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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權力的自由造就卑賤的民眾

(2008-06-08 09:13:21) 下一個
梁丁


當所謂的“低素質人口”堂而皇之,出現在東莞政府的工作報告之中,我感到惡心,憤怒,然後是徹骨的悲涼。

這些當政者頗有智商,知曉所謂的“低素質人口”,絕大多數是農民工,他們最大的弱點就是沒錢,於是想出了提高房租的辦法,讓這些“賤民”自動的滾蛋。

盡管每個人都知道,東莞這個世界製造之都的發展,離不開每一個“賤民”的貢獻,可以說,東莞每一塊的GDP都浸透著外來勞工的血淚,“血汗工廠”,“涼山童工”,等等等,就是東莞光鮮外衣下,裂開的一個個巨大醒目的傷疤,也在提醒著國人,這個城市的奇跡,不僅僅是東莞政府的奇跡,東莞人的奇跡,更是千千萬萬所謂“低素質人口”創造的奇跡。若東莞當局尚具備起碼的良知,不要說創造條件,讓這些外來勞工共享勞動成果,最起碼也不會過河拆橋,卸磨殺驢,想盡辦法“禦賤民於城門之外”!

道德批評並不是我行文的重點,我所關注是,為什麽一個地方政府能夠將所謂提高房租,驅趕低素質人口的報告,堂而皇之的推行,而這一切卻還能夠假借所謂“科學發展觀”之名?

人皆自私,我們都不是天使,所以我們需要政府,需要權力來製衡人性中的邪惡;同樣的,作為一種強力存在,權力更不是天使,其帶有強烈的擴張欲望,因此,我們需要設定種種製度,程序,來限定權力的行使範圍。所有權力原則中,最核心最根本的,乃是權力必須來源於民眾,並且時刻受到民眾的監督。倘若在這一點上,做到不夠細致或者大有紕漏,則不可避免的,會造就壞的權力這個惡魔。

壞的權力,一個重要的特征就是,它擁有高度的自由,對於自由,最簡單的解釋是,做某事,且不需要付出代價或者是付出很小代價而能夠取得相當回報。因此,權力的自由來源於其行為不能改受到合理的監管和約束。在東莞推行的驅趕低素質人口的計劃中,無疑就是權力所擁有的自由的高度體現。我們的權力機製中,最大的約束力來自於自上而下的垂直問責,當前垂直問責的主要依據,依然存在明顯的“唯GDP”印記;而民意想要發生作用,必定需要匯聚成非比尋常的合力,才能夠給官員們構成壓力。如此情形之下,我們考量東莞政府此舉,盡管可能民意洶湧,但是,隻若東莞政府認可此舉對本地GDP增長有所助益,應對上峰足夠有力,則東莞政府沒有不推行他的道理,如此,我們不得不承認,所謂提高房租,驅趕低素質人口的計劃,乃是東莞政府(權力)所享有的自由!

在如此前提之下,則所謂“低素質人口”,絕大部分的外來勞工,他們所應該擁有的權利,被棄之如敝屐。如此,所謂民眾,所謂那個政府的一切權力皆來源於民眾的“民眾”,在權力所享有的高度自由麵前,順理成章的也被打造成卑賤的民眾!

我自認為並不是所謂的高素質人口,又恰恰能夠寫點破文章,所以,我能夠跳將出來朝這些沒良心的執政者怒斥一番,我當然知曉,相對於權力所擁有的自由而言,我的力量是何等的卑微,隻是,我所相信的是,至少,我能夠證明,所謂卑賤的民眾,並非民眾自身造就,大多數皆是因為權力擁有高度自由,而喪失良心的必然結果。

當權力的自由是由製度性原因所形成,喪失良心成為習慣,那麽,終有一天,那些所謂卑賤的民眾,將成為他們的掘墓人,而這,是人類所存在過的所有政權的鐵律,不可顛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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