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被告狀
(2008-10-20 18:43:15)
下一個
2008-10-09
今天是正常意義上的秋日,天氣晴暖舒適。
下午去接時,小朋友們都在室外玩。淘氣和去年的同班Jerry蹲在鐵絲籬笆邊上,把沙子從鋪地的木屑底下扒拉出來,裝到小桶裏。
看見我,Jerry先開口報告:“Look, we find sands.”
"Nice, what are you going to do with the sands?"
淘氣說:“Throw.” 一邊把小桶舉起來要送給我。
看他玩得高興,想讓他多玩兩分鍾,隔著籬笆說:“媽媽先去教室裏拿那你的東西,馬上就出來。”
淘氣把小桶舉得高高:“這是我的東西。”
拿了他的書包和午餐盒出來,他已經在gate邊上等著,看見我,自覺自動地開了門出來,馬馬虎虎地說了聲拜拜,拉著我的手就要走。
照規矩,要同Mrs.Baker打個招呼。
Mrs.Baker和另一個媽媽說完話,轉向我,神秘兮兮地把手裏拿著的疊成長條的紙遞過來:“I want to show you this. His work.”
一肚子狐疑地打開,難道我家兒子有了什麽天才的表現?不過就是兩行字母一幅填色圖案,沒什麽稀罕嘛。
Mrs.Baker 說這是他今天課堂上的功課,做得不錯,問題是做完以後,她叫他放進一個盒子裏,他不聽,把作業紙折成長條,和其他幾個孩子hit each other。這樣的hit還不算暴力,不過,不聽老師的話是不對的。估計老師的製止警告,他也置若罔聞,所以老師說:"I will show your mother."
Mrs.Baker年輕,估計也就二十五六,大概降不住這樣的皮猴子。
淘氣大概也知道老師在告狀,使出牛勁拉我的手,要把我拉走。看老師的樣子一半象玩笑,不是真的生氣,我隻好一邊同淘氣拔河,一邊自我解嘲:“不知道是不是這個年紀的典型表現,他總想挑戰我們。我要他做什麽,他偏不做,不讓他做的,他偏做。”
老師笑道:“很典型。你是他媽媽,所以他要挑戰你。”
既然他也聽見了,知道怎麽回事,就地解決。邊往停車處走邊問:“你今天不聽老師的話了,是不是?”
“是。”
“把作業紙疊起來,打小朋友了,是不是?”
“是。hit each other算不算fight 呢?”
“算。你告訴媽媽,打架對不對?”
“不對。”
“那你以後還這麽做嗎?”
“不了。”
“你知道老師為什麽叫你把作業紙收起來嗎?”
“她叫我put into the tray。”
“因為她要幫你保存起來,將來做一本alphabet book。如果你把作業紙弄壞了弄丟了,將來的alphabet book就少了一頁,做不好了。”
“什麽是alphabet?”
“你說呢,什麽是alphabet?”
"A是alphabet,ABC 是alphabet,……"又拿了那張折壞的作業紙想要弄平:“我要把它折回來,怎麽弄不好了?”
晚上告訴老公今天又被告狀了。老公警惕性比較高,立刻問:“是他帶頭幹的,還是他跟著別人幹的?”
覺得應該是他學著別的小朋友幹的,不過,難道Mrs.Baker還找每一個小朋友的媽媽告狀?
“今天是誰先拿作業折成紙條打人的?告訴媽媽,是哪個小朋友第一個這麽做的?”
“是個小朋友。”
“那個小朋友叫什麽名字?”
默了一下:“我。”
“是你帶頭的?”
很輕地點點頭:“是。”
怪不得!今天的事,既然知錯,就算了。“以後,老師叫你把作業收好,你就要收好。記得嗎?老師要把你的作業收起來,幫你做一本alphabet book,你把作業紙折壞,就做不成了。”
“知道了。”
兩三年前,他老舅看到照片就批了“蔫壞”兩字。如今慢慢皮到外麵來了,估計以後還有被告狀的機會。小小調皮搗蛋還罷了,隻盼別惹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