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嶽川:孔子“仁”學思想的意義 1
(2010-03-18 1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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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思想的曆史遺產中,孔子的思想具有重要地位。然而,曆代對孔子思想的評價,或將孔子思想經學化而當作“玄聖”“教主” ,或將其虛無化而斥為與現代性思想尖銳對立的封建“孔家店” ,或堅持對儒道差異加以形而上學二元對立,使孔子與老子成為相互對立的兩個極端,或否定孔子儒學思想的現代意義。這些絕對化的言述,值得學術界再檢討。應該說,孔子思想與老子思想有著不可忽略的關係,孔子在“禮”與“道”、“樂”與“仁”、“君子”境界與理想人格上的思想言說,對現代個體存在尺度和社會存在秩序有著新的闡釋意義,並在新世紀的中國思想重建中具有不可忽略的啟迪作用。
A 原始儒家思想的中心範式問題
中國哲學精神的開放性,使得中國思想文化精神不是一個封閉係統,而是一個具有宇宙論、生死論、功利觀、意義論的精神價值整體。
在中國精神同西方精神(“邏各斯中心主義”/Logocentrism)的對比中,學者們大多是提出“道中心主義”(Tao-centrism)進行言述。事實上,中國精神的來源和內涵相當複雜,除了人們一般習慣說的“外儒內道”或“外道內儒”的“道中心主義”觀念外,還存在著“禮中心主義”、“仁中心主義 ”、“經中心主義”等話語。 因而,僅僅用“道”中心來囊括中國哲學精神是不夠的。
在思想曆史長河的汰變中,儒家逐漸取得了正統的地位。儒家中心地位使得“仁中心”或“經中心”在中國學術思想史上成為主導性話語,道家則作為這一中心的補充係數存在和發展著。這裏,在討論原典儒家的孔子思想之前,有必要對儒道之間關係的幾個重要的前提性問題略加澄清。
一,“道”之多層內涵與孔子論“道”。
有的學者將對中國影響最大的兩種思想流派——儒家和道家的思想核心範疇,上升到整個中國思想的根本代表的高度,大抵認為中國思想的根本表征是“道”, 或強調儒家思想體係的中心是“經”。前一種說法尚值得進一步推敲,而後一種說法,在我看來則是頗有新意的,補充了“道中心主義”論述的不足。
但值得注意的是,學界有一種相對固定的看法,即老子重“道”,而孔子重“禮”,似乎“道”成為了老子的專利。事實上,中國思想家對“道”一詞的應用相當廣泛,“道”的含義十分豐富。就一般意義而言,不僅指古代道家思想流派,還引申為宗教義理的“學道”“得道”,以及“言說”“言道”等。
而且,在思想史中,不僅老子論“道”,孔子也論“道”。“道”在《論語》中共出現60次,用作孔子的術語44次,是一個極重要的術語。其主要意義可分為三個方麵:其一為具體形態的路途、行走、治理等。其中表示路途、途徑的有:“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 “中道而廢” 等;表示行走或做的有:“君子道者三” 等;表示治理的有:“道千乘之國” 等。其二為抽象的方法、技藝、言說等。如方法:“不以其道得之” 等;技巧:“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不為也” 等;行為:“三年無改於父之道” 等;言說:“夫子自道也” 等,樂節禮樂:“樂道人之善,樂多賢友” 等;誘導,引導:“道之以政” ,“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等。其三,是超越性方麵,如真理、思想等:“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 ,“子曰:參乎!吾道一以貫之”, “本立而道生” 等。
因此,將“道”僅僅作為道家思想尤其是老子思想的代稱,於事實有所不符,於學理有所不通,宜細察之。
二,“禮”中心與孔子思想闡釋的極端化。
孔子思想核心範疇的厘定,在學界爭論較大,最具代表性的是認為“禮”中心。其負麵性表現一方麵在於,將孔子思想體係定為“禮”,將孔子思想政治製度化,從而否定其思想中的多維價值。另一方麵,則將孔子思想化約化為“吃人的禮教”而徹底否定。“五四”時期,由於當時政治文化運動的需要,孔子被作為封建禮教和舊文化的象征,遭受到尖銳的批判。在西化思潮影響下,知識分子所看到的主要是“禮教”的孔子,即認為孔子思想的核心概念是“禮 ”,因此,清理“封建禮教”成為現代知識分子的首要工作,“打倒孔家店”之類極端的非學理的態度竟成為當時知識界的共識。其後,這種將孔子思想宗教化或漫畫化的觀點在學界占據了主要地位,甚至成為學界的中心話語。據此,高力克在《五四倫理革命與儒家德性傳統》中認為:“在激烈反孔的五四時期,儒家‘仁’的道德理想亦未曾在知識份子的意義世界中失去影響。這樣,五四倫理革命就呈現出一幅矛盾的思想圖景:在社會公共領域,作為啟蒙者的新文化人,倡言個人本位的、以“利”(權利、功利)為基礎的現代市民倫理;在個體精神領域,作為知識精英的新文化人,信奉的則是人倫本位的、以“仁”為基礎的傳統君子道德。這種立基於欲望的市民倫理與植根於德性的君子理想的價值張力,表征著五四啟蒙時期中西人文傳統的激蕩和衝突。” 無疑,這一問題在今天有重新闡釋的必要。
三,“樂”(快樂)中心論與孔子思想。
“樂”(快樂)中心論的主要代表是當代中國哲學家李澤厚,認為:“‘樂’在中國哲學中實際具有本體的意義,它正是一種‘天人合一’的成果和表現。”“從而得到最大快樂的人生極致。可見這個極致並非宗教性的而毋寧是審美性的。這也許就是中國樂感文化(以身心與宇宙自然合一為依歸)與西方罪感文化(以靈魂歸依上帝)的不同所在吧?” 李澤厚將中國文化看成與西方“罪感文化”相對立的“樂感文化”的歸納,有其宏觀的比較文化哲學視野,但是在學理探究上,似乎又有些簡單化。
在我看來,《論語》一書確乎有相當多的論“樂”的字句,共計“樂”字出現了46次,其中音樂的“樂”(yue)22次,如:“子語魯太師樂曰” 等; 快樂的“樂”(1e)15次,諸如:“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未若貧而樂,富而好禮者也” ,“人而不仁,如樂何?”,“樂而不淫” ,“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知者樂水,仁者樂山” ;“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雲爾” 。“益者三樂,損者三樂;樂節禮樂,樂道人之善,樂多賢友,益矣” ;“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 。另外,意思為“嗜好”共9次,如“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 等。但是,是否可以說,快樂之樂成為了孔子的中心範疇,甚至成為《論語》的核心,仍然需要論據的支持。
近來,李天慶在《新孔子論》中認為:孔子思想的核心概念是“樂”:“人同時兼有飲食之性與仁義之性,因此二者賴以統一的更高概念是樂。樂的本體是人的全部本性的總和。孔子以‘仁’釋‘禮’,將作為外在規範的‘禮’解釋為‘仁’的內在要求,而‘仁’又基於人的心理感情之‘樂’,因而‘樂’高於‘仁’更高於‘禮 ’”。上述這種說法,我以為存在著不小的闡釋誤差,尤其是將孔子的樂(樂le),看成是“人對於生活、事業、道德、法製、信仰、超越等的需要,其滿足產生樂,其不滿足則產生苦,一苦一樂,即苦即樂,此即樂的本體的運動形式。……如何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實現本體體證與天人合一,是當今哲學所麵臨的課題,它呼喚著新的理論闡釋;實際上,這也正是我們用樂的本體取代仁的本體的根本目的。隨著本體概念的這種轉換,道德本體修養對於寡欲清心的要求的局限也就不存在了。”這種論述問題的方式,已經將孔子現代化了。
其實,細加體認孔子對“樂”的看法,不難看到孔子對“樂”的看法是與其君子之仁的觀念緊密相連的,樂的對象,樂的依據,樂的人格顯現,決非一個簡單問題,更非隻圖避苦趨樂的世俗之樂。孔子從未將“樂”看作是高於“仁”的東西,相反,他提出“人而不仁,如樂何?”的本體論問題,要求人們理解“貧而樂”、“簞食瓢飲之樂”、“發憤忘憂之樂”的含義,並將仁者(君子)之樂與智者之樂加以區分,強調樂的對象是“禮樂、善、賢”(益者三樂),樂的依據是至善至美(聞韶而樂不知肉味)。樂的人格顯現是——中道中庸的君子人格呈現(樂而不淫,陋巷之樂)。應該說,“樂”是生命之仁的體現,“仁”是樂的本體論依據。將孔子體係簡單地看作“樂”,並且在具體論述中,將樂與道德自律以及孔子欣賞的人格之“樂”,看成與“苦”相對立的,甚至將對欲望的必要控製也稱為“局限”,那麽,孔子的“貧而樂”就成為不可理喻的,“陋巷之樂”的人格光彩和“樂而不淫”的自我約束就成為自找苦吃了。或許新孔子論之“新”,就在於用一種“樂本體論”取代“仁本體論”。
在我看來,在孔子思想中,“仁”是道德本體論和體係本體論,“禮”是政治倫理本體論,“樂”是審美本體論,這一切均以“仁”學思想為基礎。仁與經,仁與禮,仁與樂,仁與道,仁與內聖,仁與外王是一種複雜的多維結構,否定這種結構的多維性,將其還原為一種單一的說法,將會使孔子簡單化和漫畫化。
四,將儒家思想宗教化的新動向。
進入全球化時代,中國學者(包括海外華裔學者)將傳統文化研究同“現代性”問題聯係起來,對孔子所代表的儒學思想的研究有了新的推進。如杜維明在“文化中國”的倡議中,將儒家的價值觀看成可以同西方的基督教價值觀相等立的體係,張揚儒家精神。認為:“如果儒家傳統不能對其作出創建性的回應,乃至開出一些類似的嶄新價值,那麽連健康的傳統價值都可能因異化而變質,更不會有進一步發展的可能性。” 事實上,杜維明將中國儒學的創新與對西方文化的體認結合起來,使中國文化中所缺乏的發展因素能夠得到全麵補充,將儒學儒教化實體化,而不再是一味地空想超越而難以落到製度和實處。當然,也有不少學者對杜維明的“文化中國”中過分明顯的宗教情緒提出了質疑。同樣,香港的劉桂標從另一個方麵將孔子同佛陀、基督聯係了起來。在《孔子與中國聖誕》中認為:儒家不但是世界文化中重要的思想,而且也可說是一種宗教。“儒家同時亦講天道,此天道雖不同於具人格神意義的基督,亦不同於具神通能力的佛陀,但它卻亦是形而上的而非經驗的,是一切價值的根源和人生安頓的基礎,因此,它同時具有超越的性格。在這個意義下,儒家亦可說一宗教,她是一既超越而又內在的宗教。”
這種將孔子思想宗教化的研究動向,不乏填補精神價值空白的意義,但是我的疑問仍然存在。而且問題還在於,我們是否還需注意問題的另一方麵,即:既不可能超越曆史鴻溝而將孔子重新形而上學化或宗教化,也不可能同西方的超驗神學相比類而堅持其外在超越的宗教性。儒學的血緣宗法製度使其避免了基督教文明所內涵的神人衝突,同時也消逝了神學信仰的普遍性。應該看到,在中國的曆史性轉型過程中,傳統資源尤其是原始儒家思想所構成的中國文化心理結構,無疑使中國的社會轉型具有更穩健的步子,但是也有可能使這種轉型成為一種失落中的退守——或一味發古之幽思,或對傳統過分美化,或將孔子的儒家思想宗教化,這些都會對當代問題加以遮蔽,甚至成為轉型性中國文化價值重建的理障。
在我看來,如果說用道家的“道”思想代表中國思想,有其偏頗之處,那麽,用“禮”“樂”代表儒家思想,也存在再討論的餘地。孔子的思想不宜用一個核心範疇加以囊括,而應看成是一個互相聯係的範疇圈。 而且,進一步看,孔子思想同老子思想還存在著被遮蔽的深層關係,值得深加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