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教會正式分離
1525年1月17日,針對這個議題,市議會舉行一場公開辯論,由慈運理出麵答辯。結果,市議會下令所有未受洗的嬰兒要立即受洗,否則父母要被驅逐離開蘇黎士,並且,勒令葛雷伯等人不準再傳講這樣的教訓。
三日後,葛雷伯等人在柴利肯鎮(Zallicon)家庭聚會,原本是神父的布勞拉(George Blaurock)要求葛雷伯為自己施洗,然後,他再為有相同意願的人施洗。就這樣,「重洗派運動」(Anabaptist movement)應運而生。
「重洗派」──這稱號表明再受浸一次的意思,這名字可不是他們自己取的,而是反對他們的人編造出來、詆毀他們的,他們根本沒有主張再受一次洗禮,而是反對嬰兒洗禮。不幸的是,沒多久「重洗派」這名稱就讓政府當局找到了一個法律先例,處死他們。
就在他們受洗後幾個月,葛雷伯和曼茲與另外廿多位重洗禮派信徒鋃鐺入獄。次年,議會下令讓葛雷伯「死且腐爛」在獄中,結果,他從獄中逃出來,但不幸染上瘟疫死亡。並且,議會決定,既然重洗派那麽喜歡水,就該把他們溺死。隔年,曼茲活活被淹死。而布勞拉逃出蘇黎士,四處宣道,跟隨他的人也不少,他又多活了兩年,至終被天主教當局捕獲,處了火刑。他們三人成為重洗派殉道的先驅。
由於嚴峻的迫害,許多重洗派的人,包括艾米許人,逃入瑞士、德國南部等中歐地區。他們在家裏,而非教堂中敬拜。這些人說的是當時歐洲通用的德語。至今,住在賓州艾米許人在家裏講的仍是德國方言,稱為PennsylvaniaDutch(其實原本應該是Pennsylvania Deutsch,據說是向外溝通時沒講清楚所致,大家就將錯就錯了),等上學後,才學習英語。
照我們現代眼光來看,重洗派的信徒算是當時的極端異議分子,不過,他們的日子可不像當代西方異議分子那麽好過,上萬名重洗派的信徒為宗教自由,被基督教新教和天主教逼迫,燒死在火刑柱上、或是被砍頭和拷打。若說這些重洗派信徒為政教分離理念開了先路,我想是不為過的;不過在此我必須強調一點,此時的他們可沒有提出政教分離主張的口號,隻是政治嚴控信仰之下的犧牲者。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