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是怎樣開始學習法律的?
(2009-05-05 06: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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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是怎樣開始學習法律的?
林肯成為總統前是一個開業律師。他開始學習法律的方式是很特殊的。
林肯僅上過幾年學。在他和貝裏極其倒黴地合夥開店期間,一天,有一個人趕了一輛運貨馬車從店門口經過。那人有一隻木桶,但他認為礙事,他就想把那隻木桶賣給林肯。林肯是以極端誠實而聞名的,就連今天的某些西方學者都認為他在某些方麵誠實的有點過了頭。林肯不好拒絕那人賣貨的欲望,就買下了那種木桶。價格是50分。那時的50分也許相當於今天的一百幾十美元。
幾個星期後,林肯把木桶翻過來,想把桶內的垃圾清理掉,不料裏麵掉出一本Blackstone 的法學著作。當時,店鋪生意清淡,林肯有充分的時間可以讀書。在商店倒閉後,林肯背上了一筆可怕的債務,而這筆債務的很大部分本來他完全可以拒絕認領。在那樣倒黴的環境下,他仍然苦讀不輟。據說有一位過路的老先生看見一位衣衫襤褸、模樣可怕的人(近年有的醫生認為,林肯患有Multiple Endocrine Neoplasia症,該症的病人四肢長得不合比例,厚大的嘴唇,下垂的眼瞼等等外部特征,且是基因決定的)坐在木材堆上,看書出了神。老人問:“你在看什麽呀?”林肯回答:“我在學習。”“學習什麽呀?”過路人問道。“法律。先生。”“我的上帝啊!”老人半天才想起一句感歎的話。
林肯就靠這樣的努力,經常坐在大樹下,苦讀法律,而成為一位開業律師。他的敵人咒罵他是一位鄉下的三流律師,但他對邏輯的把握能力,是當時任何一流律師、邏輯學家或數學家們所無法比擬的。在他的那個世紀裏,“沒有一個人闡述一個命題能比他更精確簡潔。他那清徹明瞭的表達方式,有條不紊的逐步建立論點,恰到好處的精彩比喻,給人啟發的詼諧雋語,對敵人不合邏輯的無情揭露,他的自我克製和高貴尊嚴,幾乎無人能比。”
林肯對邏輯的把握能力大概隻有後來的羅素才能相匹敵。
隻有做非常之事方能成為非常之人,這句話大概是永遠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