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氣的小腳印

記下淘氣成長的腳印,也錄下自己心靈的曆程。自娛自樂,博老公一笑,也希望淘氣將來為了能讀自己的故事努力學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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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衣櫥,重拾回憶

(2008-10-20 18:42:00) 下一個

2008-10-04


老房子,沒有walk in closet。closet organization也不合理。新東西不停地進來,老東西卻仍得不多,結果就是越來越覺得沒地方放東西。
問題最大的是衣服,每天都要穿。夏末秋初,又買了兩次衣服,似乎已經沒地方放,隻好在沙發和客房的床上先堆著。一個多月沒去壁櫥找衣服,居然也過來了。顯然,壁櫥被很多可以淘汰的衣服占據,導致現役部隊無處駐紮。正好到了換季的時候,買了個新的塑料儲存箱回來,下定決心把衣櫃和壁櫥收拾一遍,同時說服老公利用今後一兩個周末把主臥的closet重新做一遍。
重新梳理一遍的好處是顯然的,衣櫃的空間得到更充分利用,多放進了一半的衣服。常用的分門別類,習慣新的分類後也會更容易找。翻出了不少買來還沒穿過的,或者隻穿過一兩次就被埋沒然後遺忘的衣物。老公的衣服甚至有買回來三年標簽還沒剪下的。這在經濟蕭條眼見到來,必須三思再花錢的時候,尤其有意義。晚上把清點的結果展示給老公看:“三五年內,除了內衣內褲襪子,好像找不到理由再給你買衣服了。”
老公連連點頭,一邊推卸責任:“我早說了,我有衣服,是你要買。老婆給我買衣服,當然來者不拒了。”
又很眼尖地在我的那堆裏發現好幾件很眼生的衣服:“這件,還有這條裙子,什麽時候買的?沒見你穿過。你攢的衣服比我多嘛。”
一直喜歡裙子。以前,有機會就喜歡穿長裙,尤其是那種長到下樓梯時必須用手提著裙擺,才不至於被後麵的人踩到摔一跟頭的那種。在國內,經常騎車,又怕髒,很少機會穿,卻著實攢了幾條,保存到今天還和新的差不多。直到今天,看見喜歡的裙子總是忍不住要買,長的短的,素的花的。買了裙子,一轉眼看見相配的上衣又會買下。還是很少機會穿,常常是進了壁櫥如入深宮,隔了幾年才第一次被老公看見。

我和老公都屬於戀舊的,會攢東西。當年第一次飛躍太平洋帶的行李箱裏的衣服,不少還在。打定主意要清理出去一批,最終隻扔掉了一小袋。
來美前,與父母住在一起,除了工作,下班回家為貓事操點心,精神都放在穿衣上了。做技術的,花枝招展倒被人看低了水平。前後左右多是一天到晚牛仔褲的工程師,相處久了,基本不把我當女性。尤其加班趕項目的時候,一人一支煙,還說些帶暗示性的笑話提神,非要等我忍無可忍地咳嗽一聲,或者上司探頭進來說:“收斂點兒,我們這兒有女士”,想不起我的存在。這樣的環境裏呆久了,上班基本沒有打扮的欲望。靛藍的,淺藍的,黑的,幾條牛仔褲當家。後來,公司開始講究商業形象,規定上班不許穿牛仔褲,女士必須穿裙子,倒不習慣起來。遇到重要場合,展示職業女性風采的好機會,為了讓自己的聲音有些分量,又必須走保守的路子,把自己裹在黑或灰的職業套裝裏。
這些屬於上班著裝,重要的是能融合進環境,而不是彰顯個性。我真正喜歡的是帶一點中式風格的休閑服裝,對襟,小飛袖,盤花扣,白底小藍花,藍底小白花,局部的回紋,長裙,褲腳寬大的長褲,不要太多,占一兩樣就好。一方麵是個人喜好,一方麵因為南方熱,夏天穿真絲舒服,而當時真絲服裝不少都帶些中式元素。好幾次因為寬大褲腳,被人戲稱“漁家女“。
那年春節假期去雲南,在大理和麗江的地攤和小鋪淘到幾套極有民族性藝術性的服裝,價錢也特別好。歡歡喜喜地背回家,一套套展示給老媽看。老媽邊看邊點頭,最後總結:“都不錯,就是適合穿著上T台,不適合穿著上班,也不適合穿著逛街,隻好掛在廚子裏自己欣賞。“被老媽這麽一說,我打定主意非要穿出去見人。
最喜歡那套是亞麻和棉混紡,藏藍色。齊腰的寬短上衣,袖口到小臂,胸口染著白色的抽象圖案。兩條拖到地上的褲腿寬大得如同兩條窄裙。最有趣的是腰上一條寬寬長長的同色布腰帶,可以在腰間打個大蝴蝶結,也可以鬆鬆一挽墜在腰側。挑了個周五,配上一雙白色寬帶高跟涼鞋,把頭發梳上去,仰首挺胸地走進辦公樓,愣是震了一回。
一次成功,膽子大了,第二件亮相的是傣家筒裙,黑底棕紅色回文和大象圖形的橫向花紋。配上黑色平跟涼鞋,頭發打成一條辮子。
還有一套也非常喜歡,粗麻蠟染的無袖短上衣配同樣質地花紋的短褲,原色的木紐扣。上衣下擺是一圈穗子,身材好的年輕女孩穿上,小蠻腰若隱若現,野性內涵著文秀。一見鍾情,隻遺憾自己過了那樣的年齡,又沒有那樣的身材。猶豫再三,抵不過據為己有的欲望,買回家,掛在房裏欣賞了半年,遇到一個識貨的MM,就送給她了。
幾次的“奇裝異服”沒有惹麻煩,又覺得熱天穿職業套裝實在不舒服,就決定打擦邊球,大小商場逛下來,置了一堆絲製棉製的衣服,從中間挑出滿意的搭配。臭美的力量無窮。絲和棉的衣服好穿,可容易起折。為了這些衣服,學會了熨燙。每到周末,抽一個下午,一件件熨好,一套套配好掛在壁櫥裏。在空調房裏,放著音樂,熨燙衣服似乎也不是件痛苦的事了。就連貓兒也能感覺到我的放鬆,跑到邊上美美地蜷著打盹。
爹媽那時有點擔心我的終身大事,後悔忽略了作為“女孩”的培養,看到這個轉變,相當安慰。一天一套,一天一個樣,穿著喜歡的衣服出門,心情先是好的,笑口常開,語言也脫去嚴謹的程式,活潑風趣。八卦的同事竊竊私語,派了代表來問是不是終於找到了另一半,幾時可以參觀一下。
來美時,想來想去,明知一年也穿不了幾次,還是把最喜歡的衣服都背來了。事實上,除了少數在特殊的場合露過臉,絕大部分確實一直在壁櫥裏箱子裏呆著。要扔,仍是舍不得,尤其試穿一下,發現最近減肥略有成效,好些居然還穿得進去。還是請進儲藏箱,回頭在壁櫥頂上給它們留一個地方。

有一樣顯然不會再穿的,也不可以扔——婚紗。
當時老媽的意思是能省事就省事,老爸還是想要體體麵麵地嫁女兒。那是老爸的老家,曾祖那輩在地方上有些名氣人望,兄弟也多。初中,有一次在市中心碰到一個陌生人上來搭訕,還跟著我走,因為是晚上,有些遲了,又新近被兄嫂進行過安全教育,以為是人販子,嚇得扭頭就跑。過年時回舊居走親戚,看見那人,才知道是個拐彎抹角,老爸也說不清到底什麽關係的親戚。
終於定下有個正式的婚宴。萬事有人操辦,服裝要怎樣,爹媽卻是不管。我和老公騎著車滿街瞎逛,吃完有名的牛肉麵出來,看見對麵有件婚紗店,信步走進去。店麵不大,正中的模特身上一件嶄新的婚紗,看著很漂亮,試穿也很合身。離正日子還有四五天,想要訂下,店員鼓勵說不如買下。除非我付足幾天的租金,否則之前有人要租,我就得穿“二手”婚紗。租出去的婚紗弄髒損壞也是有的。若是現金買下,打個八折,其實也就是三四天租金。店員說得也很坦率,這套婚紗的款式和手工好,麵料卻不講究,故而價錢不高。婚紗,有多少人講究麵料呢?
我還沒說什麽,老公已經一口答應要買下。理由是咱們初婚,怎可穿二手婚紗?於是說,倘若我們帶的現金夠,就買下,不夠就算了。結果,掏來掏去,還真湊夠了。拎著婚紗出門,那店員趕出來交待一句:婚禮後若是不想要了,還可以賣回給她們。
老公一口咬定:不賣,留著給女兒出嫁時穿,美國很多人家的婚紗就是這麽一代一代傳下來的。婚禮那天,這件婚紗在未婚的女伴中還真引起一番轟動。那時很少有人買婚紗,多是租的,畢竟隻會穿一次,穿一天,金錢上太不合算。有人半開玩笑地說結婚時要借,我一口答應,以為會留在父母家。不想老公居然是認真的,萬裏迢迢地把婚紗背到了美國,一次次地跟著我們搬家。
不過,這件婚紗還真嫁了第二個新娘。有對朋友同居了幾年,一塊兒買房,最終決定去注冊。女方在國內的母親比較嚴肅古板,要求一定要有個像樣的婚禮,她要看照片。女方母女關係不是很好,又很抵觸教堂和餐館婚禮,男方不想一上來就為這個得罪丈母娘。朋友們群策群力,在他們的自己的房子裏搞了一場簡單熱鬧的婚宴。婚紗照就是在室內和屋外的草坪上拍的。業餘攝影師,可是裝備精良堪比專業,認真敬業,不恥下問,不怕麻煩。邊上一堆造型顧問出謀劃策。婚紗就是俺那一件據說的香港貨。結果,老太後龍心大樂,直誇風景美婚紗美人美,比左鄰右舍人家孩子的婚紗照更有情調有氣氛更自然。(注:老太後是京城一教授級高知。)
費了幾年,好容易有了孩子,是兒子。不知這婚紗幾時能穿第三個新娘,可似乎也沒有就這麽扔掉的道理。回頭還是在壁櫥的最裏麵掛著吧。

還有,兒子的小衣服。按老公的意思,頭幾年每年至少該保存一衣一褲一雙鞋作紀念。
這個舍不得,那個不能扔,收拾來收拾去,怎麽覺得最該換的是房子?下一個房子,一定要一個大大地walkin closet,還要有地下室和閣樓的儲存空間,要不然很快也要放不下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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