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自由談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看山還是山,看水還是水。這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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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考試分數應該保密

(2005-03-09 11:53:25) 下一個
大學生考試分數應該保密 吳琦幸 寫下這題目是因為最近讀到國內的一些關於大學生考試成績應不應該公諸於眾的討論報道。其實,這個問題在美國早已經不是一個問題,那就是不光大學生的考試成績應該予以保密,即便是平時學習成績也應該保密。不光作為成人的大學生的成績應該保密,即便是需要家長監護的中小學生的考試成績也需要保密。因為學生的成績是非常個人化的,屬於學生的隱私,不應該由教師來公布學習成績,以免挫傷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引起學生之間的某種猜忌鄙視。這種保密就是維護學生的隱私和尊重學生的主觀意願。 大概從美國的小學教育開始,每一學期的期末考試成績就從來不在課堂上宣布的,由於當時還是處於需要監護人的青少年時期,這些學習成績單直接寄到家長手中,學生在自己父母接到成績單之前,是不知道自己的學期成績的。到了中學和高中,教師在分發登記有考分的考試卷子時,都要謹慎地親手交到學生手中,不假以他人之手。在交考卷的時候,比較專業的教師還會將考卷麵朝下,防止其他同學看到考分。這都是為了保護學生的隱私和自尊而采取的一種舉措。當然,在一個學期的學習中間,學生有權在任何時間知道自己在班級中的排名,他可以隨時單獨向任課教師查閱自己的平均成績。有時教師為了讓全班的同學知道學習排名情況,也可以在學習期中的某段時間貼出全班同學的成績排名,供學生查閱。但是必須要注意的是,這種排名表上所有的學生姓名都是隱去的,隻有學號留在上麵,這樣就可以保證每個人隻看到自己的學習成績,無法知道其他同學的分數,以免引起麻煩。當然如果學生本人願意與同學分享成績,主動告訴其他同學自己的成績,那又另當別論的。 在美國的學校中,個人的學習成績就是一種隱私,非常個人化的資料,其得到保護的程度比一個人的年齡還更重要,幾乎與個人的健康狀況一樣,受到法律的保護和尊重。美國的醫院或私人診所是絕對不會將病人的身體狀況或病例交給任何機構或個人的,除非是病人本人授權。在這方麵,任何學校享有獨立的權利。在911恐怖攻擊之前,具體說來,在美國國會的愛國者法案通過之前,學生的這些個人資料甚至重要到不向任何官方的機構開放,這些資料包括學生的出勤率、成績、來自何地、出生日期和地點等等。除了聯邦法院法官下命令,學校不會向任何諸如警察局、聯邦調查局或中情局之類的單位提供學生的資料,可見得學生的這些隱私資料的保密是多麽重要。 其實,學習本來就是一種非常個人化的事情。一個人的學習成績是他的智力和能力的綜合,考試則是教師對學生的某門課程的測試,這種測試結果,體現了學生對這門課的目前掌握程度,但並不能說明過去和將來,也不能說明學生的其他課程成績以及綜合能力。把這種臨時性的評判公布出來,會造成學生之間因差距而引起的攀比、猜忌或者心理上的不安。更何況,美國法律對於在公眾場合公布個人的隱私資料是非常忌諱和嚴厲禁止的。不要說象中國文革中的所謂大字報是絕對不可以張貼的,就是一個單位要對某位犯了錯誤的員工進行辭退,也隻能用口頭通知的方式,絕對不可以公布於眾。前幾年洛杉磯的一家中文媒體因為將辭退的員工的名字在布告欄公諸於眾,被這位員工告到法院,法官判令這家媒體賠償幾十萬美元。 為了保證學生能夠自由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有可能獲得最好成績的課程,美國大學中普遍給予學生三個星期不等的試聽期。在開學的時候,學生到選好課的教師那裏聽課,如果不滿意,可以隨時換另一個教師的課或者換另一種課。即使在這門課中上了半個學期,如果學生感到自己的成績不理想,或者突然有其他的事情需要做,學生還是可以退課。當然這一次的退課由於時間關係無法再轉到其他課程中,但是學生可以保證自己不會得到較差成績。這種方式對於教師也是一個極大的考驗。如果教師上課不吸引學生,他就會失去很多學生。最後有時導致有的教師開不出課程。 即使那些開出課程的教師,他的教學方法和教學態度也要學期末接受學生考試,那就是學生對老師的評鑒。往往由係辦公室指定一名教師來到某位任課教師的課堂中聽課。聽完之後,任課教師暫時外出,然後分發教師任課評鑒表給所有學生,上麵有著幾十項選擇,包括教學方法、備課時間、對學生態度以及公平原則等等,由每個學生一一評判ABCDF各個選項。這一切都是保密的,然後負責評鑒的教師收取這些評鑒表,用電腦計算出教師的平均成績,一份交給教師本人。一份留在學校中存檔,作為對該教師工作的評定,也是將來晉升的依據。 美國的學校,不管是私人學校還是公立學校,都建立在學生為主的基本模式上,因為隻有學生才是學校的生存之道。這也是保護學生隱私和權利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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