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巨大革命的爆發,一定有其深刻的社會和曆史原因,因此是“不可避免”的。不過,這大都是事後的分析研究得出的結論,是後來的認識。在當時,甚至許多身處各種矛盾中心的人物也往往沒有意識到這種“不可避免”的即將來臨。以孫中山、列寧的洞察力之強,對辛亥革命和十月革命的爆發尚都有“突然”之感,遑論他人。法國大革命無疑是人類曆史上最重大的事件之一,不過,當1789年5月5日三級會議開幕時,恐怕沒有一個人意識到這將是一場偉大而殘酷的革命的開端。第三等級沒有意識到,國王路易十六更不會想到。
此時的法國,經過路易十四高度專製、王權無限擴大和路易十五的荒淫揮霍之後,像一個長期用力過度的發條,已經鬆弛下來,疲憊不堪。“舊製度”的法國社會分為三個等級,教士和貴族分屬第一和第二等級,他們人數不足全國人口的1%,卻占有30%以上的全國土地,而且享有種種免稅特權。資產階級、城市平民、工人和農民統稱為第三等級,占人口的99%,人均財產極少卻負擔著全國的納稅義務,政治權利則最少。
當路易十六於1774年即位時,國家麵臨著嚴重的財政危機,從這時起,他就為克服財政危機進行一係列的改革。這些改革包括放棄前任國王們某些過分專製、揮霍的做法,更重要的是想擴大稅源,對特權階層也開始征稅。但皇室的揮霍並未得到有效控製,而對特權階層征稅又嚴重觸犯其利益,引起他們強烈反對,最後,路易十六不得不將力主改革的財政總監杜爾果解職了事。
繼任財政總監內克爾吸取杜爾果改革的教訓,將解決財政危機的重點從“開源”轉向“節流”,想縮減皇室和內臣的巨大開支,結果遭到皇室眾多成員和實權在握的內臣們強烈反對,其結局與杜爾果一樣,也被路易十六解職。幾年後,路易十六又不得不接受新財政總監卡隆的建議,召開“顯貴會議”,還是想命令特權等級也負擔土地稅和印花稅。結果,仍是卡隆在特權等級的反對下倒台。在既得利益集團的強烈反對、巨大壓力之下,路易十六長達十數年的幾次財政改革完全失敗。
嚴重的財政危機而又無法解決必定是嚴重的社會危機的反映,需要進行較大的社會變革。對此,路易十六卻毫無認識,一直將其看作是“財政危機”而不是“社會危機”,隻想在財政體製上作些小修小補。實際上,僅有一些財經製度的修補,所謂改革根本無濟於事。法國革命史專家米涅在其經典之作《法國革命史》中寫道:對一架已經破敗的機器來說,“改行仁政和繼行暴政同樣都是困難的,因為進行改革,就要有力量使特權階層服從改革;施行暴政,就要使人民忍受時弊,路易十六既不是個革新家,也不是個專橫暴戾的君王”。
這就注定了路易十六的朝代,從他登基到革命爆發,一直是一個長期進行改革而並無結果的朝代。長期改革而鮮有成效,反過來又加重財政危機。恰恰是為了解決財政危機,擴大稅收,朝廷決定召開三級會議。或許,路易十六事後為這一決定而悔恨終身。
在專製達到頂點的路易十四時代,國王路易十四被稱為“太陽王”,他公開聲稱“朕即國家”,可以任意強征新稅,國王有處置臣民財產的絕對權力,因此所有的捐稅、關稅全部進入國庫,是否征稅、如何征稅、怎樣使用這些錢財,完全由他決定,不受任何監督、製約。但路易十六時代,國王已完全沒有當年“太陽王”的權威,而且,“第三等級”已有極大的發展,力量空前強大,且其“納稅人”意識經過啟蒙已空前覺醒。
此時的“納稅人”明確意識到,政府的財政全是來自納稅人的“奉獻”,進一步說,“政府”其實是納稅人供養的。稅收的本質是納稅人將原本自己擁有的一部分私人財產上繳政府,以換取政府的服務。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說:“國家的收入是每個公民所付出的自己財產的一部分,以確保他所餘的財產的安全或快樂的享用這些財產”。納稅人把自己的一部分財產讓渡給政府,就有權限製政府的征稅權,有權了解政府是如何花自己的錢的,有權監督政府,有權參政議政,有權要求政府保證自己公民權的落實和不受侵犯。現在,第三等級早就不滿足於納稅最多、權利最少的地位,隻要有合適的機遇,它就要將自己的意願表達出來,要重新“改寫”社會結構,重新分配權力。
此次國王要召開的三級會議,恰為已經覺醒的第三等級提供了一個難得的曆史機會。所以,此次三級會議注定不會是一個僅與財政有關的會議,而必然是一個重新劃分社會權利與權力的會議。第三等級的代表將不僅僅是作為納稅人,而也是作為立法者來參加這次會議的。對此,國王和居於統治階級地位的第一、第二等級(僧侶、貴族)竟沒有絲毫察覺,在三級會議召開時,沒有采取任何措施,沒有任何防止糾紛的準備,更沒有任何社會改革的方案和事先對第三等級可能提出的社會要求的因應謀劃。
在會議中,第三等級代表不但不同意增稅,並且宣布增稅非法,更重要的是還提出了政治權利問題。路易十六要求按傳統方法,三個等級分別開會,以等級為單位表決。這樣,兩個特權等級的票數將壓倒第三等級。但經過啟蒙的第三等級則一反傳統,要求取消等級區分,三個等級一起開會,按代表人數表決。由於第三等級代表人數多,這種方法自然有利於第三等級。然而,第三等級的要求卻被國王和特權等級拒絕,於是他們自行召開國民議會。在革命的導火索已在冒煙的關鍵時刻,路易十六仍未意識到局勢的危險,悍然封閉國民議會會場。革命,最終爆發。
事後看來,這次會議對國王非常重要,為他提供了社會改革的一絲機會。米涅分析道:“他本可以因此而恢複他的權威,並因親自行使職權而避免釀成一場革命”。如果他對時勢有清醒的認識,確定公民權利、三級會議的權限和王權的限度,放棄給貴族的許多特權,將此次會議變成一個真正的社會改革的會議……”
但路易十六和第一、二等級對這些迫在眉睫的社會要求就是不了解,不知道,不變革,終於錯過這稍縱即逝的一絲機會。要放棄眼前的權益,的確是難而又難,實際取決於統治者的眼光和審時度勢的能力。路易十六的悲劇在於,他看到既得利益集團的危害,多次想對既得利益集團作出某種限製,但在其強烈反對之下不僅戛然而止,反而“犧牲”幾位力主改革的財政總監以重獲既得利益集團的支持。無論他是不願還是無力,總歸未對既得利益集團作任何限製。當既得利益集團拚命維持自己的既得利益不願稍稍讓步,國家又不願或無力進行根本性製度變革的時候,推翻既得利益集團甚至國家的革命就 “不可避免”了。
最終,特權等級被根本推翻,路易十六本人也被推上斷頭台。對革命的後果,是讚成還是反對,是歌頌還是批判,當可見仁見智。但就革命爆發的原因來說,法國革命再次說明,與其說是“革命黨”的“激進”造就了革命,不如說是統治者的頑愚引發了革命。因此,革命往往也不是“革命黨”主觀可以“告別”的。所以,與其責備革命黨“過激”,不如指謫統治者“頑愚”。喜歡也罷,不喜歡也罷,這就是曆史,後人的一切“如果”全都枉然。
革命一旦爆發,便有它自己的邏輯,必將充滿血腥地一浪高過一浪,在法國大革命中,此點表現得尤為明顯。在你死我活的生死搏鬥中,破壞性最強的最激進者往往最易為人接受、最易取得勝利,而理性平和者更富建設性的綱領意見,總是被早已激憤萬分、狂熱暴躁的“革命群眾”拒絕和拋棄。但正如米涅所言,“在革命中,一切都取決於第一個拒絕和第一場鬥爭!”革命的爆發與其後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確是由統治者對改革的“第一個拒絕”及其引發的“第一場鬥爭”所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