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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ba: 華人大可不必擔心這些行動會“破壞”自己在美國人心目中的“形像”,

(2008-09-30 18:21:23) 下一個
ZT: 卡佛第和CNN 到底該不該道歉?


來源: 河山蒼茫
http://blog.creaders.net/dreamweaver/user_blog_diary.php?did=20586

看到有關華人在CNN總部維權活動的報道,感到非常振奮。在美華人此次麵對有些媒體的不負責任的汙蔑和誹謗,空前團結,采取行動維護自己應得的權益。

但是與此同時,也有不少華人在網絡上發表言論,認為這些活動是過激行動。這種論點的持有者的主要理論有兩點:

1) 美國是個言論自由的國家,連國家總統,總統候選人都經常被媒體指名道姓地批評甚至嘲笑,因此卡佛第此次的言論也沒有什麽問題,不應該對此有過分反應;

2) 卡佛第隻是CNN 的一個評論員,他和CNN 的關係有點象“合同工”和雇主之間的關係。他的言論雖然過分,但隻代表了他的“個人看法”,而不代表CNN 的立場;因此,要求CNN 出麵道歉,是不合理的要求。這種說法初看上去很有道理,但實際上是經不起推敲的。下麵就對這兩個論據做一個反駁。

首先,卡佛第的言論針對的是“中 國人”,而不是某一個中國人,或者大多數中國人。這和媒體對政治人物諸如布什希拉裏奧巴馬的攻擊和諷刺是有本質區別的。因為這些人都是“公共人物”,媒體 人罵他們都是可以受到憲法修正案保護的;他們罵不還口,並不是涵養特別好,而是早就接受了這是"part of the package"。 但如果是象此公這樣針對某個族裔或者某個國家的全體公民口出不遜,那就已經構成了汙蔑和種族歧視,而這完全可以構成維權行動討回公道,甚至法律訴訟的基 礎。這一點,在非常看重“政治正確”,性別族裔平等的美國是十分敏感的。

這裏我用兩個相似的例子來說明這種言論可以導致的後果。2004年,哈佛大學的校長Dr. Lawrence Summers 在一次科學家集會上說,“女科學家之所以稀少,是因為女性的大腦比男性簡單”。他的這次講話,和 在以往的其他場合的表露過的類似觀點引起了很多女權主義者和關心女性利益的人的反感。在強大的社會壓力下,這位美國第一學府的校長在2006年夏天辭職了。

如果說這個例子和卡佛第的言行還有較大區別的話,那麽去年發生的Don Imus controversy 應該更能說明問題,因為他的職位和言行和卡的非常相似。這位radio show host 在評論Rutgers University 女子籃球隊的時候稱她們為:"some rough girls from Rutgers. They got tattoos," 然後總結性地說這些籃球運動員是“some nappy-headed hos.”。 他的這些充滿種族歧視的言論在社會上引起極大的反響,很多黑人團體在NBC總部門前示威,倡議boycott給他的節目提供讚助的產品和公司;RU籃球隊更是向他提出起訴。在社會輿論的強烈壓力之下,他的節目停播兩周,並由本人和所屬的公司MSNBC 公開道歉。Imus 的言論和卡佛第關於中國人在過去五十年基本上都是“goons and thugs" 的說法如出一轍,可見這種言論是可以構成維權行動的前提的。

其二,有人說卡佛第隻是CNN 的一個合同人員,他一向言論偏激,以此來博取收視率;他的言論不代表CNN 的言論,因此把CNN 拉進來是過分行動,等等。巧的是,卡佛第的一貫立場行為以及他和CNN 的關係,跟Imus 的情況非常非常相似。Imus也是一個極右的白人至上主義者,而且,他也不是MSNBC 的雇員,而隻是把自己的節目掛在MSNBC 頻道而已。即便這樣,MSNBC 也沒有因為他的節目隻”代表他的個人意見”而搪塞過去,照樣出麵道歉,用的語言也不是模糊的"regret", 而是“apology"。Imus的節目製作公司所屬的CBS的董事會成員甚至要求CBS 解雇他,因為他的言行已經“crossed the line"。當然你可以說這些後果是因為他的言論的對象是黑人和女性,但這在性質上和卡佛第的言論是沒有什麽區別的。唯一的區別就是黑人在美國社會的地位和華人的地位還有很大的差別,這也是為什麽華人此次站起來要求合適的“說法”的初衷。而這是絕對正當的要求。

其實,很多美國人對卡佛梯的這種種族歧視的言論也非常反感。我和一些同事談及此事,他們都對卡的這種根深蒂固的“傲慢和 偏見”非常不以為然,支持華人為抗議而采取的合法行動。

所以,華人大可不必擔心這些行動會“破壞”自己在美國人心目中的“形像”,因為在大多數美國人看 來,為了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而采取行動,這是憲法給予所有人的權利。

如果無端被汙蔑歧視而安之若素,那才是沒有骨氣和尊嚴的表現,隻能招來更多的歧視和汙 蔑。

當然,維權可以以不同形式進行,我個人認為最有效的應該是向FCC上訴(petition),因為這種汙蔑和歧視性語言是FCC 明文禁止的。雖然法律訴訟和遊行示威更能引起公眾的注意,但前者可能不會有實質上的結果,而後者有可能會在人多的時候有失控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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