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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纏身

(2008-12-11 11:19:21) 下一個

老泰山兩年前去世了,在S市市中心有一處老宅,一直由泰山的弟弟DQ“把持”著,最近回國,受嶽母的委托,準備就老宅的財產劃分,和DQ商量一下。

百忙中抽出了空,準備了禮品,起早乘火車趕到S市,S市的朋友以為從美國回來的都是大款,利用關係,打了極大的折扣給安排了個四星級酒店。

四星級酒店著實漂亮,就連門口接待的小姐都比咱村的翠花好看,但住進去後著實把咱痛得直後悔忘帶了治心髒病的藥,因為,咱也不知道此次行程從“友好協商”到“公事公辦”要持續多長時間,如果需要咱搭進去整個假期,那麽,這住酒店的錢也夠咱繼承老宅的“份子錢”了。但既然朋友安排好了,又賣了這麽大一個麵子的折扣,怎好說不住呢?再加上咱又是個極要麵子的主,總不能讓國內的朋友笑話從美國回去的“叫花子”吧,即使咱樂意,也不能侮辱咱們海外“有成之士”的名聲啊。

DQ的賓主談話極為愉快,老人家看到“海外”來的親戚攜禮品拜訪甚是自豪,半個時辰過去,咱見話題已經到了月球,有出太陽係越走越遠的趨勢,隻好將“友好交流”往本次交談的主題上引。作為長輩的DQ,也是曾經滄海、百戰在身的“有識”之士,一下了解了咱本次參拜的宗旨,一刹那,“友好交流”變成了語言和肢體的雙重“衝突”。一秒前的慈眉善目變成了伴120分貝噪音的抖動白發,望著那顫抖的嘴唇和本身就不多的漂浮在空氣中的白發,咱不由把心底一直持有的“憐香惜玉”的柔情泛浮了上來。咱趕緊賠罪道:小人多有冒犯,請息怒,您就當咱沒來,成不?“不成!”120分貝繼續著,咱的後背感受到了來自那雙飽經風霜的手的強勁推力,咱心裏嘀咕,這老先生年輕時該不會練過柔道吧。那份咱死皮賴臉留下來的禮品,也一陣風地飛出了門。見老人家如此動怒(上門討債能不怒嗎),咱怕把自己住旅店的心髒病給傳染了他,也隻好灰溜溜地撿起了地上的禮物,離開了這個是非之地。

大門在身後“砰”地一聲關上了,留下了最後一次噪音:有本事到法院告我。

於是,找律師,把帶來的文件和委托書什麽的全端了出來。律師畢竟專業,義憤填膺地站在咱的一邊,道:房產證上寫的明明白白,這官司您贏定了。一句話,說得咱熱淚盈眶,仿若毛主席在世、為咱當家作主一般地豪氣衝天。行!就告他,誰讓他把咱的禮物當垃圾扔了,打狗還看主人麵呢,好歹咱還還是個“海外華僑”嗎,這個麵子都不給,不告你還告誰?

閑話少說,還是回到官司的核心問題上來。咱心有不安地問律師:據您分析,這場官司價格幾何?“不多啦,應該在房產價格的15%”。靠!明火執仗嗎。咱的“份子錢”也沒這麽多(咱家領導,又稱賤內,兄弟姐妹多),如果不是奉領導和老嶽母的旨,咱也不會為這兩鬥米折這麽大的腰。聽到這樣的價格,咱那個充滿熱血的頭腦一下子被罩上了冰帽,心想:平時買米打油還得向家裏的領導匯報,花這麽多的銀子,咱得回去寫專題項目申請報告,待領導有新的指示方可有下一步的行動。咱是個組織紀律性極強的人,一切行動聽指揮咱可是模範。於是,敷衍了律師,準備打報告的腹稿。

協商沒解決問題對咱來說並不是壞事,相反,咱還暗中竊喜:這酒店費總算省下來了,因為領導已經批示了,留在S市沒意義,可以打道回府。剩下的時間就“假公濟私”了,和幾個朋友聚聚,海闊天空一番。

回家也沒解決問題啊,隻好找法律人士。好在咱出國前一直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原則,雖然是個“法盲”,也找到了法律人士。在法律人士的一番專業幫助下,咱總算了解到了寫狀子遞府的過程。不過,極為不幸的是:官司好判,但本場官司咱們贏不了,原因無他,概因DQ年齡較大,現在無房居住,咱中國提倡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總不能讓他老人家住大街喝西北風吧。聽到這,咱不得不承認咱中國的法律人情味十足,這官司要是擱在可惡的美帝國主義,咱的長輩DQ估計晚年會流落街頭,演繹現代社會的“悲慘世界”了。一邊是自己的“憐香惜玉”,一邊是領導的“有旨難為”,加上官司並不會帶來DQ的實質性損害(損害的隻有他的後代,祖上的財產多了咱這樣的“狼”參與分羹了),咱在領導的遙控指示下(領導還在海外,沒能成行),把大舅子、小姨子什麽的都召集了起來,開了個家庭民主生活會,劃分了責任和義務(都歸咱),明確了收益(咱那份還沒保障),大家形成了高度一致的意見,一切由咱做主(冤大頭加苦力)。

通過朋友的朋友,找到了真正幫忙的人,有律師免費幫咱寫狀子,還有朋友免費幫咱遞狀子。咱這次真是知道了:有朋走遍天下,無朋寸步難行啊。

目前,狀子在法律規定的當事人去世2年內的時效前遞了上去,結果如何,咱正拭目以待。不管如何,咱是不折不扣地完成了領導交代的任務,當然,回來後,領導也沒虧待咱,這不,咱現在腰還痠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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