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揭秘“獨立戰爭第一槍”
“獨立戰爭第一槍”的流行說法是,1775年4月19日,麻薩諸塞殖民地的民兵在列克星敦打響了“犯上作亂”的第一槍。
真實情況是,“獨立戰爭第一槍”早在1772年便在羅德島殖民地打響了。
1772年6月10日午夜,月黑頭。
皇家軍艦“嘎斯比號”停泊在羅德島的納拉甘賽灣中。一艘小船停泊距軍艦數碼之遙。早已埋伏在小船裏的巴克林見英艦指揮官在甲板上揮舞著軍刀,從同伴手中要過槍,瞄準,然後打倒了巴克林。這一槍標誌著殖民地民眾武力抗英的開始,是美國獨立戰爭真正的第一槍。隨即,襲擊者們衝上軍艦,虜獲艦上的英軍,然後放火將英艦燒毀。
“襲擊嘎斯比號”是殖民地民兵第一次有計劃地襲擊英軍,而北美英軍總司令也稱殖民地民兵俘獲和焚毀“嘎斯比號”是“叛國罪”和“戰爭罪”雙料罪行。
英王懸賞1000英鎊給提供捉到襲擊者的線索者,但卻徒勞無功,隻有調兵遣將,準備應付更激烈的進攻了。
那麽,為什麽美國後人不顧史實,硬將麻薩諸塞殖民地的民兵於1775年4月19日在列克星敦的“犯上作亂”之舉定為“獨立戰爭第一槍”呢?首要原因是巴克林等一幹人是猶太人,並非公認“正宗”的美國人;次要原因可能意欲將“官逼民反”的時間拖到“民不得不反”的程度;根本原因還是欲將美國獨立的全部功勞都歸功於抗暴民眾大多數—來自英格蘭的白人。
事實上,即便麻薩諸塞殖民地的民兵與大英駐軍雖有零星衝突,但還沒有升級到大打出手。麻薩諸塞殖民地的民兵們當時的主要敵人不是英軍,而是來自加拿大方向信奉天主教的法裔加拿大人與印第安人的聯手入侵,而且馬薩諸塞殖民地的民兵在北上反擊法裔加拿大人和印第安人時已經失利。這本來是第二屆“大陸會議”在費城獨立廳召開的主要動因。
當第二屆“大陸會議”的大多數代表們正在赴會的路上,馬薩諸塞殖民地列克星敦的民兵們與英軍發生了衝突,一個猶太人信使從臨近列克星敦的水牛城催馬上路,奔向費城,一路散布戰爭消息,鼓動戰爭情緒。
麵對法國勢力的威脅和與英王衝突的加劇,各個殖民地已經到了必須在法國和英國之間進行抉擇的緊要關頭。顯然,無論怎樣選邊投靠,首先都要把殖民地自己的實力做大、做強。為了增強和壯大殖民地自身的實力,麻薩諸塞殖民地代表團在紐約殖民地代表團的支持下呼籲統一各個殖民地的軍事行動,遴選一位可以統領全部殖民地兵民的軍事統帥。
會議期間,北美首富華盛頓15天如一日隨弗吉尼亞殖民地代表團積極與會,商討情勢。結果,年富力強(43歲),身高6英尺4英寸,體重225磅,代表中軍階最高的前上校(指揮弗吉尼亞民軍作為英軍仆從與法國及其印第安人盟友作戰)華盛頓便成了一時無二的合適人選。
在整個會議進程中,華盛頓雖然言語謙遜,但一直戎裝在身、佩掛整齊、氣宇軒昂,明擺著準備擔當大任。更重要的是,由出身南部的弗吉尼亞殖民地的華盛頓出任大陸軍統帥可以向殖民地的民眾及大英帝國表明,反抗大英帝國的統治是殖民地民眾的普遍聯合行動。結果,大陸會議任命華盛頓為大陸軍(包括已組建和待籌建的各個殖民地的民兵)總司令。據載,榮任總司令的當晚,傑佛遜、富蘭克林和朗頓請華盛頓到酒館裏“啜”了一頓,以示慶賀。(四人均為秘密會社“兄弟共濟會”會員。)
華盛頓花了一星期時間,動員了其他4位大陸會議代表(筆者注:四人均為“兄弟共濟會”成員)投身大陸軍。6月23日,華盛頓帶領幾位將軍和一眾隨從、仆人和傭人等,在費城民兵的護衛下離開費城,一路經新澤西、紐約、康乃迪克、麻薩諸塞,於15天後到達在麻薩諸塞殖民地的劍橋組建總司令部。當時可能還頂著準備迎擊法裔加拿大人及其同盟入侵的名義呢,不然為什麽英軍總部近在遲遲卻未派兵前往鎮壓呢?
第二天,華盛頓便著手將散兵遊勇般的新英格蘭民兵設法訓練成一支正規軍隊。
在此值得強調的是,任命北美首富喬治·華盛頓為總司令非常符合古羅馬以來的西方文明傳統,即越是有產者越有經濟實力來組建一支軍隊,也越能夠為保衛有產者的利益而義無反顧地奮鬥。在後來的美國國父們當中,華盛頓在近8年的獨立戰爭全過程沒領一分錢薪水,因為他的弗農山莊役使著近300名黑奴和白奴。這些奴隸在華盛頓夫婦死前一直沒有得到解放。
據英國媒體2007年披露,1775年4月,美國獨立戰爭已經開打,在弗吉尼亞一個城鎮登出一則廣告,懸賞捉拿10個逃亡奴隸。其中兩個是黑奴,另外8個是白奴,其中包括來自蘇格蘭的中年製磚匠韋伯斯特和20歲的皮爾斯(一位來自布裏斯托爾的木工)。而懸賞追捕他們的人,就是大名鼎鼎的華盛頓。
美國其他國父們的身價也大都非常可觀。例如,富蘭克林的個人資產相當於今天的2000萬美元;漢考克通過給英王喬治當軍火承包商發了大財;漢密爾頓因為嶽父的裙帶關係而暴富;麥迪遜也因擁有蓄奴大農莊而成為巨富。總之,當時1/10的白人領袖人物擁有各殖民地的半數財富和1/7奴隸人口。讓這些人物跟英王過不去,沒有十足的把握是絕對不會成功的。換句話說,這些人若跟英王過不去,英王是絕對沒有好果子吃的。
盡管各殖民地的富人們生存狀況並不差,但他們在英王統治下已經沒有多少進一步發展的政治和經濟空間,尤其是英王和英王直接參股的私人銀行把持著各個殖民地的貨幣發行權和征稅權等,嚴重損害和事實剝奪了殖民地民眾最重要的自治權和自主權。所以,無論是英王統治下兩極分化愈演愈烈的弱勢群體,還是富甲一方的社會精英,都紛紛醞釀著反抗英王的鬥爭,以便在未來的自治政府中爭取到盡可能大的權力份額。此時的情形與古羅馬的“羅馬革命”發生前的社會背景非常相似。
1776年1月5日,新罕布什爾殖民地的清教徒們率先喊出“不自由,毋寧死”的口號,並通過了自己的憲法,建立了自己“主權、自由和獨立”的政府,其他北美英屬殖民地則在兩年間紛紛效法。麻薩諸塞於1780年6月16日通過新憲法,以取代1776年的舊憲法。結果,原本各自宣布獨立的“殖民地”紛紛變成了主權邦有,治權公有,產權私有,人權自有的“邦國”(State)。每一個邦國都有自己的憲法和依法成立的全套和全權政府。這些“邦國”與前蘇聯崩解之後的“獨聯體”成員國非常相似。
1776年6月7日,參加大陸會議的弗吉尼亞代表提出一份議案,主張:“這些聯合的殖民地,依照正義,成為自由和獨立的國家,而應與英國完全脫離關係”。這個提案變成大會決議後交付由約翰·亞當斯、托馬斯·傑弗遜等5人組成的委員會審查,並起草為正式宣言,準備與宗主國說再見。這時就是按照通常的說法,“獨立戰爭的第一槍”也已經打響一年多了。
為什麽第一槍打響這麽久,對陣雙方都沒有大動幹戈呢?因為法國和西班牙等對英王而言是“敵我矛盾”,13個殖民地的問題隻是“人民內部矛盾”。如果“人民內部矛盾”沒有釀成“敵我矛盾”,如果不是殖民地精英成功地利用了英國和法西之間的“敵我矛盾”,成功地誘使“鷸蚌”在北美“相爭”,終得漁翁之利,否則,無論羅德島還是馬薩諸塞的槍聲都不具任何意義。
曆史永遠是人民創造的,卻也永遠由領導人民走向成功的人們書寫著。美國開國元勳們成功了,所以美國的曆史必然要圍著他們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