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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談英格蘭憲政

(2008-11-08 04:35:00)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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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要談人類的憲政製度。

眾所周知,全世界第一個成文憲法出自美國,然而其法治精神卻來自英格蘭。英格蘭是憲政誕生和發展曆史鏡子。然而,在中國,受唯物曆史觀的影響,幾乎所有人都認為憲政起源於所謂“資產階級革命”,因為毛主席早就為憲政曆史下了結論,“世界上曆來的憲政,不論是英國法國、美國,或者是蘇聯,都是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實之後,頒布一個根本大法,去承認它,這就是憲法。”,“講到憲法,資產階級是先行的。英國也好,法國也好,美國也好,資產階級都有過革命時期,憲法就是他們在那個時期開始的。”自從毛老人家把憲政和資產階級革命如此緊密地聯合在了一起,中國的曆史研究者就再也不能越雷池一步,隻能在這個框框裏研究西方的憲政了。於是中國的歐洲曆史研究從此顯得如此突兀而卓爾不群。

事實上,1640-1660年的英國內戰,在英國除了帶來了一段可悲的曆史遺跡,和一個大獨裁者外,對英國政治製度和近代化並沒有帶來決定性的影響。很多更為重要的曆史裏程碑似乎被中國曆史教科書所遺忘了——公元1215年,這是《大憲章》運動的元年,也是人類近代憲政製度的元年;公元1485年,英國玫瑰戰爭結束,都鐸王朝建立,這是英國史界基本認同的英國近代史的開端;公元1689年,“光榮革命”,標誌著現代君主立憲製的完全建立。本係列,將圍繞著從1215年到1689年的400多年間,英國憲政製度的艱難跋涉,了解英國憲政的演化和英國憲法的內核,能夠使我們感受到憲法那沉甸甸的份量。任何輕飄飄地對憲法玩弄辭藻的舉動,都是對憲政精神的一種糟踐。更值得我們深思的是,在一個沒有憲政傳統的國家中,即使是漸進式的憲政建設,都會有著想不到的巨大阻力,甚至連那種熱衷於修憲的舉動,都有可能南轅北轍。哪怕前途是光明的,道路卻依然是曲折的,而且對這種曲折做出任何充分的估計都不過份。

對於一個沒有憲政傳統的國度來說,缺少的不是淺薄,而是深沉;不是浮躁,而是堅韌。

鍥子  山雨欲來

公元1世紀中葉,不列顛群島被羅馬征服,成為其一個行省。5世紀初,羅馬帝國在長期內戰中耗盡了力量,從統治了四百年的英格蘭退出。當時正值歐洲的“民族大遷徙”年代,日爾曼等野蠻人像洪水一樣向四麵八方擴張,淹沒了羅馬的勢力範圍。當時的土著不列顛人(主要是凱爾特人)為抵抗北方的皮克特人和蘇格蘭人入侵,邀請大陸上條頓部落之一的撒克森人上島援救。未想引狼入室,撒克森人、盎格魯人和朱特人接踵而至,反客為主。他們不僅大肆燒殺劫掠,而且內部攻戰不休。原居民凱爾特人的幸存者或淪為奴隸,或逃往威爾士和蘇格蘭。入侵者在爭戰中逐漸向國家過渡。5—6世紀,不列顛島上形成眾多的小王國。在各國爭霸與聯手抗擊丹麥人的入侵中,9世紀的西塞克斯王愛格伯特統一了英格蘭,建立了一個由單一民族(盎格魯-撒克森人)組成的王國。

入主不列顛的日爾曼人很大程度上還保留著部落時代的社會組織。日爾曼人部落民主意識濃厚(參見同車的《漫談歐洲中世紀政治》的日耳曼因素一節),所謂的“王”隻是軍事首領,其地位與貴族處於同一層麵上,隻不過處於貴族中的第一位。他對貴族隻有“宗主權”(suzerainty),而沒有至高無上的主權(或者稱君主權)(sovereignty)。王與臣屬間有相互忠誠的義務,除敬重外,臣屬對王應盡的臣服並不比王對臣屬所持的領主權更多。當時英格蘭有類似於德意誌選侯製度的“賢人會議”或者稱“貴族會議”。“賢人會議” 選舉國王也可以廢黜國王, 國王的一切重大政務都需要賢人會議的批準。

在這種由日耳曼傳統構成的習慣法中,國王的權利受到很大的製約,但並不足以產生憲政,(在神聖羅馬帝國的一千年曆史中,都沒有產生過一部憲章)。可是一個外國人的到來,改變了英格蘭的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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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6年1月5日,英格蘭曆史上最後一位盎格魯-撒克森人的國王懺悔者愛德華去世,賢人會議接受了愛德華的食言,沒有把王位交給外國人--愛德華的表兄諾曼底的威廉,而是交給了本國的威塞克斯公爵之子哈羅德。消息傳到英吉利海峽對岸,威廉悲憤之餘,發誓要用武力奪回篡位者的王冠。

1066年9月25日,700多艘船隻在索姆河口集結完畢,“征服者”威廉準備出發了。

漫談英格蘭憲政 (二 ,諾曼征服)

1035年,時年8歲的威廉成了諾曼人的諾曼底公國的第7任公爵,從他即位之後的十餘年間,叛亂和暗殺就圍繞著威廉的宮廷,這使親政後的威廉明白了一個道理,要維護自己的統治,隻有把權力集中到自己手中。於是他依據了當時法蘭西卡佩王朝的大陸封建體係(即封君封臣關係),在諾曼底迫使貴族們向他效忠,按封地征兵役,並壟斷了領地內的鑄幣權。君權的相對集中,使諾曼底公國的軍事和經濟實力迅速飛躍。在經濟上,當時諾曼底的收入雄踞歐洲之冠(注:本文後所有的歐洲概念,依然是中世紀時的歐洲政治概念,不包括拜占庭和東歐斯拉夫人國家)。在軍事上,1063年,威廉出兵兼並了南部的曼恩坦伯國,次年,他又迫使西南麵的布列塔尼公國稱臣。威廉的擴張欲望被進一步點燃,於是他把視線轉向了大陸彼岸的大不列顛。

1042年,威廉的表兄,盎格魯撒克遜人愛德華三世(有別於以後安茹王朝的愛德華三世)即位英王,史稱懺悔者愛德華。但當時英格蘭王權極其衰落,英格蘭實權掌握在威塞克斯家族手裏。1051年,愛德華和威塞克斯公爵(伯爵?)戈德溫矛盾激化,兵戎相見。愛德華為了爭取威廉的支持,在威廉到訪時,允諾如果死後無子,會將王位傳給威廉。1064年,戈德溫之子哈羅德在英吉利海峽遭遇海難,落到了威廉手裏,威廉威逼哈羅德達成協議——愛德華之後,將由威廉繼承英格蘭王位,而哈羅德則領有威塞克斯全境。

1066年初,懺悔者愛德華去世,臨死前,愛德華突然明白了作為一個盎格魯撒克遜人國王的責任,於是他進行了懺悔,和威塞克斯家族和解,他和英格蘭的賢人會議,都不願意讓一個外族人來統治保守的盎格魯撒克遜人,於是威廉的繼承權被剝奪,哈羅德即位英王。威廉的幹涉一觸即發。

1066年9月25日,威廉的諾曼大軍(8000騎士,很微不足道吧,不過在中世紀的歐洲這樣規模的戰爭已經很大了,可以稱為大軍了),搭乘700艘船(小舢板?)從索姆河口揚帆北上,經過3天3夜的航行(夠慢的吧),於9月28日所有船隻到達英格蘭佩文西港。春秋網http://bbs.cqzg.cn

10月14日,威廉和哈羅德的軍隊在黑斯廷斯原野決戰,威廉訓練有素的封建騎兵和弓弩兵對哈羅德缺乏訓練的義務民軍占有明顯優勢,經過一天的決戰,哈羅德軍隊被全殲,哈羅德國王中箭身亡。黑斯廷斯一戰之後,威廉的軍隊在英格蘭如入無人之境,他們的軍隊一路上很少遇到抵抗,但威廉仍然命令軍隊對盎格魯撒克遜貴族和平民進行恐怖的殺戮,不久倫敦在恐怖中投降。1066年聖誕日,威廉在威斯敏斯特教堂,加冕英格蘭國王,成為威廉一世。他所建立的王朝史稱諾曼王朝。

外族人威廉一到英國,首先麵對的是充滿敵意的盎格魯撒克遜人,而威廉也毫不手軟,在鎮壓各地盎格魯撒克遜貴族叛亂的同時,他沒收了大量舊貴族的土地。威廉宣布自己是全國土地最高所有者。他將在諾曼底卓有成效的大陸封建體係移植到海峽對岸,將沒收的盎格魯—撒克森貴族及其附庸的領地,層層封賜給自己的下屬,從而造就了一個講法語的諾曼貴族階層。(諾曼王族和此後安茹王朝的王族長期講法語,甚至有一些英格蘭國王,比如亨利二世,終生不會講英語),這些外來貴族因其利益與王室聯在一起,所以維護強大的王權,拱衛於王室周圍,成為王權的重要支柱。到1086年時,隻有兩個盎格魯撒克遜舊貴族還保留一定數量的地產。由於威廉把自己當作英格蘭全部土地的最高所有者,所以在重新分配土地時,他將英格蘭耕地的7分之1和全部森林都占為己有。在英格蘭國內,威廉不僅在世俗權力上大包大攬,而且控製了英格蘭教會,1070年威廉解除了包括坎特伯雷大主教在內得5個英格蘭主教的職務,接替者全部來自歐洲大陸。1075年,威廉不顧教皇的敕令,頑強保留了國王對重要教職的任免權。英格蘭的王權空前高漲。

在其它國家,貴族是與王權抗衡的主要力量,而在威廉的英國,他們因為要共同對付被征服者而拴在了一輛戰車上。1066年,威廉一加冕,就廢除了盎格魯撒克遜人製約國王的貴族賢人會議。威廉吸取了大陸封建製度導致分裂的教訓,強迫伯爵和男爵們的下屬即他的間接附庸宣誓直接效忠君主,不允許他們像在法國那樣隻對直接領主效忠。這就是英格蘭封建製度中獨特的“我的附庸的附庸還是我的附庸”。在法蘭西卡佩王朝和德意誌的神聖羅馬帝國,其封建製度的精華都是“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所以一般和國王沒有關係的領主,即使反對國王,也不是什麽大罪,這是法蘭西和德意誌在中世紀長期分裂的重要原因之一。

1086年8月1日,威廉在英格蘭南部的索爾茲伯裏召開宣誓效忠大會,強迫到會的各級大小領主都向他笑中,宣誓永遠忠於國王,反對國王的一切敵人。這就是著名的索爾茲伯裏盟誓,這標誌著威廉的王權到了極盛時期。

此外,他還派人在全境調查地產,包括農奴和牲畜。爾後編訂了《土地清冊》,即英人所謂《末日審判書》,以便核實封臣的權力範圍,並自下而上層層抽稅。借助武力征服的威勢,威廉建立了與歐洲大陸相比較為強大的、權力較為集中的君主製度。這套製度的貫徹十分嚴厲粗暴,始終為本地貴族(威廉之後又漸漸被一些諾曼貴族)所痛恨。雖然王權的集中,使國家治理得井井有條,經濟和文化得到顯著的恢複和發展,但盎格魯撒克遜人的自由天性,使威廉的王權一直被英格蘭人稱為是“諾曼枷鎖”。

借助諾曼征服的強權,君主製開始向君權方向傾斜。這種傾向在威廉之後仍在發展。不過,君權的擴張遇到二個強有力的障礙,即貴族和教會。而這一時期,隨著王權的強大,王權和法律的關係就成了英國人注目的最重大問題。

於是“大憲章運動”在英格蘭的興起,就成了可以理解的“世界潮流,浩浩蕩蕩”了。

三,亨利一世的誓詞春秋網http://bbs.cqzg.cn

十一世紀下半葉,法蘭西的王權遠不能和英格蘭相比,王室領地僅局限在從巴黎到奧爾良的狹長的地區,這個區域被後人稱為“法蘭西島”。法國國王本來就對法蘭西的領主們無可奈何,威廉征服英格蘭後,更是不把當時卡佩王朝的法蘭西國王腓力一世放在眼裏。從此英法之間開始了曠日持久的衝突和戰爭,直到1815年的滑鐵盧戰役之後,英法才成為永遠的盟友。而英國的憲政,很大程度上是拜老法在英吉利海峽對岸磨刀霍霍之所賜。

1066年威廉加冕英格蘭國王後,就把諾曼底交給了他的長子羅伯特。法王腓力一世為了削弱威廉,就開始離間羅伯特父子的關係,多次唆使羅伯特在諾曼底叛亂,威廉不得不在海峽兩頭疲於奔命。1088年法王更是親自入侵諾曼底,這下惹火了威廉,威廉率領諾曼底騎兵奮起反擊,當時的法國,完全不是諾曼底威廉的對手,很快被趕出了諾曼底,威廉不願罷手,借口法王入侵領主的土地,於是宣稱不再受封臣關係的效忠盟誓所約束,開始向法軍反衝鋒了。暴戾的威廉軍隊,拿出他們20多年前在英格蘭的勁頭一路燒殺搶劫,製造白色恐怖,很快就打到了巴黎郊區。如果不是由於一次難以置信的馬失前蹄,我們幾乎可以肯定威廉將成為英格蘭和法蘭西的偉大征服者。更讓人難以置信的是,這一小小的一個跟頭,居然就要了強壯過人的威廉的命。曆史難道真是在冥冥之中由天意安排的嗎?

由於威廉和羅伯特已經鬧翻,於是臨終前把他的王位傳給了三子威廉二世(魯弗斯),威廉二世暴虐無道,1100年,威廉·魯弗斯國王突然死於狩獵,由於沒有遺囑,王位傳承懸而待決。當時隻有兩個人最有資格繼承王位,一個是當時在英格蘭的威廉一世的四子亨利,另外一個是身在諾曼底,威廉一世的長子羅伯特公爵。羅伯特雖然身在法國,卻有長兄的身份,又以許多諾曼貴族和法蘭西國王的支持為後盾,嗣位的希望甚大。作為小弟弟的亨利前途如何,主要取決於是否通權達變,及時得到本土盎格魯撒克森貴族的擁戴。

於是亨利迅速和英格蘭貴族達成協議,他在王權上對貴族做出了許多讓步,最後在英格蘭貴族的支持之下,擁有地利的亨利,被搶先擁立為英格蘭國王,是為亨利一世。

亨利一世信守協議,在占領禦座的當天,便迅速發布了“加冕誓辭”——一份憲章形式的王家特許狀,並將副本立即傳檄各郡,務使家喻戶曉。亨利一世是個令人生畏的強硬君主,在他的統治下,英國的法治沒有多大起色,政績也乏善可陳,然而他的加冕誓辭在某種意義上構成了後來英國法治和“大憲章”的重要淵源。

誓辭首先遵從當時的風氣,承諾不再勒索教會,教產不予出售、出租或征用。其次保證革除先前(指魯弗斯)的弊政,恢複傳統的法律和秩序。其它主要內容還有:對男爵們大幅度減征,不再任意幹涉其精神生活(宗教生活)和婚姻,同時亦要求他們善待下屬,暗示任何人不得仿效魯弗斯的榜樣;騎士服役獲得的地產,則予免征;威廉一世死後遭侵奪的王產或個人私產退還,違者嚴懲不貸;此外貨幣、刑法、債務、罰金、個人財產權等問題,也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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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辭以憲章的形式,在諾曼王朝控製的框架內承認了盎格魯撒克森人的部分傳統權利。它旨在贏得貴族的效忠。文件的內容相當豐富,涉及國家大政的方方麵麵,形式上很像一份憲政文件。

然而,這個誓辭純屬國王單方的恩賜,除了能安撫人心以外,沒有外部製約力量能迫使其生效。事實也證明,不少諾言後來並未兌現,而貴族和教會麵對一位大權在握、意誌堅定的諾曼主宰,縱有怨情亦無計可施。這讓貴族們明白了一個道理,憲政,法治不能靠君主和統治者的恩賜,如果沒有相應的機製來保證憲政的實施,任何誓詞都是一句空話。春秋網http://bbs.cqzg.cn

不過,雖然誓辭在亨利一世時代的作用有限,但自那以後,眾多憲章陸續出台,其中不乏極其重要的憲政文件(包括大憲章)。這就是亨利一世加冕辭的價值所在——為以後的英國憲政事業提供了一種可資利用的形式。

讓我們記住這位建樹不多,卻最早提出憲政概念的君主——亨利一世。

四,安茹王朝的憲政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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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實行嚴格的一夫一妻製,中世紀歐洲人的婚姻完全掌握在教會手裏,結婚不難,但離婚難於登天,提出離婚,需要冒被開除教籍的危險,國王也不能例外。所以繼嗣問題成了困擾中世紀歐洲王室的永恒難題。英格蘭的諾曼王朝也不例外,很快就出了問題。

1135年,亨利一世在王位上碌碌無為地混了35年,與世長辭。亨利一世僅有的一位獨子,諾曼底公爵威廉早死,威廉一世的直係男性親屬斷絕,英國王位繼承立刻出現問題。亨利一世生前曾指定他女兒瑪蒂爾達公主為王位繼承人,但由於當時保守的英格蘭人很難接受一個女王的統治,於是遠在法國的布盧瓦伯爵斯蒂芬,(母親是英國威廉一世長女阿黛拉公主,父親是法蘭西布盧瓦伯爵之子斯蒂芬。)迅速跨海進入倫敦,在倫敦居民和教會人士的支持下,搶先登基,是為斯蒂芬國王,由此拉開了一場曆時20年的王位爭奪戰。

當時合法的王位繼承人瑪蒂爾達公主也在法國,她在幾年前嫁給了法國的安茹伯爵傑弗裏。麵對英格蘭的王位現狀,瑪蒂爾達明白自己有心無力——一個女人沒有希望得到英格蘭人的支持,於是她把希望寄托在自己年幼的兒子亨利生上,發誓要讓兒子奪回英格蘭王位。

1147年,亨利年滿14歲,剛剛成年,就在安茹糾集了一支雇傭軍橫渡英吉利海峽,打算以武力奪回王位。可惜亨利戰事不利,軍餉又斷絕了,部隊進退維穀,這以後發生的事情讓人啼笑皆非,亨利居然向打仗的對手斯蒂芬求救,讓他接濟自己的部隊,而斯蒂芬的舉動更奇怪,他非但不趁勢消滅他的最大敵人,反而慷慨大度地拿出了足夠銀兩幫亨利遣散雇傭軍,送亨利回家(這不是比宋襄公還傻?)。這就是純樸的中世紀歐洲騎士的可愛風度,咱們東方人是很難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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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此後還數度出兵英國,均無功而返。然而,在英格蘭王位爭奪中屢遭挫折的亨利,在歐洲大陸,卻交上了好運,1150年,亨利被英國王室封為諾曼底公爵,此後又繼承了他安茹伯爵的家族領地。隨後,亨利又中了頭彩,1152年,法王路易七世,由於與阿奎丹(在法國西部和南部,以波爾多為中心的大片土地,美麗的葡萄園家鄉)女公爵埃利諾婚後14年沒有生育,於是費盡千辛萬苦和埃利諾離了婚。19歲的青年亨利,在兩個月後就迅速把阿奎丹公爵娶回家,而亨利和埃利諾成婚後,一年一個,婚後頭五年就生了5個孩子,其中四個男生,真是人比人氣死人。

這次婚姻,使法蘭西的一半領土脫離路易七世的控製,亨利在法國,擁有了諾曼底公國,布列塔尼公國(效忠於諾曼底公國),安茹伯國,曼恩伯國(安茹家族領地),阿奎丹公國,普瓦都伯國(在法蘭西中部,埃利諾的領地),他的領地,北到英吉利海峽,西臨大西洋,南至比利牛斯山脈,其在法蘭西的領地,六倍於法蘭西王室領地“法蘭西島”,路易七世這次對生育難題的錯誤判斷,使法蘭西的統一事業遭受了重大挫折,也讓此後英法兩國多打了至少200年仗。

在歐洲大陸春風得意,打下了堅實基業的亨利於1153年再次出征英格蘭,當時的斯蒂芬國王陷於連年內戰,英格蘭人在長期的內戰中,對其失去了信心,亨利的到來,如同救世主的來臨,引來英格蘭舉國歡呼,挾民心之所向,年輕的亨利所向披靡,同年聖誕節,迫使斯蒂芬簽下《威斯敏斯特條約》,規定斯蒂芬必須接受亨利為繼承人,死後需傳位給亨利。

1154年,斯蒂芬國王在眾望所歸中去世,英格蘭迎來了一代雄主,安茹家族的亨利,是為亨利二世,取代諾曼家族的亨利二世開創了安茹(Anjou)王朝,後人也把這個王朝按照安茹家族的族徽,稱為金雀花(Plantagenet)王朝。

安茹王朝是英國曆史上為近代各項製度奠基的時代,其間雄主偉人不斷湧現,英格蘭國家迅速發展,成為了歐洲強國。亨利二世,是英國曆史上第一個有意識地以法治國的君主;獅心王理查一世一生在馬背上度過他光榮的十字軍騎士生涯,他和同時代的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巴巴羅薩(腓特烈一世)是歐洲中世紀騎士精神的典範;愛德華一世文武全才,是英格蘭曆史上最偉大的征服者和法律的保衛者,他的事跡和中國的李世民皇帝一樣,被他們的國人幾乎神化了,成了沒有缺點的完人。而在安茹王朝的幾位平庸君主的時代,則成了點燃憲政革命風暴的年代,約翰二世時代誕生了影響現代人類社會的“大憲章”;亨利三世時代,英格蘭則出現了真正近代意義上的議會體製——孟福爾議會。

接下來,讓我們進入激情燃燒的安茹王朝,去領略憲政風暴的偉大歲月吧。

五,英國法律之父

中世紀初期的英國的法治原則與現代不同,製約和規範政府權力的法律不是成文憲法,而是無文字記載的習慣法。憲法和立法活動等概念在當時的英格蘭人(盎格魯撒克遜人)及其它日爾曼民族那裏尚不具備。在他們的心目中,本民族或部族有一套與社會風俗密切相聯的古老的規章製度,能夠製止犯罪,保障和平與正義的生活。因此,它們屬於必須珍視的共同財富。

日爾曼習慣法觀念有兩大突出特征。首先,習慣法是永恒不變的。它無始無終,與天地同在。在結構簡單、節奏緩慢的中世紀,這種看法不無根據。其次,習慣法是神聖不可褻瀆的,因其來源隱秘而威力強大。這與西方思想家們所說的自然法,或中國古人所說的“天理”十分接近。中世紀人認為上帝的智慧體現在人間,便有了自然法。所以,習慣法隻可發現,而不能人為地創造。當社會發生新的問題時,人們不去製定新法,而是盡力在舊法中發掘新含義。

在英格蘭的習慣法的概念中,所有人都必須遵守神聖的法律,君主自然不例外。不過其中絕無“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現代內涵。中世紀習慣法公開維護身份差別,貴、賤、貧、富各有一套與之“相稱”即對應的規範。國王們可以合法地享受在塵世的至尊地位和種種特權。

在亨利二世之前英國法律狀況,除了上述這種長久以來形成的盎格魯撒克遜人習慣法,另外並行著威廉一世帶來的諾曼法,其核心就是我在第二節中介紹的“我的附庸的附庸還是我的附庸。”諾曼法同樣是不成文法,靠的是手按聖經的效忠宣誓來實施。

所有上述的不成文法律,給法律的實施帶來很大的障礙。比如在英國的中世紀法庭上,嫌疑人或證人對著十字架發誓,就可以免罪,(所謂立誓免罪)。因為在習慣法看來,對著十字架宣誓以後,其正確性就不能懷疑了,如果要懷疑,也是由上帝來管了。另外,還有大名鼎鼎的司法決鬥法,靠鮮血和勇氣來判斷真理,雖然也有道理,但事實相當荒謬。

麵對這種司法混亂的狀況,為了讓英格蘭迅速擺脫愚昧的原始陋習,亨利二世開始了大刀闊斧的司法改革。亨利二世的改革首先針對如何來實施沒有統一成文的習慣法。1178年起,他逐漸建立起三大長期固定的法庭,他們是普通訴訟法庭(court of commonplace),受理一般民事訴訟。王座法庭(court of kings bench),其管轄範圍限於刑事案件和涉及王室人員的案件,以及涉及經濟糾紛的財政法庭。這些法庭是由精通法律的專職法官組成,他們作為專業的法律專家,負責解釋和實施習慣法。這些法庭成為相對獨立於王權的司法組織。把司法權從領主的領主法庭中獨立出來,意味著司法權和行政權的分離,這是人類曆史上司法獨立的開端。

隨後,亨利二世把諾曼時代由貴族或其他長官作出或停止作出某種行為,帶有強烈的行政性質的令狀(Writ)製度,改革為法庭受理案件的文書(可以理解為現代司法的起訴書)。也就是說,當事人的司法請求,不可以由貴族或行政官員來處理,當事人必須到法庭法官麵前接受審判,由法官決定其權利義務,取得令狀。這樣就起碼在表麵上證明國王是依法而治而非任意擅斷,從而增強了民眾對國王的信任感。

亨利二世對司法製度的一個最大貢獻,就是陪審團製度。1179年,亨利二世頒布《大詔令》,推行陪審團製度。新的陪審團製度規定,每次開庭都要組織一個12人的陪審團(12人這個規模,極為科學,被西方法庭沿用至今,不知道當時亨利二世是怎麽計算出這個數字的?)采用陪審製後,案件審判過程被劃分為“事實審”和“法律審”兩部分,二者分別由陪審團和法官完成。換言之,先前由法官一手 獨攬司法審判大權的局麵變成了由陪審團和法官共同分享,“法官隻有在陪審團定罪的基礎上才能判刑,這對法官及任何想以權壓法的人都是一種製約。”(摘譯自The History of the Common Law of England, by Mattew Hale)

在中世 紀,法官由國王任命,他們代表國王行使司法權,有“王座下的雄獅”之稱,因此對法官司法權的限製也就是對國王專製權力的限製。陪審製使普通百姓有機會參與 司法實踐,增強政治參與意識和法治觀念。陪審製還使普通百姓學到了民主代議製的基本原理。因此很多法律和政治學者把亨利二世的陪審製視為英國民主自由“奠基石”的說法決非過譽其詞。

亨利二世改革所采取的三項措施並不是孤立的,相反,這三者互相聯係,共同作用,使英國法 朝著一個全新的方麵發展。這次改革用令狀製和陪審製打開了法庭廣闊的司法管轄領域,法官們利用陪審製提供的條件,掌握了複雜的日爾曼習慣法,並在此 基礎上創造了成文的《普通法》(Common Law)。不過在亨利二世時期,普通法尚未定型。直到到十三世紀偉大的立法者愛德華一世時代,《普通法》內容才得到了充實,訴訟程序也形成了比較固定的格式,出現了專門的法律從業人 員,司法實踐中積累了大量的判例,但這些絲毫不會影響也不會衝淡亨利二世改革對英國《普通法》形成所起的巨大作用。事實上,正是亨利二 世改革才真正開始了普通法的形成過程,改革的具體措施為普通法發展建立了大致的框架,並塑造了普通法某些根本性特征。因而有後人將亨利二世稱為“英國法律之父”。

亨利二世的司法改革一方麵讓王權成為人民可以信賴的權利,得到人民的普遍歡迎,從而讓安茹家族坐穩了英格蘭的江山。另一方麵,司法權的獨立,使王權出現了一個強有力的對手,貴族們已經開始不滿足於司法的獨立,開始憧憬起立法權的獨立來了,這使中世紀的英格蘭就早早出現了民主國家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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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piritforever 回複 悄悄話 謝謝:)常常來逛逛
jgsaron 回複 悄悄話 好文!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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