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賀梅案
(2005-03-07 23: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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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賀梅案
吳琦幸
即使從來沒有關注過賀梅一案的人士,最近也已經從中英文報紙以及多維新聞的密集追蹤中得知了案情,洛杉磯雖然離開賀梅發生的地方非常遙遠,但是對於此案的最後判決,美國白人貝克夫婦勝訴,將賀梅的撫養權以及賀紹強夫婦作為父母的權利予以解除,很多華人表示,美國法院的判決基於將來對於賀梅的成長最有利考慮,是完全正確的。而賀紹強夫婦當時沒有盡到做父母的責任,同時在法院留下撒謊等記錄,當年又不能善待小賀梅,自願將女兒交給別人撫養,同是天下父母,將心比心,天底下有哪一對父母會輕易將自己的親身兒女送給別人養育,到了今天,為了小賀梅的幸福,法官將養育權判給了貝克夫婦,正是美國以尊重人的權利和尊重人的幸福出發的最好選擇。
賀梅案簡單的過程就是,在美國中部田納西州曼菲斯市的民事法庭上,法官錢德斯判了一個民事糾紛案,引起了美國華人、新聞界以及中國方麵的高度重視和熱烈反應。這個案子,就是五歲的華裔女童賀梅的監護權官司。當事雙方,一方是賀梅的親生父母,來自湖南和重慶的賀紹強、羅秦夫婦,另外一方,是美國人貝克夫婦,雙方爭執的焦點,是賀梅的監護權和撫養權問題。 這個官司打了四年,終於在5月13號,法官作出了判決,裁定賀梅生身父母不適合撫養五歲的賀梅,把監護權判給了養父母貝克夫婦。 案子是1999年開始的,當時賀紹強正在田納西大學攻讀研究生,成了一個“性騷擾”案中的被告,緊接著又丟掉了在學校的工作,他和羅秦麵臨非常棘手的法律和經濟問題。結果,在賀梅出生後不久就將她交給當地居民貝克夫婦收養。一年之後,賀紹強夫婦試圖將賀梅要回,貝克家不同意,因此開始了這場曆時四年的監護權官司。 2004年五月12號,錢德斯法官作出最後裁決,裁定賀家夫婦沒有盡到父母的責任,並且有意遺棄女兒。法官列舉了許多證據顯示賀紹強有很嚴重的人格和誠信問題而羅秦“性情不穩定”,因此決定將監護權判給養父母貝克夫婦,聽到這個判決,羅秦嚎啕痛哭。賀紹強說,這是“典型的司法鬧劇”。 幾乎所有的中國大陸媒體和一些華文媒體都站在賀紹強一邊,認為法院無視父母的權利,粗暴的剝奪了賀紹強父母權。
但是美國的法律最重視的是人的誠信度以及對於人權利的最大尊重,案子是圍繞這三四歲的女孩賀梅來進行的,也就是說撫養賀梅或者說作為她的監護人的權利現在有兩方要爭奪,她的生身父母賀紹強和領養父母貝克夫婦。如果在中國的法律製度下,也許毫無異議地應該還給親生父母。那是他們的天然的權利。但是美國人不是這樣看問題。作為他們的親生父母,賀紹強和羅秦當年將女兒交給貝克父母領養,這說明他們當時缺乏照顧孩子的經濟和生活能力。那麽今天是否有了重大的本質的改變?在這個長達四年的訴訟中,法官極為耐心地詢問了二十八個證人,而且也觀察了賀紹強夫婦在法庭上的表現以及法庭外的表現,令他不得不得出這樣的結論,賀紹強有著很嚴重的人格問題和誠信問題,在法庭上有過撒謊的記錄,而且他們現在爭取賀梅的撫養權與他們要想留在美國有關,等等。所以賀紹強夫婦不適合作為賀梅的父母。貝克夫婦對於小賀梅視同己出,已經產生深厚的感情。事實上,美國人對於領養的小孩確實象自己生的一樣。我采訪過很多領養中國孩童的老美,他們對於小孩的感情令人感動。新墨西哥州的一對領養湖南常德的小女孩凱裏,回到美國之後,小凱裏在三歲的時候,發現患上了再生障礙性貧血,隻有通過骨髓移植才能挽救生命。領養的維爾思父母辭去工作,為小凱裏四處奔走,那種感情真的比親生的還好。我也是基於這種了解,對法官將賀梅判決給貝克夫婦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