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history.sohu.com/20140225/n395549031.shtml
一 黨內外“一視同仁”
關於1957年的反右派運動,當年6月8日,中共中央在《組織力量反擊右派份子的猖狂進攻》的指示中,對形勢的嚴重性作了這樣的估計:“總之,這是一場大戰(戰場既在黨內,又在黨外),不打勝這一仗,社會主義是建不成的,並且有出“匈牙利事件”的某些危險。”[1]
在反右派運動全麵展開以後,1957年9月2日,中共中央專就黨內反右派問題發出指示──《關於嚴肅對待黨內右派份子問題的指示》。《指示》說,隨著反右派運動全麵深入地展開,黨內的右派份子也更多地暴露出來。據統計,目前已發現黨內右派份子約三千人[2],他們多數是1949年前後入黨的,有不少是有一二十年黨齡的老黨員。《指示》宣稱,這些黨內右派份子的暴露,是這次反右派運動的很大成績,這對於黨的鞏固和純潔,具有重大的意義。但是,《指示》指責黨內同誌在反對黨內右派份子的鬥爭中,存在著比較嚴重的溫情主義,往往姑息寬容,不願意把他們劃為右派。《指示》提出,對於一個黨員應否被劃為右派份子,應采取非常慎重的態度。但是,“既然他〔們〕的言行同黨外右派份子一樣,就沒有理由不根據一視同仁的原則,把他〔們〕同樣劃為右派份子,並與之進行堅決的鬥爭。因為這種黨內右派份子,他們的黨齡愈長,職位愈高,對黨的危害就愈大。因此,對那些同黨外右派份子政治麵貌完全相同的人,決不應該因為他們是黨員而有所寬容,決不應該漏掉真正的黨內右派份子。”[3]
那末,上述所指的“黨齡愈長,職位愈高”的黨內右派份子究竟是哪一部分人呢?
早在1956年11月的中共八屆二中全會上,毛澤東在總結匈牙利事件的教訓時說:“東歐一些國家的基本問題就是階級鬥爭沒有搞好。……不依靠群眾進行階級鬥爭,不分清敵我,這是很危險的。”他接著指出:“有幾位司局長一級的知識份子幹部,主張要大民主,說小民主不過癮[4]。他們要搞的“大民主”,就是采用西方資產階級的國會製度,學西方的“議會民主”、“新聞自由”、“言論自由”那一套。他們這種主張缺乏馬克思主義觀點,缺乏階級觀點,是錯誤的。”[5]
在1957年1月的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會議上,毛澤東在講到黨內的思想動向時又指出[6]:
農業合作化究竟是有希望,還是沒有希望?是合作社好,還是個體經濟好?這個問題也重新提出來了。……前年反右傾,去年反“冒進”,反“冒進”的結果又出了個右傾。我說的這個右傾,是指在社會主義革命問題上,主要是在農村社會主義改造問題上的右傾。我們的幹部中間刮起了這麽一股風,像台風一樣,特別值得注意。我們的部長、副部長、司局長和省一級的幹部中,相當一部分人,出身於地主、富農和富裕中農家庭,有些人的老太爺是地主,現在還沒有選舉權。這些幹部回到家裏去,家裏人就講那麽一些壞話,無非是合作社不行,長不了。富裕中農是一個動搖的階層,他們的單幹思想現在又在抬頭,有些人想退社。我們幹部中的這股風,反映了這些階級和階層的思想。
他還具體點名說:
有些黨員,過去各種關都過了,就是社會主義這一關難過。有這樣典型的人,薛迅就是一個。她原來是河北省的省委副書記、副省長。她是什麽時候動搖的呢?就是在開始實行統購統銷的時候。統購統銷是實行社會主義的一個重要步驟。她卻堅決反對,無論如何要反對。還有一個,就是全國供銷合作社副主任孟用潛。他上書言事,有信一封,也堅決反對統購統銷。實行農業合作化,黨內也有人起來反對。總而言之,黨內有這樣的高級幹部,他們過不了社會主義這一關,是動搖的。這類事情結束沒有呢?沒有。
毛澤東這兩次講話,都是在1957年6月開始反擊資產階級“右派”之前講的。主要點了黨內一些對政治生活缺乏民主、對社會主義改造主要是農業合作化的政策提出不同意見的中高級幹部。毛澤東當時就認為這些意見是一種右傾言論,它所反映的是地主、富農、富裕中農和資產階級的思想。
二 毛澤東親自“督戰”
從1955年農業合作化反右傾引起的急躁冒進,1956年反冒進,1957年秋冬開始反反冒進,這場黨內兩種不同意見的分歧,在中共省級領導人中,有著同樣尖銳的反映。因此,在毛澤東狠批反冒進的同時,對這部分省級領導人進行批判、整肅也就理所當然。如果毛澤東斥責反冒進離右派隻五十米,沒有把1956年反冒進的主要領導人打成右派,那這一部分省級領導人在1957年就在劫難逃了。時任江蘇省委第一書記的江渭清在回憶錄《七十年征程》中說:1957年7月上旬,南京已熱似火爐,毛澤東不避酷暑專赴南京,召集部分省、市委第一書記談話,親自向他過問抓右派問題[7]:
毛澤東問:“你們江蘇省委書記、常委裏頭,有沒有右派?為什麽不反?”我回答說:“主席啊!哪個人沒有幾句錯話呢?您老人家說的嘛,十句話有九句講對,就打九十分;八句話講對,就打八十分……”毛澤東大概沒料到我會這樣回答,聽了頓時生起氣來。他拍著沙發邊的茶幾,說:“你到底反不反右派!”我想:自己是省委第一書記,是省委一班人的班長,如果書記、常委內有“右派”,那我就是“頭”。所以,我秉公直言:“要反右派可以,請您老人家下令把我調開,另外派人來。因為是我先“右”嘛!您先撤了我,讓別人來反。”聽了我這麽表態,毛澤東倒消了氣,說:“那好嘛,你就不要反嘛!”毛還帶著幽默的口吻說:“渭清啊!你是舍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我回答說:“主席啊!我是舍得一身剮,要為您老人家護駕!”
對黨內的高層領導人,什麽樣的問題算是右派,毛澤東是有過說明的。他在1958年3月的成都會議上說“與其你獨裁,不如我獨裁好”這句話時,就舉了各省、區黨委的例子。毛說:“現在各省也有這樣的例子:是江華獨裁,還是沙文漢獨裁?廣東、內蒙、新疆、青海、甘肅、安徽、山東等地,都發生這樣的問題。”[8]又說,分兩種情況,一種有反黨集團,廣東、廣西、安徽、浙江、山東、新疆、甘肅、青海八省區有,要推翻領導,自己掛帥。也有另一種情況,像四川那樣的,是右派活動。是不是各省都大同小異,這是階級鬥爭的規律。階級鬥爭發展到這個階段,隱藏在黨內的資產階級份子一定會暴露出來,不出來反而是怪事。黨內思想動向值得注意。毛還說,地方主義者,實際是右派,是資產階級在黨內的代表[9]。從這裏大體上可以看出,在各省內部凡對黨內民主生活不夠、民主集中製原則受到扭曲等現象持有意見的省級領導人,即被認為是“反黨集團”,或“地方主義”。
三 被定為“右派”的省級領導人
當年實際被定為“右派”的省級領導人有多少呢?公開報導的如下:
1957年12月13日,中共浙江省第二屆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關於開除右派份子沙文漢、楊思一、彭瑞林、孫章錄黨籍的決議》[10],省委常委、省長沙文漢,省委常委、副省長楊思一,省委常委、省檢察院檢察長彭瑞林,省委委員、省委財貿部部長孫章錄等被打成資產階級右派份子、反黨集團。開了中共黨內把省級領導人打成右派份子的先河。
緊隨其後的是安徽省委。1958年1月27日,中共安徽省委擴大的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關於開除右派份子李世農、楊效椿、李銳黨籍的決議》,把省委書記處書記、副省長李世農,省委委員、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檢察長楊效椿,省委委員、省副檢察長李銳,原省司法廳黨組書記、副廳長陳仁剛等人打成反黨集團[11]。
1958年2月,中共甘肅省第二屆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開除省委常委、副省長孫殿才,省委委員、銀川地委第一書記梁大鈞,省委秘書長陸為公,民政廳副廳長劉餘生,司法廳副廳長王新潮,銀川專員曹又參等人黨籍的決議,認定孫殿才等人結成了一個右派集團[12]。
1958年3月,中共青海省第二屆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擴大)會議,揭發批判已被打成右派份子的省委書記、省長孫作賓,決定將他開除出黨[13]。
1958年4月,中共河北省委第一屆第五次全體會議,認定省委常委、省委統戰部長劉洪濤,省委候補委員、省工會聯合會主席杜存訓是隱藏在黨內的右派份子,決定開除他們的黨籍[14]。
1958年5月,中共雲南省委第六次全體(擴大)會議,指控原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部長鄭敦、副部長王鏡如結成反黨集團,決定開除他們的黨籍[15]。
1958年6月,中共河南省委舉行第九次全體會議(擴大)“揭發批判右傾機會主義份子潘複生等反黨反社會主義言行”[16],原省委第一書記潘複生,省委書記處書記楊玨,省委候補委員、省委副秘書長王庭棟等被打成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右傾機會主義份子。
1958年6月,中共廣西僮族自治區第一屆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揭發批判以陳再勵為首的右派集團和右派份子徐江萍的反黨反社會主義罪行”,廣西省委常委、副省長陳再勵,省委常委王夢周,省委委員廖原、駱明、王浩,候補委員廖聯原,自治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徐江萍等被打成反黨右派集團和右派份子[17]。
1958年6至10月,中共遼寧省委召開擴大會議,“粉碎了以王錚為首的反黨宗派活動”[18],遼寧省委書記王錚,省委書記兼省長杜者蘅,省委書記、副省長李濤,省委委員、旅大市委書記兼市長宋黎,省委常委、省工會主席張烈,省委常委、秘書長吳鐸等人被打成反黨宗派或右派份子。
此外,被扣上右派份子、右傾機會主義份子、地方主義反黨帽子的,還有:廣東省委書記、省長古大存,省委書記、副省長馮白駒,山東省委常委、副省長王卓如,副省長袁子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書記處書記賽甫拉也夫,自治區黨委常委伊敏諾夫、艾斯海提等省級領導人。
四 被打倒對象的主要“罪行”
縱觀當年各省、區黨委揭發批判的省級領導人,除廣東的古大存、馮白駒從1950年代初就被扣有地方主義帽子,這時又被定為右派、反黨;浙江的沙文漢因對省委內部民主生活不夠,省委與省人民委員會之間缺乏明確分工造成黨政不分、以黨代政等問題提出批評意見被打成反黨,並定為右派以外,絕大多數是1955年夏季農業合作化反“右傾”中持不同意見者,少數是1958年“大躍進”發動起來以後,一些堅持不隨風起舞的人。其中以河南省在原省長、時任省委第一書記吳芝圃領導下,反對原省委第一書記潘複生的鬥爭搞得最火,在全省範圍層層開展打倒“潘家店”的反右傾鬥爭。從當時公布的材料來看,被打倒對象的所謂“罪行”,主要分以下幾類:
(一)對1955年農業合作化反右傾持反對意見
安徽省委指責李世農:反對省委的反右傾決定,向黨發動猖狂進攻。誣蔑省委提出反右傾之後,下麵“搞得很糟”。說1957年大放大鳴期間,李世農公然攻擊省委的反右傾方針,否定反右成績,叫囂:“反右發生了偏差,省委要負主要責任”,講反右成績是主要的,這是個“老公式”。還散播“合作化後,已經沒有兩條道路鬥爭”,現在經濟基礎已經改變,今後鬥爭隻是“新舊思想的鬥爭”,資產階級走社會主義的道路是“自己階級的誌願”等等反動謬論,企圖以此取消階級鬥爭,取消無產階級專政[19]。
(二)反對農業合作化的急躁冒進,侵犯中農利益
廣西區黨委批判陳再勵等,從1956年6月中共廣西省第一屆第一次會議開始,就打著“反冒進”、“反主觀主義”的旗幟,極力詆毀農業合作化和農業生產取得的巨大成就,攻擊黨的領導進行破壞黨的團結的活動。到1957年6月,中央宣布處理廣西因災餓死人事件[20]時,他們在黨內會議上,硬把因災餓死人事件說成是合作化和糧食統購統銷政策所帶來的惡果,並進而全盤否定廣西工作成績,認為黨在農村工作上“犯了路線錯誤”,要求“重新估計農村工作”,要省委“肯定錯誤”。指責陳再勵“這一右派集團攻擊的首要目標,是1955年下半年到1956年上半年的農業合作化和伴隨而來的農業生產高潮。”“根本否定廣大農民實現社會主義農業合作化的迫切要求,把農民群眾的社會主義積極性說成是“強迫出來的”。”“竭力攻擊合作社,把合作社的生產說得一團糟,說合作社“隻顧集體,不顧個人”,要求無限製地發展社員家庭副業,藉以瓦解合作社的集體生產,使農民從合作化的道路上倒退回去。”[21]
甘肅省委批判孫殿才說[22]:
1956年,是我省大變革、大躍進、國民經濟全麵高漲的一年。但是這個右派集團,不僅閉起眼晴否認這個事實,而且誣蔑我們的工作是“一團糟”,是“今不如昔”。孫殿才視察銀川、吳忠地區時,隻聽地主、富農和一些右派份子的反映,代表那些人把合作化誣蔑得一無是處,甚至造謠說:“銀川種了六萬畝棉花,百分之九十沒有希望”,“京祖一零七(水稻良種)連種子也收不回來”,“複種的莊稼都沒結籽”。說社員“沒錢買油鹽洋火,幾家子點一盞燈”,“拉雙輪雙鏵犁,把婦女們身體搞壞了”。這個集團的其他成員說:“500萬畝水地是600條人命換來的”。“增產26億斤是省委虛報成績”,諷刺省委對1956年工作的估價是“阿Q精神”,“禿子頭上沒毛,還怕人家說光”。
這個右派集團不僅百般反對社會主義,而且極力保護資本主義。在羊群入社問題上,孫殿才、陳成義等拚命反對省委的意見,硬說羊群不是“生產資料”,而是“生活資料”。孫殿才在視察銀川、吳忠途中,到處指責下邊羊群入社搞得太快了,折價太低了,自留量太少了,分紅比例太低了。並且命令縣、區黨委限時給有些地主、富農退回羊子。他主張“三、四十隻以下的羊群不入社”,入社時“三百隻以下的戶自留百分之五,三百隻以上的戶自留百分之十”,“不論大小,平均折價綿羊每隻十二元,山羊每隻八元”(高於當時一般折價一倍多)。對於分紅比例,他認為應該由三七分(私三社七)、四六分提高到對半分。
1957年春,銀川地區的單幹戶有所謂“不賣糧、不交公糧、不出義務工、不開會、不挖渠、不買公債、不交水利費、不管國家大事”等八大自由,梁大鈞對此不僅不加過問,而且不同意省委進行批判。對於有引起群眾的搗販統購物資行為,也不予製止,並且提倡私人跑運輸,做買賣。在他的“社開大片、隊開中片、社員開小片”和“膠輪小車拴一輛,掙下錢來歸自己”的口號鼓舞下,資本主義在銀川專區一度自由泛濫。有些社員私人開荒十多畝,有些社員拆了房子買膠輪車,以致1957年銀川專區有14萬畝水地、18萬畝山地未種上,有些地方甚至麥子熟了無人收割。農業社的生產受了很大影響。
(三)對1956年農村鬧社風潮的處理,反對用專政的辦法,主張要照顧農民利益
河南揭發潘複生的問題,主要是1956年農業合作社高級化以後農村出現鬧社風潮,潘不讚成用專政的辦法,主張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指責潘在1957年6月25日公開發布的“關於獎勵發展農業生產,爭取秋季大豐收的宣傳要點”,是“發展資本主義的綱領”。其基本精神,是鼓勵和支持了富裕中農退社、鬧社的資本主義思想;片麵地提倡和獎勵私人開荒、植樹、繁殖耕畜、大量養豬,擴大自留地,提高糧食留量標準,發展個人家庭副業,強調開放自由市場等,企圖以發展私有經濟,損害社會主義經濟的辦法來刺激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並上綱為“否認階級鬥爭,否認兩條道路鬥爭,製造階級鬥爭熄滅論”;“反對合作化,反對糧食統購統銷”;“和右派裏外呼應向黨進攻”;“欺騙中央,與中央的正確路線相對抗”。將潘定性“是一個披著馬列主義外衣隱藏在黨內進行反黨反社會主義活動的右傾機會主義份子”[23]。
(四)反對社會主義改造中違犯民族政策
青海省委批判孫作賓的“罪行”,列舉的主要事實是:“他們反對社會主義,反對對畜牧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他們要“采取別的方法,不走合作化的道路而解決牧業區的私有製”,直接與黨中央確定的“依靠勞動牧民,團結一切可能團結的力量,在穩步發展畜牧業生產的基礎上,逐步實現對畜牧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這一正確方針相抗衡。”指責孫作賓“利用1956年中央指示檢查民族政策執行情況,乘機向黨進攻。在1957年初由孫主持的本省民族統戰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中,大做其反黨文章;攻其一點,盡量誇大,不及其餘。一口否定黨在青海地區幾年來所取得的人所共知的偉大成績,別有用心的專找缺點和“陰暗麵”,到處煽風點火。孫作賓儼然以“統戰專家”“少數民族的救星”自居,汙蔑省委“不管大事”,“不管民族政策”,企圖推翻省委領導。”[24]
(五)對總路線、大躍進持有不同意見
遼寧省委揭發批判以“王錚為首的反黨宗派活動”,是在“大躍進”的高潮時期──1958年10月間進行的。指責王錚等人反對黨中央的工會工作方針,有“嚴重的經濟主義和工團主義的反動思想”。“對農業發展綱要四十條,對水、肥、土、種、密加田間管理的重大方針執行不力”。在成都會議之後,“公開反對中央的工農業並舉方針”。“不執行中央發展工業的大中小相結合的方針,隻抓大的、洋的,不抓小的、土的,使我省地方工業的發展受到很大的影響。”[25]10月31日,《遼寧日報》發表題為〈插紅旗,拔白旗,開展全省翻身運動〉的社論說:為什麽在全國轟轟烈烈大躍進中,遼寧僅有一般進步而沒有大躍進?為什麽各種條件都很好而不能爭得上遊?當然原因很多,最根本的原因是以王錚為首的反黨宗派活動。他們抗拒中央某些重大方針政策,反對和抵製黨的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的若幹基本點,反對大、中、小結合,反對工農業並舉,不執行毛主席的農業“憲法”。“這是一場思想戰線和政治戰線上的社會主義革命的尖銳鬥爭,拔掉了他們這麵大白旗,插起了共產主義的紅旗,取得了保衛黨、保衛社會主義、保衛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偉大勝利,將對遼寧省的各項建設事業發生深遠的影響,為遼寧省翻身運動打下良好的基礎。”
由上可見,相當多數被打成右派、反黨份子的主要“罪行”,是由1955年夏季反對農業合作化中的“右傾”引起省委內部的意見分歧。由於1956年春到1957年夏,中共中央針對社會主義改造急速發展引起的混亂,曾著力解決農業合作化引起的農民與合作社、合作社與合作社、農民和國家、合作社和國家之間的矛盾,調整了若幹與農民(牧民)利益相關的政策,使黨內對反右傾持不同意見的一方重新占了上風。但到1957年反右派運動,把因對糧食統購統銷和農業合作化有意見的人,視為向黨、向社會主義進攻,定為“資產階級右派”,並重申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矛盾是中國社會的主要矛盾。1956年堅持按《論十大關係》、“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和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問題的方針行事的領導人,就被認為是一直在向黨開“頂風船”了。沙文漢、李世農、孫殿才、孫作賓、潘複生等正是這種“不識時務”的省級領導人。廣西的陳再勵等人想以中央處理廣西餓死人事件為契機,藉以糾正省委領導工作中的“左”傾錯誤,顯然又與正在批“反冒進”,發動“大躍進”的大氣候不合。遼寧省委對王錚等人的批判,更是為了給遼寧不旺的“大躍進”之火添上一把“柴”。
上述表明,1958年的“大躍進”,正是伴隨著對黨內持正確意見的領導人進行不斷打擊而發動起來的。對1958年中共黨內一大批省級領導人被打成右派,當年《人民日報》發表曾希聖在省委擴大會議的總結發言時,編者寫了如下按語[26]:
安徽省委第六次擴大會議揭露李世農反黨集團,是我們黨在整風運動中的一個巨大勝利。經過這次會議,不隻清除了隱藏在安徽黨組織內的一窩右派份子……,而且通過大鳴大放大辯論,有力地批判了黨內各種錯誤思想,大大提高了黨內的思想水平,端正了兩條道路鬥爭的政治方向。安徽省委第一書記曾希聖同誌在這次會議上的總結發言……對於如何正確地認識和執行黨的路線和政策,如何加強黨的團結,如何學會和暗藏的敵人作鬥爭,如何掌握整風方法改進我們的思想和工作作風等等重大問題,都作了很好的論述。
後來的事實證明,凡在這場反對省級領導右傾反黨鬥爭中搞得凶的地方,1958年的“共產風”、“浮誇風”、“平調風”刮得也愈凶,造成的後果也更嚴重。河南、安徽、廣西均是如此。
五 值得深思的曆史教訓
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中共中央對曆史上造成的冤假錯案一一做了覆查平反,上述被錯定為右派反黨的省級領導人也先後被平反昭雪。但這場冤案,不隻傷害了被打成右派、反黨者本人及其親屬,更因各省層層揪代理人,殃及人數之眾更是不計其數。除此有形傷害之外,對共產黨本身黨風造成的扭曲,更是一種難以估量的無形傷害。在組織上強化一元化領導的情勢下,以黨代政被公然肯定,各級黨委自上而下無一不以第一把手說了算,集體領導徒有虛名,不同意見無人敢提,看顏色、摸氣候、說假話成了風氣,如此等等,一直發展到“文化大革命”。盡管自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在糾正黨風問題上作了不小的努力,但曆史的慣性,使得餘音難消。
老一輩共產黨人孫冶方先生,生前曾對沙文漢1956年在中共浙江省第二次黨代會上的發言有過一番評說[27]:
他(指:沙文漢──引者注)這個發言談了兩個問題:第一是黨內民主生活的準則問題。他批評了當時浙江省委內部的民主生活不夠……。第二是黨政不分,以黨代政,黨不管黨,使黨的領導不能很好發揮作用問題。……沙文漢同誌當時提出這兩個問題,不僅在當時……,即使把它全文登在今天的報刊上,也不失為切中時弊的好文章。因為沙文漢同誌的發言所提的兩個問題,是符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的;因為三中全會公報明明指出:“由於在過去一個時期內,民主集中製沒有真正實行,離開民主的集中太多,民主太少,當前這個時期特別需要強調民主,強調民主和集中的辯證關係……”;又說:“應該在黨的一元化領導下,認真解決黨政企不分,以黨代政,以政代企的現象……”。
重溫孫冶方這一席評論,使人感到,在黨中央不斷強調提高執政能力,建立和諧社會的今天,不正是需要繼續解決好這些問題嗎?
注釋:
1、5、6 毛澤東:《毛澤東選集》,第五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頁432;323;331-32、335。
2 鄧小平在八屆三中全會的報告中說,9月上旬有一個統計,參加第一批整風的黨員(包括27個省市、中央直屬機關和軍隊)有100萬人,黨內右派5,800人,占0.58%。參見《中共中央文件匯集》,第一冊(1957)。
3、14、15 李晨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錄》,第二卷,上冊(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頁94-95;176;191。
4 李慎之說:“毛講這個主張要“大民主”的人就是我。說是“幾個司局長一級的知識份子幹部”其實隻有兩個人:一個是我──當時任新華社國際部副主任,一個是新華社國際部主任王飛同誌。”“我的原話是說“我們的大民主太少,小民主太多””,所謂“大民主太少”,是指人民群眾沒有多少參政的權利,但在單位鬧名譽、爭待遇的“小民主”卻不少。參見李慎之:〈關於“大民主”和“小民主”一段公案〉,《百年潮》,1997年第5期,頁46-51。
7 江渭清:《七十年征程──江渭清回憶錄》(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1996),頁415-16。
8 李銳:《“大躍進”親曆記》(上海:上海遠東出版社,1996),頁174。
9 1958年3月,毛澤東在成都會議上的插話。參見李銳:《“大躍進”親曆記》,頁180、181。
10 〈關於開除右派份子沙文漢、楊思一、彭瑞林、孫章錄黨籍的決議〉,《人民日報》,1957年12月27日;《新華半月刊》,1958年第2號,頁16-18。1981年4月,中共浙江省委對沙文漢等人的問題進行覆查,決定予以改正。參見毛澤東:《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1958.1-1958.12》,第七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87),頁209-10。
11、19 〈關於開除右派份子李世農、楊效椿、李銳黨籍的決議〉,《人民日報》,1958年3月10日;《新華半月刊》,1958年第7號,頁37-39。
12、22 張仲良:〈徹底粉碎孫殿才、陳成義、梁大鈞右派集團,堅決反對地方主義〉,《甘肅日報》,1958年8月16日。
13、24 〈中共青海省第二屆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擴大)會議徹底粉碎了右派份子孫作賓等人的反黨陰謀〉,《青海日報》,1958年3月11日。
16、23 中共河南省委舉行第九次全體會議(擴大)揭發批判右傾機會主義份子潘複生等反黨反社會主義言行。參見《河南日報》,1958年7月4日;《新華半月刊》,1958年第15號,頁67-73。
17、21 中共廣西僮族自治區代表大會徹底揭發與批判以陳再勵為首的右派集團和右派份子徐江萍,《人民日報》,1958年7月15日。
18、25 〈中共遼寧省委召開擴大會議進行整風,粉碎了以王錚為首的反黨宗派活動〉,《遼寧日報》,1958年10月31日。
20 《人民日報》1957年6月18日,公布了中共中央、國務院給廣西因餓死人事件中負有責任的有關人員處分的決定。指出,造成此次嚴重事件的原因,是省、地、縣的一些領導幹部漠視群眾疾苦,報喜不報憂;忽視災情的嚴重性,沒有積極采取措施,做好救災中的糧食供應工作;有的幹部既不深入了解災情,又不相信下麵幹部的反映,甚至批評反映減產和災情的幹部為“右傾”,進行壓製。據此決定:撤銷陳漫遠中共廣西省委第一書記、省人民委員會委員的職務;撤銷郝中士中共廣西省委書記、副省長職務;撤銷蕭一舟中共廣西省委書記、副省長職務;撤銷楊林中共平樂地委書記職務,留黨察看一年;撤銷何庶民中共平樂地委副書記職務;撤銷矯誌周中共平樂縣委書記職務;撤銷王文陸荔浦縣委書記職務;給予中共荔浦縣委副書記艾治國嚴重警告處分;給予中共橫縣縣委書記薛秋水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撤銷段書香平樂專署副專員職務;給予荔浦縣副縣長李善本記大過處分。
26 《人民日報》,1958年3月10日;《新華半月刊》,1958年第7號,頁29。
27 沙文漢正因為提出這兩個問題,被斥責為“反黨”。1979年12月27日,孫冶方為沙文漢申訴給黨中央寫的報告。參見沙文漢著,薑沛南、沙尚之編:《沙文漢詩文選集》(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8),頁207-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