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奉耶穌的名──屬靈領導新紀元》(In the name of Jesus)一書(注七)中,盧雲曾分享自己在方舟學到的三樣功課∶
??(一)令他大吃一驚的是,與一屋子智障的人住在一起,他們喜不喜歡他,與他的成就與能力毫不相幹。在這裏,盧雲在聖母大學、耶魯大學、哈佛大學的資曆全無用武之地,因為根本沒有人能讀他的書,並且多數人連上過學也沒有。他說∶『就許多方麵而言,這個經曆仍是我新生活中最重要的體驗,因為它迫使我重新去發覺自己的真正身分。』這些受傷、不矯飾自己的人,幫助他放掉那以成就、能力包裝的己,重拾那完全易受傷的我,並且不管自己的成就如何,他願意打開自己接受愛與付出愛。
??(二)六年的神學教育訓練他怎樣執行聖禮、輔導人、牧養會眾。來者有疑問,他就有答案;人生觸礁,他有解答;有痛苦,他有安慰人的話語。然而,多年的事奉以及學校的教學工作,並沒有使他脫離個人主義。他走入人群,但一回到家,他自有個人的生活天地。畢竟,人人有權擁有個人的私生活。然而,到了方舟,他的個人主義受到嚴重的挑戰;身為牧者,並非意味著擁有想幹啥就幹啥的執照。突然間,大家都要曉得他的行蹤。方舟之家指定一位成員陪伴他,並且組成一個小組幫助他決定哪個邀請要接受,哪個邀請要拒絕。方舟那些智障的人最常問的問題是∶『你今天會不會回家?』一回,他出門旅行忘了向其中一位智障徐福(Trevor)告別。一到目的地,就接到徐福傷心的電話∶『亨利,你為甚麽離開我們?我們想念你。請回來!』
??盧雲從中領悟到∶『住在一群受傷沉重的人群中的我,漸漸看到我人生多數的時候,像是小心走在一條細細的繃索上,努力不掉下來,跌斷腿,總是為了期盼得到人的掌聲。』他體會到單打獨鬥並沒有力量吸人萬人歸向 ;我們必須有個安全的地方,在團體中操練認罪、悔改,分享自己內心的痛苦與掙紮,更深進入上帝的愛。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