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的東西
(2008-07-02 06:59:41)
下一個
YMCA summer camp開張,小泳池的利用率大增,直接效果是泳池裏的“雜物”變得多了。
淘氣一向眼尖,總能發現奇怪的東西,好奇,膽子又小,常常一驚一咋。
“媽媽,這是什麽?”小手指上纏了一根細細的頭發。西人小女孩的頭發又細又淺,不容易看清。團起來丟到池子邊上。沒一會兒:“媽媽,還有一根頭發。”
“媽媽,遊泳池裏有什麽?”不過是個橡皮圈,哪個女孩落下的。
“媽媽,不要去那邊,那邊有東西。”哪個孩子帶進來的橡皮玩具,吸了水,沉到了池子底下。
撿起來,交給救生員。
泳池裏人很少,擔任救生員的男孩子有些百無聊賴,又把那個玩具投進了水裏,吸引了淘氣的注意後,作勢要撿又撿不到的樣子,一邊對他笑。
笑著催淘氣:“你去幫他撿起來,好嗎?”
淘氣直搖頭,但是一直盯著那個玩具:“那是什麽呢?”
“是個玩具,媽媽也不知道叫什麽。”
淘氣不上鉤,救生員不得不費了點力氣,自己揀起來,拿著對淘氣說:“你想玩嗎?拿去吧?”
淘氣搖搖頭:“那是別人的東西。”
“是的。但是他們落在這裏了,又沒有回來拿,你可以玩。”
淘氣還是搖頭:“別人的東西,不可以玩。”
邊上一個小男孩見狀走過去,拿走了那件玩具。
淘氣似乎有些意外:“他把那個東西給那個小男孩了。”
解釋說:“他先問你要不要玩,你不要,那個小男孩想玩,他就給那個小男孩了。雖然是別人的東西,在他們回來拿之前,可以借來玩一玩的。”
淘氣對那個玩具沒有很在意,指著手邊的bubble和noodle:“這是我的,我可以玩。”
“這不是你的。這是遊泳池的,大家都可以用。現在是你在用。”
“遊泳池的東西,我可以用,別人也可以用。”
“是。bubble和noodle放在這裏,就是讓小朋友們用的,來遊泳的小朋友都可以用。你不用的時候,放在一邊,別的人也可以拿走用。這些是讓大家share的東西。”
淘氣天性對“物質”不是很計較,一兩歲時,被別的小朋友從手中搶走玩具,絕大多數情況下都不在意,隨手又能找個東西玩得有滋有味。至今不清楚是真的大方不計較,還是某種遲鈍,甚至異常。
淘氣隨和好脾氣,我們也看得開,不擔心孩子吃虧,故而淘氣在一眾小朋友中“脫穎而出”,成為眾多爸爸媽媽最喜歡的自家孩子的玩伴。不管哪家的孩子,和淘氣一起,僅限於兩人的情況,基本都不會發生爭執打架。
上學後,淘氣的自我意識不斷抬頭,“我的”時常掛在嘴邊。必須費點力氣才能讓他記住share。
最有趣的是,淘氣和思思為玩偶小舞台該由誰來玩,誰在一邊看而爭執。那東西並不在場。思思口齒伶俐,聲音也比較大。淘氣爭不過,就來了一句:“那是我的,我家的。”
思思立刻啞了。前天思思來家,一進門淘氣就提議上樓去玩那個玩偶戲,思思一口拒絕,堅決不碰。
感覺小東西們很在意歸屬權。
他的玩具,零食 ,手工無疑是他的。他“贏”的東西是他的。拿了爸爸媽媽的東西,發揮想象,弄出點名堂,二次創造的結果也歸他。公共場所共享資源,他拿來用,哪怕暫時不使用,也是他的。
好幾次在遊泳池,因為別人拿走他放在一邊的noodle不高興。不得不再三對他說:“那是大家共用的,你不用的時候,別人可以用,等會兒你要用noodle,可以另外拿一根。”
他會說:“我不要另外拿,我就要剛才那一根。”
隻好說:“要share。你用那一根用了一會兒了,輪到別人了。”
費力氣,不過,最後還能說通。
利用他的所有意識,教導他愛護公物,不能損壞別人的東西,也不能損壞自家的東西。一般情況下,稍加提醒,他都能做到。可一有“壞榜樣”就麻煩。
有家關係很好往來頻繁的朋友,兒子比淘氣大一點點。本是生來的小夥伴,因為父母的不在意甚至有些護短,養成了一些讓外人頭疼的行為習慣,喜歡亂喊亂叫,摔東西砸東西。在自己如此,在別人家也是如此。孩子分辨不了東西的價值,拿起玩具摔,對著液晶電視也往上拍。
淘氣“從眾”心理嚴重,平時不會做的行為,看到小朋友做,以為好玩,也跟著做。他的反應又成為對那孩子的鼓勵,使他更加興奮,更加變本加厲。
最糟糕的是,遇到這種情況,我們厲聲製止淘氣,那孩子的父母也許是習慣了,很多時候視而不見。這種“不公平”令淘氣不解,委屈。
大人的交情,小孩的友誼,學孟母三遷的願望,有時候真是矛盾!
最近,想通了,這也許是一個機會,提早培養他判斷對錯辨別是非的能力。隨著他漸漸長大,遇見交往的人越來越多,真是無法保證他會遇見什麽“榜樣”。早些對內因著手,沒錯。
第一件事告訴他:“你是媽媽的孩子,媽媽不喜歡你這麽做。那誰不是媽媽的孩子,媽媽不管他。”
第二件事是告訴他損壞東西的結果。順便說說“錢”的重要性:“你在dinner table上開車,把桌子劃壞了,媽媽需要買張新桌子,就沒錢給你買玩具,也沒錢帶你出去玩了。你把xx的東西弄壞了,爸爸媽媽要賠,要花好多錢,就沒錢給你買玩具,沒錢帶你出去玩。”
放假以來,表現好,周六可以得到一件小獎品。淘氣拿“獎品”拿得上癮,天天盼著周六,對壁櫥裏高高在上看得見摸不著的幾個盒子無限向往,對於斷絕“獎品”的後果,還是很重視的。
下次,也許還會把“搗亂”當作“好玩”,但至少對“別人的東西”有了點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