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的含金量------淺析奧運的主場優勢
本次奧運會中國軍團取得了巨大的勝利,這和中國政府巨額投入、中國健兒努力拚搏以及全國人民積極參與和配合密不可分,相比較西方體製,中國這種“舉國體製”的金牌戰略凸顯其“優越性”,這是為什麽西方運動員對中國運動員的訓練和比賽環境羨慕不已。當今,中國懷揣51金傲視 群雄,大有“舍我其誰”的欣欣然。且慢,筆者在分析了金牌的走向並和雅典奧運會金牌榜進行了比較,發現了中國的主場優勢不可忽略。
在本次奧運會前夕,咱和同事分析了中國金牌趨勢,隻有咱是“中國將超越美國成為金牌第一”論調的堅定支持者,沒想到美國是如此的不堪一擊,金牌遠遠落在了中國軍團的後麵。其實咱的論調基點隻有一個:因為我們是東道主。
如果有遠期記憶的人可以回顧一下在北京舉行的第11屆亞運會,中國獲得了183枚金牌,遠遠超過了在漢城舉行的第10屆亞運會的94枚,即便中國體育發展了4年,到1994年廣島第12屆亞運會,中國才獲得136枚金牌,可見主場優勢的巨大。所以,咱對本次奧運會中國金牌總數有大的突破一直堅信不疑,因為,隻要有人為因素參與的項目,中國一定會占盡“地主”之優勢。
所謂的人為因素參與的項目,不外乎都是與裁判有關,咱這裏權且稱為“主觀項目”。由於參加奧運會這樣競技的選手都是各個項目的佼佼者,選手水平之間相差無幾,這為發揮主場優勢留下了伏筆。據行家介紹,體操項目每個裁判打分可以有上下0.5分的差值,也就是說,一個9分的完成動作,最後的結果可能是8.5分或9.5分,就看裁判往哪個方向“誤差”了。就連拳擊、柔道以及跆拳道這樣的競技項目,因為對手水平的接近,無法象中國式的比武,將對手打下擂台分勝負,結果都是以分數(點數)見分曉,這種情況下裁判的作用就有了發揮的餘地,陳中在67公斤以上級跆拳道半決賽結果的改判,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
通觀中國的金牌數,此次中國軍團在“主觀項目”上有了長足進步,與上一屆奧運會比較,中國在體操、跳水、蹦床、柔道和拳擊上共增加了15枚金牌,隻有跆拳道少了一塊,也就是說,中國軍團“主觀項目”上增加了14塊金牌,而以時間、距離、比賽分數等客觀指標衡量的項目上(權且稱為“客觀項目”),中國軍團隻增加了5枚金牌,其中以舉重增加最多,達3枚,其它有乒乓球、賽艇、射箭等等,不過,中國在田徑、女子排球和網球這些“客觀項目”上共損失了4枚金牌。另外,中國在藝術體操、花樣遊泳等“主觀項目”上有了突破,也從一個側麵反映了中國的主場優勢。
可能有人說了,這些“主觀項目”又不是中國人自己裁判的,別人給咱們的分打高了,何樂不為?咱也持相同觀點,而且,筆者還認為,正是中國運動員的水平到了一定的高度,才給裁判有了“發揮”的餘地,否則,讓咱上場,裁判再怎麽發揮,也隻有墊底的份。
隻有那一天,沒有了“舉國體製”和“主場優勢”,中國取得了金牌榜或獎牌榜的第一,我們才會真正地感受到一個體育大國到體育強國的轉變。
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