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而無修無不修 悟而無悟無不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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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是一個流動的過程

(2009-11-06 14:31:38) 下一個
   人類不希望把身心看成是一個暫時性的構造,而事實上,身心確實是一個流動的過程——暫時構造。在有限的時間內,身體看起來象是一個實體,其實它每時每刻都在變化,人類習慣性地稱這種變化為衰老。而心理似乎也象一個特有的現象體,其實它與身體一樣,每時每刻都在變化,而心理的變化較之於身體更快速。


    身體的事實非常明顯,在它存在的百年之中,是由條件支持的,空氣、飲食、適當的氣溫等等都是它存在的必要條件。當然,心理也是身體存在的前提條件——沒有心理,身體是不能行動的。當諸多條件具足時——因緣聚合,這些看似有實體的現象就會以無常變遷的方式存在;如果支持身心的條件消失,那麽,身心將不會以目前的方式展現——身心的展現取決於因緣。


     身心是自然的一個過程,其實它應該被看成自然的一部分,然而心總願意把它們設想成具有主體的我——在自然之外的存在體——這是人類最主要的錯覺。人類其實很不願意把身心隻看成是一個流動的過程——然而,佛陀的覺悟就是因為他發現了這一最樸素最自然的法則:身心無常。


     不論人們目前怎樣看待身心,它的法則永遠是無常變遷,這是最高的自然法則,隻要去觀察,它也是一個至為明顯的法則。一代一代的人從出生到結束,這種千古不變的現象充分地說明了身體的變化是自然的法則。但現實生活中,人們似乎對身心抱有永恒的觀點,把身體和心理的聚合體命名為“我”——涵含永恒主體的意思。其實,這種命名,是人類整體錯覺的表現,而一切的痛苦,都是建立在這個錯覺之上。


     人們希望自己永恒,至少希望人類永恒——這其實是自我永恒的反射。於是人們幾乎把所有精力都投注在這裏。但是,就在我們命名身心為“我”的那一刻,這事實已經決定了,身心不可能永恒——這是由科學可以證明的自然法則。
  

    當身心為“我”的理念建立之時,痛苦也成為一項必然。身體總要衰老,心理總要變化,但人們不希望它們如此,於是這種衝突伴隨著人的一生——幾乎是每時每刻,這種衝突都在上演。我們之所以看不到這種衝突的原因是,人們深陷在強烈的欲望所構成的生活模式中,而這種模式就是衝突。當看到身心的終極真理時,欲望就消失了。當人們深陷在欲望當中時,內在的矛盾與衝突就出現了——這也是佛陀發現的一項真理。

      減弱和止息心理痛苦心理的方式是看清身心從本質上是變化的事物——它們本來如此。身心的變化至為明顯,它一直在清晰無餘地展現著,無論人們怎樣看待,身心的無休無止的變化是一項永恒的事實,無常變化的規則蘊涵在一切身心行為中。這意思是說,無論怎樣的理念,無論你怎樣界定身心,它無常變遷的本質並不會改變。

      也許在茶餘飯後我們需要想想,生命屬於“我”?還是它隻是一個“流”。如果隻是一個流動的過程,心將由此而得到解脫——為何要執著身心的各種狀態?在這個流動的生命長河中——輪回,也許這是最關鍵的問題。

       假如能夠關注身心的流動,看到身心的最深層本質,雖然生命的流動過程不會因此而改變,卻因此而改變了我們的理念,讓這期生命的旅程更加輕鬆自由,而所有的痛苦——包括最頑固的生死問題,將因此而有了解除這種痛苦的答案。生死一直是所有人迷惑而無奈的一個大問題,佛陀的最大貢獻也正體現在這裏,他的教導使無數的人從對生死的無知和恐懼中解脫了出來,這正是人們稱他為大慈大悲的原因所在。

      人類內在的痛苦與人類難以解決的問題,關鍵點都糾結在這裏——身心,生死,這是一切痛苦的根源,也是解決所有痛苦的關鍵。如果能真切地看到生命隻是一個“流”——是一個過程而非一個主體,所有的痛苦將離你而去,這是佛陀的教導。

      平靜地接受生命的本來狀態——無常,不會比你刻意地違背生命的本質要欠缺什麽。如此看待身心以及由身心製造的一切問題,將與宇宙的終極真理相符合,而符合最高真理的唯一酬勞是一切痛苦的消失。不論從任何角度來看,這都是更好更科學的選擇。這裏唯一的障礙是人類根深蒂固的習慣。

      佛法的禪修就是認識生命隻是一個流動的過程,這是生命的真諦,也是修行所要勘透的唯一本質。

 

試著從一個全新的角度認知身心,從以下幾個方麵體悟佛法:

1、接受存在於個人內部的一切思想和情緒;
2、從各式各樣的身心變化中參悟身心隻是一個流動的過程。
3、思想和情感不能被如實承認和接納,不斷地與思想和情感進行鬥爭,這是觀照無法進行的原因。
4、個人經驗或人類的經驗,都處在一個變動的過程中,如實認知這一最高真理,心將不會被束縛。
5、把個人的經曆和感受認作客觀的事實。每個感受、每個心念,每一個情緒的湧動,都要加以清晰地認知和反複地觀察,以便確認其究竟本質。
6、禪修的過程允許懷疑,允許反複地檢驗,佛陀揭示的終極真理經得起時間以及任何誠實的檢驗。
7、世間對身心早有定義,它是“我”或“我的”,而佛陀則要求對其重新進行定義,定義之前的檢驗是必要和科學的研究過程——而這正是禪修的全過程。
8、外在的矛盾,要做為內在的矛盾來體認。
9、把現在的身心作為一個客體對象來認識。
10、連同認知本身、自由表達的本身,都隻是一個流動的過程。
11、情感顯現以後,不要加以否定。個人情緒上的表現,往往被認為是個性化的不當行為,而不做為事實加以認證,這是禪修的障礙。
12、願意承認自己經驗中的矛盾、反叛與衝突,在承認之後的寂靜中,觀察它們的無常相。

 

如果確認身心隻是一個過程,那麽,修行者的思想將會發生本質的變化,新的經驗就是不再執著——內在外在一切矛盾與衝突的完全停止——苦的止息。

 

摘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5658010100e9a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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