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興而發

有些是隨興而發的感言,有些是深思熟慮後的想法,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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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途中的那些事-五

(2024-05-24 16:24:46) 下一個

五.超重的手提行李

外出旅行拍攝,我們需要攜帶的攝影設備比較多。與風光攝影不同,三百毫米以上的長焦鏡頭是必備,有些野生動物還需要使用600毫米的超長焦鏡頭。不同的鏡頭就要配上不同的相機。這樣每次出行我們每人至少要攜帶兩個以上的全幅相機以及數個鏡頭。這些設備既重又貴,必須隨身攜帶。這樣我們的隨身手提行李就永遠超重。為寫此文我特意對經常隨身攜帶的設備組合稱了一下重。我最極端的兩台相機加300和600毫米兩個長焦的重量為32磅。我們最近的一次出行攜帶的設備最少,兩台相機加300,70-200和24-70三個鏡頭也有28磅。更不要說有了無人機後還要多帶一整設套。因此,我隨身攜帶的行李長期在30磅左右,妻子由於使用多種不同的設備,而且數量比我多,她的隨身行李比我的還要重。有不少朋友對前麵的文章評論時說為避免托運行李延誤影響行程,建議不要帶托運行李。我反駁說因為他們不是嚴肅的攝影者,因此不能理解我們為何必須攜帶托運行李。想一下,裝完必帶的設備後,我們的隨身行李就已經裝滿且超重了。那麽其它的輔助設備、換洗衣服、防曬防咬以及盥洗用品等等旅行必帶品放哪裏呢?就拿三腳架來說,我們拍攝野生動物一守幾個小時是常事,有時甚至會守一天。我們的設備都很重,長時間手持是不現實的,往往需要三腳架的助力,而且必須是承重較大的腳架。這樣的腳架隻能裝在大行李箱中。我們兩人會盡量把各種必須品壓縮到一個箱子中。兩個腳架加各種充電器、電插板、適用於不同國家的電插座等輔助設備就已經很重了,留給其它隨身衣物的空間就不多了。到熱的國家還好說,到冷的地方因要帶的隨身衣物較厚,隻一個托運箱子都會不夠用。我們的箱子往往會裝到極限,飛機的托運行李限重普遍在50磅(23公斤),我們箱子的重量多落在49-51磅之間。

各航空公司對手提行李的限重不一,多的是8公斤,不到18磅,少的是5公斤,隻有11磅。不同的航空公司對手提行李重量限製的嚴格程度也不同,有的隻是有規定但從來不查。有的則是必查不誤。因此購機票選擇航空公司時也有學問。

第一次因隨身行李超重給我們下馬威的是荷蘭的KLM,那是2015年從多倫多飛布達佩斯。值機時要求我們將隨身行李過稱。發現超重,要求把設備取出放到托運行李中減重。對此我給出各種解釋,但對方不為所動,要求必須減重,否則不給出票。雙方僵持了好一會,我們終於認輸,把行李打開,取出設備,但沒有裝進托運行李,而是裝到隨身的包中。這一切都是在對方的注視下完成的。有了台階,就不再堅持難為我們,讓過關了。拿到登機牌後,找一個地方把包裏的設備再放回手提行李,心裏暗自得意。我還記得登機時又看見那位為難我的乘務員,她狠狠瞪了我一眼。我卻一臉的無辜象。這賴得著我麽,誰讓日本人把設備做得這麽重。有了這個教訓,返程的時候我們就把一些設備先放到包中,順利值機後再放回設備箱中。而我們一位同行的來自美國的朋友卻因攜身行李超重被迫取出設備單獨托運,既為設備的命運擔心,還額外付了不少費用。吃一塹長一智,我發現歐洲航班對攜身行李控製較嚴後,再訂機票就會盡量避免它們。

值機時我最怕的是要求把隨身行李稱重。被抓住後我最常用的解釋是,這些攝影設備太貴重,放在托運行李中怕被損壞,如堅持讓我托運的我需要對方給出書麵擔保。然後會打開箱子讓對方看一眼。這招有時管用,比如2016年在博茨瓦納和今年乘卡塔爾航班要求隻能帶一件隨身行李時(背包和隨身行李箱隻能選一件,另一件免費托運),這裏的關鍵是對方懂得這些設備的精貴並通情達理。最怕遇到那種知識不多且隻會循規蹈矩的女人。我這裏不是貶低女人,確實是我在國內外辦事遇到過很多這樣的人,遇到稍微複雜一點的事隻會死死地按照規章製度辦,不願越雷池一步。最後幫我拍板解決問題的往往是中年男人。2022年在澳大利亞乘維京航空從悉尼去達爾文時就遇到這麽一位,死活不讓過,旁邊的很多乘客都看著我兩在那激烈爭吵,她既不願為因此而可能造成的設備損壞負責,也不允許我攜帶超重的行李登機,吵急時就表示拒絕為我辦理登機手續。遇此僵局妻子隻好出來打圓場,還是讓我從箱子裏取出一兩件設備,放到背包中,將重量減少到對方可接受的程度才過了關。我發現遇到我們這種情況,航司客服往往也很為難,一方麵我們隨身行李確實遠遠超重,違反公司的規定;另一方麵乘客的隨身內的設備也確實貴重,托運會有損壞的可能,造成乘客和公司之間的麻煩。這是一種兩難的選擇。我這人性格倔強,遇到這種事時往往會和對方爭吵,容易把事僵住。這時妻子的柔性就會起作用。一般從箱子中取出點設備放到背包中對方就會讓過去,因為她們也需要台階下,然後睜一眼閉一眼為我們開綠燈。

類似的事最近在達拉斯機場值機時竟然又讓我們遇到了,這次是加航。根據我們的經驗,北美航空公司對隨身行李的限重要求管理最鬆,幾乎從來不會要求稱重。可這次在達拉斯在加航值機時卻遇到了想也沒想過的問題。辦理值機的是一個三十來歲的年輕小經理帶著幾個黑女孩,不知怎麽她們就看著我的隨身行李不順眼,放著行李的超重不管,而是說我的隨身行李尺寸超標,非要我往旁邊的那個隨身行李測試框中放。放的時候我稍壓了一下就進去了。小經理說不許壓,壓就是超標。這下把我惹毛了,爭辯說看一下我的護照,去過那麽多地方,坐過上百家飛機,沒有放不下的行李艙。再說了,這是加拿大公司為攜帶乘機特製的,當然符合標準。但加拿大產登機箱的說法並沒有打動她。我又拿出設備過於貴重、若托運恐怕受損、要她為我立字據為可能的損壞承擔責任這一殺手鐧時,她仍不為所動,很可能她是認為我在唬她。堅持說不托運就不給辦登機手續,爭吵中她透漏出她們並不是加航的,而是被雇的第三方。怪不得我的加拿大設計的登機行李箱的說法打不動她呢,就一小美國人。縣官不如現管,她說不給辦登機牌我還就沒辦法。見僵住了,妻子就又出手了,從本來就半空的箱子中拿出兩件設備,然後再往行李測試框中一放,這次一下就下去了。對方看到後無話可說,隻好放行。離開她們後,故技重施,把掏出的設備再放回去。登機後看到行李艙遠比最小的那種大許多,根本不會有一點問題。其實這就是一個沒有多少經驗的空司客服的誤操作,隻要箱子能放進測試框中,不管是不是用力推進去的,都可以放進哪怕是最小的行李艙。這點我們百試不爽。她卻不知道,非要嚴格照章辦事,平白讓得理不讓人的我連諷刺帶挖苦地活受了半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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