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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被俄擊沉船主發表聲明--轉自新浪

(2009-02-19 13:58:27) 下一個
[轉貼]被俄擊沉船主發表聲明--轉自新浪

據中國外交部網站消息,2月14日,一中國貨船在俄羅斯海參崴附近海域遇險,船上10名中國船員中有3人獲救,其餘7人失蹤。事故發生後,船主吉瑞祥船務(香港)有限公司授權本網轉載該公司聲明:

  關於“新星”輪遭俄羅斯邊防巡邏艦炮擊致7名中國船員和1名印尼船員遇難的嚴正聲明

  俄羅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海上協調救助中心本月15日曾宣布,俄“海岸”號邊防巡邏艦當天救助了一艘在日本海因天氣原因遇險的塞拉利昂籍貨輪“新星 ”輪(NEW STAR),並成功救出8名外籍船員。實際上,俄邊防巡邏艦正是此次事故的肇事元凶!吉瑞祥(香港)有限公司在此發表嚴正聲明,公布事實真相,以正視聽,並呼籲全世界對俄邊防部隊公然踐踏人權的野蠻行為進行強烈譴責。

  一、船舶的權屬情況

  “新星”輪(NEW STAR)是由吉瑞祥(香港)船務有限公司以光租的方式,於2006年從浙江通宇公司租賃經營。為了經營方便,將原船名“鑫通宇 108”改為“NEW STAR ”(新星),並懸掛塞拉利昂旗,但該船完全屬於中國公司的財產。

  二、事故經過

  該船由我司期租給了某船務公司,在租期內,船舶的運營由期租人決定。2009年1月3日,“新星”輪從泰國曼穀裝載4978噸的袋裝大米於1月29日到達俄羅斯的那霍德卡港。

  在卸貨過程中,俄方以貨損為借口命令停止卸貨,索要33萬多美元的賠償金,並毫無理由的把該輪扣留在泊位上卻不安排卸貨,直至2月11日才安排繼續卸貨。當晚卸貨完畢,俄方代理把該輪安排在那霍德卡港拋錨。

  正常情況下,船舶卸完貨後,代理應及時辦理船舶的離港手續。但是該代理遲遲不為該輪辦理離港手續。

  經多方努力要求辦理清關未果,船長在期租人的同意下,於2月12日晚開航。

  2月13日,俄方因“新星”輪沒有辦理手續擅自離港,派出邊防巡邏船追擊“新星”輪。俄邊防巡邏艦在公海上追上“新星”輪後,用重機槍和火炮不斷射擊該輪。據獲救船員反映,其開火射擊的時間長達數小時,將該輪打得遍體鱗傷,並導致該輪船殼多處破損,海水湧進貨艙。

  俄邊防巡邏艦不顧該輪安危,逼迫該輪返回那霍德卡港。該輪在被迫返航途中,船艙進水嚴重,不斷下沉。2月15日淩晨3點06分,船長向期租人報告船艙大量進水,情況十分嚴重,要求聯係代理安排拖輪。之後,所有發給船長的電文均未回複,船舶失去聯係。隨後,我司接到中國海上搜救中心的電話,向我司核實“新星”輪是否發過SOS求救信號,我司才得知該輪遇難。

  三、人員情況

  該船共有16名船員,其中,中國船員10名,印度尼西亞船員6名。至2月15日下午,我們從海上搜救中心得知8名船員獲救,正在返回港口途中,其餘的8名船員失蹤(新浪編者注:另據外交部消息,有7名船員失蹤),至今下落不明。

  四。事件處理

  事故發生後,我們立即聯係海上搜救中心等相關部門,獲得相關信息,各相關部門高度重視,給了船東很多有益的幫助。中國駐哈巴羅夫斯克總領事館派出領事及時趕到了那霍德卡港,向獲救船員提供了無微不至的幫助。同時,我司也向有關部門提出了以下要求,請求給予支持:1、要求俄方全力搜救失蹤船員。 2、要求俄方保證獲救船員的安全和人身自由,並為他們安排衣食住行、提供醫療保障。3、要求俄方全力救助船舶,避免損失擴大。4、要求俄方妥善處理遇難和失蹤人員的善後事宜,盡快賠償損失。5、要求俄方立即調查事故原因,追究肇事者責任,並賠償我方所有損失等等。

  事發當日,我司立即成立應急小組,並已派出小組成員赴俄羅斯處理善後事宜。

  五、我司的立場

  1、俄羅斯邊防部隊在公海上對正航行在公海的商船“新星”輪開火,而且長時間持續的使用重機槍和火炮對該輪射擊,並脅迫該輪返回俄羅斯港口,造成了船毀人亡的慘劇,包括七名中國船員在內的八名船員不幸失蹤,這種駭人聽聞的行徑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慣例,也是對人權的公然踐踏。我司對此表示強烈抗議和譴責!

  2、當“新星”輪麵臨傾覆危險的時候,俄羅斯邊防部隊顯然沒有提供及時的救援,由於他們打壞了救生艇操作機構,十六名船員棄船後,隻能登上狹小的救生筏,導致一艘救生筏上的八名船員全部失蹤。假如在該輪船員被迫棄船的時候,讓他們直接登上邊防部隊的船,就不會導致八名船員遇難。因此,俄邊防部隊對於八名船員遇難應負全部責任。

  3、我們從互聯網上看到,俄方媒體的報道中隻字未提邊防部隊朝商船開火的事實,隻宣稱邊防部隊的船隻救起了八名船員。在這種顛倒黑白的宣傳中,肇事者反而被說成了救星!尤為令人憤慨的是,俄邊防部隊竟然對俄媒體宣稱,“新星”輪因載有走私貨物而遭到俄有關機關扣押,這種彌天大謊,充分暴露了俄邊防部隊試圖掩蓋事實真相、推卸責任。因此,我司請求俄中兩國政府組成聯合調查組,全麵客觀的查清事情的經過,並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

  4、俄方應當妥善安置獲救的中國船員和印度尼西亞船員,保證他們的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並盡快妥善解決對獲救船員的賠償事宜和遣返事宜。

  5、俄方應當繼續搜救遇難者,盡快辦理遇難者家屬赴俄處理善後事宜的手續,並盡快解決對遇難者的賠償事宜。

  6、新星”輪原船東是浙江通宇船務有限公司,光船租賃給我司,該輪由國內保險公司承保,完全屬於中國公司財產。俄方應迅速追查肇事者和責任方,盡快賠償我司和各方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7、俄方應當立即書麵向獲救船員和遇難船員家屬道歉,並向“新星”輪船東和租船人道歉。

  我司再次強烈抗議和譴責俄邊防部隊違反國際法、踐踏人權的惡劣行徑,並呼籲俄司法機關嚴懲凶手。

  吉瑞祥船務(香港)有限公司

  200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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