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比賽,一般都有世界錦標賽,世錦賽的冠軍,是世界冠軍。一般世錦賽,至少間隔一年,大部分都是兩年。
比較著名的世界錦標賽:
體操世錦賽 - 兩年一次
排球世錦賽 - 四年一次
乒乓球世錦賽 - 一年一次 (七幾年前,是兩年一次; 莊則棟連得三屆冠軍)
羽毛球世錦賽 - 兩年一次
遊泳世錦賽 - 兩年一次
田徑世錦賽 - 四年一次
也有一些體育項目,沒有年度或跨年度的世界賽。其最高水平的比賽由N個公開賽組成。比如網球,每年有四次;圍棋,每年6-8次(左右)不等。這些公開賽的第一名,也可以稱作世界冠軍,因為畢竟是對全球所有選手開放。
但如果比較運動員在所在項目的優秀程度,世錦賽冠軍和公開賽冠軍應該是有所不同的。前者一年甚至幾年才有一次,勝者是名副其實的世界冠軍,一般也自動是所在項目的頭號選手,頭銜保持的時間也長。後者一年有N次機會,勝者一般不一定是項目的頭號選手。
如果每年有一個體育大獎,獎勵最優秀的運動員,一個人是世錦賽冠軍,一個人隻是一個公開賽的冠軍,那麽這兩個人的冠軍分量能等同嗎? 如果為了保證選手都是各自項目的頭號選手,是不是應該至少拿到四個公開賽冠軍的兩個才能和人家一年一度甚至是兩年一度的世界冠軍來比?
在這個意義上,李永波說李娜不是世錦賽冠軍,有什麽不對? 有什麽不可以? :)
我覺得,在年度上,李娜至少要拿到兩個滿貫冠軍,才有資格和其它項目的世界冠軍來比,這個要求過分嗎? :)
再舉個例子,張繼科和樸文堯都是世界冠軍。張是一年一度的世乒賽冠軍,樸是一年8度的圍棋賽冠軍之一(LG杯)。如果在他們兩人中選一個成績相對更突出的,樸的LG杯夠分量嗎? 但是,如果說古力在一年之內拿了三星,LG,富士通三個世界冠軍,是圍棋屆頭銜最多的棋手,這是不是就可以和張繼科的乒乓球世錦賽冠軍相抵了呢?
奧運會單說,但道理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