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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81law.com加州前州長 好萊塢動作巨星阿諾茨瓦辛格(Arnold Schwarzenegger)於2011年5月17日向《洛杉磯時報》(L.A. Times)承認自己在13年前發生婚外情並育有私生子一事後,立即在全球掀起軒然大波, 無論是主流媒體還是街頭小報都爭相報道相關細節,人們對此事在感慨之餘也紛紛發表自己的意見。一些著名電視評論員在電視節目中稱這個孩子現在終於可以過上和他父親一樣的豪華生活,也有很多人給茨瓦辛格打上了不負責任的標簽:他們認為茨瓦辛格應該撫養自己的私生子,但他卻沒有這麽做。更有晚間娛樂節目拿茨瓦辛格開涮,稱其偽裝手段一流,可將一個長期進出於他家並與他長相酷似且與他孩子們一起玩耍了十幾年的私生子,掩蓋得滴水不漏。絕對夠拿一奧斯卡最佳獎項。
根據加州家庭法:施瓦辛格對其私生子並無法律責任如果從法律角度看這條花邊新聞,這些評論和假設可能連事實的邊都沾不上,因為根據加利福尼州法律,茨瓦辛格可能根本無法成為這個孩子法律意義上的父親,對這個孩子也沒有父親的權利與義務。
這並不是為尊者諱,而是源於古老的羅馬法在現行加州法律中的體現。加州《家庭法典》(Family Code)第7540條——妻子在受孕時與丈夫同居,而丈夫亦非陽痿或不育者,則丈夫被推定(conclusively presume)為所生子女之父,所生子女亦推定為婚生子女。
同時,依照加州法律,僅當由夫、妻、或子女本人在出生兩年之內提出基因檢測申請(files for genetic testing),且檢驗結果顯示為該子女另有生父,方可推翻上述假設。
即使是孩子的生父願意承認身份,他本人依法並不能提出基因檢測申請;這意味著如果沒有母親、她的合法丈夫、或孩子本人的同意及配合,其生父就不可能成為孩子法律意義上的父親。
這樣規定的原因是為了保護妻子所生的子女,法律將有可能是他人所生的孩子推定為其法定父親的婚生子女,從而確保其擁有合法身份。
加州高法文件解密女傭離婚始末:兒子出生後21天分居 為茨瓦辛格生下私生子的是為他家服務了20多年的女傭 Mildred Patricia Baena,在十三年前受孕時和她的丈夫還住在一起,在兒子出生後兩年內,沒有任何關於其身份問題的申請被提出。根據加州法律,這個男孩已經是Baena丈夫的法定子女,茨瓦辛格對他並不享有任何親權(parental rights),也不負有任何相關的義務。
法庭文件顯示,Baena 曾有過兩段婚姻,第一段於1985年結束,她和第一任丈夫育有兩個孩子,一個是現年30歲的兒子,另一個現年27歲的女兒。
2008年2月,Baena向加州最高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要求與時任丈夫Rogelio離婚、結束自己的第二段婚姻,此時Baena仍在為茨瓦辛格工作。Baena沒有聘請律師自行提交了離婚訴狀,訴狀的大部分內容都由她手工填寫。訴狀中稱,Baena於1987年11月14日和Rogelio結婚,1997年10月23日開始與Rogelio分居,而她與茨瓦辛格的私生兒子的出生證明顯示這個孩子出生於1997年10月2日。也就是說,兒子出生21天後 Baena便和其丈夫分居了, 從兒子出生和他們分居的時間來看,很可能是兒子的出生導致了他們的分居,但是,Baena的訴狀並沒有寫明離婚的詳細原因,也沒有解釋Baena為什麽會在1997年分居的11年才提起離婚訴訟。
兒子父親是誰,出生證與離婚訴狀說法矛盾
對於離婚原因,Baena僅給出了最常見的理由:不可調和的差異。除此之外,法庭文件顯示“兩人沒有未成年子女”,也即Baena並未將Rogelio列為孩子的父親,這和人物雜誌所拿到的出生證明相矛盾,當年在出生證明的父親一欄裏,Rogelio被列為孩子的父親。目前,這場離婚官司仍處於審理過程之中當然,雖然茨瓦辛格對其私生子的承認並不能帶來任何法律上的影響,但並不意味著此舉並無道德上的意義;即使施瓦辛格與其私生子間並無法律上的關係(legal bonds),也並不意味著他並不負有任何道德上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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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華律師: 當對自己妻子所生子女有些懷疑時,男士們需在從孩子出生之日兩年內采取相關法律行動, 搞清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下篇文章將給你介紹幾例丈夫發現妻子所生孩子非己出後訴諸法庭的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