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帶來的挑戰外顯的是暴恐的挑戰,但深層次上是文化和思想上的挑戰。優待信徒不解思想衝突
一、伊斯蘭的普遍困境
當下伊斯蘭世界對現代化進程普遍存在“無力感”和“挫折感”,舉凡現代化產品的構想、研發和製造,幾乎都隻有極低的貢獻度。雖然人口眾多,然而在科技進步、思想解放方麵成就極小,因此伊斯蘭教徒在“現代化”的語境下,發言權甚小,與其人口規模極不相稱(國內國外基本都一樣),《古蘭經》中所宣稱的“真理在手”的先進性、優越性以及“代治大地”的掌控權根本無法得到體現。雖然教義聲稱有全知全能、特慈普慈的真主可以托靠,然而在現實中卻是事事不順、屢屢挫敗,無論是在國家建設還是在對外戰爭中,往往一敗塗地。國家建設的失敗或戰爭的失敗產生了大量的穆斯林難民,使得教義宣稱的“兩世吉慶”著落渺茫,因為“後世”如何無人知曉,而“今世”的失敗卻顯而易見,故而普遍存在焦躁情緒,這種焦灼情緒常常演化為對現代化進程的敵視和仇視,認為“現代化進程”對伊斯蘭教徒而言,是個“非友好”的進程,隻有扭轉現代化的牛頭,重回穆罕默德時代,才有機會重現伊斯蘭的“黃金時代”。然而,這種讓全球開倒車以求伊斯蘭的榮耀的訴求,注定是虛幻的妄想,畢竟世界並非為伊斯蘭教徒而存在,
伊斯蘭教徒依《古蘭經》教義,宣稱世界為真主所創,並喜歡簡單粗暴地將世界劃分為“穆”與“非穆”,而歸信真主的穆斯林,有種種超越“非穆”的優越權利(例如上天堂、“代替真主治理大地、寬待”非穆並向他們收取人頭稅等)。伊斯蘭教徒喜歡津津樂道地宣稱自己人數眾多,然而現實是,即使按照“穆”與“非穆”的二元劃分,16億人的穆斯林實際上是少數派,56億“非穆”人口才是世界上的大多數,而且在社會結構、國家治理、科技進步、文化發展方麵,總體實力遠遠領先於伊斯蘭世界。不要說“非穆”的總體實力,從文明競爭的角度,無論是以美國為主的西方文明還是以中國為主的東方文明,任何一個文明的實力都遠勝伊斯蘭。這種現實上的孱弱使得伊斯蘭教義鼓吹的“代治大地”底氣不足,至於“仁慈”地統治非穆更是空談。要命的是,這種差距,不僅體現在現實的實力上,還體現在未來的趨勢中。在可預計的未來,無論是西方文明還是東方文明,發展道路都遠較伊斯蘭文明要寬廣和明朗得多。尤其是東亞,無論是中國、日本、韓國、新加坡甚至越南,都在短短幾十年裏取得了突飛猛進的建設成就,而伊斯蘭國家的現實成就及未來則黯淡得多。甚至從社會結構上來說,許多伊斯蘭國家可以說仍然是“偽裝成現代國家”的封建國家,例如沙特,而另一些伊斯蘭國家則幹脆是“中世紀部落”的集群而已,例如阿富汗。這樣的國家,根本不可能成為現代社會的楷模,富裕的沙特如果石油資源枯竭,甚至連國家的出路都不知在何方。伊斯蘭國家大麵積的挫折(最直觀的是屢次對外戰爭的失敗),使得伊斯蘭世界不僅存在著個體“兩世吉慶”無從著落的焦躁,同時還存在著“國家向何處去”的焦慮。一部分伊斯蘭國家,例如沙特,甚至也幻想用扭轉現代化的牛頭,輸出伊斯蘭原教旨主義,將世界重新導入伊斯蘭的原始狀態,以求重現榮光,重新扮演領導者的角色。這種從穆斯林個體層麵到伊斯蘭國家層麵都存在的“扭轉乾坤”的妄想及其行動,是當今世界伊斯蘭暴恐層出不窮的根本原因(因為他們自己也認為正常競爭幾無勝算)。這類暴恐,由於包括了個體自發層麵、極端組織層麵甚至國家恐怖主義層麵,因而此起彼伏,防不勝防。然而這種反人性、反人類的暴恐行為隻會招來更多的鄙視和打擊。畢竟,暴恐行為更多地是給平民個體造成傷害及恐慌,但根本不可能嚇倒一個強大的現代化國家。從國家戰爭的角度上,伊斯蘭勢力的戰場表現實際上常常成為笑話。
從個體到國家,伊斯蘭麵對現代化發展,有深深的受挫感。
那麽伊斯蘭的出路究竟在哪裏呢?本來最樸素的回答是:從哪裏跌倒,就在哪裏爬起來。伊斯蘭的挫折,首先是國家建設的失敗,然後是由於國力孱弱招致的戰爭失敗或外敵入侵。如果沒有國家建設的失敗和對外戰爭的失敗,伊斯蘭世界也就沒有那麽多難民,就沒有那麽嚴重的“兩世吉慶”竟成泡影的焦慮。然而,許多穆斯林極其不願意承認、始終不願意麵對的是:伊斯蘭世界失敗的最大原因不在外部,而恰恰就在自己。毀掉伊斯蘭國家的,其實首先就是穆斯林自己,然後才是外因。
毛澤東說:落後就要挨打。這個世界,因為落後而挨過打的,比比皆是。當歐洲處於中世紀時,實際上是挨相對先進的伊斯蘭世界的打;當東方文明自高自大時,則被經曆了工業革命的西方國家吊打。然而,不論如何,歐洲憑借文藝複興,走出了黑暗的中世紀,並開啟了數次工業革命;東方文明也先後通過學習西方現代國家,自強而強,陸續都擺脫了一窮二白的困境。然而這種自強而強、鹹魚翻身的努力及成果,在伊斯蘭國家所見有限。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原因是,當初憑經立教、被奉為至高無上的《古蘭經》,在經曆了1400年後,已經嚴重不適應現代社會。現代社會的進步,首先要求思想解放,然而《古蘭經》宣稱已經完美,並被“封印”,頂多隻能提出不同的闡釋,絕不可被修改-----然而,由於1400年的社會變遷,僅僅是提出不同的闡釋是解決不了它的“不適應症”的。《古蘭經》跟佛經不一樣,它不隻是思想上的指導,而且幾乎是穆斯林從生到死、衣食住行一切行為的指導,它甚至規定了怎麽吃(例如不食豬肉)、怎麽穿(女性要遮蔽“羞體”)、怎麽拜(例如一天五次的禮拜)、怎樣做衛生(大小淨)、什麽情況下要作戰和殺戮、什麽情況下可以隱藏信仰……等等等等,不僅在思想上並且在無數的行為細節上約束著伊斯蘭信徒。現代社會鼓勵包容,而伊斯蘭強調“穆”與“非穆”正邪分明;現代社會強調男女平等,而伊斯蘭禁錮女性,連身體都是“羞體”;現代社會要求有足夠的時間來學習新知識新科技,而伊斯蘭強調用大量時間來禮拜功修以攢“後世的路費”……從思想到行為,伊斯蘭與現代社會格格不入。
伊斯蘭部分教義與現代社會格格不入。
以《古蘭經》為經典的伊斯蘭教,宣稱伊斯蘭是天啟宗教,完美並被“封印”,自立教之初即宣稱穆罕默德是真主最後的使者,這實際上是斷了伊斯蘭與時俱進的進化之路,因為任何試圖修改教義的行為都是離經叛道、死無葬身之地的叛教行為。然而世界不會因此遷就《古蘭經》,當這本1400年前的經書不能適應現代化的發展,又不能進行宗教改革時,伊斯蘭世界被現代化遠遠甩下就是必然。這種1400年的思想上的差距及由此帶來的行為差異,就是伊斯蘭落後、並由於落後而產生焦慮和敵視情緒的根本原因,不經曆一次宗教革命,事實上無解。
二、神奇的“自洽性”加強了無解
思想總是有碰撞。現實中“穆”與“非穆”往往會有思想交鋒,但當“非穆”試圖從思想上“啟發”穆斯林時,往往是一場徒勞,雞同鴨講,然後不歡而散。
奇異的是,無論你如何看待伊斯蘭教義,無論它怎樣不適應現代社會,它自身實際上有相當完備的“自洽性”的。隻是這種自洽性是建立在“神是存在的”以及“神的世界凡人不懂”或者說“安拉的意欲無人可知”的基礎上的,並非完全是建立在人類的常識和常用的邏輯上。如果你試圖用科學證據或者自然界的證據來證明“真主不存在”,那必定是徒勞的,因為現有的科學成果既不能證實也不能證偽“神的存在”。如果你試圖用邏輯詰難的方式來駁倒《古蘭經》,也許能在細枝末節上有微不足道的勝利,但總體是攻不破它的“自洽性”的。例如,你可以“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引用古蘭經的內容來證明真主的能力或許不是全知全能,而是有能力邊界的,比如造男人需要泥土和精血,造女人則是從男人身上取了肋骨為材料----這意味著真主創世不僅依賴原材料、不僅需要時間,而且似乎工序上也有先後。但一切諸如此類的詰難、一切“非穆”看來有矛盾或不合理的教義,基本上穆斯林隻要一句“這是真主的意欲,真主的意欲非人所知”就足以讓你傻眼。換而言之,在最終的層麵上,人的思維無法與不可知的神的思維來爭鋒, “穆”與“非穆”實際上連辯論的共同基礎都不存在(穆斯林的辯論基礎實質是其基本教義:“萬物非主唯有真主”。在此基礎上伊斯蘭能實現理論自洽。你承認這點那就不用辯了;你不承認這點,那也不用辯了。)
真主降示,完美並被封印、絕不可改的《古蘭經》
站在現代社會的角度,《古蘭經》中的許多教義,比如鼓吹異教徒下火獄、鼓吹征服甚至殺死異教徒、鼓吹聖戰和擴張、顯而易見地歧視女性等等,無疑是不符合社會的和平與發展需要的。但是由於“真主是無始無終地存在的”、“真主是普慈特慈、絕對正確的”、“真主知道人們不知道的事情,其意欲凡人不可知”等等教義,使得伊斯蘭如有層層金鍾罩鐵布衫護體,無論你怎麽不信服它,都無法整體攻破它,因而也極難從外部改革它。
伊斯蘭的這種學說上的自洽性雖然使它在辯論時能讓“非穆”無功而返,然而這種自洽性在現代化的國家建設上毫無用處------正如同你可以滔滔不絕、辯才無礙但解決不了實際問題。所以每當外部世界對伊斯蘭提出指摘也好、建議也好,伊斯蘭世界總能給你一個說法,然而卻改變不了任何事情,尤其是並不能減少越來越多的難民和愈演愈烈的暴恐。往往是辯解之後,噩耗再傳,於是再次辯解……
思想落後,但能自洽;雖能自洽,但卻無用;雖然無用,但不可改------這是伊斯蘭麵臨的巨大矛盾。
三、中國與伊斯蘭
對中國而言,伊斯蘭傳入也已1000多年。應當說,既然它能存在1000多年,自然有其理由,比如它的教義中畢竟也有鼓勵行善和互助的內容。但由於其教義的極端封閉,伊斯蘭作為外來宗教,中國化的程度是非常低的,幾乎可以說是“寄居千年、絕不融合”。部分伊斯蘭教徒在血統上和語言上崇拜阿拉伯,自視“高貴”,與“非穆”不同食、不通婚,處處強調宗教的純潔性,有難以遏製的建立純潔的“伊斯蘭”教區的衝動(曆史上曾妄想割據建立伊斯蘭國)。一旦國家有難,往往有宗教野心家趁勢而起,給國家和民族、當然也給伊斯蘭信徒帶來極大傷害,這種傷害有時在人口損失上以數千萬計,從而極為血腥。
伊斯蘭的“中國化”程度很低。出於非常奇怪的心理,信徒會崇拜阿拉伯的語言和一切。
那麽在尊重伊斯蘭教的前提下,伊斯蘭的封閉性可否打破呢?答案是:很難。當你試圖與一些穆斯林交流時(並非想灌輸無神論),仍然會發現這種交流是十分困難的,原因仍然是價值觀和思維邏輯完全不在一個頻道。比如關於生育,我們很難理解在並不富裕的情況下近乎無節製的生育衝動,但對伊斯蘭信徒來說,多生多養是真主喜悅的事情。至於多生多養之後既不能給個體帶來幸福也未給國家帶來富強,往往是6個難(貧)民變成10個難(貧)民,但穆斯林似乎對此並不在意,反正按真主喜悅的去做就好;非穆建議是否該用更多的時間來搞好學習和工作,但對虔誠的信徒而言,數理化什麽的都是並不重要的副科,信教和功修才是至關重要的主科;至於貧困和死亡,對虔誠信徒來說也並不是頭等大事,雖然說“兩世吉慶”,但顯然,能後世能上天堂才是最要緊的,如果要犧牲今世來換後世,那麽就換了------想想看啊,用短短幾十年的順從甚至“苦難”,換後世萬萬年地永居天堂,當然是一本萬萬利的大賺特賺!所以,常人很難想象伊斯蘭信徒為了上天堂會付出什麽樣的代價,有人說,你用整個世界跟他換,他都不一定換!在這樣完全不同的價值觀下,別說是你想在思想上“解放”他,恐怕他還在思想上輕視你或者同情你。在這種情形下,實際上,經濟上的扶助和文化上的提升甚至對這部分信徒毫無作用------這可以解釋雖然貧困和失望通常是滋生伊斯蘭極端分子的主要原因,但經濟和教育狀況良好的暴恐/分裂分子也屢見不鮮(本拉登就是典型,他既不缺錢,也有文化、也不是自己想當國王,但是斷然就那麽“殉道”了!再比如,哈比婭缺錢嗎?)。因此想當然地認為經濟改善了、文化提升了,宗教帶來的挑戰和威脅就不存在了,顯然是極為幼稚的。伊斯蘭帶來的挑戰,外顯的是暴恐的挑戰,但深層次上是文化和思想上的挑戰,並不因為你在物質上和文化上對其信徒有所給與和照顧,於是伊斯蘭的思想上的挑戰就不存在了。(歐洲對穆斯林難民的福利還不夠嗎?)
德國收容穆斯林換來的是大規模的騷亂和性侵。認為給與了經濟照顧,宗教問題就沒了?
既然必須共存,但又很難從思想上“解放”穆斯林,那麽我們應該怎麽對待伊斯蘭呢?答: “宗教的歸宗教,法律的歸法律,但是法律優先”。英國人在印度曾經無論怎樣都無法說服某些教徒放棄以人為祭的宗教習俗,於是給出了簡明的意見:你的教義是以人為祭?OK,我的法律是殺人償命!隻要你拿活人祭祀,那麽你自己也別想活了。其結局是,教徒選擇了守法而放棄了人祭。
這個經驗對我們的意義是:與其指摘其教義的暴力或封閉,不如訂好清晰的規矩才是正事。老一輩革命家也早早告誡我們尊重信徒的信仰,不要試圖對宗教信徒灌輸無神論。
我們最重要的是,想清楚我們的國家需要什麽、社會需要什麽,容忍什麽,不容忍什麽,然後製定法則,昭告天下,各色人等,都必須一體遵行,無論你是無神論者還是什麽教徒。但現在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顯然是有重大缺陷的,甚至不公平到了自虐的地步、優惠到了“剜華夏之肉,補伊斯蘭之瘡”的地步。這些類似於“兩少一寬”的規定或者“考試加分”或者“大額補助”的政策照顧,首先是想偷懶,指望用一定的懷柔就應付掉了伊斯蘭的挑戰。然而我們前麵已經說過:並不因為你在物質上和文化上對其信徒有所給與和照顧,於是伊斯蘭思想就不會挑戰你了。這種“給你特權,你我和諧”的政策,最好的結果是:部分穆斯林領情,但伊斯蘭肯定不會領情,伊斯蘭教義並不因為你的懷柔而有任何改變;而最壞的結果是:穆斯林和伊斯蘭,通通都不領情!反而加劇了民族問題的不平等,鼓勵了將尋常糾紛上升為民宗事件而司法執法部門對此縛手縛腳,不必要地加速了伊斯蘭教在少數民族傳統聚居區之外遍地開花-----而幫助伊斯蘭教遍地落腳,顯然超出了國家的義務和責任。這是多做的蠢事!不斷新建的清真寺,究竟意味著什麽?難道僅僅是一個做禮拜的地方嗎?看看土耳其就知道了:清真寺,實際上是伊斯蘭版的“支部建在連隊上”!對此如果視而不見,那就是徹頭徹尾徹裏徹外的鴕鳥政策,是會誤國誤民的!常見到並沒幾個穆斯林的地方政府顯擺建了個漂亮的清真寺而作為政績來秀,實在是可笑。政策導向如此荒謬亟待糾偏。
清真寺的動員力!單純地將它看為一個禮拜堂是幼稚的。
麵對伊斯蘭,我們應該更加理直氣壯一些,我們要明確地表示“既支持、又限製”,從信仰自由的角度,我們允許和支持伊斯蘭的存在;同時,我們也要明明白白地強調,從國家利益角度,伊斯蘭的部分教義是不符合國家利益、不符合憲法精神、不符合社會進步需要的(例如政教合一、無節製的生育、歧視和敵視異教徒、歧視女性、不重國法重教法、傾向暴力輕視生命等等),對此,我們應該旗幟鮮明地用法律形式明確地加以限製和禁止,並認真地執行到位,而不是遇到部分人一鼓噪“宗教自由、少民權利”,於是又習慣性地妥協了。
們要強調的是“平等”和“守法”,要強調“宗教既不是法外之地,也不是違法行為的庇護傘和減罪卡”。重複一遍:我們再也不應提供民宗特權以贖買和諧(這是典型的假和諧),或者幻想幫助發展了經濟、幫助提升了文化於是伊斯蘭思想的挑戰就沒了。伊斯蘭的挑戰,始終需要我們持續麵對,無巧可取。而當下最要緊的事一是嚴肅檢討包括《城市民族工作條例》在內的有關的民族宗教政策,從公平、公正、合理的角度來立法立規,而不是試圖取悅部分人來化解宗教思想帶來的挑戰;
二是要反複強調絕不允許以教法和私法幹預社會,堅決打擊宗教抱團式的違法違規,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公。沒有法律不敢管、管不了的小團體。
務必遏製這種以教法監察社會的行為!堅決遏製政教合一的衝動和試探!
絕不允許以清真名義以私法欺行霸市!
三是對已經存在的照顧政策要進行認真的審視,該取消的取消(例如莫名其妙的高考加分-----高考是為國選材,不是大家分果果!)、該限製的限製(例如阿拉伯化的苗頭)、該執行的執行(例如公平地依法進行計劃生育工作)。
宗教信徒的計劃生育工作也必須依法開展!不能隻是漢族搞計生。
中國絕不允許出現宗教警察!
要做好這些工作,顯然比處處給糖給紅包要累多了,更可能會遇到抵製和反彈。但這些才是真正要做的事情,而且也是躲不過去的------捂蓋子、假和諧,能躲過初一,難道還能躲過十五嗎?你看歐洲躲過了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