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可貌相
(2012-10-13 08: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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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可貌相---------論找工作中的磕磕絆絆。
俗語說,人不可貌相。可是貌相,就是別人對你的,第一印象。如果不無道理,就沒有後來的辯駁之語曰:人不可貌相。因為貌相,有的時候,會失準。但是常規下,貌相顯然是,普遍適用的真理。
我麵式的時候,一般是隻挑工作,不挑老板的。老板,什麽樣的人都有,自然要學會,迎合各種老板的性格。其實日後,跟老板們,接觸的時間也不多。大多是和同事相處。但是你忘了,老板有對你的,生殺大權。就算聽信同事的讒言,把你開除,也在老板的掌控之中。
所以,在挑工作之餘,還是要挑挑---------老板的好。好的老板,像一個賢君,值得良臣,擇木而棲。如果遇到糊塗的老板,就算你工作能力勝任,有什麽用呢?工作,更多的時候,不是看你的技能,而是看你的--------人事相處能力。處的好,工作出錯,也會有人保你。處的不好,一點點瑕疵,都會被人轟下台。
而當初麵試的時候,你不會知道,你的老板,是什麽樣的人。所謂日久知人心。但是怎麽判斷?就是憑借貌相了。憑借你,相麵的本領。你就知道,你和此人,是不是合拍,是不是同一個磁場的人?就是人們常說的,合眼緣。一個喜歡你的老板,怎麽看你都順眼。無疑會提拔你,注意你,重用你,袒護你。隻要你幹得好,就立馬得到承認。你怎麽會,不升職加薪?隻要你不範出格的錯誤,老板絕對容你得下。
不過,你會說,哪一個老板不會相麵?不合他心意的人,麵試的時候,他斷定不會要你。是的,可是這隻是,一個方麵的判斷,是老板單方麵的判斷。你對老板不了解,你對自己肯定了解。你自己適合,跟什麽樣的老板,你自己心裏,肯定有杆秤。自己在老板之餘,相個麵,不就是雙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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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也以為,挑工作重要,挑老板不重要。在兩份相對一樣性質的,工作麵試中,我取了前者。挑了一份,自己認為滿意的工作機會。可是,說實在的,麵試時候,老板二的銅玲大眼,令我感覺很不舒服。倒不是他的眼睛,生的奇特,而是眼睛裏的光芒,讓人很不舒服。雖然覺得他的性格,擰巴不得勁,但是我是衝著工作去的,又不是衝著挑對象去的。
於是就,忽略了老板的惡心眼睛,一意孤行的,去為他工作。結果不出預感,三個月之後,就被炒了。炒的原因,不是我工作出錯。因為三個月內,是實習期,老板可以不用任何理由,就辭退我。
那原因是什麽?原因是,我無意中,得罪了一位同事。這位其他部門的同事,到我老板那裏,告了我的黑狀。其實,一個老板,應該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不管其它部門的同事說什麽,你天天親眼看見我工作。我的工作能力,我的為人處世,你應該自己有個判斷。難道,還要去相信別的同事,捕風捉影的說法,而不相信自己的,眼見為實?
一個小職員而已,那麽凶巴巴。相信平日裏,別人也對她這樣的人,頗有微詞。可是我的老板,居然怕得罪她,把我開了。說實話,這不是偶然的現象。這個老板二,平日裏,就對員工不好。我要去找他請假,排時間表。他總是忙著顧客,把我晾在一邊,好久。
其實,招呼顧客,是我們的職責。一個老板,不需要做這些。老板偶爾幫幫忙,本來無可厚非。老板的職責,就是管理員工。你把自己的本職工作,放在一邊。去做一些,不是你分內的工作。我手上也有顧客,你讓我幹等著,自己招呼客人。這就是你的職責?這樣的效率,高嗎?
第一,你不尊重你的員工。第二,你用兩個人的時間,在幹一個人的事情。其實,時間表,請假批否,隻是一句話間的事情。都不需要,花費你一分鍾的。可是,這個銅鈴老板,就這樣讓我幹等著,不理我。等我耐心塊耗盡的時候,他還沒有忙過來呢。而遠處,一兩個同事,正在那裏,閑閑地理著貨架。沒有一個人,主動過來,接手老板手頭的活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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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這位老板的,管理能力。主次不分,輕重不份,本末倒置,喧賓奪主。後來,辭退我的時候,說不出原因。一連撒了,好幾個謊話。我問他,是什麽原因辭退我,我可以改善的。就算不再這裏幹,我也可以知道:以後該在那裏,該怎麽去提高。他說,這不是他的決定。後來,我的幾個問題,他都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於是我又問,我以後可不可以,再找他投簡曆?如果他現在,不需要人的話。他說,我馬上就要調走了,以後這裏不歸我管了。不等我問完,他就說有客人,急急逃走了。好像,他並不清楚,辭退一個人,你至少要叫他,去你辦公室裏。私下裏,好好談個十分鍾以上吧?而他,隨隨便便在當場,不到五分鍾,就溜了。他是經理,還是職員啊?什麽才是他的本職工作?
於是,我留了個心眼,裝作不知情。轉身去問我的同事,公司裏的情況。現在是不是,所有的實習工,都要走?老板二是不是,真的要調走?這種逃避責任的謊話,虧他說得出來。如果不當場找人驗證,他的謊話,就隻能純粹是,屬於我個人的臆測。證實以後,我才知道老板二,句句謊言,沒有一句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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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管理者,靠說謊話,來逃避自己的責任,來逃避員工的質問。是什麽樣的人格,你就可想而知了。其實,我被辭退後,我有的隻是慶幸,隻是後怕。要知道,我們那個部門,是個珠寶部門。所有的商品,價值非薄。今天別組的同事誣陷我,告我黑狀,你就不分青紅皂白,把我犧牲了。明天,要是那個商品失竊,你找不到源頭,推卸不了責任。你豈不得誣陷-------是我偷的。因為,我最好欺負啊。
要是遇到,這樣不公正的老板,自己辭職,會肉痛這份工作。被老板主動趕走,何嚐不是一種,正向的解脫?在更大的災難,還沒有來臨之前,就逃脫。何嚐,不是一種慶幸?
工作機會,隻有一次。要是我在當初,麵試的時候,挑工作之餘,也挑挑老板。通過麵相,在這麽不可人心意的,老板麵前,毅然離去。就不會有,今天被炒魷魚的,後顧之憂。因為當時,我就對老板二,有種說不出來的,別扭感覺。後來,他對員工,果然是這樣,不得勁。可是,我當時對自己的不舒服的感覺說:我是來找工作的,不是來找對象的。老板合不合意,不在考慮範圍內。
這就錯了吧?所以,良臣-------擇木而棲。很重要。如果我當初 ,選擇了工作一。就斷不會,這麽短命。無端端的,被老板開除吧?工作一的老板,很和藹可親,以麵相而言,絕對是個好相處的老板。一念之差,讓我付了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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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非你莫屬》的欄目中,麵對因為傾慕那個老板,就要跟他的求職者。張紹剛老師總是說,你是來挑工作的,不是來挑老板的,不是來找對象的,不是來追星的。不要因為那個老板,和你的心意,就要跟他。不分行業,不分工作。對於節目主持人,和對老板們------自身人身安全和隱私的觀點來講,這樣說,是完全正確的。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但是,我想說的是,在真正的生活中。這句話,不可取。半對半錯。老板也許不和你共同工作,但是掌握你的---------生殺大權。豈是可以用:工作好就行,老板可以忽略不計。來搪塞,來計算的?
節目有它自身的局限性,不會絕對真理。而現實生活,就是兩碼事。何必誤導?我以我的親身經曆,和我誌同道合的朋友們,共同探討,共同勉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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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編按:我本來的題目是:相由心生。寫到中途,走題了。寫成--------麵試後的取舍了。隻好另起一篇,另列題目,從而得此文。相由心生,隻寫好一半,這裏給大家,先睹為快。日後再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