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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雜記

(2009-10-28 14:52:39) 下一個

打工雜記

----服裝篇

 

在中國生活,可能不太講究服裝。記得上初中的時候,有一位同學,一個禮拜換一次外套。就特別紮眼,她的衣服一套一套的,還算挺講究,挺好看的。還有一位同學,就整天穿運動服,也是成套的。她的衣服幾乎全是運動服,問起來,她說對運動服,情有獨衷。

 

去了日本後,才發現我們的日語老師,不但年輕漂亮,而且天天換衣服。對男生來說,就是美色當前,引得他們直流口水。背後,悄悄的。對女生來說,就不亞於是一場時裝秀。天天洗澡換衣服,這個細微末節,被我們中國來的留學生立馬注意到。我們當即意識到,這是西方的禮儀。如果老是穿一件,會被人笑話的。

 

開始打工的時候,對於著裝並不在意。對男生來說,夏天不能坦胸露背,是最基本的。女生也不能穿吊帶裝,露肚臍。除非是風俗店,又另當別論。有些飲食店裏甚至嚴格到,不許帶耳環,項鏈。在飲食店裏打工,衛生起見,一般要戴廚師帽。女生的頭發,也要盤起來,才行。其實總體來說,衣服隻要不出格,過分,一般容易滿足。一般的家居服裝就好了。

 

但是對於鞋子,一般需要注意一下。在飲食店,居酒屋,超市,24小時店,一般是要求穿旅遊鞋,便於走路的。女生要美,要穿高跟鞋的話,一般不推薦。有時候,可能是經常,要被老板罵,讓你下次換鞋來。而且,一定要帶後帶,不能穿サンダル。像拖鞋一類的,沒有後幫,就不行。

 

有一次,我從國內回來,買了一雙很好走路的サンダル上海當時很流行,叫鬆糕鞋的那種。跟不高,根本不會磕磕絆絆,對打工也沒有影響。穿多久都不會累的。但是,店裏的一個老太太,平時就看我不滿意。就逮住機會訓了我,說店裏不能穿サンダル。嘿,到現在都印象深刻啊。

 

可是到了北美,就整個巔了個個。北美的店裏,不許穿跑鞋,所謂的running shoes.當然了,旅遊鞋也在打擊之列了。反倒是,皮鞋,高跟鞋,隻要你願意,都可以穿。不過如果站八個小時,腿麻了,腳酸了,吃不消,那是你自己的事情。

 

我跟北美的老太太們一起打工,可真佩服她們,小姑娘也一樣,個個高跟鞋,高腳長靴,一穿就是一天,好像一點都不痛似的。要我穿的話,別說一天,就是半個小時,我都受不了。所以,既然不能穿那麽舒服的旅遊鞋,站多久都不會累的方便鞋。就隻好穿一些,平跟的皮鞋。可是,平跟皮鞋真是難買啊。都不好看,偶爾一雙兩雙,讓你挑的樣式也不多。樣式少,價錢,也就沒有多少自由的空間了。

 

サンダル,在北美是允許穿的。但是不能是拖鞋。必須是dresssing shoes,就是要好看的,裝飾類的,可以正式出門的鞋,隻要不是拖鞋就行。

 

幾天前,去BaySears找工作。倒是都要我了。我權衡了一下,還是喜歡Bay。然後就去了Bay的員工培訓。其中有一條,是dressing code。居然上下都要著黑衣。哪來的奇怪規矩啊。如果天天換衣服,我哪裏來的那麽多的黑色上下裝啊?從來打工的店裏,都是對鞋子有要求。

 

回來的路上,我特意彎到Sears去了一趟。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原來Sears對衣服,也有要求。不過稍微好一點,下身要求黑的,上身隨意。為什麽是黑色,大概有它的原因吧?

 

大家都知道,星期五是Casual Day.可以穿便裝。換句話說,在正式的公司裏,周一至周四,是要穿西裝的,至少不能太隨便。有一次,周五,我穿了比較正式的服裝,結果,給頭兒逮住,教訓了一頓。她說,今天是Casual Day,不必穿得那麽嚴肅。那天,是我忘記了是周五。可是新的頭兒來了後,就不怎麽管服裝。有時候,周五我也看到,她穿的挺正統的。真是,一朝天子一朝臣啊。

 

關於服裝,還有件趣事。那時我在JCPenney,夏天的衣服特別多。我有很多無袖的衣服,英雄沒有用武之地。我一直不敢穿出來,怕被教訓。後來,我專門留意,發現居然有人穿無袖的衣服。不過,不是我們部門的。於是,我也堂而皇之的穿出來。當天早上,就被頭兒教訓了。他說,剛剛發的dressing code文件,我有沒有好好看過?袖子必須到哪哪哪,他還比劃給我看。

 

文件裏規定,不準穿T恤衫,牛仔褲,除非特別的日子裏,有特殊規定。也不準穿當胸有圖標的。這個圖標,我上班第一天就被教訓了。我總是這麽倒黴,不符合穿衣標準。那天,我穿了一件有袖子的短袖衫,還不算T恤衫。當胸是一個大大的梅花鹿,那個圖案我挺喜歡的,結果弄巧成拙。

 

轉回來,請看我對頭兒的回答。我回答說,看過了。我專門留了心思,發現上麵沒說,不準穿無袖的。你看樓下的某某某,就穿了無袖的。

 

是嗎?頭兒將信將疑。

 

好在頭兒是典型的美國人,活潑幽默,開朗豁達,也平易近人。我們經常跟他開玩笑的。所以,有時候,我也跟他理論,甚至頂撞他。這可不是我在日本的性格。低眉順目,俯首貼耳,強調集體性。槍打出頭鳥,我是深有體會。

 

過了半個多小時,頭兒經過我的崗位時,專門跑來給我說,YOU beat me. You are right. 本來,我是打算遵從頭兒的訓示,以後就不穿無袖的了。讓它們統統賦閑在家吧。可是,真沒有想到,頭兒居然向我低頭了。還說,我贏了。我本來,也沒有想贏他什麽的。好吧,那我以後就可以沒有顧忌了。

 

其實,我蠻喜歡那件無袖的衣服。是紅色的格格裝,領口圓圓的,穿上去,像個小公主似的。是我的好朋友送給我的,那是她典型的風格。我後來就幹脆稱之為公主裝了。這種特色的衣服,也不知道她那裏找來的,從沒有見過別人穿的款式。反正我們學校的同學,一看就知道,隻有她會穿這種衣服。不過,她的公主裝,倒是白色居多。

 

到此,我該作為結筆了。以後有新東西,再補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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