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陽晚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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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dyGaga

(2010-01-29 11:37:15) 下一個

1986年,Ladygaga出生於紐約上東區的富商家庭,父母都是意大利人。在成為gaga之前,她有一個很lady的本名:史蒂芬妮·喬安娜·吉瑪諾塔。父母希望將女兒培養成一名真正的淑女,史蒂芬妮因而從小就就讀於隻招收貴族富豪的天主教學校,接受正統的貴族教育。她的同學裏有大名鼎鼎的帕裏斯·希爾頓和凱洛林·肯尼迪。事實證明,貴族教育和成為淑女並沒有直接的聯係。史蒂芬妮極具音樂天賦,4歲就靠自己的耳朵學會了鋼琴;13歲用鋼琴寫下第一首抒情曲;14歲在紐約著名的夜店裏飆場。在公開場合,ladygaga數次自豪地提及,是自己小時候首先爬上了祖母的鋼琴玩耍,而不是被迫接受鋼琴教育的。而她獨愛的嬉戲方式竟然是跟著滾石樂隊和甲殼蟲的音樂,在爸爸的懷抱裏踏著節拍轉圈。誰也無法料到,這位從小接受傳統教育的富家小姐在20年後,會以五雷轟頂的姿態橫掃整個娛樂圈。其實,她自小就展露出怪誕而充滿表現欲的一麵。每天小史蒂芬妮都把自己鎖在洗手間裏,一手拿著電影明星的照片,一邊通過化妝模仿她們。當母親下班回家,她便興高采烈地說:媽媽,我是瑪麗蓮·夢露!而母親總會鼓勵道:你看上去很棒。” 當她14歲時宣布要去夜店唱歌時,母親表現出了極大的支持。到了夜店,母親對經理說,聽著,我知道,來這裏她太小,而我也太老,但她真的很有天分,能寫歌,也能唱歌。她能在這裏表演嗎?就此,史蒂芬妮開始了一段極度分裂的生活:白天在曼哈頓的私立學校裏接受循規蹈矩的說教;晚上則在酒吧裏大肆展現自己的音樂才華。  有一次在一家酒吧表演時,她坐到鋼琴前,卻發現有一群男孩高聲說話。不習慣被冷落的她直接將衣服脫光,隻穿了件內衣才開始表演。她的目的達到了,全場鴉雀無聲,而她成為了唯一的焦點。在學校時,我感覺自己是個怪人,不怎麽合群。別的女生都是金發,唯有我的頭發是黑色的。我有些陰鬱,沉迷戲劇和音樂。我從來都沒有融入她們。”gaga回憶道,自己從來都是特立獨行的。隻有一件事隨了大流,成名後,她堅持把頭發染成了金色。也許是為了彌補少女時期的缺憾。  17歲時候,史蒂芬妮以超優的成績跳級進入紐約大學音樂學係。這是全美最負盛名的音樂殿堂,每年隻發放20個名額。她的專業方向是古典音樂,學習的作曲風格著重於藝術、宗教和政治等莊重的題材。  一舉成名後,美國的電視台曾曝光了不少她在大學期間參加比賽的片段。那時的史蒂芬妮端坐在鋼琴前,素顏、穿著清純、雖然肢體擺動幅度很大,但整個氣質仍透著一股學院風  好景不長,父母對女兒成為音樂家的期望不久後就落空了。玩膩了古典風的她一年後就申請退學了,便隻身前往紐約東部,做起全職酒吧歌手。這時,她酗酒、嗑藥都以找尋靈感為借口。也正是從這時起,她開始大膽嚐試新形象:蝴蝶結發型和外衣內穿都是這個時期的產物。  史蒂芬妮嚐試著把自己打扮成一枚紮著蝴蝶結的聖誕禮物和好友泰然自若地喝茶;也可以在酒吧內一件件脫掉自己的衣服,點燃一罐發膠,伴隨著從天花板下降的七彩霓虹燈,及《發條橘子》的電影配樂,搔首弄姿地點唱自己的酒吧成名曲《BeautifulDirtyRich》。一向寬容的父母終於看不下去了,父親切斷了她的財政來源,以此威脅她,如果一年內闖不出什麽名堂,就馬上回學校念書去。”  她舉重若輕地解釋,爸爸其實根本不理解我,我這樣做都是為了我祖母。她老人家年紀大,眼睛不好,隻有穿成這樣她才能認出我!這種自嘲式的辯解非常具有gaga特色。 為了糊口,除了夜店駐場之外,史蒂芬妮還參加了許多荒唐的比賽。比如2006年時,電視台曾舉辦了一項“14分鍾內吃被垃圾汙染的食物的比賽,獲勝者可以獲得100美元。走投無路的史蒂芬妮也報名了。大吃垃圾的她可惜並沒贏得比賽。震怒之下,她爆出粗口,嚇得在場服務員退避三舍。  值得一提的是,盡管早早輟學了,但她對紐約大學一直抱有很深的感情。當當紅美劇《緋聞女孩》第三季邀約她返校客串一個角色時,她一口答應了下來。劇中,她穿上了一條長達30英尺的禮服裙,在紐約大學的秘密排練廳,秀出了一段技驚四座的表演。回到那段沉淪的時光。史蒂芬妮偶然結識了音樂製作人RobFusari,後者敏銳地在她身上發現了皇後樂隊主唱的影子,並借用樂隊經典歌曲“RadioGaGa”的諧音為其取下了一個極其響亮又戲劇性的藝名:Ladygaga  靠著這位大製作人的推介,20歲時,gaga就被環球唱片簽下,並得到了嘻哈天王阿肯的賞識,在幕後為小甜甜布蘭妮、菲姬在內的許多著名歌手寫歌。  對當時的gaga而言,幫大明星寫歌已經很滿足了。談到與布蘭妮的合作,她曾難得低調地說道:布蘭妮是個很棒的女生,能為她寫歌是我的榮幸,她才不需要我那些膚淺無用的歌唱技巧,她是流行女王,我從她那學到了很多東西。我過去可是一個在紐約時代廣場為她尖叫的小粉絲,現在我居然和她合作了!她可是我小時候的榜樣,我愛死她了!"  對於gaga來說,與布蘭妮的合作的確是一條捷徑。她為布蘭妮新專輯寫的兩首歌,引起了一陣不小的騷動,也讓自己的名氣暴增。在阿肯的親自督戰和包裝下,2008年,她發行了自己的首張專輯《TheFame》。Ladygaga這個名字終於從幕後走向台前,成為新的流行指標。今年(2011), 在Grammy頒獎禮上, 她拿到年度最佳新歌手獎的桂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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