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愛的才能長存,
其餘都是糟粕。
——龐德
溝通模式簡介
背景(脈絡):每一個人進入新的情境時,都會帶著過去經驗所形成的背景,使新的情景染上舊經驗的色彩。一個人如果能常常檢視內心世界,就能了解自己的背景。背景是可以轉換和改變的,不要把自己的背景視為理所當然。
知覺(五官):通過五官,在短短幾秒鍾之內就能接收成千上萬的訊息(大部分在潛意識中運作),這些訊息隻是神經係統受到刺激的結果,不具有任何意義,是未經處理的感官資料:形狀、顏色、質地、氣味、聲音。感官產生的知覺本身沒有任何特殊意義,要經過大腦的解釋才會賦予意義。
解釋(賦予意義):解釋無關對錯,而是一個人了解訊息的方式。我們需要常常核對彼此的看法,如果雙方的解釋一樣,不表示這個解釋是正確的,隻是表示意見相同,如果雙方的解釋不同,也不表示這個解釋是錯誤的,隻是表示意見相同,如果雙方的解釋不同,也不表示這個解釋是錯誤的,隻是表示意見不同,這時可以對彼此的看法產生好奇,而有進一步的學習。
非關對錯的好奇態度使人能敞開來了解彼此,如果堅持分辨誰對誰錯,就會妨礙雙方的了解。解釋是與思考有關的心理運作,一般人常犯的錯誤就是混淆了解釋和感受,比如“我覺得你如何如何”,其實不是描述感覺,而是在說“我認為你如何如何”。
感受:感受是身體的經驗,和血流與能量的變動有關。正向感受的身體經驗是血管擴張,伴隨溫暖和舒適的感覺,而想接近對方;負向感受的身體經驗是血管收縮,有緊張、不安的感覺,想要避開對方。
負向感受不表示對方是壞人或有錯,而是反映自己內在的評價過程。所以正向和負向的感受並不能真實反映對方的價值,而是和自己的選擇與評價有關。感受完全是根據自己的背景和解釋而來的。
意圖:意圖是運用意誌把感受化為行動的過程,每一個知覺—解釋—感受的綜合體都可能發展成你想怎麽行動的意圖,但人有自由意誌,不一定要根據感受而行動,也可以反其道而行,比如你害怕一個人,但可能為了探討你的害怕而決定接近這個人,並沒有順從感受而退縮。
了解彼此的意圖,可以提升接觸的層次,進行深層意義的溝通。比如表達憤怒的人,可能是意圖厘清問題,以便更接近你,這時你可能願意麵對他的憤怒;如果他的意圖是威脅或控製你,你可能就不願理他。
行動:一旦清楚了解自己的知覺、解釋、感受、意圖,就容易決定付諸行動,不但能有效執行這個決定,別人也容易了解你的決定。有了這種能力,就更能為自己負責,內在力量也會不斷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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