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博主都在自己的園地裏注明:版權所有,侵權必究,翻印必究。
這種注明有用嗎?我從來不去注明這種沒有效果的文字。你的版權所有,那你就去出版,還貼在公共場合幹嘛?別人轉載、翻印和剽竊你的文字,你有辦法追究嗎?
曾經看到一篇調查文章,現在幾乎100%的文章可以被剽竊,而且你根本不知道是誰先下手的。有的改頭換麵一下就成為別人的作品了。如果你寫得不怎樣,別人連看都不看,還會剽竊嗎?
以前在一個網站上看到一個被剽竊文章的朋友,他非常氣憤要追究,但是他自己根本沒有勇氣公開自己的真實姓名,而且打官司是非常麻煩的,最後也是不了了之。
我的一位作家朋友,未經他同意被轉載的作品太多了,他根本沒有能力去打官司。
我也不想別人剽竊我的文章,但是也不想去注明這一點,因為根本沒有用。你寫的文章藏在你的家裏,就沒有人去剽竊了,孤芳自賞也不錯嗎?
對於網絡的剽竊事件,最常聽說的是那些大學教授,包括很多明星和名人。那個漢芯一號的假案,不就是剽竊的典範嗎?說到這個話題有點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