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31 | 結婚十年
(2009-01-06 19:39:09)
下一個
1998年的最後一天,一張結婚證書從法律上結束了我和老公的單身狀態,誕生了一個新的家庭。
結婚十年,相識二十年,驀然回首,隻見平淡。除了吵架的時候,似乎不曾有過多麽激烈的情緒。
十年裏,偶然,他會遺憾這婚結得晚了些,戀愛也談得晚了些,若是早些在一起,也許能有更多美好回憶。在他看來,這是我的問題,怪我早先心高氣傲,沒早幾年就看上他。
他記得第一次見麵時,我穿的衣服,記得我神情冷淡,對他很不屑。我記得那日他神道道地拿撲克牌變魔術,被在場的另一個女孩揭穿,很不服氣地不肯承認騙術拙劣。即使因為年輕,不懂得掩飾情緒,那點不屑也是有理由的吧?
因為別人的緣故,成為很好的朋友,經常一起玩的小團體的兩員。郊遊,打牌,更多的是互相算計,牌桌上算分,牌桌下打賭。老公記得他贏我的時候多。我記得他會賴帳,善於顧左右而言他,有時明明輸了,七賴八賴也能賴掉。
也許實在太熟悉,太坦蕩,即使在旁人眼裏似乎沒那麽簡單,彼此心裏實在一片澄明,就那麽簡單。直到分離在即,才發覺離愁之外似乎還飄著其他的一點情愫。時間和氣氛不容我們靜心捕捉,弄個明白。
當時那麽年輕,滿以為可以擁有全世界,急切地向往前路,還顧不上回首。等到了一個新的環境,新的地方,第一次體會什麽是孤獨,什麽是寂寞,朝夕相伴的友誼隻可追憶,再難觸摸,方才明白輕易放棄的是什麽。
距離越來越遠,一度中斷聯係,最終又走到一起,大概真是命中的緣分。各自有了一番經曆,都不輝煌,不跌宕起伏,有得意有失意,順利中大大小小的挫折,明白了生命充滿無奈,卻還需爭取。相處相談還如從前,嬉鬧打趣,心境已比當年沉著。
婚前的浪漫,總結為:驀然回首,那人在燈火闌珊處,還是故人。
當初,為了讓我快些答應結婚,他把自己形容成做飯燙衣甚至繡花等等等等無所不能的家務強人。(應該是太知根知底,不敢吹才藝全能的牛皮。)開始共同生活,實戰麵前,才說了實話:燙衣繡花沒做過,想來應該也不難。
飯,他確實會做。最初一周,他做飯,一周七天,菜式基本一樣。被他譏諷為隻會煮蛋吵蛋的我忍無可忍,隻好親自上陣,越洋電話向老媽谘詢菜譜。從此廚房就成了我的,做飯就成了我的事。十年下來,廚藝小有所成。每每說起這個,取笑他前言不符合後行,他都說不是他懶,或者廚藝不行,隻怪我嘴太叼,不肯將就,隻好自己動手。“嘴叼”的是我,有好吃的卻是他吃的多。如今,再加上兒子。
他嘴上不認,心裏覺得自己是天才,隻有他不幹的,沒有他不會的。我學陶藝那陣,一心想做一個圓瓶,卻隻能作出圓碗圓盤,很是沮喪,手掌又被粗砂陶土磨得血痕斑斑。他心疼,自告奮勇要替我完成心願,一口咬定隻要他出馬,陶藝轉台不難搞定。盛情難卻,然而,照規定,不是會員不是學員,他無權使用工作室。好在小鎮人好,挑了個沒人在的周末,要來鑰匙,兩人悄悄潛進工作室。結果,他操作了不到五分鍾,我們花了兩個小時焚屍滅跡。
從那以後,他好像沒再怎麽吹過大牛,不過,想當然的時候還是很多。
剛結婚的時候,他隻會冷嘲熱諷,不會拌嘴吵架。偶然有事上火,我長篇大論,他一聲不吭,成我一人獨角戲,十分無趣。他若出聲,態度高高在上,言詞上不就事論事,隻挑我陳述中的語病。自然是火上澆油。
結婚一年多,有一回,忘了起因是什麽,原本三寸的心火被他的態度燒成了三丈,脫口說離婚吧。十年中唯一一次,因為他一聲不響地,一口口,一杯杯灌水,不搭話,最終不了了之。事後止不住好奇,問他為什麽喝那麽多水,加起來不止一加侖呢。他說根本不知道喝了多少水,被那個詞一炸,蒙了,然後就覺得口很幹很渴。
他說,知道我當時被氣急了氣壞了,不過,那個詞很傷人,讓他覺得之前兩人所有的付出,努力和快樂都沒了意義,以後,不到萬不得已,還是不要再提離婚。從那以後,再吵架,急起來,寧可撲上去掐他脖子,也不再說那個詞。搏鬥,我自然不是對手。他讓著我,不下重手,卻也不會讓我得逞,到最後,經常互相咯吱一番,氣也消了。
時日久了,他在口舌方麵的本事見長,吵架拌嘴時不時能占上風,占點理時就不肯保持沉默,自知理虧也要狡辯幾句。年歲漸長,我的火氣沒那麽大了,真打嘴仗,贏得時候還是多。他有時奇怪:怎麽什麽是說來說去,最後都是他先錯。
兒子慢慢長大,會發言了。有時,成對峙局勢,他就去拉兒子的票。到目前為止,兒子的眼中,還是媽媽更有權威些,一旦發覺可能惹媽媽生氣,立刻倒戈,站到媽媽一邊,令爸爸鬱悶。
大吵,幾乎沒有了。小爭小吵還是不斷。老公說:有架吵是好的,夫妻要是連架都吵不起來,就該離婚了。
最初的幾年,日子很逍遙。沒多少錢,也沒多少事,就兩個人,周末睡懶覺,放假就找地方出去玩。
那樣的日子,自在,過久了也有點沒意思。也許是女性的生理時鍾催促,早幾年還覺得丁克也挺好的我想要個孩子。不想在別的女性那裏那麽容易的受孕,對我那麽艱難。一再受挫,沮喪,越發急迫,有一陣幾乎把受孕生子當作了唯一目標。
老公配合之餘,不急不慌,老神在在,一再說沒孩子兩人過也挺好,有孩子也會有很多問題麻煩。很長一段時間,以為他不喜歡也不想要孩子。
醫生已經決定要開始試管,兒子突然到來。一個偶然,奇跡,被我們抓住。懷孕的過程,老公很體貼,也很婆媽,每天盯著我吃掉三種水果,總懷疑我因為怕胖不肯吃東西,影響他兒子的生長。直到被midwife教訓了一頓,才不再懷疑我作為準媽的態度和知識。
兒子出生,他沒有欣喜若狂,沒有誇張的舉動,小心翼翼的,看得出滿懷喜悅,很珍愛。不但兒子,連帶地對所有的小朋友的事情都關心起來。
問他之前要不要孩子的事上那麽淡然,是否是怕給我增加心理負擔?答說不是,之前覺得兩個人過得好就好,有沒有孩子無所謂,兒子出生後,發覺孩子的可愛,覺得還是有孩子好。
當日,買房子是我拍板,生孩子也是我一心要生。這麽回頭一想,十年來,家裏的“大事”好像多是我拿主意的。對此,老公大概會嗤道:“家裏的事能是什麽大事?我的精神當然要留著管真正的大事。”
有了房子,有了孩子,生活就完全兩樣了。本來不多的風花雪月,更不見蹤影,剩下的隻有柴米油鹽,玩具尿布。生活的方式也越來越“宅”,過年節假,都懶得出門,隻想窩在家裏,吃吃睡睡,陪兒子玩玩,間或聊點小道消息。
老公是浴室歌手,隻在洗澡時唱歌,隻有幾次,對著我唱過歌。仿佛記得他唱過《再回首》。
一度,校園裏人人會哼“平平淡淡,從從容容才是真”。
回首婚後十年,我們的婚姻家庭確實越走越平淡從容,也越來越真實。
老公說:十年了,還沒離婚,還沒覺得過不下去,還有話可聊,看來有望迎接二十年結婚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