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止章
恭聞人生,性備太極之理,身得形氣之正,與天地並立為萬物之靈,可謂至貴矣。我即當以全理,而歸之於天可也。倘若不然,或背理徇私,妄求不實之名;或人百己千,妄貪不義之貨;此等所為,名與實皆喪,貨得害必生!貪得無厭,而不知其足;貪心不已,而不知其止。所以凶事及之,禍患隨之;愈趨愈下,日遠日離;是謂自入於邪徑者也!非天之所使,人之所教而然也。可不慎乎?
此章經義,是言身外物,皆非長久可恃者。人切不可殉物以害真,終至自取辱殆耳!
名與身孰親?
名者,聲名也。人之在世,有此身,方有此名。名從身生,身有名立。倘若不有此身,則名亦不立矣。是故名者,乃吾身之過客耳。必然有時而來,有時而去。其來也,亦無所加;其去也,亦無所損;便是虛幻不實之事,人當重其身而輕其名可也。
奈何世間人,貪名者,亦知與身較其孰親乎!或有徇名,而喪其實者;或有為名,而害其身者;惟知名可親,不知身可親!卻不知名為輕,而身為重。身比名更可親矣!故曰:名與身孰親?
自古有名者,亦多矣。皆是積德累行實踐之名也,非僥幸而求之者也。所以名揚天下而不掩,名垂萬世而不朽!是以身在而名立,身去而名存。名亦不能害其身,身以不能廢其名。譬如孔子,有萬世不磨之名。老子,有萬劫不壞之名。當時二聖何嚐有心於名哉?皆是不求而名自有,不立而名自成者也。以此觀之,今之求名者,可以知所法矣!
身與貨孰多?
有萬古不泯,謂之道身;有一時暫寄,謂之幻身。道身,得天地之正理,備萬物之造化;貧賤不足以累其心,富貴不足以介其意;身中之富貴,更有異於身外之富貴。豈肯貪彼貨財,敗我身中之富貴乎?惟幻假之身,有妻子眷屬之牽纏,有衣食口體之墜累,所以爭名競利,愛貨貪財。雖天涯海角,不以為遠;雖戴月披星,不以為勞;入虎狼之穴,而性命不顧;臨刀劍之場,死亦不悔。此等之人,輕其身而重其財。且如身與財較之,孰多孰少?孰重孰輕?況貨財者,乃身外之物。有此身,方有此財。不有此身,財亦不生。今之求財者,何不以此而較量之!身與貨何者可以謂之多?何者可以謂之不多?則多與不多之理,自明矣!故曰:身與貨孰多?
細想富貴者,天之命也。人可聽之於命。倘若貪之而不得其道,則禍辱必至,災害必生。身亦不能立,財亦不能保。自古聽命者,莫如顏子。人止知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卻不知顏子之心,自有至富至貴之樂處。所以能見其大,而忘其小。不必有財而後富,有爵而後貴也。學道之人,當求此等富貴,方是存養有素之人也!
得與亡孰病?
得者,如得名得貨。亡者,如喪名喪利。病者害也。人之在世,貪名者,百計千條;為利者,深謀遠慮;名利兩事,費盡平生之機智;得失二字,勞碌無限之精神;或損人而利己,或舍死以亡生;或功名蓋世,而求之不已;或金玉滿堂,而貪之不足。倘若一日持盈不久,操存未固,因利而生害者有之,求榮而反辱者有之。此皆是不知得失之理,不知存亡之故也。是故有名必有利,有利必有害;有貴必有榮,有榮必有辱!得之於利,必然亡之於害;得之於榮,必然亡之於辱。以此較之得與亡,何者可以謂之病?何者可以謂之不病?病不病之理,自知矣!故曰:得與亡孰病?
細詳修行人,無得無失,忘名絕利。倘若不可求而強求,不可得而強得,譬如飛蛾見夜光,知進不知退;又如蒼蠅觸曉窗,知往而不知返;則未有不病於得失存亡者也!是故君子深明得亡之輕重,而不肯妄勞其心也。
是故,甚愛必大費,
細想上文所謂,貪名、貪貨,皆是欲愛之心所使而然也。欲愛之心既甚,必勞我之身心,必耗我之精力。劫劫纏縛,顛倒錯亂,不能自己。故文中言“甚愛必大費” 是誡世人,事事不可太過之意。其愛愈甚,其費愈大。此一定之理也!惟有道之人,愛己身,不愛身外之物;愛性命,不愛人世之榮。又安有大費之患乎?
多藏必厚亡。
不但其愛者,有大費之患,觀之多藏者,亦未嚐不有厚亡之害也。人生天地間,一飲一啄,無非分定。命有富貴,自然富貴;命該貧賤,自然貧賤;一動一靜,皆可依乎天理;壽夭窮通,莫不還其大數。甚愛者,空自費力;多藏者,空自勞心。
吾見世間,有此等不知命者,不守本分,妄自貪圖;見利忘義,常懷不足之心;觸境迷真,不了貪鄙之義;積貨積物,至於身危命害;悖取悖入,必至悖出悖去;困辱之端必生,禍害之事必至。所藏者雖多,所亡者必厚!
所以養道之士,眼之所藏,不觀華美之色;耳之所藏,不聽邪亂之音;鼻之所藏,不聞異味之香;舌之所藏,不貪爽口之味;身之所藏,不有五陋之害;意之所藏,不起邪妄之思。眼耳鼻舌身意,藏之日久,則真身流注,造化日生;無為無欲,德性真常。能藏於此者,我之精神,可與天地同其長久;我之道性,可與太極同其體用。厚亡之患,於何有乎!
知足不辱,
細詳上文,貪名、貪貨、甚愛、多藏,皆是不能知足,所以有此貪愛之害也。故文中言:知足不辱。知足者,樂天知命,而順受其正;不愛不貪,而無欲無為;此便是知足之義。是故知足之人,衣不求於文錦,布衣足以為暖;食不求於百味,藜lí藿huò (藜和藿,指粗劣的飯菜)足以為飽;視聽言動,無往不是;克己之功,卓然而守;身安而道泰超然自得,進退以無憂困辱之端。於何有乎?
知足者,固當不辱。亦有無事而遭禍辱之害者,此正是天之試我也,觀我之所處何如也!處之能善,辱者,終歸於無辱矣!
知止不殆,
嚐聞知足者,未嚐不知止;知止者,未嚐不知足。知足者,足之於心也;知止者,止之於事也。知止之人,止於道,止於德。道德仁義,止之而不啻chi饑渴;行險僥幸,止之而畏若探湯;奢侈之作不敢行,邪僻之情不敢縱;進寸而退尺,內謹而外慎;好無之心不起,利欲之心不動。所以是非不有,人我不生,安閑自在,危殆不有矣!此便是知止不殆之義。
可以長久。
此四字,是發明知足知止之義。細說人之有此身,四大假合,五蘊非真;身如水上之浮漚,命似石中之流火;雖有百年之期,七十者稀;雖有修道之門,長生者少!奈何今世之人,以有限易摧之身,日逐無涯不測之事,倘若一息不來,真性倏然而不往;一命告終,真靈即投於別殼;雖然榮居極品,祿享千鍾,家藏無價之珠,室有傾城之美,無常一到,悉皆拋下。非君所有之物也!以此觀之,名有興亡,利有得失。興亡者,如過眼之浮雲;得失者,如電光之易滅;皆非長久之道也!欲求長久之道,惟知止,知足。禍辱不有,危殆不生,其道可以長久。故曰:可以長久。
人能看破世情,知此長久之道,不以名利為廣遠之活計,不以貨財為長久之事業;顯微動靜,戒之於未貪未愛之先;進退往來,守之於知止知足之後;功名富貴,不使易其操;利祿貨財,不致改其節;則性情之定理,愈久而愈堅;心上之操存,日久而日固;知止之理,可與天地同其常;知足之道,可與大道同其久;幻境之塵緣,方能看得透!大費厚亡可免,不辱不怠乃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