一九八一年一月廿五日字第一號判決。認定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的主犯,都犯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八條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罪.第九十二條陰謀顛覆政府罪。第一百零二條反革命宣傳煽動罪,第一三八條誣蔑陷害罪,罪犯張春橋並犯有第九十三條策動武裝叛亂罪。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分別判處江青、江春橋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罪犯江青、張春橋的緩刑執行期,到一九八三年一月甘五日,二年期滿。
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組成合議庭,對罪犯江青、張春橋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的表現,進行了審查。現已查明,罪犯江青、張春橋在死刑緩期間,無抗拒改造惡劣情節。本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並經本院審判委員會和172之會議決定。裁定如下:
對原判處罪犯江青、張春橋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減為無期徒刑;原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不變。
“張春橋,我們履行給你送達裁定書的義務,你應該在回執上簽字。”法警和書記員把回執存單遞到他麵前。
張春橋鐵青著臉,依然是那副麵孔:“不簽!”
“這隻是一個手續,我們好回去交差。你應該簽字!”
“我已經說過了,不簽!這是我考慮好的,你們愛怎麽辦就怎麽辦!”張春橋的態度依然是那麽固執和頑強。
法警和書記員隻好注明:“罪犯拒絕簽字,交給監管員代簽字”。
他們走後,監管員對他說:“張春橋,你這樣做不好,這是給你的改判裁定書,應該由你來接受嘛。這並不意味著你已經接受了這種處理,這是一種法律的手續。”
張春橋把腦袋一扭,說:“我壓根兒就沒有承認過他們的這套什麽法律手續,對他們的胡鬧,我就是不接受!”
“現在是你不接受也得接受,你的一切都在政府的管轄範圍之內嘛。”監管員對他說,“你不要再這樣硬頂下去了。江青雖然和你一樣,也對政府和中央領導人抗拒,但是她對法律的各項規定還是要執行的。她是利用法律的條文來和政府鬥爭。這還是聰明的做法嘛。你不該采取這樣的形式。”
“我是我,我不是江青。”張春橋生硬地說,“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情況,我就是要這樣!他們有他們的權利,我有我自己的做法。我隻會選擇我自己的鬥爭方式!”
話是這麽說,從這時起,張春橋的心明顯地比以前輕鬆得多了。他在放風的時候,用一根樹枝默寫著王安石的《答司馬諫議書》,他的字流暢、剛勁,充滿生氣。監管員沒有見過他的書’法,但是他相信,如果給他筆墨,讓他在監房裏練字,他的書法一定是名列前茅的。監管員看出了他寫的內容:
“某啟:昨日蒙教,藕以為與君實遊處相好之日久,而議事每不合,所操之術多異故也。欲強聒,終必不蒙見察,故略上報,不複一一自辯;重念蒙君實視遇厚,於反覆不宜鹵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實呀見恕也……”
他佩服張春橋的記性,竟能把北宋著名法學家王安石答司馬光的那封曆史上有名的信幾乎是一字不錯地默寫出來:
“蓋儒者所爭,尤在於名實,名實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實所以見教者,以為侵官、生事、微利、拒諫,以致天下怨謗也。某則以為受命於人主,議法度而修之於朝廷,以授之於有司,不為侵官;舉先王之政,以興利除弊,不為;為天下理財,不為微利;辟邪說,難壬人,不為拒諫。至於怨謗之多,則固前知如此也。人習於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血事、同俗自媚於眾為善。止乃欲變此,而某不量敵之眾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則眾何為而不洶洶然。盤庚之遷,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盤庚不為怨者故改其度,度義而後動,是而不見可悔故也。如君實責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為,以膏澤斯民,則某知矣;如日今日當一切不事事,守前所為而已,則非某之所敢知。無由會晤,不任區區響往之至。”
“張春橋,你以王安石自比嗎?”
“隻是心有相同之處也。並不是簡單地比照古人。”
“你以為司馬光指責王安石侵官、生事、微利、拒諫四條問題,和你有什麽相同之處嗎?是不是你和當年的王安石有同樣的處境呢?”
張春橋笑了笑說:“北宋著名法學家王安石,為了增強冒力,改變國貧兵弱的狀況,抑製大地主勢力,抗擊遼和西夏的侵略,在宋神宗年間,以\'三不足’的精神實行變法。大地主階級的代表司馬光,不擇手段地進行阻撓,他建議宋神宗取消新法,恢複舊製;又給王安石寫信,對他進行攻擊和威脅,王安石於是寫下了這封著名的信,對司馬光給他強加的罪狀一一駁斥,表示了他變法的決心。主席和我談話的時候,多次引用這封信的內容。我們偉大領袖毛主席可以把信的內容背了下來。我也是受了主席的啟發,才認真地研讀了這封信。現在,我對法家有了新的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