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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渠長女林利:“裏通外國”被囚七年多

(2021-03-15 10:46:45) 下一個
作者簡曆
林利,又名林秉佑,林伯渠長女。1938年與孫維世等赴蘇聯留學,1946年秋回國。曾給毛澤東與蘇聯駐華大使尤金擔任翻譯。文革中被專案組以“蘇修特務”“裏通外國”罪名,拘禁秦城監獄多年。曾任中央黨校教授、中央黨校馬克思主義研究所所長等。
 

原題

劫難的十年

 

作者:林利

 
 

林利與父親林伯渠

 

01
  
從1964年下半年起至1966年初,我都在農村搞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即所謂“四清”。這時我已調到中科院哲學社會科學學部哲學研究所。在農村時,接到過所裏寄來的有關《海瑞罷官》的一些批判材料。當時覺得莫名其妙,與自己毫不相幹。不久後,即1966年初,接到學部的通知,命我們“四清”工作隊立即返京。正值春節將臨之際,我們這些人也有倦鳥思巢之感,當即匆匆返京。回來後,過了一些日子,也沒有什麽事情。在農村呆久了,覺得在農村挺有意思,況且《人民日報》上有毛主席的指示:哲學工作者卷起鋪蓋去滾泥巴。於是要求領導準許重新下去蹲點。所的領導也同意了,於是下去找點,先到了天津的一家化工廠,後又到了河南林縣,最後決定去林縣。尚未成行,院部又下來指示,停止下鄉,參加大批判。哲學所成立一個批判周揚的寫作組,說是要批周揚,並聯係批赫魯曉夫的“活命哲學”。我還是莫明其所以然,因此一字未寫,就這樣混了幾個月。
  
這個時候,文化大革命運動已經在上麵醞釀了很久,有一觸即發之勢。
  
一般認為,北京的文革開始於1966年6月1日。可是哲學研究所的文革卻提前了幾天,於1966年5月25日的夜晚開始。哲學所的造反運動是有領導(通過關鋒與康生掛鉤)、有預謀、有步驟的,先奪哲學所的領導權,接著奪學部的領導權。所以是當時很典型的造反之舉。

  1966年5月25日,是哲學所《哲學研究》雜誌編輯部貼出批判哲學所領導大字報的日子。當時哲學所所長是學部副主任潘梓年兼任,常務副所長是陳冷。雜誌編輯部的兩個頭頭是關鋒的密友吳傳啟和林聿時,他們得風氣之先貼出大字報,不知出於什麽考慮,要保潘梓年而拋出陳冷。於是鋪天蓋地的大字報都是批判陳冷的。這兩位造反派已經和康生掛上勾。曹軼歐(康生老婆)就在那天來看了大字報,這是支持的表示。陳冷的罪名除修正主義路線外,最主要的是與楊獻珍的關係(楊獻珍原中央黨校校長,因“合二而一”等問題被撤職,調至哲學研究所任副所長。陳冷曾是中央黨校“五九”班學員)。所裏有幾個人由於不同意或懷疑大字報的觀點就被冠上保皇派的帽子,我也是其中之一。

  我調進哲學所的時間不長,而且絕大部分時間又都在農村,所以對陳冷不是很了解。聽一同下鄉的哲學所同誌介紹所內情況,對陳冷的評價都相當高,說他能力強,政治水平高。持這一態度的也包括雜誌編輯部的幾個人,印象頗為深刻。如今,一夜之間,忽然翻了臉,令人百思不解,我的看法當然直說了出來。於是在不久之後,6月1日,即北大第一張大字報貼出那天夜裏,在哲學所的大會上,陳冷,包括我在內等幾個人被打成黑幫楊獻珍分子。

  發生的事情不像是真的,可又是真的。後來聽說我之所以在文革剛開始就被揪,是康生說了話。他說,林利已經修了,我不管她了。
 

林利父親林伯渠,中共五老之一


  由於這一切發生得太突然,除了少數得知風聲並要乘機撈一把的以及部分憑嗅覺追隨造反派跑的人之外,多數人都暈頭轉向。被打成黑幫的則像被打了悶棍似的,茫然不知所措。這時,已談不上理性地分析形勢,隻想打聽到上麵的意旨。被打倒的則盡力想表白自己對黨、對革命的忠心,根本想不到整自己的人懷著什麽目的和什麽樣的野心。一段時間下來,下麵的許多群眾也漸漸悟出了其中的門道:隻要抓住一個什麽話題就可以自稱造反派起來造反。於是出現了兩派或者幾派相爭的局麵,鬥爭愈演愈烈。鬥爭的矛頭是對著所謂修正主義的,不論走資派、保皇派,其罪名都是“修了”。這場“混鬥”由上而下,再由下而上,不可遏止地展開。過程中各派都費盡心機抓對方的破綻,以便無限上綱。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我又被冠以“裏通外國”的罪名而徹底被打倒。

  從一開始我就不明白這場文化大革命為了什麽而發動。隻看到似乎大家都想當革命造反派,誰也不去想為什麽,誰也不去想到底為了達到什麽目的。而且也沒有時間去想。當自己一旦成了黑幫,造反派即迅雷不及掩耳地對你展開一陣疾風暴雨般的訓斥、批鬥,逼你沒完沒了寫檢查,不由分說扣你一頂“反黨分子”的帽子。真是讓人難以招架!有一段時間我曾試圖自己解放自己,當個“旁觀者”,但立即有關鋒的妻子到哲學所來命令查我的檔案,大約在這個時候中央文革的戚本禹來哲學社會科學學部講話,講到學部有潛藏的國民黨特務、美國特務、蘇修特務等等。有的感覺敏銳的同誌告訴我“蘇修特務”指的就是我。真如晴天霹靂。不久,對立麵的造反派就炮製出一份有關我是蘇修特務的黑材料。除送交中央文革外,還送交公安部,以及中央政治局幾位尚在位的領導。一位同誌拿給我本人看了這份材料,其中雖沒有什麽站得住腳的證據,但其描述確實是很陰險毒辣的,如一盆髒水從頭潑下,令人毛骨悚然。學部的絕大多數原來同情我的同誌都害怕了,不敢和我接近。我在這種孤獨惶恐的心情下過了一些日子。終於在1968年3月1日晚十時許被捕入獄。

  要知道我向來有強烈的政治優越感。建國以來曆次政治運動都未觸及我,人們對我的意見至多是不積極參加運動,有白專之嫌,如此而已。這次,太出乎意料了,不敢相信是真的。可是當夜裏十多位全副武裝的人衝進門來,向我出示逮捕令時,我才像從夢中醒來,一切雖然那麽不可思議,但的確真的發生了!

  這一切都在沉默中進行,但隔壁屋裏年邁的母親似乎已覺察到不對頭,拚命呼喚我。我不能應聲,不能過去安慰她。母親當時已八十一歲,起居需人扶持。盡管我在此後七年零四十天的囹圄生涯中,曆受磨難,但令我最悲痛的,就是那晚我母親的呼喚,每一想起就心頭顫栗。那晚成了我和母親的永訣,但出門時已不能去看她一眼。三年後,1971年2月母親去世了。
 

林伯渠全家福

 
02
  
十年浩劫中受牢獄之災的人不少。有些人遭到殘酷的折磨,乃至喪命,或精神失常或自戕。比起他們來,我的遭遇可能比較一般。但我準備把這些都記載下來,盡管有的受害者表現得很大度,對獄中遭遇不屑於描繪。但我卻要寫下來,讓後人知道,要盡可能防止這些反常的、荒誕的、殘酷的事情重演。

  被捕後我蹲過三處監獄。出獄後聽說第一處是國民黨政府留下來的關押死囚的老監獄,在德勝門外,條件極差。第二處是北京市的監獄,離陶然亭不遠,在半步橋街43號。第三處是秦城監獄,物質條件較好。

  由於不明白被抓的原因,一開始我想可能是誤會,隻要和領導解釋清楚,無須多日就可以出去。3月1日晚到德勝門外獄中的牢房時,就對穿著軍服的看守說,要找領導談話。她回答,這裏不是我提要求的地方,到時自有人和我說話。要我立即坐在地下一塊木板上,丟下一床髒被子。我說不談話我就不睡覺,她說,那由你,但不得亂說亂動,否則對你沒有好處。說完就走了。我看看四周,這是一間陰冷的磚石結構的牢房,空無一物,隻有地上一塊木板,那是被囚者棲息食宿的地方。我不記得自己是怎樣度過那一個夜晚的。以後的十多天都是在等待中度過的。大約兩周後,終於等來第一次提審,看守領著我走到一間屋子的門前,要我喊“報告”,然後進屋。可是我徑直走進屋子,屋內一張長桌,桌後坐著約十個人。牆上貼著橫幅“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八個字。桌前有一窄長的條欖。首先要我讀牆上八個字。我立即說,我不需要“從寬”,也不需要“從嚴”,我隻需要實事求是。他們頓時咆哮起來,我聽不清楚是些什麽話。然後我問,為什麽把我抓來,他們說你自己應該知道自己的問題,應該自己主動坦白交待。我表示什麽也不知道,希望上書毛主席和無產階級革命司令部申訴。他們嚷道,無產階級司令部都很了解你,對你徹頭徹尾地了解。我說,既如此,何必要我交待。他們說,讓你交待是給你機會,可以坦白從寬。總之,如此繞來繞去幾個回合,我仍然不得要領,最後,我問了一句,我的母親現在怎樣?他們大約完全想不到我還惦念著母親,說,你先說自己的問題,你母親自有政府來管。

  隨後的幾次提審也是這樣疲勞轟炸,但終於我提出一條線索,他們是想問我1963年幹了些什麽。

  1963年,中蘇關係破裂。我回憶,那時除了上下班沒有幹過什麽大事,但我還是循序地一件一件把能想起來的情況說了。哪知他們卻說我有意隱瞞實質性問題。我完全想不起什麽了。他們又提示,你在1963年參加過一次宴會。

  我想起來了,確實有過一次宴會,但我一直沒有把它當一回事。

1940年代,中國同誌在蘇聯。前排左起:孫維世、李特特、林利;後排左起:陳祖濤、朱仲麗、劉允斌、林月琴 

  1963年中蘇關係破裂時,一些同誌的蘇聯籍妻子迫於形勢紛紛回國,但也有幾位不肯離開中國的,甚至有一位蘇聯妻子想到中國來和中國丈夫團聚。她就是莫斯科大學教授柳芭·波茲列耶娃,她的丈夫當時是北京外語學院院長張錫儔同誌,他們倆過去隻能利用出差或假期見麵。張錫儔從蘇聯回國後,曾要求柳芭來中國居住,而柳芭則想待她教授任滿退休時再來中國長期居留。1963年恰逢她任滿退休,於是提出要到中國來。張錫儔不同意,她卻隨旅遊團來到北京。到北京後兩人自有一番交涉,張錫儔約了一些老熟人到一家餐館吃飯,實際上是一場離婚酒。赴宴的有李立三夫婦、蕭三夫婦、趙洵、陳昌浩的妻子格拉娘,還有歐陽菲和我,還有誰就記不起來了。當時,張錫儔要分手的態度很堅決。柳芭卻哭泣不止,我有點同情她,就說:你們多年老夫老妻,女兒都這麽大了(他們的兩個女兒在莫斯科由柳芭帶著),還分什麽手。張錫儔說,她(即柳芭)不會一直住在中國的,還要回去的。我說這有什麽關係,你也老了,也將退休,你們二人可以同來同往。我當時完全沒有考慮中蘇兩黨兩國的關係,毫無政治頭腦的說了這些。在場的其他人深知就裏,都沒有勸和。

  專案組見我承認有過宴會,並說了與宴的人,還說宴會是一場勸和酒等等,覺得抓住了要害。約在關押我一個多月後的一天晚上,還是那十來個人又提審我,要我說那次宴會的詳細情況。我說了。他們認為不詳盡,又問在宴會上其他人說了些什麽,李立三夫婦說了什麽,蕭三夫婦說了什麽,我仔細一想,竟記起了當時與宴的人除我之外,都沒有說什麽勸和的話。我自己說過這些話,竟以為這是一場勸和酒,其實是一場分手的酒宴。我對專案組說了這個情況。誰知這些審訊者又對我吼起來。有的人說,紙是包不住火的,罪行遲早要暴露;有的人說,不見棺材不落淚,到宣判時你就要哭了。我也火了,說,你們現在就可以宣判,指出我究竟犯了什麽罪。他們竟一下子愣住了,然後指責我回避實質性問題,想蒙混過關。我被弄糊塗了,怎麽也想不出這次宴會出了什麽碴子。最後專案組急了,說了問題所在。一個坐在中間的大約是主審的人說,在那次宴會上你們搞了裏通外國的陰謀。他一說出來,我心裏一塊石頭立即落了地。因為我不敢保證我的記憶完全可靠。那次宴會有十來人參加,我除了知道自己之外,不可能清楚其他人另外還說了什麽,做了什麽動作。可是,“裏通外國”這樣的言行,我是不可能不察覺的。況且,我認為,與宴的人是不可能搞“裏通外國”陰謀的。而專案組接著說,在那次宴會上,是以李立三、李莎夫婦為首的集團,想把柳芭弄到中國來當裏通外國的聯絡員。我知道了,這是專案組從主觀揣測出發,設想出的一個裏通外國的陰謀集團。由於我部分記憶錯誤,說那次是李立三請客的一場勸和酒,便促成了他們對這種設想的認定。

  專案組提出“裏通外國陰謀集團”的問題後,就反複要我交代這個“集團”的人和事,重點放在李立三夫婦身上。我則一再分辯,擺事實,講道理。經過長時間的較量,我終於明白了,我麵對的專案組,是一夥既不了解中蘇關係,更不了解蘇聯曆史狀況的人。讓他們來辦這類案子,純是瞎起哄。靠他們找出真正的蘇修特務,真是可悲又可笑。他們的根子在上麵,上麵的頭子並不是要他們挖出真正的蘇修特務,而是借他們的手除掉一些他們所討厭的人。這點認識是我出獄後知道了林彪、“四人幫”反革命集團的罪行後,才得出的結論。但是專案組也是有責任的,他們的“主觀”和“唯上”使他們自己在歧途上越走越遠,同時就使無辜者受到更多的折磨,甚至生命的摧殘。

孫維世、林利等與蘇聯朋友留影 


  在專案組就這個“裏通外國”問題和我糾纏了幾乎兩年之後,我忍無可忍,提出我要說話。他們問我,說一個小時夠不夠,我說不夠。他們就讓我寫下來。於是我寫了一百九十二頁的申辯材料。

  寫這份材料的主要目的是揭批專案組所立的專案是毫無根據的。除了分析專案組提出的所謂事實是荒謬的之外,我主要批評了專案組人員的工作方式、思維方法。

  當然,專案組接受的任務就是要把我們幾個所謂“裏通外國分子”、“特務分子”的“犯罪事實”找出來。因此,他們並非從大膽的假設開始,他們無須假設,因為上麵的人已經對這些“嫌疑犯”定了性。他們隻須求證即可,還談不上小心求證,而是牽強附會的求證。他們正是這樣做的。他們的問題除了“唯上”之外,就是他們自己的“主觀臆測”。

  在材料中,我有事實有根據地把他們主觀臆測的錯誤批得淋漓盡致。我絲毫沒有為自己個人辯護,因為沒有必要。我隻為我從專案組那裏聽來的四名所謂的“特務”辯護。這四個人就是李立三、李莎、格拉娘、趙洵。

  須知為這四人辯護難度是很大的。因為,不僅在文革前這些人中有的早已是爭議人物,如像李立三這樣的人,是眾所周知的犯了嚴重路線錯誤的人,一向被看作不是“好人”;李莎是他的妻子,是蘇修來的人,格拉娘也是從蘇修來的。這二人早為人們視為蘇修分子。趙洵則和李立三夫婦關係密切。

  但是我依靠的是事實,我有證據。我要為恢複事物本來麵目、為正確的原則抗爭。這份材料在最後,即給我做出正確的結論以後,歸還給我了。雖然材料還帶著那個時代,那個我所處環境的痕跡,但它是我當年所作抗爭的佐證。

  我在前麵已經寫過,我沒有在所寫的材料裏為自己辯護,因為沒有必要。隻要澄清了李立三和李莎二人的問題,這個所謂的“特務集團”也就不攻自破了。專案組過了很長時間才取走這份材料。不知是材料中提供了充足的理由,還是這段時間發生的林彪叛逃事件啟發了專案組,使之從新的角度考慮問題的緣故,專案組以後再沒有用“李立三、李莎集團”問題來糾纏我。不過他們在這段時間還來找過我兩次。

  一次是1970年,有關陳伯達的問題。他們給我看了一個紅頭文件,上麵批了陳伯達,還提到“天才”問題。我久已不聞“窗外事”,不能理解為什麽提“天才”這類問題。至於陳伯達是否裏通外國,我認為不可能。我把我所知道的陳伯達與尤金接觸的情況擺出來,沒有絲毫可以認為是裏通外國的跡象,況且那時蘇聯還是斯大林時代,還沒有變“修”。另一次大約是1971年,要我揭發林彪裏通外國的問題。我所知道的林彪居留蘇聯是1938~1940年的事,談不上什麽“裏通外國”。還曾有過一些外調人員來找我,也都是問某某人同蘇聯的關係,是否裏通外國。我隻能告訴他們我不知道。

  真有意思,他們竟把我當成“裏通外國”的顧問了。

  坐牢的時間越久,我就越清楚自己不是被“誤會”,而是有人要把我打成“裏通外國”分子。否則專案組不至於這樣違背常理地、鑽頭覓縫地尋找破綻。於是,我反而定下心來,要為洗清自己而堅持到底。
 

林利孫維世、林琳,1945年7月在莫斯科合影

 
03
  
監獄裏的日子是難熬的。不僅環境極差,而且那些年輕的女看守時常無故尋釁找碴兒。我親耳聽到她們毆打“犯人”的聲音。其實她們並不知道我們的案情,隻是認為凡是入獄的都不是好人,都是反革命。於是我規定自己絕不去搭理那些看守,不論她們說什麽,我都置若罔聞。我的主要精力應用於同專案組打交道,弄清自已的冤情。

  文革中,我所蹲過三處監獄,最差的是那個前國民黨政府關押死囚的監獄,一人一單間牢房,四麵寒氣襲人,地上潮濕的磚地,天氣熱時,各種小蟲子在地上爬來爬去。地上一塊木板,讓“犯人”整天坐在上麵,不許亂說亂動。進去約一個月,才讓家裏送被褥來(是我母親讓保姆丁嫂送的),還有幾件內衣內褲。我把這些衣服做墊頭的枕頭。一段時間後,這些衣物都因潮濕發黴了。讓我們這些人整天坐在地上,自不免都患上了風濕性關節炎。一開始我尚未察覺,及至有一天站起身來,竟聽到渾身關節嘎吱嘎吱的響聲,這就是關節炎的一種症狀。這時,雖然我還是相信無產階級專政機關,不會放走一個壞人,也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但辨明冤枉之事,卻主要靠我自己。為此,我不能悲觀沮喪,我必須保護自己,不能讓自己陷於臥病不起的境地。於是我訂下一整套鍛煉身體的計劃。

  第一所監獄的環境與生活待遇太差。一日兩餐,每餐兩個窩窩頭,一碗菜湯。剛入獄時天天給的是蘿卜湯,那是帶著泥沙的蘿卜未經洗滌,切成大塊,放入帶苦味的鹽煮成的。這樣一碗蘿卜,碗底厚厚一層泥沙,味道又鹹又苦。但還必須咽下,否則看守就會來尋釁,說你糟踏勞動人民種出的勞動果實。過了大約一個多月,換了小白菜湯,但已是長了蟲的菜,一碗菜湯漂浮著一層小蟲子的屍體,比蘿卜湯還難以下咽。窩窩頭倒是受歡迎的食物。而且從此我也養成了愛吃窩窩頭的習慣。除了夜晚躺在木板上睡覺之外,整天都要坐在木板上,不許動彈。否則就會招來看守的幹涉。在這種情況下,要實現我做健身操和洗涼水浴的計劃是非常之難的。半盆涼水是每天在所謂放風時去廁所水龍頭下打來的。這半盆涼水的用途頗廣,要洗臉刷牙,洗涮碗筷,還要用來擦洗身體。而後者又是不被允許的。擦洗的時候,如若聽到看守咯咯的皮靴聲,就得趕快坐下。待看守走開,再繼續洗。這樣的擦洗我堅持了五年之久。甚至在涼水打進屋就結冰(因室內冬天無取暖設備)的情況下,還是堅持用結了薄冰的水擦洗身體。這樣堅持的結果是我五年之內未患感冒。

  除了擦涼水澡之外,我還堅持散步,做我曾學會的工間操。須知散步是不容易做到的。因為到室外放風是偶爾才被允許的,在德勝門外的監獄至多一個月一次,在半步橋監獄是一周兩三次,隻有秦城才每天一次,半小時。室內散步的空間太小,如半步街的囚室,除了一塊占全室麵積三分之二的鋪板外,餘下隻有約兩平方米左右的空間,從一角走到另一角隻有五步。就在這樣的環境裏,我規定自己一天必須走四千步。為了增加鍛煉量,我要求看守讓我打掃公共衛生,就是打掃一條兩邊都有囚室的樓道,以及一個公共廁所,看守們經研究後對我說,她們同意,這是對我的信任。這樣,我就每天打掃公共衛生約兩三個小時,還被優待多打半盆涼水。

  盡管我想方設法找事做,來鍛煉身體和打發時間,但空餘時間還是太多。雖然我已明白專案組查的問題是無中生有,但坐牢的時間太久,不免也有喪失希望的時候。於是希望接著絕望,絕望又接著希望,這樣不斷地交替。我不得不再想辦法來填充空餘的時間。在第二所監獄裏有個比較年長的通情達理的看守,她允許我每天看《人民日報》,還可以看《紅旗》雜誌。但我還是覺得空餘時間太多,時時感覺無聊。有一天兩名看守走進牢門,指責我不專心學毛著,說我眼睛不在看書,而是盯在別處。她們指的是那本小小的紅書,即語錄。我說,我都已牢牢記著,背得出來。她們不信,從我手中搶過去,翻開一頁,讀了其中一段的上句,要我接著背,我真的背出來了。又考了幾段,我都背下來了,須知我為了消磨時間,隻能翻來覆去地讀這本小紅書,總共約八萬字,為了消遣,我都背下來了。看守們無奈,沒法斥責我。我得寸進尺,向那位年長的看守要求借書看。結果她通知了監外的姐姐林秉蘅送《毛選》四卷進來,以後又得到當時毛主席指示必讀的七本書,這些我都如饑似渴地讀了。待搬到秦城監獄後,讀書條件改善了,可以借閱監獄圖書館的書。於是我從馬、恩、列、斯的著作讀起。其中馬克思的《資本論》我以前讀研究生時,就是必讀書。但是太忙,時間不夠,經人指點,隻需讀其中的第一卷就夠用,未曾讀過其餘兩卷(當時俄文版是三卷)。在獄中,有的是時間,我讀完了當時五卷本的《資本論》中譯本。《馬恩全集》(已有的譯本)未讀完,《列寧全集》未讀完,但讀完了《斯大林全集》(13卷本)。當時毛主席提倡讀《紅樓夢》。這是我早已熟讀過的,但既然允許,我又讀了幾遍。我發現,獄中讀書可以絲亳不受幹擾,如果不放我出來,我大概會成為一個書蠹。想起解放前革命老前輩們在國民黨監獄中為追求真理而如饑似渴地偷偷閱讀革命書籍,他們的奮鬥目標明確,他們的憧憬向往明確。而我蹲在“無產階級的專政機器”裏,讀書心境是完全不一樣的。
 

孫維世、林利等中國同誌在莫斯科 


  獄中不免有一些生活上的困難,要想辦法克服,這樣既可以解決問題,又消磨了時間,而且自有一種“成就”之感。例如衣服破了,褲腰上的扣子掉了怎麽辦?衣服破了可以不管,扣子掉了卻很不方便。經過冥思苦想,想到石器時代的祖先,可以磨骨成針,我為什麽不可以,沒有骨頭,卻有指甲。於是把指甲啃下,經過比較,大拇指的指甲較為堅硬。把拇指甲的中間啃出一條小縫,把洗臉手巾的線抽出幾根,撚成一根線,穿入指甲縫中(當然這個操作過程不容易,要用其他指甲勾著線穿入拇指甲的縫裏),這樣就成了“指甲針”。我不僅用它縫上扣子,還用它縫補了破爛的衣服和袖口。這樣的指甲針我做了幾枚,直至出獄時還帶了出來,被我姐姐視為“珍寶”。其實獄中看守那裏有針線,可以借用,但開始我不知道,也不願去招惹那些凶巴巴的看守,就自己想了辦法。為了消磨時間,我還抽出洗臉毛巾的彩色紗,編織成書簽和端午節的彩色粽子(兒時住在杭州,玩過的小玩意兒)。這些東西我原來不會做,但反正沒有事,就千方百計地想,居然想出辦法了。我裁下牙膏盒的硬紙片,折疊成多棱形的粽子模樣,再用毛巾上抽出的有色紗纏上去,結果成了端午節的五彩粽子。我靠著這股韌勁編出了書簽,做出了花朵。這種工作確能使自己有愉快感、成就感。有一次,那是在秦城,我用姐姐(從1973年起,姐姐可以來探監)送來的糖果紙做了花朵,被看守從監視孔裏看到,以為是真花,要我交出去,我交了。但過了一會兒,他又還我了。

  秦城的確是一所現代化的監獄,每間囚室都附有衛生間。雖然很簡陋,卻很管用。可以洗臉漱口洗衣服,還可以擦涼水澡。不過,在半步橋監獄擦澡卻更方便一些,因為那裏是女看守。而秦城監獄的走廊裏卻是男哨兵,他們每隔兩三分鍾從門窗的小圓洞裏窺視一下。有一次一個哨兵發現我在擦澡(在這裏擦澡很不方便,我隻能敞開一邊的衣服擦一邊的身體,然後轉過身來,敞開另一邊衣服擦另一邊身體),可他又不明白我究竟在幹什麽,因為我把穿著衣服的一邊對著窺視孔。他便敲門,叫我到門邊,問我在做什麽。我巳經學會同這些小哨兵用毛主席語錄說話。我說,毛主席教導我們,講究衛生,減少疾病,我在擦澡。這個哨兵說,一個月讓你們洗兩次澡,難道還不夠。我又說,毛主席說,新陳代謝是宇宙間不可抗拒的規律,人體的新陳代謝過程是從不停止的,所以天天洗澡都應該。

  這種辦法很奏效,小哨兵以後再也不來管我擦澡的事了。
 
04
  
1973年春夏之交在我囚禁生活中發生一件大事,就是我姐姐林秉衡來探監了。事先專案組並未通知我,而是突然傳我出去見專案組。走了一段兩旁有平房的水泥路,差不多到了大門口,走進旁邊的一間平房。進了門,我才知道是姐姐林秉衡來探監。五年了,我抑製住悲喜交集的情感跟姐姐打招呼,隻見她形容憔悴,顏色枯槁,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舊布衣。專案組的人讓我坐下後,我立即問外麵的情形,姐姐似有難言之隱,隻是約略地說了家裏的一些情況。她本人已經退休,在家帶小孫女兒,給我看了她小孫女的照片。當我問其他家人的情況,她說了哥哥秉益及妹妹秉元的情況。待我問及我的一些熟人(其中也包括江青)的情況時,她含糊其詞,在桌子底下用手掐我的腿,示意不讓我問下去。後來我出獄後,她告訴我,她害怕那次說話不當,被專案組的人聽到會成為懲治我的理由。她還覺得我那次對專案組的人態度過分倨傲,怕我會吃苦頭。那次她回家後,細細回想見麵的情況,總覺得有許多話說得不合適,怕於我不利,夜裏盡是做噩夢。在會見中,我們都沒有提到我們的母親。因為我已感覺到,姐姐既然不主動提母親,母親多半是出了大事。在難得見到姐姐的時候,我們都不想談這個話題,免得引起我們更大的傷痛。

林琳、孫維世、林利,1945年7月在莫斯科合影

  姐姐和姐夫伍正誼接著還來探視過幾次,每次都帶了水果、糖和菜肴來。麵對美食,我毫不客氣地大快朵頤。看守對有些食品不許留過夜,如哈密瓜,我竟在一天之內吃完了一個大瓜。

  有一次姐姐又來探視,我告訴她,胸前摸到一個圓形小瘤。姐姐回去和當醫生的姐夫談起這事。姐夫認為很嚴重,說我正值易患癌症的年齡,必須就醫診治。他倆向專案組提出,要求將我保外就醫,並通過正式渠道送遞了報告。其結果是:專案組奉上級命令把我送到北京市第六醫院住院診治。

  開始我拒絕住院,要求從速為我做出政治結論,放我出獄。經過姐姐、姐夫的勸說,我住進了第六醫院。這所醫院有一棟樓的第三層住的都是我們這種從監獄轉過來的病人,一條樓道兩旁都是病房,每個病人一間,樓道裏布滿崗哨。住院的那天,專案組來了兩人,一個著便服,姓羅,另一個著軍裝。我們先坐在一間屋裏,大概是辦手續。當穿便服的羅某去帶姐姐、姐夫過來時,軍人(大約是羅的上級)對我說了幾句話,令我興奮不已。他說:你不是希望趕緊解決問題出去嗎?快了,不過你要耐心等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或是更長一點時間。我幾乎從心底裏笑出來,但忍住了。姐姐、姐夫進來了,他們仍是滿麵愁容,帶了糧票和錢,要為我住院繳費和糧票。羅某說,她現在享受供給製待遇,不要錢和糧票。真是天曉得這種供給製水平也太低了。

  令人高興的是,姐姐就此可以經常來看我,必要時甚至可以陪住。秦城的一個軍代表也常來,他是負責監管的。他給我的印象最差,陰沉的臉色,懷疑的目光。病房的麵積很大,裏麵兩床一桌,空蕩蕩的,但這已比牢房強得多,我總算看見了正常的床、桌子。清潔工人根本沒有,房內到處積滿了灰塵。有一次我向門口的哨兵借掃帚和拖把,想打掃一下。他探頭進來一看,說已經很幹淨了,不用打掃。來給病人治療的大夫和護士態度和藹,有的人甚至表現出同情。每天早晨起床後去廁所洗漱,也算放風。病人互不謀麵,都是一個一個地陸續放風。姐姐幾乎天天來,送飯,照顧我。

  入院幾天後,就為我動手術取胸部的瘤子。醫生的打算,本是取出瘤子後立即活檢,讓我留在手術台上等,倘若沒事便罷,倘若是癌,接著就做大手術。活檢結果:發現了癌細胞,但我當時血壓上升,還有感冒症狀,大手術隻得推遲幾天。我的情緒當然不好,做了死的打算,但是想來想去,沒有為我伸冤雪恥的合適人選(姐姐隻相信我無辜,但不了解詳情),無奈,還得活著。

  一周後,做了大手術,姐姐、姐夫守在手術室門口,基本順利。當夜我的嫂子張式瑜陪伴我,她是北京醫院護士長,很善於護理。以後的一個月裏,姐姐和嫂子輪流來陪,還給我帶飯菜來。一個月後,我的傷口基本愈合。接著為我做化療,反應很大,不能進食。化療共做了兩個療程。姐姐為保險起見,要求再做幾次放療,但醫生認為沒有必要。姐姐是希望延長我住院的時間。

四姐妹於1950年代,左起林利,林秉元,林琳(林秉琪),林秉衡

  在第六醫院我住了半年,天天盼望專案組的人對我的許諾兌現,但毫無音訊。這期間也有個別人似是完全獲釋出院的。姐姐有一次來探視,有位男子拿著包袱從這層樓的樓道口走出。除此之外,再沒有聽到有誰獲釋。倒是有一位病人在這期間去世了。他是住在我鄰室的病人。一天夜裏,我被轟隆隆的機器搶救聲吵醒,整整一夜,直到天亮時才停。早晨我去衛生間洗漱時,見鄰室房門大敞,床單、枕套、病服丟了一地。顯然這個人已不在了。待姐姐來探視時,告訴我外麵已經傳開了,原北京市委第二書記劉仁因心髒病在第六醫院逝世。我們自己猜想,可能在入院時專案組對他也做了某種許諾。心髒病人不宜心情激動,不宜大悲大喜。在心情激動下會撐不住的,這隻是可能性之一。

  住院期間,我哥哥林秉益想來看我。他已患嚴重的肺心病,稍稍活動就會哮喘不已。但他決心在嫂嫂陪同下來醫院,甚至上了一層樓,在二樓大喘。盡管嫂嫂一再勸說,他實在無法再上一層樓,我又絕不可能得到下樓的許可,不允許,這次就這樣近在咫尺,終不得一見。

  這段時間,姐姐幾乎天天都來,她住北醫三院宿舍,位於郊區塔院,到北新橋的第六醫院來,得倒好幾次車,她又暈車,而且暈得很厲害。對她來說,這是一段多麽艱難的跋涉。她滿懷淒惶,拎著飯菜來到醫院,通過布滿崗哨的樓道進入我的病房。看到她的右邊袖子上總是沾滿了樓道牆上的石灰,因為她是蹭著牆腳走過來的。那份壓抑的心情可以想見。每次我都替她撣掉袖子上的灰塵,還附帶數落和勸慰,要她隻管昂首在樓道中央走,因為既然我無罪,她就更無辜,但是無效。不管我如何振振有詞,還是消除不了她的屈辱感。

  這段時間裏,盡管姐姐、姐夫已在上書請求保外就醫,為我治病的大夫也想方設法找出我需要繼續住院治療的理由,但半年後專案組還是決定把我送回監獄。走的那天早晨,姐姐來取走一些零星用品,也是和我告別。我送她到門口,看著她沿著牆腳踽踽而行,揪心的痛苦終於使我明白,我把我的親人,把姐姐和母親拖累到了什麽地步!

  又回到秦城監獄,這時已是1974年了。我的心情,可想而知。希望破滅後,不是一般的失望,而是不名所以的沮喪、絕望。我不懂,究竟出了什麽事致使專案組那位軍人對我的許諾落了空。自此我吃不下,睡不著,竟創造了七個日夜連續不眠的紀錄。過了很長一段時間,姐姐來探視(她從第六醫院別後大病一場),她也不太知道當時的情況,聽到一些小道消息似乎發生了當時公安部長被殺的案子。如果是這樣我們這些“池魚”自然不免遭殃。不知我是否要沒完沒了地坐牢……
 
05
  
1975年4月10日,看守忽然通知我見專案組。專案組來人不多,隻有兩位,麵色和藹,對我說了以下一番話:“我們經過反複審查,現已查清,你的問題是人民內部問題。”我立即反問:“是人民內部什麽問題?”因為我認為,我與人民之間沒有什麽問題,沒有矛盾!他們回答的大意是:你現在是同誌了,由於結論還需一段時間才能做出,鑒於你身體不好,準許你提前出獄,出獄後的生活和學習都已為你做出安排。你工作單位哲學研究所的軍代表和人事部門的人已乘車來接你回所,先和軍、工代表及其他負責人見麵,然後去你姐姐住所,暫住你姐姐家。我說:“難道我還要在哲學所和×××那些人共處,甚至在一起學習?”他們說:“他已不是同誌,你不會和他們在一起的。”接著又告誡我:“你對文化大革命的態度不夠正確,出去以後,要注意這點,不要隨便議論獄中情況。”我說:“我認為我的遭遇與文化大革命沒有關係,我因被懷疑裏通外國而被關押,這屬於肅反問題。無論文化大革命之前,文化大革命期間和之後,都是要進行肅反的。這與文化大革命無關,我本人幾乎沒有參加文化大革命(文革開始我即被打成黑幫,後來雖有短暫反複,但很快就被捕),因此說不上什麽態度問題。”但專案組還是說我在文化大革命期間受到了衝擊,受到了不平常的衝擊,因此還是要端正對文化大革命的態度。我還是不同意。他們也不和我再說什麽,隻是催促我去收拾東西,準備出獄。
 

 

林利(右二)與弟弟林用三(左一)


  按說,恢複自由對我來說是極大的喜事。但不知怎的,我卻有些於心不甘,覺得這樣稀裏糊塗、不明不白的,不像是真正獲得解放。我的東西倒是容易收拾,隻有被褥、換洗衣服和書。此外還有一些姐姐送來的衣物,原來看守認為不必要交給我,放到另一處地方,這時也給了我,要我清點。清了一番,發現少了一件毛衣。我說算了,反正是破的,我也不要了,留下吧。看守卻不依,說我們豈能要你的東西,再找,結果又耽擱了個把鍾頭,沒有找到。我就出來了。果然哲學所的軍代表,還有人事部門的曲敬先同誌都在等著。到了哲學所,見到軍宣隊、工宣隊代表,還有所裏的李奇、趙忠良等人,我恍恍惚惚,不記得說了些什麽。後來才知道,當時遲群這樣的人物在哲學所蹲點。然後送我去北醫三院宿舍我姐的家裏。

  進屋後,隻見小屋裏擠滿了親戚,姐姐的小孫子小孫女在地上跑來跑去。突然從監獄到了一處充滿親情的地方,真是恍若隔世。

  當時,我雖然經曆了七年又四十天的囹圄之災,卻絲毫沒有悟出什麽道理,思想認識還是七年多以前的,仍然滿腦子發熱地要向毛主席上書,反映周圍的許多不公平的事情。親友們見我如此,也就不忙於讓我知道這些年來形勢的變化,他們隻是就我的身體、生活方麵的問題說了一些話。以後還陸續來過一些老同誌、老朋友探望我,他們也隻是表示慰藉之情。

  哲學所當時在遲群的控製之下,為我辦了學習班。所謂學習班也就是哲學所派來的兩個人念文件給我聽。我當然聽得滿頭霧水。可我堂姐林澤敏卻異常憤怒。原來學習班是為有問題的人辦的。我不明就裏,也就無所謂了。

  我與世隔絕這麽多年,許多日常生活的事情都要從頭熟悉。例如我已經忘了如何使用貨幣購買日常生活用品,上公共汽車不會買票。由於我穿著破舊,售貨員不搭理我,不賣東西給我,我都無動於衷。

  我除了主動問過母親的情況以外,對其他人,包括我的好友孫維世、歐陽菲,都沒有問起。姐姐她們也不和我談。

  直到有一次我去回訪一位老大姐,她的舉止才使我明白我們的處境並不好。她帶我走出屋子,到街上談話,說家裏的電話可能被裝了竊聽器。在街上行走時,她還懷疑對麵過來的人可能身上也裝有竊聽器。在這位老大姐家住了幾天後,終於明白這時還是“四人幫”肆虐的天下。

  6月份,即出獄兩個月後,“結論”終於和我見麵了。在這之前,親友們告誡我,即使結論不理想,也不要頂牛,先接受下來再說。在學部哲學所的一間屋子裏,專案組、軍工宣隊代表、哲學所政工人員都在座。我讀了所謂結論,看出那是留著一串尾巴的結論。就是說,對於所謂裏通外國罪名,不是否定,而是說沒有發現。例如,說我與李立三、李莎經常往來,但沒有發現裏通外國問題,又說我每次出國去莫斯科都與妹妹林琳夫婦見麵,但沒有發現裏通外國問題,等等。

  當時,我立即問,李立三、李莎是特務嗎?專案組答,這還用問!即肯定他們是特務了。我又說,林琳夫婦(我妹妹林秉琪、妹夫)是特務嗎?他們的回答是否定的,即林琳夫婦不是特務。我不明白,林琳夫婦遠在莫斯科,專案組是怎麽調查的。而李立三夫婦的蘇修特務罪名的根據又是什麽?

  我明白這些“沒有發現”的潛台詞是:如果有朝日“發現”了,那麽還可以給我再戴帽子,還得入獄。誣蔑不實之詞沒有真正推翻。

  那時,我聽到各種傳言,好像我們這些人還是有再次“落網”的可能。總之,我有一種不安全感。

  在這期間,還發生了一件事,就是“重評《水滸》”,還必須去聽報告。聽了報告我依然不懂是什麽意思。小道傳來的消息,說“重評《水滸》”是針對周總理的。我覺得對古典小說裏的人物重新加以評價,然後拿來影射當代某個領導人,這未免太費周折了。

  不要說一般人聽不懂,起不了作用,即使懂了,也不會引起共鳴。“四人幫”雖然還在張牙舞爪,可也顯得黔驢技窮,遠不如當年明火執仗地“揪鬥”和“批判大會”那樣聲勢浩大了。
 

 

(本文摘自林利著《往事瑣記》,中央文獻出版社2006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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