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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確看待袁隆平的功績

(2009-05-21 17:56:10) 下一個
袁隆平生平:

袁隆平 (1930.9.7 -) 出生於北平,1953年畢業於西南農學院。1964年開始研究雜交水稻,1973年實現三係配套,1974年育成第一個雜交水稻強優組合南優2號,1975年研製成功雜交水稻製種技術,從而為大麵積推廣雜交水稻奠定了基礎。1985年提出雜交水稻育種的戰略設想,為雜交水稻的進一步發展指明了方向。1987年任863計劃兩係雜交稻專題的責任專家,1995年研製成功兩係雜交水稻,1997年提出超級雜交稻育種技術路線,2000年實現了農業部製定的中國超級稻育種的第一期目標,2004年提前一年實現了超級稻第二期目標。先後獲得“國家特等發明獎”、“首屆最高科學技術獎”等多項國內獎項和聯合國“科學獎”、“沃爾夫獎”、“世界糧食獎”等11項國際大獎。出版中、英文專著6部,發表論文60餘篇。1995年當選為中國工程院院士。

不可否認,袁老對人類在地球上生存不可磨滅的貢獻。但是跟是不是中科院院士毫無關係。貢獻大了就能做中科院院士嗎?鄧小平對中國貢獻大不大?毛主席、周總理、十大元帥貢獻大不大?怎麽不給他授予中科院院士?因為門派就不一樣!張三豐那麽厲害,能到少林寺去當主持麽?
  
所以說:袁隆平當選中科院院士才是天大的笑話呢,如果讓袁隆平這樣的工程類專家做中科院院士,就像將一個工匠授予將軍軍銜一樣不倫不類。沒有誰否認過袁隆平院士作為工程院院士對雜交水稻的貢獻非常大,對人類的貢獻也是非常大的。如果將袁院士授予中國科學院院士,才是對他的侮辱!
  
另外,中科院院長路甬祥前些天說袁老沒評上中科院院士,是誤會,完全有資格當中科院院士。我認為這“路甬祥”是很不負責任,中科院院士是需要專家團評審的,而不是某個人說是就是的,要是那樣的話,每年都不用評選了,讓那個路甬祥來指定下就行了。
  
進一步講,雜交水稻是在毛時代國家花大力氣專門攻關,有領導有組織地研究出來的。全國參加者至少十幾個省,大量的科研所和研究人員,以及幾十萬個農民參與才能成功。

回過頭再看那段曆史:1966年到1970年四年間,袁隆平帶領研究人員先後用一千多個品種做了雜交組合實驗,平均一天一個品種,試來試去都沒能培育出一個不育株率和不育度都達到100%的雄性不育係來,科研長期徘徊不前。

1970年6月,湖南省革委會召開了全省農業學大寨經驗交流會,當時主持會議的正是華國鋒。華國鋒點名袁隆平在大會上發言,介紹雜交水稻科研的情況。袁隆平隻能介紹科研中遇到的困難,正在設法尋求克服,心裏很不安。

華國鋒毫無責怪之意,說,國家領導人經常過問雜交水稻科研的事,希望能夠繼續研究下去,盡快把它搞成功。事後安排將袁隆平全組調入省農科院。袁隆平備受鼓舞,1973年雜交水稻研究成功。

後來華國鋒在回憶這段往事時,提到毛主席周總理曾多次指示,要他對雜交水稻這一重大科研項目親自過問,給予關心。

這樣的過問關心,到底有多大作用?大家知道,在美國,任何一個課題組,三四年不出成績,研究經費要取消,博士後們都要換老板走人,而在毛時代,國家養了幾百位學部委員,卻對一個農業技術員,要人給人,要物給物,要錢給錢,而且一幹就是8年,8年以後,又是長達20年的全國13個省、市小麵積改良試驗,大麵積改良試驗,直到1995年才正式宣告技術成熟。在世界上,象這樣的一個依靠大自然優選基因,超長期地大範圍地消耗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的科研項目,由一個國家獨立主持完成,恐怕又是空前絕後的。

雜交水稻,這本應該是毛時代的成就。比如為了試驗雜交水稻,全國在十幾省開了好多次大會,這都不是袁隆平一個技術員能夠組織的。而如此推廣袁隆平培育的雜交水稻,主要是他解決了南方水稻產區的產量低的問題。而與袁隆平同期培育成功雜交水稻的,全國各地就有16個科研單位。這16個科研單位各自研製成功的雜交品種,可能在產量上不及袁隆平,但在質量上(營養成分和口感質量)都各有千秋。況且,中國各地的自然條件有很大差異,每個人培育的品種都有局限性,不同的地區培育條件也不一樣,所以產量和質量受影響的因素很多,比如北方的雜交水稻,都是北方農業育種科研人員培育出來的,非常適合北方的自然環境,特別是東北和黑龍江,質量等級很高,但即使產量有了很大提高,仍然不可能超過南方水田裏的雜交稻。
  
但實際情況時,中國的土地質量大多數較低,出於糧食安全等綜合考慮,袁隆平的高產低質雜交稻受到了最大推崇。
  
如果說有個科學家說,美國的原子彈都是他一個人的功勞,即使在技術上主要就是他提出、他解決的,人們也要鄙視他。誰都知道原子彈的研製不是哪一個科學家的成就,而是美國的成就。
  
有人說:"沒有袁隆平,中國人會餓死;袁隆平養活了十三億中國人"等,這些話太誇張。
  
總而言之,袁的研究成果都是國家投資組織人力和物力研究的,是中國許多科技人員共同努力的結果,知識產權也是國家的,不存在袁的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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