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慈禧是把權欲私利看得高於一切的人,她過慣了專製獨裁的日子,當世界大勢對清王朝極其不利的時候,她也許不反對於己有利的變法;然而一旦變法撼動她的利益基石,她就臉色一變。無論什麽樣的改革,經濟的、政治的、社會的,都是以她的地位利益為經緯。
慈禧太後(來源:資料圖)
關於慈禧太後是否支持改革的問題,人們的思路有了一些變化,其中之一就是老太太在戊戌變法中的實際作用。據說她不僅不是維新變法的天敵,甚至還可以說是變法的支持者。那些論據當然也算盡人皆知:晚清實際的行政大權掌握在慈禧太後手裏,光緒雖然已經親政,卻沒有真正掌握國家最高權力。戊戌變法倘若沒有慈禧同意,萬萬不會有開始的日子。誠如康有為所言:“皇上雖為皇帝,而大權一切在西太後,皇上雖明西法,極欲維新,而無可如何,故在位二十餘年,而無一日之權”。
其二,慈禧老太太也推行了晚清新政。慈禧絞殺了維新變法以後,也感到了守舊帶來的某些壓力。尤其經過義和團運動和八國聯軍侵占北京,然後挾持光緒帝逃難到西安以後,慈禧太後開始了某種程度的變法。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日(1901年1月29日),朝廷在西安發布了上諭,其中說:“取外國之長,乃可補中國之短;懲前事之失,乃可作後事之師”,“事窮則變,安危強弱全係於斯”。這道上諭還要求官員各抒己見。光緒二十八年(1902),清政府決定廢除科舉製,十一月明諭全國指出:“現在學堂初設,成材尚需時日,科舉改試策論。”這位皇太後也沒有停止支持“洋務”運動,在召見盛宣懷時,她一再表明外國人“欺我太甚”,中國要做到自強。
其三其四也是有的,比如分析清王朝的國情及所處的世界環境。總之說慈禧不是絕對反對改革。
實際說來,慈禧統治中國的時候,列強環伺,國運每況愈下,清王朝已不複有其祖先的盛世光環。這個責任,由一個當權者來負擔,恐怕不合邏輯,但這個當權者采取一點措施,挽狂瀾於既倒,也是應當的。任何一個心智正常的統治者,都不會眼看油瓶子倒了卻懶得扶一把。
況且,慈禧的變法,並不是出於政治家對世界大勢的敏感,不是出於一種自覺,而是對個人權利的自保。她的革新,往往流於表麵形式,“治法”可變,“常經”則萬古不易,充其量建立開放式奴役製度的帝國。1900年底,李鴻章在北京和各國公使簽訂合約,老太太見條約中西人並沒有將自己列為懲治對象,乃大喜過望,“方以首禍當議己,常悁栗不自安。及見約無之,喜過望,詔報奕劻、鴻章,盡如約”。以後下詔變法,與安撫取悅洋人不能說沒有一點關係。她的所謂變法,實際出於無奈,雖不好稱之為假改,但絕對是隻重皮毛。
1906年,到西洋考察的五大臣回國後,慈禧太後召開禦前會議,於1906年9月1日宣布預備立憲。9月6日,頒布了改革官製上諭。這次官製改革方案,合並了一些不太重要的部門外,還將原來的內閣、軍機處、吏部、禮部、都察院全都撤銷,新成立的機構則有資政院、行政裁判院、集賢院、大理院、審計院等,成立“責任內閣”代替軍機處。1906年10月,慈禧對這個方案有個批示,在軍機處不變的大前提下,一些部門改了名稱,如刑部改法部,戶部改度支部,兵部改陸軍部……增設郵傳部等。
慈禧留給人們頑固保守的印象,與她的政治行為有很深的關係。一是她鎮壓了維新運動,二是推行“新政”時零打碎敲、拖延逶迤。
絞殺戊戌變法一事史書記載頗詳,此處不必贅言。概而言之,1898年9月21日淩晨,慈禧太後突然從頤和園趕回紫禁城,直入光緒皇帝寢宮,將光緒皇帝囚禁於中南海的瀛台;然後發布訓政詔書,再次臨朝“訓政”。戊戌政變後,慈禧太後下令捕殺在逃的康有為、梁啟超;逮捕譚嗣同、楊深秀、林旭、楊銳、劉光第、康廣仁、徐致靖、張蔭桓等人。9月28日,在北京菜市口將譚嗣同等六人殺害;徐致靖處以永遠監禁;張蔭桓被遣戍新疆。至於所謂的“新政”,倘若沒有離京逃難這回事,老太後未必搞那一套,她是沒轍了。不過對老太後而言,不管誰在變法,不能觸動她舊有的權力核心地位。對權力的追逐和保有,是慈禧的目標。
翁同龢有一則日記記載,當他入宮接受指示時,見到的經常不是皇帝一人,而是皇帝和皇太後一起接見,皇太後對外交和國內的事務往往說得很多很多。《慈禧外紀》亦曰:“皇帝每遇國事之重要者,必先稟商太後,然後降諭。”據學者研究,唯一的一次例外是光緒帝自己作主罷免禮部六堂官和任命軍機四章京。有人說,戊戌變法失敗,原因在於光緒懦弱。其實說到底,世界上任何改革的阻力隻有一個,即改革本身深刻觸及當權者的利益時,改革就會走入狹窄的天地,最後停滯不前或是變得徒有虛名。
蘇繼祖《清廷戊戌朝變記》稱,慈禧曾經對光緒帝說:“凡所施行之新政,但不違背祖宗大法,無損滿洲權勢,即不阻止。”1898年,慈禧太後的懿旨中出現最頻繁的詞匯是“祖宗之法不可壞”。可見,慈禧太後把不違背“祖宗之法”,不損“滿洲權勢”,視作一條不能更動的政治原則。如果破壞了這一大前提,改革隻有失敗一條路了。據說老太後訓斥光緒帝:“康有為之法,能用於祖宗所立之法?汝何昏聵,不肖乃爾!”光緒帝嚇得戰栗不已,不知所對。
兩年之後的(1901年)八月二十日,慈禧太後在一道文告中則說:“變法一事,關係甚重。……朝廷立意堅定,誌在必行”。又說:“爾中外臣工,須知國勢至此,斷非苟且補苴所能挽回厄運,惟有變法自強,為國家安危之命脈,亦即中國民生之轉機。予與皇帝為宗廟計,為臣民計,舍此更無他策。”慈禧也倡導改革,似乎這位老太太在用自己的手打自己的臉。其實都是著眼於她自己的利益,隻是形式迥然不同而已。
慈禧是把權欲私利看得高於一切的人,她過慣了專製獨裁的日子,當世界大勢對清王朝極其不利的時候,她也許不反對於己有利的變法;然而一旦變法撼動她的利益基石,她就臉色一變。無論什麽樣的改革,經濟的、政治的、社會的,都是以她的地位利益為經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