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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思聰《我為什麽離開中國》原文

(2009-04-10 17:03:53) 下一個

ZT

2007-12-14 14:24   來源:文摘
 

馬思聰

1966年馬思聰在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67年1月15日與女兒馬瑞雪、夫人王慕理、兒子馬如龍乘“002”號電動拖船偷渡香港。1967年4月12日美國國務院公布,北京中央音樂學院院長馬思聰逃出中國大陸,來此避難。馬思聰同夫人及兩個孩子,一起被批準避難。此後不久,馬思聰在紐約公開露麵,在寓所接待外國記者,發表了題為《我為什麽離開中國——關於“文化大革命”的可怕真相》的講話。

原文如下:

“我是音樂家。我珍惜恬靜、和平的生活,需要適宜工作的環境。況且我作為一個中國人,非常熱愛和尊敬自己的祖國和人民。當然,我個人所遭受的一切不幸和中國當前發生的悲劇比起來,全是微不足道的。‘文化大革命’在毀滅中國的知識分子。我和許多黨內外多年以來雖然不是一直掌權但畢竟是起過很大作用的人的遭遇是一樣的。去年夏秋所發生的事件,使我完全陷入了絕望,並迫使我和我的家屬成了逃亡者,成了漂流四方的‘饑餓的幽靈’。如果說我的行為在某種意義上有什麽越軌的地方的話,那就是我從中國逃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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