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野花不採白不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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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加減法很簡單嗎?試試介個!

(2011-04-26 15:18:53) 下一個
三個人去投宿,
旅店前台說要300元。
於是三人平分,每人各出100元,湊成300元。
後來老板說今天特價,隻要250元,叫服務員退給他們50元。
服務員心想沒人知道,就自己藏起20元,隻把剩下的30元還給三人。
那三人每人拿回10元,100-10=90,也就是說每人隻出了90元住宿。
90元 X3人=270元 + 服務員貪汙的20元 = 290元。 

請問...那剩下的10元到哪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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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10)
評論
peterkev 回複 悄悄話 I know that because some people already gave the solution.
無忌哥哥 回複 悄悄話 1809 的是正解
billzhhchen 回複 悄悄話 270 = 250 + 20
林外芭蕉 回複 悄悄話 對1809解釋的進一步說明:這個被偷換的概念在於服務員貪汙的20元已經包括在了房客所付的270元內,所以在270+20的等式內這個20元被重複使用了兩次,所以是不成立的。
清清泉源 回複 悄悄話 看這道算術題時俺在小館點飯,點的是九刀一碗的特製牛肉麵,但想早點回家做算術,對老板說不吃麵改吃包子了,接過老板拿來的三個三刀一個的包子,俺邁腿就走。老板追出門叫還沒給包子錢呢,俺說包子和麵的錢不是正好一樣多嗎?老板說是啊?俺說俺是拿麵換的包子啊? 老板糊塗了一會兒問,那麵錢呢?俺問,俺吃了你的麵嗎?老板說你倒是沒吃麵,徹底糊塗了,邊推門回去邊用兩手比劃,包子,麵。

嗬嗬,算術的問題是住宿費並不是九十元一晚。和吃包子一樣,邏輯不通導致算術不簡單。

都是網上看的,好玩。
XiaoLinchuan 回複 悄悄話 每人90是房客誤認為的價格,其實是250/3=83.3左右。如果90X3,就無法和剩餘的錢合在一起湊成300的總數。

如果被貪汙的是41,房客每人退回3,3X97+41就大於300。
1809 回複 悄悄話 事實上一共需要250元,結果他們每人返回10元後是一共交了270元, 270-250=20元就是服務員貪汙的。樓主為什麽用270+20=290呢,主要是混淆我們的注意而已,簡直是偷換概念。
yo-yo 回複 悄悄話 這件事是借樣的:300已然在服務員手裏,減30 等於270.也就是說服務員手裏的270加客人手裏的30 等於300.沒錯.
心水 回複 悄悄話 我的理解應是 270 - 20 = 250, 因250是他們實際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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