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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喜公主(二)

(2008-06-24 16:02:16) 下一個
        根據大島祖先口傳曆史,他們本是中原遷徙來的居民,所以基本上一直保持著故鄉的語言,但也偶受外來人的影響,有了不少新詞、俚語。那些外來的人不見得都離開或被送走,有不少人喜愛大島的文化留了下來。
        何以大島被誤認為銷魂窟,是因為他們的社會裏,沒有婚嫁,家族裏地位最高且最受敬重的是祖母,而實際執掌家務的是母親,家裏沒有父親、祖父,隻有舅舅。
        套句現代社會學的說法,這是母係社會。不過,我倒是不覺得需要那麽強調「母係」這個詞,因為這名詞暗示著有輕男的傾向。大島的人的確是重女,但一點也不輕男,他們不過是以血源做為家族同居的基礎,彼此互重。
        他們絕對是在兩廂情願之下才會彼此發生性關係的。女孩與男孩在十三歲那年行成人禮,成人禮之後,男女就有自由可「夜婚」。夜婚就是在兩方首肯的情況之下,男子入夜會上女方的「花房」同睡,在雞啼黎明左右離去。
        夜婚往往是發生在夜晚歡宴火會之後。女子會在火會時,捏捏自己心儀的男子的手心,向他示意,而他可決定自己要不要上花房去。
        在男女關係上,不見得一定是女方主動,當男子喜歡上一個女孩時,他會送上鮮花,表達情意,而女孩可以決定要不要進一步來往,就算不願意,也不用把花送還。在大島,把花送還可是極大的侮辱喔!男子們多半愛送玫瑰花,也不曉得這風氣是從哪兒來的。
        聽起來有點兒濫情,其實不然。盡管十三歲就有資格夜婚,但男孩與女孩多半要等十六歲以後才真的開始夜婚生活,並且夜婚之前彼此都有相當長一段時間的交往。
        並且,大島的人決不與近親發生性關係。就一般而言,男子要開始到自己心儀姑娘花房夜婚之前,都會備份厚禮到女方家,表達心意,這有一點兒像是中國人的下聘,但是彼此之間沒有婚約。
其實此時多半女方已經首肯,就是差個向家人表達心意的禮節。然而,女方家長不會馬上答應,因為女方家長必須確定女孩本身同意,並且夜婚男方與自己的家族沒有血源的關係才會點頭。
        這一點是大島祖先傳下來的規矩,大家都照著做,不曉得這正是現代所謂優生學的概念。一向好客的大島居民對外來男子更是殷勤好客,很樂意他們能夠留下來。而正是因為如此,大島的人男女身材都很健美,女性多半都有一米七以上的身高,因為會流落大島的外來人多半是討海的漁民,他們體格總是比一般人健壯些。

        大島的男女一旦開始夜婚,就不會與第三者發生夜婚的關係,直到一方覺得愛情消失了,不想繼續下去,送條手帕,做為結束的信號,另一方就不會自討沒趣繼續纏個不停。大島整個社會對腳踏兩條船的做法十分鄙視、唾棄,因此,在大島極親密人際關係的社會之下,罕有人這樣子幹犯眾怒幹這種事。
不但如此,就算男女雙方有夜婚的關係,平日除非女方在火會或私下場合事先捏捏自己心儀的男子的手心示意,男方也不會不請自來。
        往往外來的人不曉得大島男女彼此尊重的禮儀,以為自己可大飽豔福。待了一陣子,發現大島的人性情溫和,色欲蠢動,半夜不請自來,闖進自己看上姑娘的花房。結果總是沒幾天被灌醉,送上船,離開大島。
        大島的女人生了孩子,總是曉得孩子的父親是誰,隻是孩子的父親不與自己住。孩子是由祖母、母親、阿姨、舅舅撫養長大,逢年過節或是孩子生日,父親都會送禮物來。基本上,孩子與父親之間沒有親情的關係,對孩子來說,最親的男性是舅舅。據說,就連老子想管教自己的孩子,還必須徵求母舅的同意呢!
        大家似乎安於這樣的夜婚文化,家庭關係感情深厚。然而,這樣的文化也不盡然能夠滿足人內心的需求。
        曾有個開始夜婚不久的女孩問祖母,盡管夜晚與心愛的人在一起,但總覺少了什麽,彷佛自己是半個人,想白天與夜晚都能常常與自己心愛的在一起,也想與自己心愛的胼手胝足一起建立家園。
而老祖母安慰著年輕女孩說,這種念頭自己年輕時也有過,但嚴嚴警告孫女這是不切實際的妄想,與男方家人住一起常會有像婆媳、妯娌的紛爭,勸她早點兒斷念,更何況兩人住出來,要是有一天對方變了心,那該怎麽辦呢?
        他們就這樣一代又一代,薪火相傳,孩子都是從母姓,與父親之間沒有連結,但在祖母、母親、舅舅親人的照顧下成長,倒也茁壯。隻是他們內心都有一股說不出的不完全,但惟有其中一些心靈較敏銳的人會意識到自己這方麵的需求,多數人想也不想,就是順著大環境過日子。

        然而,在一次大台風的襲卷之下,大島的安定成了泡影。並不是天災捉弄人,而是隨著台風刮來了一船的海盜。這些海盜一到大島,就發現這裏的人太好欺負了,簡直是任憑他們宰割,並且大島的地勢是優良的行動基地,既不容易被偷襲,又易於防守,大島中央有個大湖,人稱是太平湖,是全島的水源,而大島四麵環繞著懸崖峭壁,是天然的屏障,隻要派人守住太平湖通往海洋的河口,即可確保大島不入敵人手中。
        沒多久,那海盜頭子就自稱島王,魚肉鄉民,並且奴役百姓在太平湖邊蓋了一座宮殿。他還常常出巡物色美女,隻要給他看上的,一個眼神,他的手下就馬上把那女子捉進宮去。這一去,再也看不見娘親了。不但如此,他的手下也會不時幫他「補貨」,而他「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女子,就賞給手下做犒賞。
        這群海盜作威作福,島民無力回擊,因為過去幾百年來他們生活安定,大家彼此尊重、和睦相處,大島居民真的不曉得什麽是爭戰。但是,島王的暴行,大大破壞了大島居民的社會與文化的基礎結構。
是可忍,孰不可忍!於是,島民們開始抗暴。
        島民打起仗來,簡直像拿雞蛋碰石頭,他們既不會用刀劍,隻是用人肉擋刀鋒,反倒變成島王殺雞儆猴的對象。
        這樣悲慘的日子過了幾十年,直到大島來了四男一女,情勢才改觀。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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