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若到美國賓州或加拿大安大略省西南部旅遊,可能有機會看到一些人,他們身穿十八世紀的服裝,駕著馬車出現。仔細觀察,男人穿著深色衣服,女人穿著素色的衣裳,外加一件圍裙似的罩衫,最保守的,衣裳上沒有半個扣子。男人留著?子,女人綁著頭巾,已婚者是白色頭巾,未婚者是黑色頭巾。他們過著恬淡、寧靜、簡樸、沒有電力的田園生活!
艾米許人到底是怎樣的人呢?說法莫衷一是,有人說他們是異端,有人說是極保守的基督徒,艾米許人會說自己是屬於重洗派(Anabaptist)基督徒。美國宗教研究學院(Institute forthe Study of American Religion)院長密爾頓(J. Gordon Melton),把艾米許人與門諾會、貴格會等,分類為歐洲自由教會體係(EuropeanFree-Church Family)。
源自宗教改革時期
若要追溯艾米許人的曆史,就必須從十六世紀宗教改革的初期談起。宗教改革人物中最為人知的是馬丁路德。當初德國威丁堡大學這位馬丁路德教授壓根兒也沒想要改革,另立門戶。他口氣和緩、洋洋灑灑地在教堂門口貼了張大字報,列了九十五條富學術性的論點,原本隻想向當時腐敗的羅馬天主教廷提岀建議,沒想到這九十五條論點像小道消息傳遍整個歐洲。
宗教改革之火也在瑞士蘇黎士點燃,不過蘇黎士的改教是獨立發展的。由於瑞士是城邦製,每個州郡都有自治權,由市議會管理,所以改革的推動還蠻順利。當時,蘇黎世的改革領袖是慈運理。蘇黎士改教成功之後,他又繼續帶領大家向瑞士其他州郡推展改革運動。無論是德國馬丁路德、瑞士慈運理,盡管他們的神學立場有所差異,但目標都是革新當時教會(羅馬天主教)的腐敗,並且回到以聖經為基礎的信仰。值得一提的是,他們所處的年代是政教合一的政體,就算推展宗教改革,也絕對無意改革政體。
就這樣,改革的運動如同星火燎原,遍布了歐洲。不過,有一小群人在研讀聖經之後,認為慈運理對回複聖經的教訓推行不夠徹底,他們的領袖是葛雷伯(Conrad Grebel)和曼茲(Felix Manz),兩人都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名門子弟,原本是慈運理的同工。
他們主張教會要艾法使徒時代,以家為單位,在家中敬拜,教會應當自治,國家不得幹涉。這項主張對當時的政體造成張力。除此之外,他們反對嬰兒洗禮,主張宗教洗禮應在成年後施行,因為洗禮應當是發自內心的信仰告白。要曉得,幾百年以來教會為了怕嬰兒夭折,上不了天堂,所以一直施行嬰兒洗禮。於是,他們與教會之間的分歧愈來愈嚴重。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