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看了樓下關於美國人德國人的討論,覺得挺有意思。
我目前的工作,有很多機會跟歐洲人打交道,而且是Rumsfeld所謂的“老歐洲”。我的朋友作為導演也協調過多國部隊。我們曾經有過類似的討論。不同國家的同事確實有不同的風格:英國人喜歡指手畫腳、侃侃而談,德國人喜歡指令具體明晰,易於執行。所以他任用英國人做architect,用細致的德國人做developer,用刻薄的荷蘭人做project manager。用人用其長處。用錯了地方,項目就亂得一塌糊塗。德國人的短處是,一旦沒有明確的指令,就不知道如何向前推進,而無所適從。
剛到美國企業工作時,發現美國人非常喜歡conference call,甚至很多會議中,當頭的喜歡從自家的孩子和狗的無聊故事做開場白,群眾們傻乎乎提很多傻問題也不怕露怯,還覺得奇怪。現在比較能理解和適應這種工作方式。
生活在英美common law係統下的人就知道,社會中的法律和規則,往往是碰撞、磨合、妥協出來的,而不是自上而下的命令。反映到工作習慣上,需要人們在工作場合多溝通。做Project,上級頂多給一些policy,具體如何操作,是群眾討論的結果。在美國,領導者並不是全知全能,發號施令,而是溝通協調。美國人非常尊重的領導人,如艾森豪威爾、裏根,並非秦皇漢武之類的英明神武的風流人物,而是great communicator。這也是為什麽很多美國的職位,把team work和communication skill放在job deion裏。在美國企業裏,悶頭幹活,不跟同事嘮嗑,那是不行的。自己會個三拳兩腳,就看不慣美國同事的“誇誇其談”,更是會吃苦頭的。
順便bash一下德國人,士兵訓練有素,將軍元帥不是狐狸就是老虎,卻被一個二等兵指揮得團團轉,把能打到的國家都打了一個遍,最後自己的國家被劃為4塊占領區,上百萬婦女被強奸,上百萬男人被送到西伯利亞勞改。實在是一個巨大的悲劇。這幫看似散漫的yankees,為什麽把hans打得滿地找牙,他們自己要想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