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蛇與耳環》弟二節

(2006-02-23 18:40:32) 下一個

寫在前麵:

名聲這個東西真是不得了,借子於的地方發貼和以自己的名義發就是不同。當年老愛一定深知這個道理,於是在玻色的論文後署了自己的名,搞出個玻色—愛因斯坦分布,實際上,老愛後來誠實地說,他唯一的工作就是在後麵署名,好給那篇他認為很好的論文有個麵世的機會。

講這個故事給大家聽,是不是有說子於可比愛因斯坦的意思?靠,他敢我還不敢自比玻色呐!

第三種人,2006. 2. 23

——————————————————————————

(二)


  “哇!難以置信!你真打了一個!肯定疼死了。”

  這是我朋友真紀(注:沒有漢字而隻用假名的名字在現代日本青年人中越來越流行。路易朋友的名字實際是假名Maki,完全可以是別的漢字,但是發音還是會有讓人聯想名字常用漢字的感覺)對我舌釘的反應。她一直盯著它看,皺著臉哎呀個不停。

  “我說,你怎麽了,你?舌釘?我以為你討厭那些朋克和新潮的原宿青年呢。”(注:Harajuku,東京地鐵站名,日本式的朋克叛逆形象最初發源地,大約是從90年代開始流行。這個詞基本進入了歐美青年人的口語,是日本風格的朋克、異類、叛逆的意思)

  真紀是個典型的芭芘娃娃,我的一個好朋友。兩年前我們在一個俱樂部裏結識,從那以後一直是好朋友。我們經常一起玩兒所以她很了解我的品味。

  “嗯,我認識了個朋克樣子的小子,”我解釋,“我猜是被他影響了。”

  “象你這樣的芭芘娃娃打舌釘可不常見,”她說。“你看你先是擴耳洞,現在又是帶舌釘。要變成百分之百的朋克嗎?”

  “真紀——我不是芭芘娃娃,”我反駁,但是她根本不理會我,一直朋克這個朋克那個地說個不停。我猜我有點兒理解她的反應。你想想看,舌釘確實和緊身短袖連衣裙、波浪金發不配。但是不配又怎樣呢?而且,也不會永遠是舌釘——它最後會變成蛇的舌頭。

  “真紀,你覺得紋身怎麽樣?”

  “紋身?我覺得紋身很不錯。比如蝴蝶呀或玫瑰那類的,”她講著,帶著很可愛的笑。

  “我不是指那種可愛的。我在想龍、部落圖騰、浮世繪,那種風格的。”

  “啊?”她提高音調,皺了皺眉。“你怎麽了?是你那個新朋克朋友讓你這麽做的?你倆是一個人還是怎麽回事兒?他給你洗腦了?”

  事實上我是真控製不住,但是我想知道那是不是也是一種洗腦。看到阿莫的舌頭那一刻,我感到一陣顫栗,所有的道德觀、價值觀開始崩潰。我眼睛直了。雖然這種狂熱並沒有直接轉變成要有分叉舌頭的欲望,但是我已走在那條路上,希望這樣可以弄明白是到底是為什麽我會有這麽迫切的感覺。

  “那,你想見他嗎?”

  兩個小時後,我們站在約好的地點。

  “那就是他。”

  真紀看到我在向之揮手的人的時候,眼睛瞪大了。

  “你開玩笑吧,”她嘀咕著。

  “就是他,”我說,“那個紅頭發的猴子。”

  “拜托還是告訴我不是吧。真嚇人。”

  阿莫走近時看出真紀有點兒不自在,就很不好意思地對她說,“對不起,我這麽嚇人。”那句話足以打破尷尬了,我鬆了口氣,真紀一下子就大笑出來。之後我們仨一起去街裏,到了一個除了便宜之外就一無是處地方。

  “你注意到我們和阿莫桑一起走的時候所有的人都給我們讓路嗎?”真紀問。

  “我知道。和阿莫一起走的時候,伴酒酒吧(注:日本特色的一類酒吧,店裏的年輕女孩子陪客人一起喝酒、聊天,算是藝妓的現代變種吧)的招工人(注:好象是日本特有的一種職業,在街上鬧市區迎著中意的女孩子搭訕招工的人——一般都是打擦邊球的性服務行業。象是星探,不過探的不是星而已)都躲得遠遠的,也沒人塞給我小廣告。”

  “所以有我在可以幫不少忙啊,是不是?”

  阿莫和真紀馬上就熟絡了,他給她看分叉的舌頭時,她的態度是開始時的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開始講那有多酷。

  “路易也會要一個,對吧?”

  “對。我們要有成對兒的舌頭。哎,路易,你為什麽不把眉毛和嘴唇也帶上環。那樣我們就什麽都一樣了。”

  “那可不成。我想要的就是分叉的舌頭和紋身。”

  “算了,別把她變成徹頭徹尾的朋克,”真紀說。“路易和我發誓要永遠做芭芘娃娃。 ”

  “沒有啊。而且,我也從來不是芭芘娃娃。”

  “噢,是啊,”阿莫和真紀差不多同時出口,“可你絕對是個百分之百的芭芘娃娃。 ”然後不知為什麽他們倆一起看著我開始起哄,“絕對是!絕對是!”

  我們仨走入讓人忘我的夜風中,根本不顧我們的叫嚷和嘻笑製造的噪音,沿著那條沒有那些齷齪的招工人的清爽爽的街道走向地鐵站。街道幾乎是空的。幾個小流氓出現在視線裏,走近的時候都盯著阿莫看。這對於我沒什麽好奇怪的。這種人總是會想各種理由找他打架。“看什麽看?”他們會吐著口水問。或者,他們會故意撞上去,轉身狂叫,“你他媽的走路看著點兒。”但是阿莫總是傻笑著道歉。他唯一牛逼的地方是他的外表——或者是我這麽認為。

  其中的一個——一身的範思哲很搶眼——徑直走向我,“哎,小妞!那個是你男朋友? ”阿莫和真紀根本沒用,真紀躲在我們後麵避免視線接觸,阿莫不過就是怒目相向而已,所以,我隻想繞過那人。但是他跨過一步擋著我, “他不是,對吧?”

  “怎麽?你的想象力看不出我們幹那事兒嗎?”我聳聳肩,麵無表情。他雙手搭上我的肩膀,“對,你猜對了。我還真看不出來。”他的手從肩膀滑上我的胸。我正在想我胸罩什麽顏色時,一聲悶響,他突然就不見了。我看看四周,不知道怎麽回事兒。隨後,就看到他躺在地上,阿莫站在一旁,那人的眼睛腫了起來。我這才知道阿莫剛才打了他。

  “你他媽的想幹什麽?”另一個人邊叫邊衝向阿莫。阿莫對著過來的臉來了一拳,然後就騎在了還躺在地上的那個範思哲身上。他開始打那人的太陽穴,一下,一下,又一下。血流出來了,可阿莫還是打個不停。那小子絕對是暈過去了,但是阿莫還是毫不留情地不停手。真紀看到血,開始大聲嚷嚷。那一刻,我想到阿莫右手食指和中指上帶著厚厚的戒指。令人惡心的金屬擊在骨頭上的聲音讓我打了個寒戰。

  “阿莫,算了。夠了,”我說。但是他好象是根本沒有聽到似的,拳頭仍不停地落在那個範思哲的粘粘的沒有表情的臉上。另外的那個人爬起來,跑了。我知道他會去叫警察。

  “我說夠了!”我抓著阿莫的左肩,感覺到他肩膀晃動著,拳頭又要朝那小子的臉上打過去。我向旁邊看看,隻有真紀在那兒大吐特吐。 “阿莫!”我大叫一聲。接著,我感到他的肌肉放鬆了,我歎口氣放下心來,以為沒事兒了。但是還沒完,沒真完。阿莫把手指插進了那人嘴裏!來回攪著好象在找什麽東西。“你他媽的怎麽回事兒!”我搧了他的腦袋一下,用盡全力拉他的背心。這時,我聽到警笛的聲音。

  我轉過頭看真紀,喊著讓她趕緊跑掉。她臉色蒼白得鬼似的,但還是擠出一句話,“好,咱們仨過後再會,就這樣。”迅速地揮揮手,消失了。真紀還真行。即使醉了她也跑得挺穩。我轉向阿莫,他正搖搖晃晃站起來,空洞洞地盯著我。

  “清醒點兒!明白嗎?警察就來了。我們得趕緊走!”我搧著他的肩膀,他給我一個可憐兮兮的微笑,抓住我的手開跑,我被他拉在身後,上氣不接下氣。

  過了一會兒,我覺得一步也跑不動了,這時我們看到一條小巷,貓腰竄進去,癱在地上。

  “你他媽的怎麽回事兒啊!”我被自己緊張的聲音嚇了一跳。

  阿莫在我旁邊蹲下,伸出血淋淋的拳頭,在我麵前打開,給我看他手掌裏兩顆鮮紅的、長一厘米左右的東西。我馬上意識到那是那小子的牙。我覺得好象有個冰塊砸在我背上。

  “這是給你的。報仇的證明,”阿莫帶著驕傲的、無辜得象孩子般得笑容。

  “我他媽的要這個幹什麽!”我叫喊著,可是他抓住我的手臂把那兩顆牙齒放到我手裏,盯著我的眼睛,說, “拿著。這是我對你愛的見證。”

  我簡直不敢相信我聽到的話,不知道該講什麽。我就張開嘴巴,讓話自己冒出來,“這不是愛的見證,至少在日本不是。”

  他依偎著我躺下,我則揉著他的頭發,直到我們都安靜下來。

  那之後,我們遊蕩到一個公園裏找到個水龍頭,阿莫把背心和手洗了洗。然後我們搭末班車回到他的地方。一走進公寓,我就把他推到衛生間。剩下一個人在房裏,我從化妝包裏拿出那兩顆牙齒在手裏掂來掂去。我到廚房裏把牙齒上的血衝掉,又塞回包裏。我很想知道怎麽會鬧到這種地步。和一個變態家夥扯在一塊兒,而他以為我們現在在一起了。如果我想離開他會怎麽樣呢?他會殺我嗎?阿莫從衛生間出來,坐在我身旁,看著我象是在要明白我在想什麽。我坐在那兒一聲不吭,終於聽到他用比耳語大不了多少的聲音說“對不起”。“我就是不能控製自己,” 他繼續著。“我是說,我基本上是個冷靜的人,但是我一旦越界就得走到終點。直到他死,你明白吧。”

  他的話讓我覺得他以前殺過人。

  “阿莫,你知道你是成年人了。我是說從法律上講。如果你殺了人,會進監獄的。”

  “不會的,實際上,我還是未成年,”他直視著我回答。我覺得自己的耐心在消失,很奇怪自己怎麽會擔心他。

  “別犯傻了。”

  “沒有,真的!”他說。

  “可我們第一次見麵的時候你告訴我你24了!”

  “沒錯兒,但是那隻是因為我猜你那麽大了。我不想讓你以為我是個孩子。好象我是在漫無邊際中把這個事實丟給你,是不是?是不是應該嚴肅一點兒?那你多大了?”

  “太沒有禮貌了吧?我也是未成年。”

  “開玩笑,”阿莫說,眼睛瞪圓了。“你認真的?好,那可真不錯。”他抱著我咧開嘴巴笑。

  “那隻不過說明我們看起來比實際年齡大而已,”我推開他,意識到我們對對方知道得太少了。我們根本不知道對方的家庭或是年紀。也不是我們在刻意回避那些問題或者怎麽樣,而是那些問題根本沒出現過。即便是現在,我們知道了對方不滿二十,但是還是懶得去問到底多大。

  “那麽,阿莫,你到底叫什麽?天野(注:Amano)?須天(注:Suama)?”

  “須天?那是什麽名兒啊?我叫莫紮特(Amadeus)。Ama是我的名,Deus是我的姓。Deus很酷吧?聽起來象宙斯,是不是?”

  “如果你不想講你的真名兒,我也不在乎。”

  “那真是我的真名。你的呢?”

  “我猜你以為路易是路易十四吧?哈你錯了。是路易威登的路易。”

  “那麽你是上流社會的女人了,”他挖苦著,遞給我後來那晚的第一罐啤酒,我們就那樣一直喝著啤酒,聊到清晨。

[ 打印 ]
閱讀 ()評論 (2)
評論
子於 回複 悄悄話 I will say very good indeed! though not many people appreciate, like most great works being treated.

Through it's ugly appearance, we feel the heart, the soul of humanity, or the spirit, what we made of.

Life, unlike most stuff we have, is once only gift, we need to make most of it, definitely, and by all means.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