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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是公民的權利

(2011-12-08 13:50:02) 下一個



謝盛友:語言是公民的權利


筆者入選《書寫德國新聞史,當代 20 人》[1], 阿克賽爾•施普林格(Axel Springer)出版集團(德國最大的報業出版集團,出版《圖片》日報、《世界》日報等)派記者來采訪,讓我談談對中國和德國的新聞自由的看法。

麵對二十幾歲的青年記者,我告訴他 Reporter ohne Grenzen(無國界記者)近來公布的排名:2009年中國第168名,德國第18名;2010年中國第171名,德國第17名。如果我們相信無國界記者的評估,德國的新聞自由情況越來越好,中國的新聞自由情況越來越糟糕。我不完全相信無國界記者的評比,但是,我至少相信一個是事實:在德國獲得刊號是免費的,是向國家圖書館(Nationales ISSN-Zentrum für Deutschland
Deutsche Nationalbibliothek)索取,而在中國是必須經過國家新聞出版署。在德國,刊號的申請和獲取比釣魚證還簡單,在德國釣魚要辦理釣魚證,而且還要經過考試,獲得證書後每五年還要經過考察審核,不然釣魚證還會被收回。辦報挺容易,一次性花30歐元到市政府注冊,然後可以擁有記者證,天南地北到處跑,言論自由。

但是,德國的新聞自由也好不到哪裏去,比如說2010年12月,德國聯邦銀行董事會成員、社民黨人蒂洛•薩拉青(Thilo Sarrazin)出版新書《德國自取滅亡》(Deutschland schafft sich ab) ,幾個月後他成為百萬富翁,僅靠這本書的版稅,他就足足賺了好幾百萬歐元,可是他被從德國聯邦銀行董事會驅趕出去,不過,他幸虧生活在德國,若在中國可能另一種命運。劉曉波就因為《Macht versinken: ein Memorandum an China》《大國沉淪—寫給中國的備忘錄》(台北允晨文化出版社. 10月 2009年)被判11年有期徒刑。

德國的美女新聞主播Eva Herman 由於說話不謹慎,而被開除職務,但是,在德國至少不會發生記者被毆打,而根據媒體報道,中國的王克勤等被警察毆打。

德國憲法(基本法)第5條有關言論自由的規定:

(1)人人享有以語言、文字和圖畫自由發表、傳播其言論的權利並無阻礙地以通常途徑了解信息權利。保障新聞出版自由和廣播、電視、電影的報道自由。對此不得進行內容審查。
(2)一般法律和有關青少年保護及個人名譽權的法律性規定對上述權利予以限製。
(3)藝術、科學、研究和教學自由進行。教學自由不得違反憲法。

但是,德國總統Christian Wulff(克裏斯蒂安•武爾夫)在薩拉青事件發生後,卻要求我們新聞記者寫作必須有“質量標準”( Qualitätsnorm für Journalismus),一國總統,如此言語,大大損害國家形象。德國的機械製造全球出名,原因是德國人有嚴格的質量標準,但是,如果德國每個記者的寫作都按照一個標準,德國離“自取滅亡”真的不遠了。

中德言論自由有很大的區別,在德國你可以批評總統,在中國則不可以。

根據12月4日法新社的報道,原《光明日報》總編胡占凡被任命為中央電視台台長,他還是中國記者協會的副主席,他曾發表一段重要講話:“一些新聞工作者,沒有把自己定位在黨的宣傳工作者上,而是定位在新聞職業者上,這是定位上的根本錯誤。”

 “胡占凡語錄”出台後,國內網民通過微博、Twitter微博等平台諷刺,比如“有一些二奶,沒有把自己定位在為首長服務上,而是定位在反腐敗上;有一些郭美美,沒有定位在為紅十字會塗脂抹粉上,而是定位在炫富上;一些觀眾,沒有把自己定位在接受宣傳教育上,而是定位在觀賞上,這都是定位上的根本錯誤。”還有“有些大使館不把自己定位在氣象研究員角色上,而是定位在大使上,這是嚴重的失職!”“有一些人,沒把自已定位在感謝國家上,而是定位在自已是納稅人上,這是定位上的根本錯誤!”“胡占凡同誌沒把自己定位在奴才上,而是定位在台長上,這是定位上的根本錯誤。”

看來,胡占凡和武爾夫都犯了“標準”錯誤。

最後,記者讓我給中德讀者留下一句話,我思考了一下,說:“Macht bedeutet die Sprache der Machthaber, Sprache ist das Recht der Bürger.(權力是權力階層的語言,語言是公民階層的權利。)”

隻要有“最高指示”和“最高標準”的國家,其公民肯定失去語言的權利,差別隻是多寡的問題。


注釋:

[1] 入選理由:1999年9月9日以來出版發行紙媒月刊《European Chinese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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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盛友 回複 悄悄話 謝兄作為一名新聞工作者,對德國總統要求新聞記者自律的言語有所反感,可以理解。不過,把德國總統在薩拉青事件發生後的發言和原《光明日報》總編胡占凡放在同一層麵上比較,個人認為欠妥。不是有一點點欠妥,而是非常欠妥。

相信謝兄在德國也是生活了不少年頭了,應該對德國社會有所了解。德國社會從六十年代末開始,對二戰時納粹所犯下的罪行進行了非常深刻的反省(這一點非常值得我們學習)。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這一反省是民間自發的,而不是自上而下“angeordnet”(Bernhard Schlink的《朗讀者》寫的就是這段曆史),所以這一反省是出自內心的,是誠心誠意的。經過對曆史的反省,德國社會,尤其是德國新聞界,形成了一條不成文的規則:那就是不給同情納粹的人,為納粹辯護的人一個發言的平台。這一禁忌後來也擴展適用於極右分子,各類種族主義者(薩拉青是典型的種族主義者,後麵我還會說到)。了解了這段曆史,德國總統針對薩拉青事件的發言就好理解了。薩拉青不僅打破了這一禁忌,而且讓德國的極右分子和排外勢力找到了一個進入主流媒體的機會。德國總統Christian Wulff的“新聞記者要自律"的話正是針對這一趨勢說的。如果謝兄認為這是對新聞自由的限製,那是謝兄誤解了。與Wulff的話相反,胡占凡的言語就是一副徹頭徹尾的奴才的嘴臉,根本無法於Wulff相提並論。Wulff的標準是以德國憲法為標準,德國憲法的第一條就是:人的尊嚴不可侵犯。薩拉青以及他的支持者的言論首先就違反了這一條,違反了這一憲法的基本理念,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就無從談起了。而胡占凡的標準是以一黨為標準,是新聞記者自綁手腳,把他同Wulff比,真是太抬舉他了。

再來說說薩拉青。薩拉青《德國自取滅亡》這本書的內容可以歸納成一條,那就是“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的兒子隻會打地洞”:德國土耳其移民大都出身貧賤,所以他們的智商也低,如果他們大量繁殖,就會把德國人的平均智商拉低。不說他的這個理論是六七十年代種族主義者那裏抄來的,他的用詞(例如“繁殖”用在土耳其移民身上)就是對人的基本尊嚴的侮辱。就憑這一點,薩拉青就離開了學術討論的平台,把自己下放到極右主義的泥潭裏去了。薩拉青在德國人中有同情者,這一點我還能理解,畢竟兩德統一後,極右主義又有所抬頭,但身為移民的謝兄以及xingfu對薩拉青的言論同情,甚至讚同,讓我百思不解。今天是土耳其“笨蛋”降低了德國人的智商,明天就是中國專業人士搶走了德國人的飯碗。今天你是受人尊敬的記者,明天你就有可能成為臂帶特殊標誌,身在Ghetto的“猶太人”。對薩拉青及其支持者的同情和支持,與引火自焚無異,望你們三思!
謝盛友 回複 悄悄話 回複StillH2ORunDeep的評論:

親愛的文友:

這裏的語言,應該是“語”和“言”,也就是“說話”,就是觀點的表達。

謝謝!

盛友 敬上
謝盛友 回複 悄悄話 回複無名男英雄的評論:

親愛的文友:

這裏的語言,應該是“語”和“言”,也就是“說話”,就是觀點的表達。

謝謝!

盛友 敬上
StillH2ORunDeep 回複 悄悄話 “權力是權力階層的語言,語言是公民階層的權利”
有個問題探討,說這句話是給中德讀者留下的,前半句大概不適用於民主國家吧,(真正)民主國家的民眾有權利選擇自國家領袖以下的權利階層,這是他們最有威力的權利,雖然不是所有的人都重視。後半句挺好,按說民主國家的權力階層應是民眾的代言人,雖然不是所有權利階層的人都會應用公民階層的的語言,歪嘴和尚還是不少的。

祝賀入選《書寫德國新聞史,當代 20 人》。
無名男英雄 回複 悄悄話 文不對題。語言的權利是指你采用哪種文字的權利,如說中文,英語,或日語。而作者顯然是在說公民表達思想的自由的權利。這和你說哪種語言沒有關係。
日暮倚修竹 回複 悄悄話 不同體製下自由的定義也許有差異。我想大多數國人都清楚國內對公共言論的限製,官員腐敗的程度,要不怎麽會說“做人不要太CCTV" 呢?
但是依我本人在歐洲十多年的生活經曆,我覺得那些非主流意識形態人士需承受的精神壓力還是顯而易見得。民眾因怕被扣 “政治不正確”的帽子而敢怒不敢言的情形也常見不衰。絕大多數的媒體人都有很強的政治理念,真正客觀而理智的媒體刊物並不多見。學術界也有淪為政治的附庸的嫌疑。人性的懦弱,信仰的喪失,對每個社會的摧殘都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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