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花正果滿人間

【瓦解共產極權從破除謊言開始 】共產政體有兩大支柱,一個是暴力,一個是謊言,就是槍杆子和筆杆子,謊言的作用遠比暴力要大數倍
正文

個人主義的缺點

(2009-02-26 00:15:56) 下一個

二款 個人主義的缺點


  就人類進化的事實來觀察,個人主義已成為時代
的陳述,它含有許多根本錯誤,曾為人類帶來痛苦
與不少的問題,個人主義之缺點有以下六項。

  一、天賦人權之空泛﹕個人主義者,對權利的根
源,認人權源自天賦。自洛克以社會契約說明國家
的起源,以為民主的理論根據;至盧梭集其大成,而
止於菲希特。他們皆認個人在先國家而存的自然社
會就有自由、平等諸權,以契約組成國家就在保障此
種自然權利,所以他們認為「人生而自由平等,各
人都有天賦的權利。」自然狀態係一種假定,各人都
有天賦的權利本非事實。 國父曾批評說﹕「就歷
史上進化的道理說,民權不是天生出來的,是時勢和

潮流所造就出來的。故推到進化的歷史上,並沒有
盧梭所說的那種民權事實,這就是盧梭的言論沒有根
據」。(註二五)。批評天賦人權的空泛,不隻 
國父,世界上有很多有名的學者都有同樣的批評,如
迦納教授指出﹕「至十八世紀後期和十九世紀的時
候,契約說漸受許多學者的攻擊,如休謨(Hume)、
邊沁 (Bentham) 、哈勒 (Von Halier)、奧斯丁、
利伯(Lieber)、武爾息(Woolsey) 、緬因(Maine)
、格林 (Green) 、伯倫智理 (Bluntschli) 、樸
洛克 (Sir F. Pollock) 等人。他們多認契約說沒有
歷史根據並不合哲學和理性的議論。因契約說假定生
活在原始狀態中的人類思想,即已有政治意識的存在

。但在事實上,他們卻沒有此種意識。有幾個學者
,如緬因以為此說實『無價值』。格林以為此說是『
假定』。武爾息以為此說『全屬虛妄』。邊沁說此
係空談。樸洛克說此是一種『最成功而見效的政治欺
騙』。關於國家起源的解釋,契約說好像許多其他
早期的學說一樣,現在完全推翻了。在著名的哲學家
和政治科學家中,不複見有此種主張。」(註二六)

。民權主義的理論根據是革命民權,它與天賦人權的
不同,約言之有四﹕㈠就權利的來源言,天賦人權
學說認人權源自天賦; 國父認為民權是時勢和潮流
所造就出來的。㈡就民權的享受言,天賦人權學說
認人人可以享受,人權非任何法律所賦予,亦非任何

法律所能剝奪; 國父認為「民國之民權,惟民國
之國民乃能享受之,必不輕授此權於反對民國之人,
使得藉以破壞民國。」(同註二○)。㈢就權利義務
觀念言,天賦人權學說隻重權利,忽略義務;革命民
權則對權利義務兼顧。㈣就時代價值言,天賦人權
在打破君權神授的理論;革命民權在保障民主共和(
註二七)。證之今日時代潮流的事實,美、菲等國宣
佈共產黨為非法,此正說明天賦人權學說之難於適應
時代需要;而革命民權乃合於時代潮流及事實需要

  二、以懷疑為目的﹕懷疑論在學術上是有地位的
,因為懷疑論的對方是獨斷論,個人主義者主張懷
疑,反對迷信教條與盲從權威,在原理上是對的,但
個人主義者弄錯了一點,他們不知道懷疑論是方法
論不是目的論,人類思想的方法可以懷疑,尤其當真
理沒有得到以前,應該懷疑,但人類思想的目的是
為求真理,不是為懷疑,以懷疑的方法去研究學問,
追求真理,其目的在求得不懷疑。如以懷疑為目的
,則恐連自我的存在都成問題了!西方的學者往往以
懷疑為方法,但中國個人主義者有的竟以懷疑為目
的,他們為了要保持思想自由,而以「理未易明,善
未易察」的理論,拒絕信仰的集中。三民主義的真
理,四十多年尚未能由思想變成信仰,更沒有發揮救
國的力量,這是一個重要的原因,其實他們不知道
雖理未易明,天下畢竟有可明之理;善固未易察,天
下畢竟有可察之善,理尚未明,善尚未察,當然可

以懷疑,倘理既明矣善既察矣,又安得不可以拳拳而
服膺之?懷疑是揮善的方法,真理既明,則應固執
而篤行之。須知思想自由與信仰集中,是本然與應然
的事,是相成的而非相反的事;由思想自由到信仰
集中,是應該在自由研究的氣氛下,經過理智的考慮
,而不是盲目的信仰。近代歐美各國向重思想自由

,然人民卻不懷疑其立國之原則與精神,而皆寄以普
遍深入的信仰,如英國人民信奉君主立憲主義,美
國人民信奉民有民治民享主義,皆是不容置疑亦無人
置疑的。如美國歐賓斯坦(William Ebenstain) 教
授指出﹕「在美國,民主主義的真確性這個問題已經
變成一個不容置疑的禁諱了,特別是在一九四○年
史密斯法案(Smith Act of 1940) ,於一九五一年為
最高法院判決合憲以後為然。在這個法案之下,●
舉凡鼓吹革命之合適性、必需性、可期性,或為革命
而盡職責等等,都是犯罪行為。」(註二八)。在民
主國家,人民信奉其立國之主義是當然的事;在我國

信仰立國之三民主義,而個人自由主義則持懷疑論
以反對之,他們並沒有以懷疑追求真理,指出三民主
義究竟有什麼錯誤與偏失,卻一味以輕視的態度用
「懷疑」以混淆「真理」,過去在大陸,個人自由主
義者高喊「三民主義退出學校」,其結果是讓「共
產主義進了學校」,難道這就是「理易明」「善易察
」嗎?難道我們還應再蹈過去失敗的覆轍,讓個人
主義者利用「自由」進行思想走私為共產主義幫兄嗎
?須知我們今天不救中國則已,如欲救國,捨三民
主義之外,請問又有什麼主義,更值得我們大家擇善

而固執之? 國父說﹕「國與民弱且貧矣,不思有
以救之,不可也;救之而不得其道,仍不可也。道何
在?即實行三民主義,以成救國救民之仁而已。」
(註二九)。 蔣總統說﹕「對主義的信仰,這就是
我們一定要『擇善固執』,堅決的信仰一種革命的主
義,以忠貞不二的誌節,為此主義來奮鬥,以求其完
全實現!」(註三○)。今天,我們惟有服膺三民主
義的真理,集全民族意誌於共同信仰之下,才能反攻
複國,重建三民主義的新中國。國家得救,個人才
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國家民族,才能得到永久的自由

  三、以放任為自由﹕個人主義者主張個人應有充
分的自由,應有不受幹涉的自由,認為自由是神聖
而不可侵犯的,殊不知,此種放任的自由,實際上是
假自由甚至於是反自由,多少比較大意的自由民主
人士似乎沒有深刻地察覺到平頭的平等是假平等放任
的自由是假自由,因為放任個人的自由,一定是侵
犯他人的自由,所以是假自由、是反自由,自由之所
以可貴,它必須以理性(道德)為基礎,以法律(
規矩)為依歸,人類必須有公正的道德,與平等的法
律,才會有真正的、共同的、永久的自由。而道德
與法律的存在,就絕不容許有個人極端的放任,所以
放任的自由,在學理上實不能成立,放任自由在事
實上亦曾經遭受過莫大的損害,以法國一七八九年的
大革命為例,由放任自由而變成暴民政治就是一個

明證,當羅蘭夫人繼多少人為自由而被送上斷頭臺時
說﹕「自由!自由!天下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
」再就個人主義者將個人自由放在國家安全之上一點
而論,則更屬荒唐。在事實上個人自由與國家安全
不僅不是完全相反,而且是相輔相成的,維護國家安
全就在保障個人自由,保障個人自由,必須維護國
家安全,但這裏所指的個人自由,應該是代表真的自
由、共同的自由、永久的自由的大眾,而不應該是
以自由為手段的假自由者,更不應該是以出賣共同自
由的少數陰謀者,因為唯有後者才會把個人自由放
在國家安全之上。英美等民主國家,國家獨立,政治
民主,在平時雖尊重個人自由,亦從不將個人自由

放在國家安全之上,尤其一到戰時,或遇緊急危難,
則無不將國家安全置於個人自由之上。歐賓斯坦教

授指出﹕「當美蘇兩國之間的緊張情勢日見增高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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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又改弦更張,把國家安全擺在個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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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上。一九六一年六月五日,最高法院裁定,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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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共產黨必須向司法部以外國代理機關(即蘇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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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的身份請求註冊,如一九五○年國內安全法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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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者然。第二、如果共產黨員有『積極』行動,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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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消極』或『名義上的』,如果『具有特別意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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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一意推翻美國政府』時,則須受到史密斯法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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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裁。」(註三一)美國尚且如此,何況我們是受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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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主義侵略,受共產黨滲透、分化、顛覆曾有過痛
苦經驗的國家,我們能讓那些個人自由者,假言論自
由之名,置國家安全於不顧嗎?民權主義的自由觀
念,認人民享有法律範圍以內之自由。 國父說﹕「
平等自由,法為之界。」(註三二)。民權主義所主
張人民的自由,更以民族主義的國家自由為前提。 

美國製定史密斯法案,禁止美國人民推翻美國政府,
美國共產黨必須向司法部以外國代理機關(即蘇俄
)的身份請求註冊,
美國共產黨若圖謀推翻美國政府,則以史密斯法案
製裁美國共產黨。
在上述三個條件之下,莫斯科改弦易轍,
莫斯科不要美國共產黨在美國推銷暴力言論,
莫斯科不要美國共產黨推翻美國政府,
莫斯科 要美國共產黨遊說美國政府重視中國共產黨,
莫斯科 要美國共產黨遊說美國政府輕視中國國民黨,
民國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三十六年一月八日之
馬歇爾調停國共紛爭便是美國共產黨遊說的結果!
馬歇爾調停為中共提供一年的訓練時間(三次停戰令)
馬歇爾調停束縛中央政府雙手,同時停止美援。

在中國共產黨奪取政權、中國國民黨退出大陸以後,
莫斯科導演韓戰,使得大陸由共產黨反美變為全中國
人民反美。
不需要美國共產黨推翻美國政府,隻要
啟動「中美大戰」讓中共消耗美國軍備,
待滅亡中國、削弱美國之後,其淨效應與
莫斯科要美國共產黨推翻美國政府大致相當。換言之,

莫斯科繞彎路,仍然可能達到利用美國共產黨間接削弱
美國國力之目的!

「由莫斯科經過北平、經過加爾格答到巴黎」一樣是
繞彎路達到目的!!


國父說﹕「中國人為甚麼是一片散沙呢?由於甚麼
東西弄成一片散沙呢?就是因為個人的自由太多,由
於中國人的自由太多,所以中國要革命。」因為國
民革命的目的在求中國之獨立平等,
所以「自由這個
名詞,萬不可用到個人上去,要用到國家上去。個
人不可太過自由,國家要得完全自由。」(註三三)
。 蔣總統指出﹕「民權者社會民眾之秩序、組織、
法紀,乃使每一民眾,皆由此而自動的負責、守法,
盡其治理社會之責任,而非漫無限製,既無法紀、
組織、秩序,又無責任,乃所謂個人自由之民主也。
……………亦即『有組織之民主,有紀律之自由』
之『民權』,與無盡止的膨脹個人自由,甚至不顧他
人自由之『民主』的不同意義之所在也。」(註三四
)。

  四、貧富懸殊的經濟路線﹕個人主義者在經濟上
與資本主義不能分家,資本主義固然有若幹優點,
但資本主義會造成貧富懸殊,階級對立的社會。自由
不以平等作基礎,到頭來大家連生存的自由都會沒
有。個人主義者假定個人有充分的自決能力,個人知
道自己的利益,較政府或社會所知為切實,所以自
己的利益最好是由個人自決。這一假定,與事實亦不
相合。迦納教授指出﹕「法學家薛知微討論此假定

,他說﹕『我們能否承認此種假定,實多疑義。因在
幾種重要的關係上,社會發展卻有相反的趨向。人
類生命因文化的昌明而愈演複雜,一個平常人,雖依
分工合作的普遍原則,來決定其手段與目的適應,
如日常需要的滿足,其能力亦將日漸減少。』……無
知人民不知防禦其所不知的危險。沒有人願意生活
在陋室中,喝陰溝水,吃汙穢物,但有時有人竟不知
此種生活的真實性質,有時有人或因無法而實逼處
此。個人在經濟消費上,不但多不能決定自己的利益

,即其個人的行為,特別是關於自己的健康、安全
和道德、幸福,亦多不能自己決定。社會決定人的知
識、道德,和物質需要,反較個人自己為切實。因
為社會正可防禦其疾病和危機,強迫其教育兒童,並
過適當的生活。」(註三五)。 國父對經濟上的自
由競爭之說,批評得更為中肯。他說﹕「在人工生產
之時代,所以製豪強之壟斷者,莫善於放任商人,
使之自由競爭,而人民因以受其利也。其事已行之於

世數千年矣。乃自亞當斯密發明其理,遂從而鼓吹
之。………至今猶有奉為神聖者也。不料斯密氏之書
出世不滿百年,而工業革命矣。經此革命之後,世
界已用機器以生產,而有機器者,其財力足以鞭笞天
下,宰製四海矣。是時而猶守自由競爭之訓者,是
無異以跛足而與自動車競走也,容有倖乎?此丕斯麥
克之所以行國家社會主義於德意誌,而各國先後效


法者也。」(註三六)。現代文明各國,均風行民主
社會主義,擯棄放任政策,而採國家幹涉,即為顯明
之事實。個人主義者將「適者生存」,應用於人類經
濟上自由競爭。顯屬錯誤。 國父認人類進化「與
物種之進化原則不同,物種以競爭為原則,人類則以
互助為原則。」(註三七)。若照個人主義者所持適
者生存的原則,鰥寡孤獨與因勞而致傷病殘廢之窮民

,都是不適者,即不能有生存的權利;則因胠篋穿
窬剽掠以致富者,都為正當,那麼政府防止犯罪的職
務亦可以不要了!民權主義的政治自由以民生主義
的經濟平等為基礎;民生主義的經濟平等又以民權主
義的政治自由為保障,二者並重並行,才能造成一
個自由安全的社會。民生主義對於經濟不取放任主義
,主張平均地權,節製資本,更益之以各種社會政
策,期能保障人民的生存與工作權,以建立均富和共
享的社會。
五、視國家為必要之惡﹕個人主義者將個人自由
與國家權威相對立,顯屬錯誤。迦納教授對此批評
得最為中肯,他說﹕「就人類在國家組織製度下的經
驗言之,卻不是如此。歷史明明告訴我們以往文化
的進步,多是由於國家行為的推動。質而言之,國家
實是重要。國家事業有因錯誤而致損害公益,但不
能貿然說國家是罪惡﹕好像因火車的偶然危險而說火
車是罪惡一樣。」(同註三五)。民權主義則視國家
為必要之善,國家有了良好政府才能促進文明進化。

 國父說﹕「我們要社會的文明很高,人類進步得
很快,政府不是無用的。如果有了良好政府,社會的
文明便有進步,便進步得很快,若是有了不良政府
,社會的文明,便進步得很慢,便沒有進步。」(同
註一三)。不良的專製政府固應反對,但我們卻不能
視國家為必要之惡,更不能視民治的政府為無用。個
人在國家之內,不是離心力的擴大,而是向心力之


增強。 國父說﹕「要國家鞏固,永遠不倒,是用甚
麼做基礎呢?要用人心做基礎,要用人人的方寸之
地做基礎。」「國家要怎樣才可以改造好呢?要有立
國基礎,才可以改造好。立國基礎,就是萬眾一心
。」(註三八)他希望「萬眾一心,急起直追,以我
五千年文明優秀之民族,應世界之潮流,而建設一政
治最修明人民最安樂之國家,為民所有,為民所治,
為民所享者也。」(註三九)

  六、理論及製度的矛盾﹕個人主義者所主張的自
由,乃是與政府的權力相對立,為人將個人自由擴
充到最大限度,不得不將政府的權力縮小到最小限度
,所以他們都主張政府無為。試問政府無為政府無
能,還能為人民謀幸福嗎?但讓政府有能,又恐政府
成為專製,個人主義的理論,結果產了一種矛盾心

理。 國父指出﹕「有一位美國學者說﹕『現在講民
權的國家,最怕的是得到一個萬能政府,人民沒有
方法去節製他;最好的是得到一個萬能政府,完全歸
人民使用,為人民謀幸福。』這一說是最新發明的
民權學理。但所怕所欲,都是在一個萬能政府。第一
說是人民怕不能管理的萬能政府,第二說是為人民
謀幸福的萬能政府。要怎樣才能夠把政府變成萬能呢
?變成了萬能政府,要怎麼樣才聽人民的話呢?在
民權發達的國家,多數的政府都是弄到無能的,民權

不發達的國家,政府多是有能的」「又有一位瑞士
學者說﹕『各國自實行民權以後,政府的能力便行退
化。這個理由,就是人民恐怕政府有了能力,人民
不能管理。所以人民總是防範政府,不許政府有能力
,不許政府是萬能。所以實行民治的國家,對於這
個問題,便應該想方法去解決,想解決這個問題,人
民對於政府的態度,就應該要改變。』從前人民對
於政府,總是有反抗態度的緣故,是由於經過了民權
革命以後,人民所爭得的自由平等,過於發達,一


般人把自由平等,用到太沒有限製,把自由平等的事
,做到過於充分,政府毫不能夠做事。到了政府不
能做事,國家雖然是有政府,便和無政府一樣。」(
註四○)。個人主義的此種矛盾,乃是不知將人民與
政府的權力劃分清楚,民權主義是權與能要分開, 

國父說﹕「對於這個問題我想到了一個解決的方法
,我的解決方法,是世界上學理中第一次發明………
……這是甚麼辦法呢?就是權與能要分別的道理,
這個權能分別的道理,從前歐美的學者都沒有發明過
。」(同上)把人民管理政府的權(政權),和政府
自身的權(治權),劃分清楚以後,人民有了選舉、
罷免、創製、複決四種政權,管理政府的方法很完
全,才可以改變對政府的態度,信任政府而不怕政府
變成專製;政府有了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
察五種治權,便可以發揮很大的功能,為人民謀幸福

。所以權能區分的理想,是要實現「人民有權」、
「政府有能」,人民有權,政府才是民治的政府;政
府有能,才能為人民謀幸福。 國父說﹕「所以四
個民權,就可以說是機器上的四個節製。有了這四個
節製,便可以管理那架機器的動靜。政府替人民做
事,要有五個權,就是要有五種工作,要分成五個門
徑去做工。人民管理政府的動靜,要有四個權,就
是要有四個節製,要分成四方麵來管理政府。政府有
了這樣的能力,有了這些工作的門徑,才可以發出
無限的威力,才是萬能政府。人民有了這樣大的權力

,有了這樣多的節製,便不怕政府到了萬能,沒有
力量來管理。政府的一動一靜,人民隨時都是可以指
揮的。像有這樣情形,政府的威力便可以發展,人
民的權力也可以擴充。有了這種政權和治權。才可以
達到美國學者的目的,造成萬能政府,為人民謀幸
福。」(註四)


  再就個人主義的政治製度而言,是三權分立。三
權分立之精義,發於孟德斯鳩,所謂立法、行政、
司法三權鼎立,互相牽製,保持平衡。惟實施的結果
,形成立法權優越,使權力失去均衡,於是又與其
保持平衡的本旨相矛盾。其所以致此之由,是三權分
立尚感不足;因為三權分立不夠,所以發生了兩種
流弊﹕㈠沒有獨立的考試權,發生選舉不得其人與分
贓製度。 國父曾以美國為例說﹕「美國官吏,有
由選舉得來,有由委任得來的。從前本無考試製度,
所以無論是選舉是委任,皆有很大的流弊。就選舉
上說,那些略有口才的人,便去巴結國民,運動選舉

,那些學問思想高尚的人,反都因為納於口才,無
人去物色他。所以美國代議院中,往往有愚蠢無知的
人夾雜其內,那歷史實在可笑。就委任上說,凡是
委任官,都是跟著大統領進退,美國共和黨民主黨,
向來是以選舉為興廢,遇著了換大統領,由內閣至
郵政局長,不下六七萬人同時俱換。」(註四二)因


此, 國父主張﹕「大小官吏必須考試,定了他的資
格,無論那官吏是選舉的,抑或由委任的,必須合格
之人,方得有效。這便可以除卻盲從濫選,及任用
私人的流弊。」(同上)㈡立法機關兼操監察權,形
成議會專製,政府無能。 國父說﹕「現在立憲各
國沒有不是立法機關兼有監督的權限,那權限雖然有
強有弱,總是不能獨立,因此生出無數弊病,比方
美國糾察權歸議院掌握,往往擅用此權,挾持行政機
關,使他不得不俯首聽命,因之常常成為議院專製

,除非有雄才大略的大總統,如林肯、麥堅尼、羅斯
福等,纔能達到行政獨立之目的。」(同上)。獨立
的考試製度有拔取真才之功,獨立的監察製度可以濟
代議政治之窮,且有使政治清明之效,所以 國父
主張採用中國的考試、監察兩權,合為五權分立,以
濟三權分立之不足。他說﹕「此彈核權及考試權,


實我國之優點。吾人採取外國良法,對於本國優點,
亦殊不可輕棄。」(註四三)「我們現在要集合中外
的精華,防止一切的流弊,便要採用外國的行政權、
立法權、司法權、加入中國的考試權和監察權,連
成一個很好的完壁,造成一個五權分立的政府。像這
樣的政府,才是世界上最完全最良善的政府。國家
有了這樣的純良政府,才可以做到民有、民治、民享
的國家。」(同註四一)

  以上的比較,是民權主義與個人主義的比較,亦
無異民權主義與民主主義的比較。個人主義在初期
是與民主主義攜手並進,但民主主義並無非個人主義
不可之理由,故上述的優點,可謂民主主義的優點
,此類優點亦同時為民權主義所具有;上述缺點,則
為個人主義的政治理論所造成,此種缺點則為民權
主義之所無,且民權主義有彌補其缺點的學理與方法
。民主主義的初期理論固為個人主義,但民主主義
的本身卻在遞續演進中,目前正在向反個人主義的方
向邁進。因此,下麵我們有一述民主主義新理論的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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