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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戮(十一) 承諾

(2006-03-09 08:48:35) 下一個
十年前有人出一千兩黃金買包拯的人頭,我收下黃金許下承諾,十年之內必殺包拯。我混進開封府衙作了一名侍衛。我武藝高強,數次擒賊剿匪,立功累累,被當今聖上欽封為禦前四品帶刀護衛,隨侍開封。我就是禦貓展昭。 十年來我一直在找一個殺包拯的理由。但他為官公正嚴明,愛民如子,不錯判一案,不冤害一人。他為臣敢柬直言,忠君愛國,言行思慮皆以國事為先。他為人清廉守節,雖為當朝一品,卻出入如寒士,起居如庶民。除了當年的千金之諾,我委實找不出一條殺他的理由。十年來,我也一直在尋找那出錢買凶之人。我要逼他取回黃金,我好收回承諾。那人卻如石沉海底,再不見半點蹤跡。十年期限已到,今夜我隻有殺了包拯。 我徑直走進內堂,直奔包拯的書房。包拯未娶妻妾,夜來無事,便以讀書為樂。我推門而入,包拯問道:“展護衛,這麽晚了不在房中歇息,不知又何急事?” 我道:“大人,展某此來特為取你項上人頭。展昭是護衛,也是江湖客,江湖中人一諾千金。大人死後,展某必追隨而去以謝大人知遇之恩,幽冥府裏大人駕下依然鞍前馬後,有如生時。” 包拯道:“展熊飛,那一千兩黃金你此時可以還給我了。十年前要殺包拯之人正是包拯,十年前你是江湖上有名的殺手,為了戢捕你,與其尋遍天下不如請君入甕。可惜,你早已不是殺手展熊飛,你是我大宋禦前四品帶刀護衛,隨侍開封,禦貓展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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